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docx
本文为Word版本,下载可编辑操作工程监理(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 工程监理(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工程监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制度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由项目总监组织,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查批准,不能同意正式开工。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会议应有甲方、设计、质检、施工单位参与,监理. 工程监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由项目总监组织,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查批准,不能同意正式开工。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会议应有甲方、设计、质检、施工单位参与,监理公司主持,会后要有会议纪要。审批看法由项目总监签发。 1、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商定的时间内,承包商必需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内部自审批准工作,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报送项目监理部。 2、总监理工程师在商定的时间内,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提出看法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需要承包商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看法,承包商修改后再报审,总监理工程师重新审查 3、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项目监理部报送建设单位。 4、承包商应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文件组织施工。如需对其内容做较大的变更,应在实施前将变更内容书面报送项目监理部审核。 5、规模大、结构简单或属新结构、特种结构的工程,项目监理部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后,还应报送公司总工程师(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提出审查看法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必要时与业主协商,组织有关专业部门和有关专家会审。 6、规模大、工艺简单的工程、群体工程或分期出图的工程,经业主批准可分阶段报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简单或采纳新技术的分项、分部工程,承包商还应编制该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报项目监理部审查。 7、承包商报给项目监理部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有编制人、审批人签名,应有承包商负责人签字,并盖承包单位公章。 8、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的主要内容为: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否有承包单位负责人签字;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要求; (3)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 (4)施工部署是否合理,施工方法是否可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牢靠并具备针对性; (5)工期支配是否合理,是否能够满意施工合同要求,进度方案是否能保证施工的的连续性和均衡性,施工所需人力、材料、设备与进度方案是否协调; (6)承包商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 (7)平安、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8)季节性施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可行、合理和先进。 9、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完毕后,应形成审核看法,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的审核看法。 10、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应准时签发给承包商,并报送业主。 运营制度 运行制度 运输制度 进出口制度 退管制度 送货制度 第 2 页 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