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学院校园卫生管理办法.docx
本文为Word版本,下载可编辑操作某某学院校园卫生管理办法 某某学院校内卫生管理方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某学院校内卫生管理方法为加强我校校内卫生管理,营建文明、干净、美丽、和谐的育人环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特点,制定本方法。第一条我校校内卫生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 某学院校内卫生管理方法 为加强我校校内卫生管理,营建文明、干净、美丽、和谐的育人环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特点,制定本方法。 第一条 我校校内卫生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 其次条 分工与职责 1、后勤管理处是校内卫生管理工作的职能管理机构,负责全校卫生工作的规划、管理、监督、检查评比和协调等项工作。 2、各系(院、部)、图书馆、校医院: 负责本单位所用教室、试验室、多媒体教室、办公室、计算机房、图书馆用房、医院用房等室内卫生的清扫和保洁。 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所在楼栋走廊、楼梯、厕所、卫生间及楼栋周边配套绿地的环境卫生保洁和绿化管理工作。 负责对本单位师生进行爱国卫生训练,养成人人维护环境卫生、敬重环卫工作人员劳动的良好风气,营造文明、卫生、优雅、和谐的教学、生活环境。每学期组织师生开展1-2次校内环境卫生义务劳动,准时制止和处理损坏环境卫生设施、违反爱国卫生管理规定的的不良行为,坚决杜绝脏、乱、差现象,确保辖区环境、卫生状况持续良好。 3、校机关各部门、处、室、各直属单位: 负责本单位办公室、仓库的卫生清扫保洁工作。 监督检查所在楼栋公共卫生区域的卫生清洁工作。 负责对本单位职工进行爱国卫生训练,养成人人维护环境卫生、敬重环卫人员劳动的良好风气。 4、后勤服务中心: (1)负责校内同学生活区、同学食堂、同学公寓的卫生清扫和卫生管理监督检查。负责校内风景林地、行道树、景观水面、园林景观设施的清理保洁及全部属于学校托管范围内的绿化养护和保洁。 (2)负责监督检查物业服务公司做好以下工作: 1根据与学校签订的托管协议,做好全校全部道路、广场、花坛、草坪、行政办公楼、教学楼、试验楼、阶梯教室、多媒体教室内的走廊、楼梯、厕所、卫生间的卫生清扫与保洁工作。 2 做好校内办公区、教学区、同学生活区、同学食堂、同学公寓等周边卫生清扫和卫生管理监督检查。 3负责全校院内的乱贴、乱画、乱挂、乱摆、乱放、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的清理工作及垃圾清运工作。 4加强员工特殊是环卫人员素养训练,提高现代环卫意识和业务、管理力量。 第三条 环境卫生标准要求 1、各系、部,机关各部、处、室、直属各单位对本单位的室内卫生要每天清扫,常常通风。做到物品布局合理、摆放整齐、窗明几净,地面清洁、无烟头、无杂物,墙面无污迹、无蜘蛛网。 2、物业服务公司要组织清洁工对所属责任区实行全天候的清扫保洁。切实做到地面清洁、墙面洁净、玻璃净亮、垃圾入池、准时清运,道路、广场、草坪、花坛无白色垃圾。 3、各临街经营商户实行“门前三包”,保持门前干净,对门前乱堆乱放、乱扔杂物、乱停车辆、损坏树木、随地吐痰等有损校容环境卫生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情节严峻的报后勤管理处予以惩罚。 4、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空饭盒、塑料包装袋等废物。禁止随地便溺,禁止向路面倾倒污水。建筑物应保持干净美观,禁止在沿街建筑物、树干、电线杆、灯柱和公共设施上张贴或涂写标语、广告。禁止在校区内乱立招牌、广告牌、标语牌,未经批准禁止在广场和道路悬挂横幅和其它有碍校容的物品。 5、禁止占用道路搭棚设亭、堆放物料、摆摊设点,经批准在指定位置经营水果、冷饮制品的,必需备置垃圾容器,保持场地干净。 6、在校区内行驶的各类车辆应保持车容干净,运载流散物体的车辆以及清运垃圾、粪便的车辆,装运设备必需密闭完好,不得沿途撒漏。 7、基建施工应在批准占地范围内作业,临街作业时应设置围墙,竣工后按规定期限拆除临时建筑及设施,清理现场,修复被损坏的墙面、路面等公共设施。基建垃圾应由施工单位或个人负责运出学校,的确不能处理的可向后勤管理处反映,按市政有关标准收费服务。严禁在校区乱倒建筑垃圾。 8、电力、通讯修理、绿化等有关部门作业,应保持道路、绿化带、花坛、人行道、行道树的美观、干净,遗留的渣土、枝叶等应准时清除。 9、凡在校内内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环境卫生的责任,都应当敬重环卫工作人员。各单位在公共环境卫生责任区内清扫的垃圾,沿街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生活垃圾应直接运输到四周的垃圾池内。物业服务公司每天定时清运到垃圾中转站。 第四条 嘉奖与惩罚 1、学校每学年表彰一次卫生工作先进单位。 2、有以下事迹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学校赐予表彰或嘉奖: 环境卫生工作成果突出者; 维护和管理公共环境卫生效果显着者; 同损害环境卫生或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作斗争有功者。 3、有以下违章行为之一者,分别赐予相应的惩罚: 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空饭盒、塑料袋等废弃物以及从高层向楼下丢弃物品或泼水的,责令清除洁净,并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本单位负责的环境卫生责任区无人清扫,接到整改通知书后仍无行动的,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不按要求倾倒生活垃圾或将基建垃圾倒入垃圾池内的,责令清除洁净并处以1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擅拘束校区房前屋后、绿化草坪种菜泼粪污染环境,占用、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和绿化设施的,责令限期退出或修复,并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各种施工、作业后不准时清除垃圾、杂物,不按期修复所损坏墙面、路面、绿化带、草坪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有权管理、监督所管范围的卫生保洁工作。对上述违章行为,有权予以批判训练和制止、举报,必要时可视情节处以10元/次以下的罚款;1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由各系、部、处实施;100元以上的惩罚由后勤管理处书面通知有关单位扣款惩罚。 管理人员收取罚款时,应出示有关身份证明,开具罚款收据,罚款用作环境卫生管理专项基金。破坏公共设施、污辱、殴打环境卫生管理人员或者阻挠环境卫生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加倍惩罚,情节严峻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环卫工作人员工作不负责,清扫不准时,管理不力造成脏、乱、差者,视情节每次扣除工资30100元。 在上级检查中发觉问题,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者,视状况对有关单位处以5002000元的惩罚(市级检查500元、省级检查1000元,国家级检查2000元) 第五条 检查评比制度 1、由后勤管理处组织后勤服务中心专职卫生检查人员每周分别对校内环境卫生、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同学食堂、教工食堂、同学宿舍等公共部位卫生进行检查。同学处宿舍管理中心及校同学会宿管部每周对同学宿舍室内卫生进行检查,校同学会生活部每周对教室卫生和同学食堂卫生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后勤管理处,作为年度评比环境卫生工作先进单位的主要依据。 2、由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文明办、后勤管理处牵头,会同同学处、基建处、工会、团委、后勤服务中心等有关单位组成校内环境卫生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每二周对校内环境卫生进行一次检查,并结合同学会检查结果准时在全校通报。</P 协管员职责 协调员职责 协调职责 单证职责 卖场职责 卫生员职责 第 5 页 共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