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docx
本文为Word版本,下载可编辑操作Z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Z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平安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1、医院麻醉、精神药品库必需配备保险柜,门、窗有防盗设施,安装报警装置,夜间配备保安人员值班。门诊、住院等药房设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周转柜的,配备保险柜,药房调配窗口、各病区、手术室. 1、医院麻醉、精神药品库必需配备保险柜,门、窗有防盗设施,安装报警装置,夜间配备保安人员值班。 门诊、住院等药房设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周转柜的,配备保险柜,药房调配窗口、各病区、手术室存放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 2、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储存各环节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应当有记录。 3、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准时查找或者追回。 4、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建立处方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管理制度。 5、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的,再次调配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者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废贴数量。 6、换取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时,由医、护人员持病员处方和等同处方支数的空安瓿到药房换取同量药品。 7、院内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收回空安瓿,核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办理退库手续。 8、收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贴由专人负责计数、监督销毁,并作记录。 9、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交回医院,由医院根据规定销毁处理。 10、发觉下列状况,应当马上向县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的; (2)发觉骗取或者冒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 薪酬制度 奖惩制度 考勤制度 办公室管理规章制度 房地产公司规章制度 办公室日常工作制度 第 2 页 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