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入升井人员车辆统计管理制度.docx
本文为Word版本,下载可编辑操作煤矿入升井人员车辆统计管理制度 煤矿入升井人员车辆统计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时、精确统计入升井人员和车辆数据,为矿井防灾、救灾供应精确的井下人员数据信息,保障井下人员平安和矿井生产秩序,建立健全矿井人员统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第.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实时、精确统计入升井人员和车辆数据,为矿井防灾、救灾供应精确的井下人员数据信息,保障井下人员平安和矿井生产秩序,建立健全矿井人员统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其次条本制度依据煤矿平安规程和神东安监20224号要求编制。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石圪台煤矿所属各单位、部门以及驻矿单位、专业化服务队和外委施工单位。第四条本制度所涉及的罚款事项由管理部门在调度会通报,罚款单(二联、四联)每月3号,统一交平安管理办公室汇总存档,交经营办和财务科代扣。其次章人员统计职责第五条矿井全部入升井人员(工业广场4个井口入升井人员)必需在井口检身处填写登记表、清点检查。第六条矿井新安排人员和调换单位人员必需在三个工作日之内由区队办事员联系相关单位办理齐全(或更新)入井相关信息证件后方可入井,否则不得入井;离矿人员必需由经营办确认注销入井相关信息证件(包括矿灯、定位仪、入井证)后方可办理相关离矿手续。第七条矿井定位系统的使用必需遵循:1、射频卡实行“一人一卡制”,全部入井人员必需携带与本人信息吻合的射频卡入井,不得随便携带他人射频卡入井,否则一经查出,按“三违”处理,将对双方当事人(携带者和被携带者)惩罚通报批判。2、车辆定位系统射频卡实行“一车一卡制”,全部入井车辆必需安装与本车信息吻合的射频卡入井,未安装车辆定位系统射频卡的车辆,不许入井,不得随便拆卸或破坏射频卡,否则一经查出,将对当事人惩罚通报。第八条机电科负责对矿井定位系统的检查和维护,对人员变动要准时进行调整、更新信息,确保系统正常运行。第九条安管办负责井口全部入升井人员及车辆的统计工作,详细事项包括:1、井口检身工负责对全部入升井人员及车辆的统计,井口每班设2名检身工,检身工必需统一穿着配发服装,要娴熟把握井口检身设备、计算机定位系统的使用。2、井口检身人员不得随便关闭电脑上的验卡程序及监控系统,并做到仔细监控,不得在电脑上做其他工作。3、井口检身工必需在规定时间,将入井人员和车辆登记数据与定位系统在线数据进行一次统计核对(三班统计时间分别为:早班10:00、中班18:00、夜班02:00 ),把握入井人员和车辆数据及分布状况,统计数据填至入升井人员清点统计表内,如有特别要准时汇报调度室。4、井口检身工每班交接班,必需具体说明本班入升井人员相关信息和遗留问题。5、安管办必需每周至少进行一次不定期抽查入升井人员统计状况,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赐予惩罚。第十条调度室监测监控人员负责对人员定位系统在线人员的统计分析:1、监测监控员必需对全矿全部入井员工的定位仪进行查看,如消失射频卡特别或超12小时未升井的人员,要准时做好记录,通知所属区队查明缘由,并汇报调度室和安管办作出相应处理。对于因系统缘由造成的射频卡特别状况,经核查确认后要准时清除,确保定位系统的精确性。第十一条矿井入升井统计数据原则上以定位系统数据为准,如领用矿灯人员数据和入升井人员登记表数据有出入时,调度室必需查明缘由。第十二条矿灯房负责全矿员工领用矿灯的统计和管理工作:1、 矿灯领用必需按区队进行登记。干部浴池矿领导、机关人员、来访人员矿灯领用必需由浴池值班人员登记并汇报矿灯房,矿灯房值班人员每班要对全矿员工矿灯发放记录进行统计分析,值班班长在交接班时必需具体说明本班矿灯领用状况和遗留问题。2、对超过12小时未交回的矿灯领用人员,灯房值班人员必需准时汇报矿调度室,由矿调度通知区队进行核查,如发觉违规不交回矿灯人员,必需作出相应惩罚。3、矿灯房必需对新办理入井、调换单位及离矿人员矿灯信息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新。第十三条各单位跟班队长负责每班向调度室汇报出勤入井人员数据,入井时跟班队长必需持本班入井人员登记表交井口检身工,并在升井时由跟班队长或班长填写入井人员登记表中升井相应内容、说明状况;如有加班人员,升井后必需亲自到井口填写登记表,否则由安管办作出相应惩罚,产生严峻后果的要按事故进行追查。第十四条外来人员入升井管理依照石圪台煤矿外来人员入井审批管理方法。入井时在浴池和井口入井审批单上签字,接受井口检身工检查;升井后,由井口检身员确认后并汇报调度室,检身房将入井审批单存档。 第三章管理惩罚细则 第十五条井口检身工未在规定时间内核定入井人员登记总人数和定位系统在线人数,罚当班检身工200元/次。第十六条井口检身工每班交接班,未具体说明本班入升井人员相关信息和遗留问题,罚当班检身工200元/次。第十七条入井人员未携带与本人信息吻合的射频卡入井,罚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单位200元。第十八条入井人员携带他人射频卡入井,按“三违”处理,罚携带者和被携带者各1000元,并通报批判。第十九条入井车辆未安装与本车信息吻合的射频卡入井,罚当事人200元,监管单位500元。其次十条入井车辆安装车载射频卡与车辆信息不全都,罚当事人200元,监管单位500元。其次十一条随便呼叫、拆卸或破坏人员定位仪和车辆射频卡,罚当事人500元。其次十二条各区队值班队长未按时限向调度室汇报出勤状况,罚值班队长200元。其次十三条未按规定填写入升井登记表人员,罚当事人200元/次。其次十四条未按规定时限正常交接班,作业人员不能按时升井的,跟班队长未准时向井口检身房、矿调度室汇报说明缘由,否则罚跟班队长200元,监管单位300元。其次十五条调度室监测监控人员未准时查出有连续12小时未升井的员工、射频卡呼救等状况,未作出相应处理,罚当班监测员200元,监管单位200元。其次十六条入升井车辆司机未填写车辆入升井登记表,罚该车辆司机200元/次。其次十七条外来人员入升井未接受井口检身工检查及填写入井审批单中升井时间并汇报调度室,罚井口检身工200元。其次十八条矿灯房未按要求登记、统计分析的,罚矿灯房负责人300元。 第四章 附 则 其次十九条凡本管理制度未列入的惩罚细则,可比照本制度有关条款进行相应惩罚;未遵照本制度执行产生严峻后果和事故的惩罚,由平安管理办公室组织相关主管部门召开事故调查会议,通过事故调查报告追究相关责任,进行惩罚。第三十条矿内其它惩罚标准与本制度惩罚细则相抵触的,遵照本管理制度执行。第三十一条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石圪台煤矿平安管理办公室。第三十二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各单位人员入升井登记表(此表由单位自行打印)附件2:石圪台煤矿人员入升井人员清点统计表附件3:石圪台煤矿井口检身房入升井人员和车辆统计流程图 酒吧职责 酒店职责 酒水职责 采编职责 选购职责 选购部职责 第 5 页 共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