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社区卫生服务消防安全制度.docx
本文为Word版本,下载可编辑操作某社区卫生服务消防安全制度 某社区卫生服务消防平安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第一条做好治安防范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公共物品保管,防止丢失。其次条从事电工、驾驶等工作人员,必需取得上岗证方能上岗。第三条对易燃、易. 第一条 做好治安防范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公共物品保管,防止丢失。 其次条 从事电工、驾驶等工作人员,必需取得上岗证方能上岗。 第三条 对易燃、易爆、剧毒和腐蚀性物品要设专人保管,严格执行操作常规,防止因管理不当消失意外状况。 第四条 动用明火需书面申报,取得同意后方可使用,非特别需要禁用电炉。 第五条 加强消防器材和设备管理,定期检查,严防丢失损坏,严禁挪用。保持防火通道通畅,防止堵塞。 第六条 严禁将个人现金及珍贵物品存放在办公室或办公桌(柜)内,要加强个人物品保管,防止丢失。 第七条 科室下班前应做好平安防范检查,切断水、电、火源,无人时应准时关窗锁门。 第八条 珍贵仪器、设备要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管理。 第九条 发生治安案件和重大治安纠纷要准时报中心主任,并留意爱护现场及做好登记。 调查职责 调研职责 调解职责 辅导员职责 边防职责 迎宾职责 第 1 页 共 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