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docx
本文为Word版本,下载可编辑操作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车辆修理保养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为保证在对车辆实施修理和一、二级保养工作中的平安,确保修质量平安运行,避开各类机械事故,特制定本制度:1、凡车辆进车间进行各类修理和保养,其修理质量和平安工作有修理车间负责,平安科负. 为保证在对车辆实施修理和一、二级保养工作中的平安,确保修质量平安运行,避开各类机械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1、凡车辆进车间进行各类修理和保养,其修理质量和平安工作有修理车间负责,平安科负责监督、检查、考核;2、在实施车辆保修过程中,全体修理人员均应严格落实修理工各种“平安责任制”、“平安操作规程”和“车间平安防火责任制”,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凡由于违章造成各类事故,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和车间责任;3、车辆总件大修(发动机)和二级保养后行驶30000公里以内,一级保养行驶1500公里以内,以及平常小修,由于确系修理质量问题,造成1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机械事故(指返修费用)或由于修理质量引发的行车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承修人负责赔偿以上损失的20%:4、凡因修理人员操作错误或违章操作造成造成机件损坏,承修人负责赔偿经济损失的30%;5、车辆保修中拆下的零部件,担当人员负责妥当保管,假如由于保管不善发生零部件丢失或灭失大事,承修人负责照价赔偿;6、对机械事故和车辆零部件大事的调查,确认和处理,由平安管理部门负责,依据调查事实写出调查报告和处理看法,报公司经理审批后执行。 产假规定 部门职责 管理职责 工作职责 嘉奖方案 考核方案 第 1 页 共 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