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内蒙古包头达茂联合旗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公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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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内蒙古包头达茂联合旗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公布.docx
该文本为Word版,下载可编辑 2022年内蒙古包头达茂联合旗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公布 2022年内蒙古包头达茂联合旗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公布,为了方便大家的查阅,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具体事宜,希望大家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切实做好达茂旗2022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包头市教育局印发的包头市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包教发202214号)要求,结合我旗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并举的发展策略,坚持规范管理,强化服务意识,充分发挥政府统筹与协调的职能,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公益普惠、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切实解决全旗适龄儿童入园需求。 二、招生原则 1.区域招生原则。以各乡镇为单位设立招生区域,乡镇区域内无幼儿园(或小学附设幼儿班)的可到附近乡镇参与招生。 2.公民同招原则。公办幼儿园与民办幼儿园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3.免试入园原则。适龄幼儿实行免试入园,不得对入园幼儿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或变相测试。 4.就近与自主相结合原则。各幼儿园要在满足幼儿园周边适龄幼儿入园的前提下,在招生计划范围内实行自主招生。 5.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方案公开、招生流程公正,确保为每个适龄幼儿提供公平的入园机会,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招生有一定自理能力的残疾幼儿。 三、招生对象 凡年满三周岁(2022年9月12022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的适龄幼儿。 四、招生时间 2022年6月10日7月5日。 五、招生流程 1.制定招生方案。各幼儿园根据班级设置情况制定2022年秋季招生方案(或招生简章),明确招生条件、招生计划、收费等相关事宜,统一于2022年6月10前报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2.公布招生方案。教育主管部门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在“达茂旗教育”微信公众号平台统一发布各幼儿园招生方案(或简章),各幼儿园不得在其它平台公布未经审核的招生方案,公布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6月15日。 3.开展招生工作。幼儿家长根据家庭实际居住地和幼儿园招生计划,持户口本或其它证明实际居住地材料到附近幼儿园进行报名登记。如就近幼儿园已招满,可以去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登记。登记时间为2022年6月16日至7月3日。各幼儿园要在登记阶段做好家长咨询、接待等相关工作。 4.录取及结果公布。幼儿资格登记结束后,各幼儿园要依据幼儿家长提供的实际材料,按照就近为先的原则,依次进行录取,并将录取结果以微信或电话的方式告知家长,同时报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备案。 5.解决遗留问题。因家长或幼儿园条件等原因,在招生工作日内未及时入园的幼儿,可在秋季开学日前到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进行登记,由教育局协调分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或进行电脑派位。 6.做好优待人员子女入园工作。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条件的军人、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入园。“包头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卡”持卡人子女(含孙子女、外孙子女)入园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填写包头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申请表后交旗教育局一次性办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幼儿园要切实加强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科学合理地制定好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肃纪律,确保招生工作的规范有序。 (二)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各幼儿园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工作。坚持以就近入园的原则,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学前教育。 (三)认真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各幼儿园要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熟悉政策规定,切实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四)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各幼儿园切实规范学前教育招生行为,坚决制止各种名目的乱收费现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要在幼儿园醒目位置公示,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五)严格控制班容量。幼儿园班额执行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标准,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运用“幼儿园学籍管理系统”实行在园幼儿电子学籍注册管理制度。 (六)做好学籍注册工作。招生工作结束后,各幼儿园须在9月10日前将招生情况报教育局普教股,并进行幼儿园学籍信息录入注册。 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招生工作监督电话:8422582 电子邮箱:pj8422582126.。 第 8 页 共 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