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管理-中药贵重药品管理制度.docx
本文为Word版本,下载可编辑操作医院管理-中药贵重药品管理制度中药珍贵药品管理制度(一)按上级有关规定和医院临床用药的实际状况划分,中成药单价4元以上,中草药单价10010g以上者列为珍贵药品管理范围(包括自费药品)。(二)珍贵药品又分为一类和二类,一类珍贵药品须建立逐日消耗交班本和日清月结收支帐。(三)凡属一类珍贵药品,值班人员必需每日仔细盘点,填写逐日消耗交班表,如有差错和丢失现象,按科内有关规定酌情处理。(四)统计员每日依据门诊用药消耗数量,准时补充药品以保证临床用药,当日消耗的珍贵药品应准时登记入帐,并应帐物相符。(六)珍贵药品如有破损,应按院内规定的报损制度处理,仔细清点破损药品,填写药品溢耗单,由科主任签字方能上报财务预以报销。(七)如遇药品调价时,应准时清点库存药品,将药品差价填写调价单,上报财务科。(八)调配人员调配处方时,应计价精确,调配无误,凡计价误差大或错发及多发出的珍贵药,均按差错登记处理。(九)属公费医疗的患者,应按现行的公费医疗制度执行,严格杜绝滥开大方的现象。(十)珍贵药品应定期检查,严防过期霉变的现象发生,易潮解和霉变的药品应存放于干燥、阴凉、通风处。(十一)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严防伪、假、劣药混入。(十二)严格执行珍贵药品逐日消耗,日清月结制度,珍贵药品每月盘点一次,并仔细填写盘点明细表,上报财务科。(十三)珍贵药品一律由调剂室,按医师处方发放、库房与临床科室均无权发放。 篇2:主要危急源监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对主要危急源的监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平安和项目财产平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 产法结合本项目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本方法所称主要危急源,是指在危急源明白卡上所规定的危急源。 第三条存在主要危急源的部门,其部门平安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主要危急源的平安管理与监控工作。 第四条对主要危急源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在平安生产方面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有权向平安协调办公室及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举报。 第五条主要危急源平安管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要危急源平安管理与监掌握度; (二)主要危急源明白卡; (三)主要危急源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方案; 第六条项目在施工前应填写主要危急源明白卡,报送平安协调办公室备案。 第七条对新产生的主要危急源,现场平安负责人应当准时报送平安协调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项目平安协调办公室应建立健全主要危急源平安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主要危急源平安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主要危急源日常平安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主要危急源平安管理与监掌握度。 第九条平安协调办公室对从业人员进行平安训练,现场平安员或现场负责人对从业人员应当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把握本岗位的平安操作技能和在紧急状况下应当实行的应急措施(可根据新员工培训方案进行实施)。 第十条平安协调办公室或现场负责人应当将主要危急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殊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第十一条各施工单位应当在主要危急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平安警示标志,并加强对主要危急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平安管理。 第十二条各施工单位应当对主要危急源中的工艺参数、危急物质进行监控,对重要的设备、设施定期进行保养维护,并记录在案上报机械部和平安协调办公室进行备案。 第十三条各施工单位应当对主要危急源的平安状况和防护措施落实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状况报送平安协调办公室。 第十四条对存在事故隐患的主要危急源,各施工单位必需马上整改;对不能马上整改的,必需实行切实可行的平安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准时报告平安协调办公室或有相关监督平安职责的部门。 第十五条平安生产协调办公室应当制定主要危急源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要危急源基本状况; (二)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三)应急设备与设施; (四)应急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五)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六)事故后的恢复与程序; (七)培训与演练。 第十六条平安协调办公室应当依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方案进行一次实战演练或模拟演练。 第十七条平安协调办公室应当建立主要危急源监控和管理系统,对主要危急源实施分级监控,并对各类信息实施动态管理。 第十八条平安协调办公室应当定期对主要危急源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状况; (二)预防生产平安事故措施落实状况; (三)主要危急源的登记建档状况; (四)主要危急源的平安检测、监控状况; (五)主要危急源设备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状况; (六)主要危急源现场平安警示标志设置状况; (七)从业人员的平安培训训练状况; (八)应急救援组织建设和人员配备状况; (九)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工作状况; (十)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及维护、保养状况; (十一)主要危急源日常管理状况;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平安协调办在监督检查中,发觉主要危急源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相关单位马上排解。 其次十条平安协调办公室及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应当相互协作、互通状况,并关心生产经营单位对主要危急源实施有效的管理与监控。 救助制度 抢救制度 教务处制度 教务制度 教学制度 教育处制度 篇3: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及使用程序 特别休息防护用品是指休息者在休息进程中预防或加重严轻损害和职业危害的休息防护用品。如:平安帽、防尘口罩、护目镜、电焊面罩、耳塞、钢丝手套、耐酸手套、平安带等。 各部门统计、评价本部门一切需求运用休息防护用品的工序,并填写休息防护用品清单,当工序或流程发作变卦时,需求重新评价,予以确认。 各部门依据休息防护用品阐明书结合公司运用工序,评定各种休息防护用品的运用改换频率,并向运用休息防护用品的员工宣导。 4.2休息防护用品的推销 推销部依据外地休息防护用品消费监视部门的有关规章和建议,选择有资质的休息防护用品的供方,验证消费厂商的消费答应证及供方的运营答应证。 特别休息防护用品应有相应的消费答应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和平安鉴定证,三证完全方可购入。 休息防护用品的验收及保管 推销部对供方所供应的物品停止验收,同时需验证物品的产品合格证,特种防护用品还需求供方出示由相关部门开具的平安鉴定证。 出口的休息防护用品须契合我国休息防护用品的检验规范。尚没有国度规范的产品可按我国认可的规范停止检验。检验合格的休息防护用品方可操持入库手续。 各运用部门对一切合格入库的休息防护劳保用品,遵照产品阐明书或厂商建议,妥当保管,留意防潮、蜕变,做到先进先出的准绳,避开过时的休息防护用品发放到休息者手中。休息防护用品的发放与运用 各运用部门依据运用状况支付防护用品。其休息防护用品的发放,由相关任务人员担当停止记载。 依据任务性质和休息条件,为员工装备发放的团体休息防护用品,各部门必需训练员工正确运用休息防护用品,但凡不懂得休息防护用品运用功能者,不准上岗操作。公司不得以货币或其它物品替代该当装备的休息防护用品。 运用者穿戴休息防护用品前应先反省,确认平安后才穿戴。进入作业场所后,不能随便脱卸,若发觉休息防护用品穿戴移位,应立即订正。 在运用进程中,各种休息防护用品应依据不同资料、不同构造尽量防止接触具有溶解、熄灭性质的物质和锐利尖利的器件,以免局部休息防护用品受损,影响运用寿命而得到防护功能。须活期检验的休息防护用品应按规章停止检验。休息防护用品运用后的处置休息防护用品运用后,应依据要求脱卸,经整理清洁后保管。但凡在有毒作业场所穿戴过的休息防护用品,在分开作业现场后,应消毒后寄存,切勿带到生活区,以免毒物净化环境。 防噪声用的耳塞、耳罩,应在分开噪声现场后摘除,让听觉慢慢恢复。一般休息用品在运用后,要依据用料性质,辨别实行洗濯、擦抹或晾干等方法洗擦干净保管。 休息防护用品的报废和改换依据休息防护用品阐明书的运用期限及实践运用状况作改换、报废,由运用单位的主管担当集中搜集破损、过时的休息防护用品,不准随便乱丢,按废弃物管理规章集中停止报废处置。报废后由运用部门改换新的休息防护用品。 . 第 6 页 共 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