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管理制度程序.docx
本文为Word版本,下载可编辑操作医院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管理制度程序 医院抗菌药物临时选购管理制度程序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医院抗菌药物临时选购管理制度和程序第一条临时选购的抗菌药物是指临床抗感染治疗急需的、在省集中招标选购名目中标,但是尚未列入新沂市人民医院抗菌药物名目的抗菌药物,或虽未中标. 医院抗菌药物临时选购管理制度和程序 第一条 临时选购的抗菌药物是指临床抗感染治疗急需的、在省集中招标选购名目中标,但是尚未列入新沂市人民医院抗菌药物名目的抗菌药物,或虽未中标但无替代品种而临床确需使用的抗菌药物。由于按新药引进规定不能满意临床急需,可提出单次临时购药申请,用药量只限一份量选购。 其次条 抗菌药物临时选购由临床各科室主任提交申请报告,说明申请购入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和使用理由。报医务科、药剂科审查,确认状况属实后,报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一次性购入使用。属于特别状况紧急性用药的,报医务科、药剂科审查,确认状况属实后,报主管领导审批后购买,事后到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备案。 第三条 药品购进后第一时间通知临床申请科室,处方一次性开走,用不完不准退药。 第四条 医务科、药剂科和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应当严格掌握申请临时选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和数量,对同一临床科室在1个月内连续2次以上或全院临床科室在1个月内连续5次以上申请临时选购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时,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应当进行调查,打算是否同意连续临时选购或者列入常规药品选购程序。 质管部制度 质量制度 贸易制度 贸易部制度 费用制度 资产制度 第 1 页 共 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