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转院转科制度.docx
本文为Word版本,下载可编辑操作乡镇卫生院转院转科制度 乡镇卫生院转院转科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乡镇卫生院转院、转科制度一、因本院技术条件或设备受限而不能连续诊治的病人,应主动动员其转院,但转院之前需经科内会诊争论,作好告知并由病员及其家属签署转院同意书,由科主任(或专业组. 乡镇卫生院转院、转科制度 一、因本院技术条件或设备受限而不能连续诊治的病人,应主动动员其转院,但转院之前需经科内会诊争论,作好告知并由病员及其家属签署转院同意书,由科主任(或专业组长)提出转院申请报医务科或业务副院长备案。医保病员还需报告医保科并嘱病人到社保局医保科备案。 二、经医务科审查符合转院规定后,由医务科与转入医院联系,对方同意接收始能将病人转走。 三、重症病人转院必需派医护人员护送,准时处理转院途中的临时状况。护送人员要待转入医院的医师接诊病人,交待清晰有关病情和问题后方能返院。 四、转院病人的病历应留本院,但要出具具体的转院病情介绍给病人或其家属。 五、转院途中病情可能加剧甚至可能死亡的病例,应留院处置,并向病人家属讲明暂缓转院的原由,待病情稳定后再好转院。病人转院后,经治医师应准时完成转院记录。 六、按自动转院者,医院应供应病情第 1 页 共 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