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长期供货合同.docx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长期供货合同出 买 方:以下简称“ 甲方” :买 受 方:以下简称“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进展的原就,经友好协商,就 乙方向甲方选购由乙方制造或代理的产品事项,达成本供货协议,并就此协 议以下方面达成一样的商务商定:1、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别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 准,最终根据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2、供货期间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1 年,自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头运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3、合同价款及支付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详见附表 1;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样同 意,当本合同商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商定 单价的 10% 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周期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 页,共 5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经双方协商一样, 确定乙方与甲方实行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 结算15 日至 25 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 效单据进行核对, 核对一样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 量,按本合同 3.1 条商定的单价运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晰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并于核对无误后,于当月开具发票给乙方;在开具发票后,于日内支付;乙方迟延付款的,根据日千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纳现金 认其账户如下:开户银行:账 号:单位名称:4、交付 4.1 交付方式/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 甲方供应并确经双方协商一样, 共同确认本合同商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至乙方指定的地点;4.2 交付地点:乙方的生产车间或仓库;4.3 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当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供应送货的产 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储存; 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 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说明乙方接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 页,共 5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受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说明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当在检验期内经行;4.4 甲方应根据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假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缺失以 及暂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5、检验及质量保证5.1 在甲方将本合同商定的产品根据本合同第4 条的商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第一准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经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 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不符合商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 用由甲方自行负责,并于当日内通知乙方,确认数量;因上述情形导致乙方 没有根据合同商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 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5.2 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7 日内经行检验;如有异议于15 日内提出,双方协商解决,假如需要退、换货,由此产生的运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2 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头运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 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 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他明显的质量瑕疵;5.4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甲方双方商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该产品标明的出厂日期开头运算;同时甲方承诺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 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 因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3 页,共 5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5.5 因甲方产品显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缺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商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暂扣甲方货款的,6、退货不属于逾期付款, 不支付迟延履行金;6.1 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商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仍全 部货款;6.2 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商定而发生经济缺失的,甲方在 退仍全部货款后仍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7、违约责任7.1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商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 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7.2 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详细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商定不明确的,违 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缺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7.3 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商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8、不行抗力“ 不行抗力大事” 指一方无法掌握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大事;8.2 假设一方因不行抗力大事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 可抗力大事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削减损失;假设发生不行抗力大事,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缺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 遭受不行抗力的一方应实行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削减或者排除不行抗力的影响,并尝试复原履行受影响的义务;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4 页,共 5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9、其他 9.1 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第一应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样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 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9.3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月日签字签订日期:年盖章乙方:名师归纳总结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月日签字第 5 页,共 5 页签订日期:年-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