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区道路规范.doc
居住区用地内道路用地面积应按下列规定确定:1 按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的同级道路及其以下各级道路计算用地面积,外围道路不计入2 居住区(级)道路,按红线宽度计算3 小区道路,组团路,按路面宽度计算。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人行便道计入道路用地面积4 居民汽车停放场地,按实际占地面积计算5 宅间小路不计入道路用地面积居住区的道路规划,应遵循下列原则1 根据地形 气候 用地规模 用地四周的环境条件、城市交通系统以及居民的出行方式 应选择经济 编辑的道路系统和道路断面形式2 小区内应避免过境车辆的穿行 道路通而不畅 避免往返迂回 并适于消防车、救护车、商店货车和垃圾车等的通行3 有利于居住区各类用地的划分和有机联系 以及建筑物普智的多样化4 当公共交通路线引入居住区阻隔 应减少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干扰5 在地震烈度不低于六度的地区 应考虑防灾救灾要求6 城市旧城区改造 其道路系统应充分考虑原有道路特点 保留各利用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街道7 应便于居民汽车的通行8 居住区道路可分为: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和宅间小路四级。其道路宽窄,应符合下规定 1 居住区道路:红线宽度不宜小雨20M 2 小区路:路面宽6M-9M 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 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 4M 无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0M 3 组团路:路面宽3M5M 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 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0M 无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8M4 宅间小路:路面宽不宜小于2.55在多雪地区,应考虑堆积清扫道路积雪的面积 道路宽度可酌情放宽 但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6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的道路 其纵坡宜按非机动车道要求 或分段按非机动车道路要求控制7 山区和丘陵地区的道路系统规划设计 应遵循下列规则 车行与人行宜分开设置自成系统 路网格式应因地制宜 主要道路宜平缓 路面可酌情缩窄 但应安排必要的排水边沟和会车位 并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居住区内道路设置 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该有两个出入口 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该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联 机动车道对外出人口间距不应该小于150M 沿街建筑物长度超过150M时 应设不小于4M4M的消防车道路 人性出口间距不宜超过80M 当建筑物长度吵过80M时 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2居住区内道路与城市道路相对接时 其交角不宜小于75度 当居住区内道路坡度较大时 应该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对接3 进入组团道路 即应方便居民出行和利于消防车、救护车的通行、又应维护院落的完整性和利于治安保安 4在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 应设置为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 通行轮椅车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2.5M 纵坡不应大于2.55当居住区内用地坡度大于8时 应辅以梯步解决竖向交通 并宜在梯步旁附设推行自行车的坡道6在多雪严寒的山坡地区 居住区内道路路面应考虑防滑措施 在地震设防地区 居住区内的主要道路 宜采用柔性路面停车位居住区内必须配套设置居民汽车(含通勤车)停车场、停车库、并应符合相应的规定1居民汽车停车率不应小于102居民区内地面停车率(居住区内居民汽车的停车位数量与居住户数的比例)不宜超过10%3居民停车场 库的布置应方便居民使用 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50M4居民停车场 库的布置应留有必要的发展余地绿地面积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绿地边界对宅间道路、组团路和小区路算到路边,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算到便道边,沿居住区路、城市道路则算到红线;距房屋墙脚1。5m;对其它围墙、院墙算到墙脚; 2道路绿地面积计算,以道路红线内规划的绿地面积为准进行计算; 3院落式组团绿地面积计算:绿地边界距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路边1。0m;当小区路有人行便道时,算到人行便道边;距房屋墙脚1。5m; 4开敞型院落组团绿地,应符合本规范表的要求;至少有一个面面向小区路,或向建筑控制线宽度不小于10m的组团级主路敞开,并向其开设绿地的主要出入口 5其它块状、带状公共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同院落式组团绿地.沿居住区(级)道路、城市道路的公共绿地算到红线。 居信区用地内道路用地面积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按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的同组道路及其以下各级道路计算用地面积,外围道路不计入; 2居住区(级)道路、按红线宽度计算; 3小区路、组团路,按路面宽度计算。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人行便道计入道路用地面积; 4居民汽车停放场地,按实际占地面积计算; 5宅间小路不计入道路用地面积 其它用地面积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规划用地外围的道路算至外围道路的中心线; 2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其它用地面积,按实际占用面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