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医院接收进修人员管理制度.docx
本文为Word版本,下载可编辑操作东方医院接收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东方医院接收进修人员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东方人民医院接收进修人员管理制度1.进修生工作由科教科负责,统一管理,其他科室及个人不得擅自接收进修人员。2.进修时间一般为半年到一年。3.进修人员必需具备中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 东方人民医院接收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1.进修生工作由科教科负责,统一管理,其他科室及个人不得擅自接收进修人员。 2.进修时间一般为半年到一年。 3.进修人员必需具备中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相应专业资质。 4.需要来进修的人员,必需仔细填写进修申报表(附身份证、执业证、学历证明复印件),经选派单位同意盖章(附单位介绍信)后交科教科,科教科在审定资格后统一支配,发出通知,并将进修人员状况通知相关科室。 5.进修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应按时报到,交纳进修费用。未缴纳费用或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进修资格。 6.科教科由专人负责进修管理工作。进修人员报到后,应向其具体介绍医院状况和各项规章制度,支配好学习、生活等事宜,并送到进修科室。进修结束后到科教科办理相应手续后方可离院。 7.科教科要常常了解进修人员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状况,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看法,关心解决问题,不断改进工作。 8.科教科定期检查、考核各科室的进修带教工作,关心提高进修带教质量。 9.各科室进修生带教由科主任负责,也可托付副主任代理。选派合适人员指导进修工作,依据进修目的拟定方案,仔细落实,努力完成。带教质量差的人员要准时更换,好的要准时表扬。进修结束,科室应准时对进修人员进行考核,做好书面鉴定,送科教科。 10.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应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听从进修支配,不得擅自更改进修方案,不得自行延长或缩短进修时间,否则院方将终止其进修,且不出具进修鉴定。进修人员应敬重带教老师及其他人员,仔细学习,努力完成进修任务,并乐观参与医院各项活动,党团员应转办临时组织关系,参与有关组织活动。 11.进修人员进修期间原则上无处方权,不得出具任何鉴定证明和疾病诊断证明。 12.进修期间不享受探亲假和公休假。原则上不准请事假,如需要请假的应本人申请,将有关证明交科教科备案。两天以内科主任批准,两天以上科教科批准,五天以上需经医院与选送单位共同批准后方可离院。假期满后按时返院销假。凡未经批准私自离院或无故超假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两次或累计旷工时间超过5天者取消进修资格。进修一年内病假超过1个月,事假超过两周的不发结业证书,只做鉴定。 13.进修期间医德医风差、工作表现差或发生医疗差错的,除书面检查外,不发结业证书,情节严峻者或发生医疗事故及不听从管理者,一律终止其进修,退回原单位。 14.因各种缘由终止进修的人员,必需在48小时内离院,进修费不退。 15.进修结束后业务提高不明显、考核不合格者,不发结业证书。 16.进修人员的医疗费用和保健津贴等由选送单位负责,专用医疗器械自备。 工资制度 市场制度 市政制度 带班制度 帮扶制度 干部制度 第 2 页 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