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安全生产奖励考核制度.docx
电厂安全生产奖励考核制度1 奖励1.1 能避免较大及以上人身、设备、火灾、环境污染、交通事故的行为,奖励15000-20000元。1.2 能避免一般人身事故的行为,奖励10000-15000元。1.3 能避免一般设备、火灾、环境污染、交通事故的行为,奖励5000-10000元。1.4 能避免设备一类障碍的行为,奖励2000元。1.5 能避免设备二类障碍的行为,奖励1000元。1.6 能避免主要辅机设备或系统退出运行,保证调度负荷正常的行为,奖励500元。1.7 积极进行事件处理,防止事态扩大的行为,奖励500元。1.8 技术支持部专业组年度无异常及以上事件,奖励该专业组人员2000元/人。1.9 发电部运行值(班)年度无异常及以上事件,奖励该值(班)人员2000元/人。1.10 发电部年度无障碍及以上事件,奖励该部门管理人员(部长、副部长、专业工程师)5000元/人。1.11 技术支持部年度无障碍及以上事件,奖励该部门管理人员(部长、副部长)5000元/人。1.12 公司年度无障碍及以上事件,奖励公司(1.8-1.11项未受奖)人员2000元/人。1.13 经公司认定对安全生产有贡献的建议或行为,奖励500元。1.14 制止非自身业务辖区违章行为,奖励200元。2 考核2.1 较大及以上人身、设备、火灾、环境污染、交通事故2.1.1 考核责任部门部长、副部长三个月月度绩效工资。2.1.2 考核责任部门的专业主管或值长六个月月度绩效工资。2.1.3 考核责任人一年月度绩效工资。2.1.4 非责任部门,但对事故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按责任部门规定的50%考核。2.1.5 承包方为责任单位时考核100000元,非责任单位,负有责任时,考核50000元。2.1.6 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由公司研究处罚决定。2.2 一般人身事故2.2.1 考核责任部门部长、副部长二个月月度绩效工资。2.2.2 考核责任部门的专业主管或值长四个月月度绩效工资。2.2.3 考核责任人六个月月度绩效工资。2.2.4 非责任部门,但对事故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按责任部门规定的50%考核。2.2.5 承包方为责任单位时考核50000元,非责任单位,负有责任时,考核30000元。2.2.6 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由公司研究处罚决定。2.3 一般设备、火灾、环境污染、交通事故2.3.1 考核责任部门部长、副部长一个月月度绩效工资。2.3.2 考核责任部门的专业主管或值长二个月月度绩效工资。2.3.3 考核责任人四个月月度绩效工资。2.3.4 非责任部门,但对事故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按责任部门规定的50%考核。2.3.5 承包方为责任单位时考核20000-40000元,非责任单位,负有责任时,考核10000-20000元。2.3.6 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由公司研究处罚决定。2.4 一类障碍2.4.1 考核责任部门部长或分管副部长当月月度绩效工资20%。2.4.2 考核责任部门的专业主管或值长当月月度绩效工资50%。2.4.3 考核责任人当月月月度绩效工资。2.4.4 非责任部门,但对事故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按责任部门规定的50%考核。2.4.5 承包方为责任单位时考核5000-10000元,非责任单位,负有责任时,考核2000-5000元。2.4.6 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由公司研究另行决定对责任人的处罚。2.5 二类障碍2.5.1 考核责任部门部长或分管副部长200元。2.5.2 考核责任部门的专业主管或值长500元。2.5.3 考核责任人1000元。2.5.4 非责任部门,但对事故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按责任部门规定的50%考核。2.5.5 承包方为责任单位时考核2000元,非责任单位,负有责任时,考核1000元。2.6 异常2.6.1 由部门部长视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员视情况进行考核200-500元。2.6.2 同时涉及发电部和技术支持部时,由综合部视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员考核200-500元。2.6.3 承包方为责任单位时考核500元,非责任单位,负有责任时,考核200元。2.7 违章2.7.1 视情节对当事人考核100-1000元。2.8 维护检修技改2.8.1 现场事件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到位,考核200元。2.8.2 工作负责人未在现场监护的,考核200元。2.8.3 未定置摆放,堵塞现场通道,考核200元。2.8.4 检修技改有遗留问题未处理的,每点考核责任单位500元。2.8.5 检修技改出现质量问题的,每一项考核责任单位1000元。2.8.6 检修技改出现质量问题影响机组并网的,考核责任单位5000元。2.8.7 检修技改质保期内因检修技改质量问题造成停机,考核责任单位10000元或全部质保金。2.9 其他2.9.1 厂内未按规定路线或位置行驶或停放车辆的,考核200元。2.9.2 损坏厂内设备设施的,按设备设施价值进行考核。2.9.3 相同事件重复或频繁发生,按事件上一级别考核。2.9.4 出现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员,除上述规定考核,同时受降职、降级等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