木工房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规范.docx
本文为Word版本,下载可编辑操作木工房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规范 木工房消防平安防范措施规范之相关制度和职责,1.工作场地严禁烟火。2.工作场地如需明火作业,必需向消防部门申报办理动火证,并实行防火措施,方可操作。3.木工房的电机应使用封闭式的,放开式的应设防火护罩;电闸要安装闸箱,并常常消退灰尘. 1.工作场地严禁烟火。 2.工作场地如需明火作业,必需向消防部门申报办理动火证,并实行防火措施,方可操作。3.木工房的电机应使用封闭式的,放开式的应设防火护罩;电闸要安装闸箱,并常常消退灰尘;电机四周不准堆放可燃物;喷漆工工作间的电器设备必需防爆。4.木工房和工作地点的刨花、锯末、碎料及可燃物要每日清理一次,并倒在指定的平安地点。油工用过的棉丝、抹布、手套、衣物及器皿、工具要妥当保管,不得乱仍乱放。酒精、油漆、稀料等易燃物品要专柜专放,专人管理。工作场地存放的漆料和稀料不得超过当天的用量,下班前要准时清理,妥当保管。5.定期检查机械设备,准时注油,防止摩擦生热。6.常常检查电气线路,若有老化,绝缘不良等问题,要准时更换。7.砂轮要安装在无锯末、刨花和其他易燃物品的地方。8.室内材料应放置整齐,留有平安通道;露天木料,应堆放成垛,垛间距离不得小于三米,并留有足够的消防通道。设置的消防器材、设备不得挪用、圈占和压埋。9.下班后,仔细检查场地,确定无任何平安隐患方可离开。10.对各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工作人员应熟识其他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 销售管理制度 销售助理职责 销售经理职责 店长岗位职责 业务员职责 外联部职责 第 2 页 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