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原材料与构件质量检验制度.docx
本文为Word版本,下载可编辑操作工程原材料与构件质量检验制度 工程原材料与构件质量检验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工程原材料与构件质量检验制度1、原材料质量保证由供应者直接负责,凡达不到规定标准者一律不得选购与投入使用。2、全部投入使用的材料或半成品、成品的构件必需有质量合格证明,并按规. 工程原材料与构件质量检验制度 1、原材料质量保证由供应者直接负责,凡达不到规定标准者一律不得选购与投入使用。 2、全部投入使用的材料或半成品、成品的构件必需有质量合格证明,并按规定需进行质量检查复检的材料。送交质监站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施工,未经复检或复检不合格的材料不得投入工程使用。 3、全部应检查的材料均必需按甲方指定单位组织送检,不得弄虚作假。 4、严格执行材料见证送验制度。 1)材料取样必需在"见证人"按(xx建设局颁布的文件执行)监督下进行现场取样。 2)材料送验报告须在"有见证人"伴随监督下进行,不得在无"见证人"见证的状况下进行材料送检工作。 3)材料送验报告须盖有"见证人"的样章。 4)材料送验必需提前通知"见证人",见证人到场后,方进行送验工作。 产假规定 部门职责 管理职责 工作职责 嘉奖方案 考核方案 第 1 页 共 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