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请示报告制度(9).docx
本文为Word版本,下载可编辑操作医院请示报告制度(9) 医院请示报告制度(9)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医院请示报告制度(九)1.报告范围:(1)急性中毒造成人员死亡或中毒人数3人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2)发生重大灾情、重大交通事故、严峻工伤等需要紧急救助的大事或涉及到法律纠纷的病例. 医院请示报告制度(九) 1.报告范围: (1)急性中毒造成人员死亡或中毒人数3人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 (2)发生重大灾情、重大交通事故、严峻工伤等需要紧急救助的大事或涉及到法律纠纷的病例。 (3)发觉甲类传染病鼠疫病例、霍乱暴发流行和乙类传染病肺炭疽及其他易集中、流行的重大疫情。 (4)发生医疗纠纷,或者影响较大的聚集大事,阻碍医疗秩序。 (5)孕产妇死亡或患者死亡涉及法律必需要做尸体解剖时。 (6)发生医疗事故或重大医疗纠纷,麻醉药品、剧毒药品、辐射源丢失,辐射源泄露等。 (7)重大失泄密案及密码设备丢失、信息网络故障。 (8)珍贵器材及重点要害部门大面积失窃案。 (9)大面积停电或通讯中断大事。 (10)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 (11)紧急手术,患者亲属不在时。 (12)外宾、副处级以上领导住院。 (13)各科室中层干部、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出差、休假连续3天以上。 (14)各科室接受院外任务或拟与院外协作某项任务。 (15)职工因病新住院或院外治疗或伤亡者。 (16)收治涉及法律及政治问题的患者。 (17)外宾或兄弟医院来院参观、讲学及进修。 (18)代表医院外出参与有关会议以及医院各党派人员参与院外社会活动。 2.报告程序: (1)特大大事(111项)发生后,必需快速报告院长,并向有关职能科室报送相关材料。 (2)医疗系统有重要工作或发生重大状况,依据详细状况,准时向医务科、护理部请示报告,发生其他重大状况,准时向院办报告。 (3)非工作时间发生状况,向行政总值班报告,总值班依据状况的性质分别处理,特大大事向院长报告后处理,一般状况处理后需准时告知相关部门。 (4)中层干部出差或休假3天以上必需向院长报告并到院办登记。 (5)外单位来院参观或有关领导住院,要准时向院办报告,并转告院长。 对迟报、漏报、瞒报重大事项的科室和相关人员要通报批判,对造成严峻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学科职责 学院职责 qiqUha.cOm平安职责 安监员职责 安监职责 安装职责 第 2 页 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