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方案_1.docx
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方案 为了仔细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区食品平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全镇食品平安学问宣扬培训训练工作,营造良好的食品平安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确保食品平安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仔细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进展观统领食品平安工作全局,紧紧围绕区委、政府食品平安工作的总体部署,以维护广阔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为目标,通过有组织、有方案地开展食品平安宣扬训练活动,增加全社会的食品平安意识,提高全镇食品平安保障水平。 二、工作目标 食品平安宣扬训练工作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以正面宣扬为主,突出重点,服务改革、进展和稳定大局。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食品平安普法训练和普及科学学问宣扬相结合,通过大力宣扬食品平安法律法规和基本学问,增加广阔群众的食品平安意识和自我爱护力量,增加镇内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平安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强化政府对食品平安负总责的责任意识,提高食品平安工作人员的科学监管力量和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平安,全面促进食品平安监管工作和提高食品平安水平。 三、基本内容 1、宣扬食品平安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学问。宣扬食品平安法、食品平安法实施条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规选编、消费者权益爱护法、流通环节食品平安监督管理方法等食品平安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平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关于食品平安工作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区委、政府关于食品平安工作的决策部署,使食品平安法律法规意识深化人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消费者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宣扬我区加强食品平安工作的各项举措。宣扬我区深化开展食品平安“三网”建设、“食品放心工程”、“无公害食品德动方案”、“食品平安整顿”等取得的成效,宣扬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食品放心企业,动员社会各方乐观支持和参加食品平安工作,提高我区食品企业信誉,增加群众食品消费信念。 3、宣扬食品平安常识。实行多种形式,乐观开展食品平安科普学问宣扬,提倡科学、合理、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加人民群众的食品平安意识和自我爱护力量。 四、主要措施 1、运用农村现代远程训练网络开展食品平安宣扬,通过收看电化训练碟片,丰富群众的食品平安学问,增加群众的食品平安意识,提高群众的自我爱护力量,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食品平安”的良好氛围。 2、开展食品平安宣扬“六进”活动。在企业、学校、集市、农村、社区和家庭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平安常识普及工作。采纳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扬食品平安政策法规和平安学问,提倡科学、合理、健康的饮食方式,树立科学、理性的食品消费观念,增加广阔人民群众的食品平安意识和自我爱护力量。 3、开展食品平安整顿和重大节庆期间宣扬训练活动。在3.15消费者权益爱护日、“12.4”等特定宣扬日和重大节庆期间,深化开展食品平安宣扬训练。同时,结合食品平安专项整顿工作,融入食品平安宣扬训练。 4、开展食品平安法培训工作。提高全民食品平安意识。重视搞好食品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和村、社区食品平安协管员、信息员的培训,提高其依法履行职责力量。 5、抓好食品生产经营者训练培训。完善食品生产经营商的训练培训机制,对食品从业人员坚持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商食品平安责任意识。监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结合详细工作,对所辖各环节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开展食品平安法律法规、食品平安学问轮训,使负责人具有相应的食品平安学问,把握食品平安法律法规学问,做到依法生产经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食品平安宣扬训练是一项公益性社会事业,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从坚持科学进展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动身,充分熟悉开展全民食品平安宣扬训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加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食品平安宣扬训练工作。 2、完善工作机制。镇监管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通联,主动通报信息,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公开揭露暴光违法生产、经营伪劣食品的行为,重大案件根据统一要求报道,杜绝虚假新闻,防止舆论误导。镇食安办要主动搞好综合协调,加强与有关各方的联系和沟通,确保食品平安宣扬训练工作顺当开展。 3、狠抓工作落实。要把食品平安宣扬训练与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制订宣扬训练方案,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重点突破,全面推动,把一些行之有效的宣扬形式和方法制度化、常常化,扎实开展好本年度食品平安宣扬训练活动,务求取得实效。 4、加强检查指导。镇食安办要加强对食品平安宣扬训练工作的检查指导,准时讨论解决食品平安宣扬训练中消失的新状况、新问题。各单位要根据方案乐观开展活动,抓好宣扬训练工作的落实。要建立和完善食品平安宣扬训练档案,做到宣扬培训有方案、有落实、有总结。 *镇人民政府 *年3月25日 篇2:荣成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平安自查指南 荣成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平安自查指南 为确保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持续满意获证食品平安的必备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有关要求,制定荣成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平安自查指南。 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制定本企业的食品平安自查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二次食品平安自查。 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建立食品平安自查领导小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当组长,食品平安管理员详细组织实施,选购、验收、生产、质检、保管等部门的人员担当组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在每年6月和12月底前向各监管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报告食品平安自查状况。 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平安自查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企业资质的全都性 (一)自查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企业名称是否与工商营业执照全都,食品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二)自查实际生产场所、生产范围等是否与食品生产许可证书内容全都,是否存在生产场所搬迁未变更、超许可范围和超期未连续连续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三)自查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是否发生变化,是否持续符合食品生产许可证发证要求,变化后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报告; 1 (四)是否存在其它应变更而未变更的内容。 其次条企业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自查所购的原辅料是否向供货者索取了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和购进批次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对供货者无法供应有效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辅料,企业是否依照食品平安标准自行检验或托付检验;是否对检验过程进行了记录,进货查验记录是否准时精确,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且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二)自查原辅料等物料库房,查验库存物料的帐、物、卡内容是否全都,物料的数量、名称等记录信息,与进货查验记录进行比照,验证是否与实际使用的原辅料品种全都; (三)查看原辅料库房环境是否干净卫生,防鼠防蝇等设施是否有效;原辅料是否按规定存放,食品添加剂是否单独存放;涉及冷冻、冷藏等特别要求的原辅料,贮存温度掌握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实施出入库管理。 第三条企业生产过程掌握制度 (一)查看生产部门是否定期对厂区内环境卫生状况进行自查,是否保存自查记录;现场察看企业周边是否有变化,是否增加了对食品平安造成不利影响的污染源;厂区内是否保持清洁卫生,是否存在阻碍生产、有碍食品平安的其他产品;厂区路面是否平整、有无积水;生活区、生产区隔离措施是否有效,是否存在饲养家禽、家畜行为; 2 (二)查看生产部门是否按规定定期对生产加工场所清洁卫生状况进行自查,是否保存自查记录;现场察看企业生产加工场所是否清洁卫生,屋顶(天花板)、墙壁表面是否清洁,地面是否有积水;供水、排水、清洗消毒、废弃物排放、通风、照明、温控、消防等设施是否完好;防蝇、防鼠、防虫、洗手、更衣等设施是否正常使用; (三)查看是否定期对生产加工设施清洁卫生状况进行自查,是否记录停产、复产状况及复产时生产设备、设施等平安掌握状况;现场察看企业生产加工设施是否有污垢和灰尘; (四)查看生产设备、设施是否运行正常;现场察看食品生产设施、设备、工具和容器是否维护保养完好,使用前后是否准时进行清洗、消毒,是否保存有关记录; (五)现场询问技术人员、投料人员对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如何进行计量掌握,自查是否照实填写投料记录;查看是否使用非食用物质,是否使用不符合国家食品平安标准的添加物质,是否合理划分产品批次; (六)查看是否合理确定生产过程关键质量掌握点,是否依据工艺作业指导书实施有效掌握,是否保存相关记录; (七)查看人流、物流走向及设备布局是否合理并满意工艺要求,是否根据生产工艺的先后次序和产品特点设置不同区域;自查企业的加工布局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原料、半成品、成品来回交叉现象; 3 (八)查看用于监测、掌握、记录的设备,如压力表、温度计、记录仪等是否定期检定、校准和维护,是否保存相关记录; 第四条企业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一)对比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查看是否能够满意所生产品种的全项检验;检验设备、设施是否能正常使用,计量器具是否有合格有效的检定证书; (二)对比相应的检验检测规程、产品标准和检测方法标准及检测方法,查看所需的帮助设备是否能正常使用,检验所需化学试剂是否能够保证需要且在有效期内; (三)对比标准规定的检测方法,询问检验人员有关检验过程,考核检验人员对检测方法把握的娴熟程度; (四)对比企业生产加工产品的入库记录,查验是否做到出厂产品批批检验;查看出厂检验报告是否存在漏项行为,是否有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执行标准、检验结论、检验人员、检验合格证号或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等记录内容;是否按规定保存出厂检验原始数据和检验报告; (五)查看留样场所,是否保存留样观看记录;对比出厂检验报告,抽查企业是否批批留存实物样品,是否根据企业规定(依据产品的储存条件和保持期)的保存期限保存样品; (六)查看是否根据规定进行试验室测量比对,是否保存比对记录; 4 (七)查看托付检验项目、批次是否符合规定,托付检验机构是否具有法定检验资质;查阅企业送检记录和检验报告,抽查企业托付检验是否符合检验要求。 第五条企业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一)查看不合格品管理制度是否符合企业实际状况; (二)是否保存不合格物料处理记录;对比企业进货验收记录,自查企业对选购的不合格原辅料的处理状况,是否存在使用不合格原辅料进行生产的违法行为;查阅出厂检验记录台帐、托付检验报告、监督抽检报告,自查企业对生产的不合格产品是否进行了有效处理,是否存在出厂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 (三)查看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督抽检中的不合格状况的整改措施是否有效,整改后产品是否复查合格。 第六条企业回收食品管理制度 (一)查看回收食品管理制度是否符合实际需要; (二)查看对回收食品是否进行登记,回收食品是否单独存放,明确标示; (三)查看回收食品的处理记录,是否将回收食品进行销毁;若未销毁,保管措施是否有效且能避开发生食品平安事故; 第七条企业废弃物管理制度 (一)查看废弃物管理制度的符合性; (二)查看对废弃油脂等生产废弃物是否进行登记,是否合理存放、处置; 5 第八条企业生产加工食品的标识标注 (一)自查标签是否标明食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等项目,标注内容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超前标注生产日期的违法行为; (二)查看标签是否标注食品成分或者配料表,标注的成分或配料是否根据生产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递减挨次进行标注,是否标注生产加工食品中使用的各种添加物质; (三)查看标签是否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食品产地,标注的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是否真实,是否为依法登记注册、能够担当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者的名称、地址,产地是否根据行政区划标注到地市级地域,联系方式是否真实有效; (四)查看标签是否标注保质期,保质期的标注是否符合规定; (五)查看标签是否标注现行有效的产品标准; (六)查看标签是否标注贮存条件,标注内容是否符合规定; (七)查看标签配料表中是否标注了生产中使用的全部食品添加剂,标注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是否符合规定; (八)查看标签是否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标注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九)查看标签是否根据标准规定进行了养分成分标注,标注内容、形式是否符合规定。 (十)查看专供婴幼儿主辅食品的标签是否标明主要养分成 6 分及含量;可与进货台帐、生产投料记录对比,自查标注的主要养分成分是否真实; (十一)查看专供特定人群主辅食品的标签是否标明主要养分成分及含量;可与进货台帐、生产投料记录对比,自查标注的主要养分成分是否真实; (十二)查看法律、法规和食品平安标准规定必需标明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企业销售台帐制度 (一)查看销售台帐制度是否符合企业实际需要。 (二)查看成品库的帐、货、卡是否全都,查阅销售台帐是否精确完整,记录项目是否包含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出货日期、地点、检验合格证号、交付掌握、承运者等规定要求的内容;是否准时记录;记录人员是否签字。通过核对销售台帐与生产记录的全都性,自查销售台帐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查看成品库房环境是否干净卫生,防鼠防蝇等设施是否有效;是否按规定存放产品,涉及速冻、冷藏等特别要求的产品贮存温度掌握是否符合要求。 第十条企业标准管理制度 (一)查看现行有效的执行标准名目及标准文本,是否根据规定进行了备案;核对产品品种,查看是否存在无标生产行为; (二)查阅质量管理文件,相看相关人员是否职责到位,是 7 否能够保证准时收集、记录新发布的国家食品平安标准,自查详细记录状况;查阅培训记录,自查企业是否对新发布的国家食品平安标准进行培训。 第十一条企业食品召回制度 (一)查看建立的食品召回制度是否符合食品平安法等法律要求; (二)必要时进行食品召回演练,以验证食品召回制度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第十二条企业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 (一)查阅质量管理文件,自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是否有效执行,对直接接触食品人员健康管理的相关记录是否有效保存; (二)自查从业人员培训制度是否有效运行,是否制定培训方案;保存的从业人员食品质量平安学问培训记录是否准时更新;现场抽查部分档案,了解近期食品质量平安学问培训状况; (三)抽查直接接触食品人员是否具有健康证明; (四)现场检查食品生产人员的个人卫生,进入作业区域的生产人员是否穿着干净的工作服、鞋,头发藏于工作帽内或使用发网约束;是否配戴饰物、手表,化妆、染指甲、喷洒香水;是否携带或存放与食品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 第十三条企业托付加工食品管理制度 (一)自查托付加工协议,查看托付加工行为是否在协议有 8 效期内; (二)查看托付加工的食品及食品标识是否与托付加工协议、托付加工备案手续所记载的内容全都; 第十四条企业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 (一)查阅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能否有效执行,详细负责人员的受理及处理是否按规定执行; (二)查看登记的投诉记录是否载明投诉者的姓名和联系方式、食品品种、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详细质量问题; (三)查看对消费者投诉的食品质量平安等问题作出相应处理过程,检查处理记录; (四)查看对投诉属实的食品质量平安等问题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查看整改记录和整改报告,必要时可联系投诉者核实状况。 第十五条企业食品平安风险信息管理制度 (一)查看食品平安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的制度是否有效执行,是否保存了记录和资料。如:收集、记录相关食品平安监管部门的通知、公告,包括国家和省级食品平安风险监测信息,食品新原料、生产新工艺、新品种食品添加剂、新型食品用包装材料的风险评估信息,行业内有关食品平安信息等; (二)查看是否依据食品平安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实行了相应的措施,防止风险的发生。 第十六条企业食品平安事故处置制度 9 (一)查阅制定的食品质量平安事故应急制度和处置预案是否合理,设立的特地机构是否能担当相应职责; (二)必要时对食品平安事故处置进行实际演练,查验防范措施落实状况,考核质量平安管理员对食品平安事故应急处置的熟识程度; (三)查看有关问题食品召回、平安事故报告等处置执行记录,查阅记录内容是否完整。 10 附件1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平安自查状况表 企业名称:产品名称: 11 12 13 14 15 附件2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合格项改进表 16 附件3 主要原材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使用状况一览表 17 注:验货方式是指自行检验(全检、抽检)、托付检验(全检、抽检)、查验合格证明或是上述内容的组合等。 18 附件3 主要原材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使用状况一览表 19 20 注:验货方式是指自行检验(全检、抽检)、托付检验(全检、抽检)、查验合格证明或是上述内容的组合等。 21 篇3:食品平安协调与监察科科长岗位职责 1.在局长及分管副局长领导下负责科室的全面工作。 2.带领全科人员仔细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贯彻执行本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 3.仔细组织理论、业务学习,提高科室整体的办事效率和质量,切实把上级领导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局党组、局长办公会的决议和指示进行贯彻落实,确保政令畅通。 4.起好模范带头作用,乐观营造团结奋进、求实创新的工作氛围,关怀职工生活。 5.当好局领导的参谋,通过目标管理手段,推动工作不断进展。 第 12 页 共 1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