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 帮助中心 好文档才是您的得力助手!
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全部分类
  • 研究报告>
  • 管理文献>
  • 标准材料>
  • 技术资料>
  • 教育专区>
  • 应用文书>
  • 生活休闲>
  • 考试试题>
  • pptx模板>
  • 工商注册>
  • 期刊短文>
  • 图片设计>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孵化器毕业管理办法及管.doc

    • 资源ID:28229687       资源大小:22KB        全文页数:7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8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8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孵化器毕业管理办法及管.doc

    桐庐裕华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毕业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科技企业孵化器及在孵企业的管理,统一在孵企业毕业标准,促进在孵企业毕业,根据科技部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县范围经县科技局认定的各种类型科技企业孵化器.第三条  在孵企业孵化期满,可以准予毕业、育成、延长孵化或者因孵化失败而终止。第二章  毕业条件第四条  在孵企业达到以下条件的应当给予毕业:(一) 人均年销售收入已达10万元,且企业年销售总收入达400 万元,孵化项目或高新技术主导产品的销售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50以上。(二) 实现产品销售,孵化期间销售收入年平均增长率超过30。(三) 研究开发人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超过20,研究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超过5%,有一定的市场开发能力。(四) 企业创办人或负责人接受了企业管理、知识产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较强的市场开拓全力。(五) 企业合法经营,产权明晰,建立了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建立健全了知识产权保护、财务、行政等专理制度。(六) 企业核心技术骨干和经营管理骨干相对稳定.(七) 孵化时间在一年以上。在孵期间,孵化企业被认定为市高新技术企业的,视为达到毕业条件.第五条  属项目孵化且孵化项目发展成熟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力毕业:(一) 以孵化项目组建公司或者以孵化项目作价入股与他人合作组建公司的;(二) 通过技术转移由他人实施的。第三章  孵化企业毕业的认定第六条  孵化器主要根据与在孵企业签订的孵化协议和房屋租赁协议的期限来决定孵化企业的孵化期限。第七条  孵化期满,在孵企业应当向孵化器提供以下材料:(一) 毕业、育成或者延长孵化申请书,载明毕业育成或者延长孵化的愿望与理由;(二) 上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三) 在孵企业申报表;(四) 在孵企业经营管理情况;(五) 其他证明材料。  第八条  孵化期满,孵化器要审查在孵企业是否达到第四条决定的毕业条件。达到第四条规定条件的,应当要求或者准予其毕业;未达到第四条规定条件的,则按以下办法处理:(一)  孵化期间有较大的发展,只在一个或者几个方面未达习第四条规定条件的,视为育成;(二)  符合前项规定,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孵化可达到毕业条件的,经在孵企业申请,可以续签孵化协议,延长孵化;(三)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孵化项目的目标市场开拓困难,未能实现预期的目标,商品化、产业化效果不明显的,进一步孵化有困难的,视作孵化失败,应终止孵化。第九条  孵化器应当采取实地考察与书面审核相结合的办法对在孵企业进行审查,并作出毕业、育成、延长孵化、或孵化失败的结论。第十条  对于毕业企业,孵化器应当授予其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应载明"毕业证书"  字样、孵化企业名称、孵化时间、孵化器名称,加盖孵化器公章。对于延长孵化的企业,孵化器应当与其续签孵化协议和房屋租赁协议,续签的孵化期间一般不超过2年,总孵化时间不超过4年.对于孵化失败的企业,孵化器可要求其即时迁出孵化器。第十一条在孵企业在孵化协议终止前需要迁出孵化器的,孵化器按照本章规定审查其是否符合毕业条件.符合毕业条件的,应准子其前毕业,授予毕业证书,终止孵化协议。在孵企业在孵化期间没有发展,无法实现预定的目标,继续孵化有困难的,孵化器可以劝其退出孵化器,提前终止孵化协议和房屋租赁协议。第四章   附则第十二条  本规定所称销售收入是指在孵企业销售产品、提供劳务与服务和转让技术等所取得的收入。第十三条  各孵化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企业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入孵企业的服务与管理,尽快形成高素质人才、高水平研发机构、高科技孵化企业集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企业入驻条件    1、入驻对象    立志创业的具有自主知识产品或正在开发项目的各界人士和经济实体;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孵化器配套的各类服务机构;回国创业的留学人员。    2、项目要求    项目要求符合孵化器整体产业导向(电子信息、通信、计算机技术、生物医药、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精细化工、环保节能)高新技术领域产品的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耗能低、无环境污染、项目产权明晰(含知识产权)、市场前景好、能迅速形成产业化。3、入孵企业条件    拥有与其业务规模相应的注册资本,且注册地必须为本孵化器地址;有自主研发能力或生产行为;法定代表人和经理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科技人员占员工总人数的20以上。第三条、企业入孵申请    入孵对象在达成入孵意向后,填写桐庐裕华科技企业入孵协议书。第四条、企业入孵审核    1、入孵企业填写桐庐县科技孵化中心孵化企业审定表。审核团队由县科技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专家组成。    2、审核团队将对提出申请的企业就项目概况、研发团队、市场前景等内容作综合性评价,并将结果提交主管局长或局长批准。第五条、企业入孵程序    经批准入孵的企业,按程序办理下列手续:    1、签订桐庐裕华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协议;    2、凭房屋租赁合同及其它企业注册登记所需材料,到工商、税务、社保等部门办理企业登记注册及其它相关手续;    3、签订桐庐裕华科技企业入孵协议书;    4、根据相关协议约定,缴纳相应费用,然后向物业管理部门领取孵化场地钥匙.第六条、孵化企业的服务与管理    1、孵化器每年不定期举办各类创业培训,开展相关交流活动,组织创业企业申报工程技术中心、科技攻关项目、成果转化项目、新产品开发项目及各类资金资助项目,创业企业应积极参与,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共同塑造孵化器良好形象。    2、孵化器服务管理人员不定期到企业了解研发、生产经营情况,共同探讨孵化器建设和企业发展的有效途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直接向孵化器服务管理人员反映,也可通过书面或网络形式反映;收到企业投诉和问题反映,孵化器服务部门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3、孵化器积极建立健全相关公共服务体系,引进各类中介服务机构,为在孵企业提供相关服务。    4、在孵企业必须根据孵化器管理机构的要求,每月按时将企业研发经营状况在网上传递给孵化器管理机构.第七条、孵化企业退出    1、孵化企业退出方式有三种:    (1)毕业:经过桐庐裕华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一段时间孵化,企业的研发和生产经营步入正轨,有了自立能力,从孵化器离开,以求更大发展。毕业标准为:    孵化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最长5年(特殊情况经审批后可以签订新的契约关系继续留驻孵化器)。    企业技工贸年总收入400万元以上(软件企业200万元以上)。    企业净资产150万元以上。    毕业前一年企业已盈利。    企业已建立科学、规范、完整的管理体系,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    企业负责人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    (2)肄业:企业在孵化期间,经评估明显无法达到毕业标准,提前离开孵化器;或已到孵化时限,仍难以达到毕业标准而离开孵化器。已到孵化时限仍无法毕业的企业,孵化器不再保留其孵化企业的资格,取消各类扶持。    (3)消亡:企业在孵化时限内,由于技术不成熟,经营失误,市场定位不准等原因,导致企业息业或破产。    2、企业退出程序    (1)要求毕业的企业,应先填写桐庐裕华科技企业孵化器毕业申请表,并附上毕业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报桐庐裕华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经核准后,办理毕业手续。    (2)肄业企业,由桐庐裕华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组织进行评估,经评估认定该企业已无法达到毕业标准后,书面通知该企业限期整改.时限到后仍达不到毕业标准,则通知其作为肄业处理,企业接到通知后办理肄业手续。    (3)消亡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息业、破产等手续。    3、退出企业管理    (1)毕业企业和肄业企业,应在核准后2个月内搬离孵化器,消亡企业应在1个月内搬离孵化器。无论是毕业企业、肄业企业还是消亡企业,都应按规定付清各类费用(破产企业按有关规定进行清理)。    (2)企业搬离孵化场地后,对照租房协议办理有关退房手续。第八条、本办法由桐庐裕华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负责解释。第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注意事项

    本文(孵化器毕业管理办法及管.doc)为本站会员(知****量)主动上传,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淘文阁 - 版权申诉 - 用户使用规则 - 积分规则 - 联系我们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