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医院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级与分类管理制度.docx
本文为Word版本,下载可编辑操作市民医院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级与分类管理制度 市民医院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级与分类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市人民医院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级与分类管理制度为了确保手术及有创操作平安和质量,加强我院各级医师的手术及有创操作管理,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参照有. 市人民医院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级与分类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手术及有创操作平安和质量,加强我院各级医师的手术及有创操作管理,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参照有关资料,制定本规范。 一、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级 手术及有创操作指各种开放性手术、腔镜手术及介入治疗(以下统称手术)。依据其技术难度、简单性和风险度,将手术分为四级: (一)四级手术:技术难度大、手术过程简单、风险度大的各种手术。 (二)三级手术:技术难度较大、手术过程较简单、风险度较大的各种手术。 (三)二级手术:技术难度一般、手术过程不简单、风险度中等的各种手术。 (四)一级手术:技术难度较低、手术过程简洁、风险度较小的各种手术。 二、手术医师分级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全部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一)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二)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三)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有博士后学历、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者。 (四)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工。 三、各级医师手术权限 (一)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主持一级手术。 (二)高年资住院医师:在娴熟把握一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二级手术。 (三)低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二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三级手术。 (四)高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三级手术。 (五)低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三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四级手术。 (六)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四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或依据实际状况可主持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科研项目手术。 (七)主任医师:可主持四级手术以及一般新技术、新项目手术或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高风险科研项目手术。 (八)对资格准入手术,除必需符合上述规定外,手术主持人还必需是已获得相应专项手术的准入资格者。 (九)任何级别手术医师的手术权限均不行超出所受聘医院的手术权限。 四、医疗机构手术权限 三级医院:在设备及技术条件允许、符合上述规定的状况下,可施行全部级别手术。三级甲等医院可申请开展各种其他类型的手术。 五、手术审批权限 手术审批权限是指对拟施行的不同级别手术以及不怜悯况、不同类别手术的审批权限。 (一)常规手术 1、四级手术:科主任审批,由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报批手术通知单。 2、三级手术:科主任审批,由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报批手术通知单。 3、二级手术:科主任审批,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报批手术通知单。 4、一级手术:主管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批,并可签发手术通知单。 (二)资格准入手术 资格准入手术是指按市级或市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需要专项手术资格认证或授权的手术。由市级或市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专业学术机构向医院以及手术医师颁发专项手术资格准入证书或授权证明。已取得相应类别手术资格准入的手术医师才具有主持资格准入手术的权限。任何级别的资格准入手术均由手术医院院长签发手术通知单。 (三)高度风险手术 高度风险手术是指手术科室科主任认定的存在高度风险的任何级别的手术。须经科内争论,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医务科,由医务科负责人打算自行审批或提交业务副院长审批,获准后,手术科室科主任负责签发手术通知单。 (四)急诊手术 预期手术的级别在值班医生手术权限级别内时,可通知并施行手术。若属高风险手术或预期手术超出自己手术权限级别时,应紧急报责任规定的上级医师审批,需要时再逐级上报。原则上应由具备实施手术的相应级别的医师主持手术。但在需紧急抢救生命的状况下,在上级医生临时不能到场主持手术期间,任何级别的值班医生在不违反上级医生口头指示的前提下,有权、也必需按详细状况主持其认为合理的抢救手术,不得延误抢救时机。急诊手术中如发觉需施行的手术超出自己的手术权限时,应马上口头上报请示。 (五)新技术、新项目、科研手术 1、一般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重大手术、致残手术须经科内争论,在科主任填写手术审批单,签署同意看法后报医务科,由医务科备案并提交业务副院长或院长审批。 2、高风险的新技术、新项目、科研手术由医院上报市卫生局审批。必要时由市卫生局托付指定的学术团体论证、并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同意后方能在医院实施。对重大的涉及生命平安和社会环境的手术项目还需按规定上报省卫生厅批复。 (六)其他特别手术 1、被手术者系执外国或港、澳、台护照的。 2、被手术者系中央、省保健对象或普洱市一级保健对象的。 3、可能导致毁容或致残的。 4、已经或预期可能引致司法纠纷的。 5、本院因术后并发症需再次手术的。 6、外院医师会诊主持手术的(异地行医必需按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执行)。 (七)外出会诊手术 本市执业医师受邀请到本市外单位或外地手术,必需按执业医师法的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外出手术医师所主持的手术不得超出其按本规范规定的相应手术级别。 (八)外籍医师在本市行医手术的执业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审批。 水电工岗位职责 测量员岗位职责 施工员岗位职责 工程部岗位职责 统计员岗位职责 项目负责人职责 第 5 页 共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