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_1.docx
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为规范平安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准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削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爱护生态环境和促进社会稳定。 1.2工作原则 1.2.1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平安和身体健康作 为首要任务,在事故未发生时充分做好预防工作;在事故发生后,马上营救受伤人员,组织撤离或实行其他措施,爱护危急区域内的其他人员。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发挥专家、专业救援力气和人民群众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实行科学的管理方法,采纳先进的检测、检验、监测手段、救援装备和技术,快速掌握事态,消退危害后果。 1.2.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市政府和市安委会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平安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仔细履行平安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健全平安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1.2.3属地为主,分级响应的原则。在平安生产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和单位,必需马上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坚决、快速地实行应对措施,对事故现场进行有效处置,全力掌握事态进展,切断事故灾难链,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大事)发生。同时,应马上向上级政府报告事故状况。上级政府快速对事故做出推断,打算应急响应行动。 1.2.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猜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1.3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大事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平安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平安生产工作的打算、河南省平安生产条例、新乡市突发公共大事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4分类分级 1.4.1平安生产事故根据其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依据新乡实际,可能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平安生产事故包括: (1)工矿商贸企业平安生产事故; (2)危急化学品、烟花爆竹平安生产事故。1.4.2平安生产事故根据其性质、严峻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 1.4.2.1级(特殊重大):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平安,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殊重大平安生产事故。 (2)超出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力量,或者跨省级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平安生产事故。 (3)需要国务院平安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安委会)处置的平安生产事故。 1.4.2.2级(重大): (1)造成30人以下、1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下、10人以上生命平安,或者100人以下、5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需要紧急转移10万人以下、5万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下、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级)以上平安生产事故。 (2)超出设区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力量,或者跨设区市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平安生产事故。 (3)需要省平安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机构处置的平安生产事故。 1.4.2.3级(较大): (1)造成10人以下、3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下、3人以上生命平安,或者50人以下、1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下、千人(300户)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平安生产事故。 (2)超出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急处置力量,或者发生跨县(市)、区行政区域、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平安生产事故。 (3)需要新乡市平安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处置的平安生产事故。 1.4.2.4级(一般): 级(较大)以下的平安生产事故。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级(较大)平安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和级(较大)以上平安生产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体系 市平安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市平安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平安副市长担当,副总指挥分别由市人民政府主管副秘书长、市安监局局长担当,成员包括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工业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监察局、市供销社、市电 业局、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直其他部门(依据事故性质和需要临时增加)等负责人组成。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与市平安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室主任由市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担当。 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履行本部门的平安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 的职责,负责制订、管理并实施部门应急预案。 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消防部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力气、志愿者队伍及省有关救援力气等。 2.2应急管理机构职责 2.2.1市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根据本预案规定的程序,组织、协调、指挥平安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 (2)依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3)随时把握本预案实施状况,并对本预案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实行应急处理措施; (4)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并负责督促事故单位准时归还或赐予补偿; (5)办理市政府(或市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2.2.2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1)传达市应急指挥部命令并监督落实;(2)通知并联络应急救援各专业组组长及有关成员,做好应急预备或马上投入救援; (3)选址并建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综合协调各专业组救援工作; (4)事故灾难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协调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5)检查现场救援工作,收集险情和救援状况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提出救援建议,帮助市应急指挥部开展工作; (6)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7)协作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8)承办市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定期组织预案演练,依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关状况变化,准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补充和完善。 2.2.3市有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 (1)市安监局:建立“专家库”,组织技术专家进行灾难事故分析,对抢险救援供应询问和对策;负责向上级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汇报事故及救援状况;搜集与事故缘由及过程有关的信息资料,在职权范围内、组织事故的调查、分析、定性、处理工作,同时为协作上级对事故的调查处理作好预备;建立全市平安生产事故档案。(2)市委宣扬部:统一协调平安生产事故抢险救援的信息发布工作;做好应急救援中先进事迹的宣扬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3)市公安局:负责封锁危急区域、设立隔离区,爱护现场,实行交通管制、维持治安秩序,组织疏散人员;依据事故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适时调集相关警种参加救援;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记录、视听资料、证人证言收集等取证工作;负责事故中失踪、死亡人员身份的核查及对死亡人员的法医鉴定工作;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实行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4)市建委:负责调集并组织使用起重机、挖掘机等抢排险设备;负责供应市政、建筑等工程技术资料支持;根据有关预案负责燃气、供排水等公用设施的排险和修复工作。 (5)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有关预案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架空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救援工作;负责供应特种设备技术资料支持,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协作上级部门对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6)市卫生局:负责事故现场受伤、中毒人员的抢救工作;负责事故发生区域疫情监测和防治工作;负责向应急指挥部和上级卫生部门报告人员伤亡、疫情监测及防治状况;在紧急状况下向兄弟城市或上级卫生部门寻求医疗支援。 (7)市环保局:负责危急化学品和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及可能对人员损害状况的监测,提出对环境和人员爱护的措施建议,负责对空气和水污染的监测,并提出治理方案。 (8)市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资金的支配。 (9)市气象局:负责抢险救援过程中,有针对性的气象监测和气象预报工作。 (10)市消防支队: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现场灭火,消退泄露和污染,抢救人员物资。 (11)交通、供水、供电、电信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负责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抢险救援工作顺当开展。 (12)事故单位:负责疏散人员,关停设施,组织技术人员讨论应急措施,并协作有关部门工作。 (13)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和分工,作好平安生产事故应急处置中的相应工作。 2.2.4市有关部门应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做好部门预案与本预案的连接工作,负责所牵头实施分预案应急管理机构与省相关预案的管理机构的连接,保持沟通,争取指导和支持。 2.2.5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与驻新单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建立与驻新部队、武警部队、中央、省和其他驻新单位处置突发公共大事的联系、沟通机制。必要时,由市政府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协调驻新部队、武警部队及中央、省和其他驻新单位参加和协作应急处置工作。 2.2.6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明确本级人民政府处置突发平安生产事故应急大事的领导和工作机构,负责本辖区突发平安事故的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善后和灾后重建、应急保障等工作。 3信息报告 3.1报告主体 平安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或在场人员应当用最快捷的方式报告事故发生状况,拨打公安110报警、120医疗急救、市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值班电话,发生火警时拨打119报警电话,恳求紧急抢救,并应当在1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接报后应当马上逐级报告新乡市人民政府(值班电话:0373-3696001,3696002),并同时报新乡市安委会办公室(电话:0373-3718451)。紧急状况下现场有关人员或单位可越级上报。 市安委会办公室接到平安生产事故报告后,应马上报告市政府值班室、通知分管副秘书长转报分管副市长、市长,同时报告市委值班室、市委秘书长、市委书记。 3.2事故报告主要内容 事故报告人员在向上级报告平安生产事故灾难时,应供应以下状况 (1)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位置;(2)事故类型;(3)伤亡状况及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评估:(4)事故涉及的危急材料性质、数量;(5)事故进展趋势,可能影响的范围,现场人员和四周人口分布; (6)事故的初步缘由推断; (7)实行的应急抢救措施; (8)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帮助救援抢险的事宜; (9)事故的报告时间、报告单位、报告人及电话联络方式。 3.3信息处理 3.3.1接到平安生产事故报告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马上报告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依据事故性质和严峻程度以及事故单位恳求,通知市相关部门和机构,做好应急救援预备或马上赶往事故现场。 3.3.2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马上成立专家组,组织专家对事故危害进行研判,确定事故影响的范围及可能影响的人数,从而对警情做出精确准时推断,初步确定响应级别,并亲密关注事态进展。假如事故不足以启动应急救援体系的最低响应级别,则应向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提出报告看法。 3.3.3市安委会办公室、市相关部门和机构接报后,应马上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把握事故状况,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准时向市领导反馈状况。 3.3.4根据有关规定,市安委会办公室接到平安生产事故报告后,应在规定时限内马上上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和省有关部门。 4应急响应 4.1事发地县(市)、区的应急反应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当发生平安生产事故时,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应马上启动本级平安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事发地人民政府主管领导应当快速赶赴事故现场,指挥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处置,掌握事态进展,当事态超出其响应级别或事故无法得到有效掌握时,应准时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打算启动本应急预案对事故做出应急响应。 4.2市级应急响应 市应急指挥部接到平安事故报告后,应马上依据事故类型、性质和严峻程度向市指挥部总指挥提出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建议,在总指挥发布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命令后,根据相关规定,各相关部门应马上行动,根据启动命令和本预案的要求,实施救援。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详细负责实施应急响应工作: (1)准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报告平安生产事故的基本状况、事态进展和救援进展状况。(2)开通与事故地县(市)、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市相关专项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讯联系。 (3)经专家对警情推断报请市政府领导打算,启动级应急响应,并马上通知市应急指挥部全体成员,进入应急工作状态。相宜启动各相应分预案的,建议由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实施。 4.3指挥和协调 进入应急响应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依据事故状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必要时,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指挥和协调工作: (1)召集应急指挥机构人员到位,组织实施应急救援。责成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及工作人员根据职责分工,马上开展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工作,保证组织到位、应急救援队伍到位、应急保障物资到位。 (2)向社会公众发出危急或避险警告。 (3)对现场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4)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到损害的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逼的人员。 (5)快速消退突发公共大事的危害和危急源,划定危害区域,维持社会治安。 (6)抢修被损坏的公共交通、通讯、供水、供电、供气、供油等基础设施,保障事发地群众的基本生活。 (7)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做好现场应急处置的保障和支援工作。 (8)组织有关部门实行相应措施防止突发公共大事消失扩大和次生、衍生、耦合大事。 (9)准时向市政府负责人、市安委会负责人报告应急救援处置、事态评估状况和工作建议。 (10)如应急响应上升为或级,协调内部有关应急力气,协作省应急指挥机构的指挥。 4.4事故现场爱护 平安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必需爱护好事故现场,并快速实行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缘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尽可能做出标志、拍照、具体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妥当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4.5信息资源采集 要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包括事故单位状况;事故致因物;当地气象、地理、地质、水文信息;居民分布信息;抢险救援设备、设施信息;事故中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信息等。对采集的信息要进行分析整合,按要求进行反馈。 4.6紧急处置 依据事态进展变化,消失急剧恶化的特别险情时,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征求专家和有关方面看法的基础上,依法准时实行紧急处置措施,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必要时,向省安委会报告。 4.7医疗卫生救助 事故发生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抢救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必要时,启动市突发公共卫生大事应急救援专项预案,组织开展救援工作。 市、县(市、区)疾病掌握中心依据事故类型,根据专业规程进行现场防疫工作。 4.8应急救援人员平安防护 市应急指挥部应制定战术、技术方案,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规定。向应急救援人员宣扬必要的救援学问,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用具。应急救援人员须听从命令听指挥,有序开展工作。 当遇到可能威逼应急救援人员险情,可能造成次生事故损害时,应急救援人员要擅长自我爱护,避开不必要的人身损害。市应急指挥部应坚决决策,打算应急救援人员是否全部或部分撤离现场。 4.9群众的平安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群众的平安防护工作: (1)企业与当地政府、社区建立应急互动机制,共同确定爱护群众平安的方案和措施; (2)确定紧急状态下疏散区域、疏散距离、疏散路线、疏散运输工具、平安蔽护所;(3)对已实施临时疏散的人群,要做好生活安置,保障必要的水、电、卫生等基本条件; (4)负责疏散人群及居住地的治安管理。 4.10公众动员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调动本行政区域社会力气参加应急救援工作。组织自愿者协作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11现场检测与事故危害评估 依据需要,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事故现场监测、鉴定与评估小组。 监测、鉴定与事故危害评估活动包括:事故影响边界、气象条件、对食物、饮用水卫生以及水体、土壤、农作物等的污染,可能的二次反应有害物,爆炸危急性和受损建筑垮塌危急性,以及污染物质滞留区等。 4.12新闻发布 市委宣扬部会同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事故处理的主管部门对事故相关新闻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组织媒体报道。 4.13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掌握,环境符合有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退后,进行撤离和交接程序、恢复正常状态程序。由市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5后期处置 5.1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疏散人员回迁、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安定,恢复正常秩序。 5.2保险机构准时开展各项保险理赔工作。 5.3按程序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绽开全面调查。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阅历教训,提出改进建议,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市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6保障措施 6.1事故抢险救援组织 事故抢险救援分成8个专业组: (1)事故抢险组:相关监管部门牵头,救援队伍、事故发生地政府、事故单位参与,负责现场抢险、搜救人员、抢修设施、供电供水、畅通信息、消退险情等工作。 (2)技术指导组:相关监管部门牵头,市平安专家组、环保、气象部门、事故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结合政府专项预案和企业应急预案,负责灾情分析监控、现场抢险技术方案的制定和抢险救援中的技术指导等工作。 (3)治安管理组:公安部门牵头,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秩序、疏导交通、疏散群众及伤亡人员身份确认等工作。 (4)医疗抢救组:卫生部门牵头,事故发生地政府、事故单位负责现场伤员抢救和治疗工作。 (5)后勤保障组:事故发生地政府、事故单位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和事故单位参与,负责现场抢险物资装备供应及其它后勤保障工作。 (6)善后处理组:民政部门牵头,劳动保障部门、工会、保险、当地政府、事故单位参与,负责伤亡家属接待及安抚,处理善后事宜。 (7)信息新闻组:由宣扬部门牵头,相关监管部门、电信部门、当地政府参与,负责事故状况的收集、整理、报告和新闻发布等工作。 (8)事故调查组:由安监部门或相关监管部门牵头,公安、监察、工会等部门参与,帮助抢险,搜集有关证据,初步分析事故缘由,会同抢险组、技术组制定防止事故扩大的平安措施,根据有关规定,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书。 6.2信息与通讯保障措施 构筑新乡市集中管理的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支持的信息通讯平台、建立全市重特大平安生产事故报告系统;重大危急源信息和监控系统;保证应急预警、报警、警报、指挥等活动的信息沟通快速、顺畅、精确,做到信息资源共享。必要时,可紧急调用或征集其他部门和社会通讯设施,确保指挥信息畅通。 6.3物资与运输保障措施 依据救援需要,不但要保证足够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而且要实现快速、准时供应到位。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重视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设施建设,重视救援物资、设备和个人防护装备贮备,根据国家产业标准和要求制定配备标准,建立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性的维护、保养、检查,保证设施、装备性能的平安牢靠。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市应急指挥部有权紧急调用相关部门全部救援队伍、物资、设备和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事故后应当准时归还或赐予补偿。在原有交通运输资源不能适应抢险救援的状况下,市应急指挥部要准时协调交通、铁路等部门供应交通运输支持。 6.4人力资源保障措施 建立平安生产专家库;建设以消防部队为骨干的应急队伍;矿山、危化品等行业或企业,依法组建和完善专业救援队伍;危急物品生产、贮存、经营单位、高危行业和其它行业规模较大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应当配备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力气满意不了抢救要求的,应当与企业外的消防抢救、医疗抢救等抢救组织签订抢救协议。各级政府把握区域内全部应急救援队伍资源信息状况,并督促检查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预备状况。 6.5医疗卫生保障措施 各级人民政府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气构对平安生产事故的救治力量。加强对应急救治药品、医疗器械实施监督管理,保证所用药品、医疗器械的平安有效。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全面把握卫生资源信息,尤其是专科医疗抢救方面的资源信息,其中包括职业中毒治疗医院、烧伤专科医院的列表,如数量、分布、可用病床、治疗力量;抢救药品、医疗器械、消毒、解毒药供应的城市及来源。要组织医疗人员进行相应培训,了解新乡市主要危急对人群造成损害的类型及正确的消毒和治疗方法。 6.6应急财务保障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预备。平安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担当,事故责任单位临时无力担当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各级人民政府处置平安生产事故所需工作经费,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解决。 6.7训练、训练和演习 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社区要建立互动机制,负责本地区、本单位的宣扬训练工作,提高全民的危机意识,尤其是位于重大危急源周边的人群,要了解潜在的危急性质和对健康的危害,把握必要的自救学问,提高自我爱护力量。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纳入平安技术培训和平安宣扬训练的内容,把握应急救援学问,增加应急救援意识,提高应急救援力量。 各专项应急指挥部依据专项预案的内容,应当定期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训练和演习。高危行业或存在重大危急源、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应结合河南省平安生产条例的要求,宣扬相关学问,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习,从而使应急预案经得起实战检验。上述机构和单位演习结束后,要形成总结报告送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6.8监督检查 市政府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对平安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7附则 7.1预案完善 7.1.1预案修订。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预案实施后,经评估发觉其缺陷和不足,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准时组织修订完善,上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7.1.2子预案的制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成员部门、市属重点企业应当在本预案发布实施之日起60日内,根据本预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特点和实际状况,制定出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县级政府预案、市政府部门预案、企业预案),报市政府办公室、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7.1.3日常平安制度。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值班制度、检查制度和例会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紧急状况,准时处理。定期检查应急救援工作,应当依据季节和事故发生期等状况,列入平安例会内容,定期分析和讨论。7.1.4日常平安生产报告制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市属及驻新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必需高度重视平安生产事故的预防工作,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平安监督管理。建立重大危急源、重大事故隐患和危急因素档案,实行重大危急源、重大事故隐患定期零报告制度,每月10日前书面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后报市政府。落实责任,制定监控整改措施,限期消退重大事故隐患,防止重特大平安事故的发生。 7.2嘉奖与责任 7.2.1在平安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其所在单位、上级机关或地方政府赐予表彰或者嘉奖: (1)精彩完成应急处置任务的; (2)抢排险事故或者抢救人员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削减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且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别贡献的。 7.2.2责任追究 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分别在管辖范围内进行行政处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惩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按规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预备义务的; (2)不准时报告事故真实状况,延误处置时机的; (3)不听从应急指挥部的命令和指挥,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救援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救援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救援工作行为的; 7.3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7.4预案实施日期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2:台风风暴潮应急工作预案 为做好抗热带气旋和风暴潮的预备工作,针对码头台风风暴潮应急预案支配一次码头抗热带气旋和风暴潮演习。 1定义:热带气旋指台风、龙卷风。 2、目的 坚固树立“宁可防而不来,不行来而无备”的意识,统一熟悉,明确防台风风暴潮的重要意义和各码头防台风风暴潮组织的工作重点,做到组织落实、岗位落实、物资预备落实。熟识应急启动程序,紧急有序开展工作。确保做到早预备、早检查、早支配、早落实,最大限度地削减灾难损失。要求各码头正确处理平安与生产的关系,乐观宣扬贯彻防台防风暴潮会议精神,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主动开展工作,在中心各个码头,围绕防抗工作,乐观开展防台风风暴潮预案演练,常备不懈,防患于未然,使码头管理中心的防抗工作“谋的准、打得赢”,全力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平安。 (一)台风风暴潮应急方案 1、应急方案领导小组 (1)组织机构 组长:张英俊 副组长:齐学清 成员:安质组、业务组、综合组、调度员、平安员、当班全部人员。 2、组织机构职责 a、组长:在接到应急信息后,了解把握应急进展事态,下达应急命令,下达解除命令,上报应急状况。 b、副组长:在组长不在现场时履行组长职责。 c、调度、平安员:在组长、副组长不在现场时履行组长职责。 d、通讯组:负责上下联络和对外求援联络及车辆配备,由现场调度任组长。 e、灾情掌握组:负责设备固定、关闭门窗、切断电源,由平安员负责。 f、物资供应组:负责物资供应,如临时用药品、包扎带、担架、草袋、铁锹、麻袋等;负责人员损害的抢救,灭火器的喷灭,消防沙的掩埋,麻袋的装运等。由当班班长负责。 (二)台风风暴潮应急预案 1、台风、风暴潮警报 1.1码头收到台风、风暴潮警报。(目前风暴中心距平台1500公里,其将来趋势朝向码头区域运动。) 1.2值班人员作好记录.同时向码头管理中心汇报. 2、第一阶段(绿色警报-风暴中心距码头1500公里)。 2.1码头管理中心向码头全部工作人员通报台风、风暴潮警报。 2.2当热带气旋有可能在四十八小时内威逼码头管理中心、特船管理中心以及事业部办公地区平安时,应急机构须马上召开基地防热带气旋会议,实施基地防热带气旋应急方案。船舶事业部相关管理部门、码头管理中心领导,召开防台风、风暴潮,紧急会议。会议应争论: a.码头爱护措施及方案; b.落实防台风、风暴潮物资储备(捆扎带、水泥、草袋等); 3支配并部署以下工作: 3.1码头值班人员要随时监听所在海疆的天气预报,并将天气变化状况通报给码头管理中心与船舶保持通讯畅通并做好运输人员撤离的预备工作。 3.2加强与船舶事业部应急指挥中心的通讯联系为您供应大量免费范文!,每6小时与事业部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至少联系一次; 3.3码头应急小组根据职责组织应急预备工作; 3.4检查通讯设备、手电及码头电器设备; 3.5整理并加固码头上松散设备和器材。将码头上的一些小件设备、器材尽量搬入平安地区; 3.6将码头活动物体进行固定,保证在热带气旋攻击下固定不松,牢固牢靠。 3.7向事业部和码头中心通报状况。 4防台风、风暴潮其次阶段(黄色警报-中心距码头1000公里)。 4.1检查正常值班状况 4.2检测码头水情。 4.3保持通讯联系,每3小时向事业部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至少汇报一次状况。 5防台风、风暴潮第三阶段(台风、风暴潮中心距码头500公里-红色警报)。 5.1码头管理中心组织全体员工不分班次,严格遵守纪律,听从组长指挥,加强巡察码头四周,检查码头上的设备、物资紧固状况,确保完成全部物质、设备紧固工作,如发生意外,马上进行抢修或抢救并报告应急机构。 5.2检查码头电器设备,若有必要可将岸电关闭。 5.3检查关闭全部值班室门窗。 5.4保全部的应急灯和通讯正常。 5.5息全部动力机械,检查值班房的楔快等。 5.6本阶段为码头防台风、风暴潮的关键阶段,必需在防台风、风暴潮的八级风前沿到达码头前的物资白天完成,在此期间要求每1小时向事业部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一次状况。 5.7码头全部人员到紧急集合点集合,听从上级命令随时预备撤离。 5.8当联系中断,码头所在区域气象状况快速恶化,要求值班车到位,码头全部人员在紧急集合点集合,码头应急领导小组依据详细状况有权依据自己的境况,做出提前撤离人员的打算。假如码头中心领导不能赶赴现场,码头现场调度和平安员履行码头中心主任职责。 6当台风、风暴潮中心通过码头所在区域(距离)后,或台风、风暴潮警报解除后,码头进入防台风、风暴潮第四阶段(解除警报)。 6.1警报解除后,人员应快速返回码头现场,并应进行认真检查。 6.2各种设备、器材固定及损坏状况; 6.3值班房及其底座; 6.4设备及电缆; 6.5码头基础设施损坏状况:; 6.6码头破损状况; 6.7通讯设备损坏状况; 6.8码头应将检查状况及对后勤保障的要求,报告事业部值班室,以利于恢复正常作业,同时,应将防热带气旋措施状况进行总结,上报事业部。事业部应将状况汇总后上报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 篇3:县大路局养护处水毁抢修应急预案 为确保汛期大路平安畅通,保证××湖防汛抢险物质的准时、便捷运输。结合我县大路路况实际,制定水毁抢修应急预案如下: 本预案适用于××辖区内国省干线大路,汛期、暴雨等恶劣天气下道路、桥梁及沿线设施损坏抢修等的应急处理工作。为做好防汛抢修工作,确保汛期大路畅通,养护处准时成立抢修水毁工作领导小组,设置办公室。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实施本预案中,坚持以下原则: (一)统一指挥; (二)先参加后汇报或边参加边汇报; (三)分级分部门负责; (四)局部听从全局,下级听从上级; 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 1、仔细讨论落实上级交通、大路主管部门及领导关于大路防汛抗洪抢险的指示、任务,快速作出大路保障详细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统一指挥抢修水毁,打算、协调、解决大路交通保障中的重大问题。 3、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防汛任务。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打算和任务。 2、快速收集、汇总水毁,准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提出大路水毁工作的看法和建议。 3、坚持值班制度,作好值班记录。小组全部成员昼夜24小时手机开机,确保通讯24小时畅通。 4、坚持大路水毁及抢修状况旬报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切实根据要求仔细填写。于每旬底前一天下午5:00前报县大路局养护处,遇有重特大水毁及其它特别状况准时上报,传真电话××××××× 5、乐观与当地气象和防汛部门加强联系,准时把握雨情、及进展趋势。发生汛情时,所在地各分站(管理处)、主要负责人应重视对汛情的收集、主要析,准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报告状况,做好应急保障抢修措施。 发生重特大水毁后,养护处应马上将水毁抢修工作作为首要任务,按以下程序启动本预案。 (一)依据上级主管部门指示要求,由领导小组主持召开抢修水毁工作会议,明确应急保障任务,确定保障地点、运输和工程抢修规模,担当任务的单位,提出实施的详细要求。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下发通知,启动“××县大路局养护处水毁抢修保障预案”,并通知参与本次抢修的单位和人员。 (三)大路各部门、单位按通知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