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体系.docx
建设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体系 为加强我矿技术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技术对煤矿安全、生产的支撑和保障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煤矿技术管理体系,加强技术队伍建设,明确和落实各级技术管理责任,健全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特制定我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体系。一、技术管理体系 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煤矿技术管理体系,完善工作制度,开展技术创新,加强技术队伍建设,明确和落实各级技术管理责任,健全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 1技术管理范围 (1)制定生产、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科研及技术开发、设备更新、地质勘探、安全技术、环境保护等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 (2)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开拓延深及矿井配套工程建设方案的设计管理。 (3)地质勘探及储量管理。 (4)矿井生产水平及采区接替工程管理. (5)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管理。 (6)工程质量管理. (7)机电设备管理。 (8)科研及技术开发管理. (9)防治水、火、瓦斯、煤尘、顶板及机电、运输等重大灾害的安全技术管理. (10)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2.技术管理体系组织机构 总工程师对煤矿企业生产技术管理负总责。设立采掘生产技术、矿井“一通三防”、地质测量、水害防治、职业危害防治、工程设计和科研等安全技术管理机构,配齐技术管理工作人员。 (1)各专业副矿长及副总工程师对煤矿技术管理体系主要负责人负责,是本专业技术管理的领导核心。 (2)生产系统各科室必须按要求配备技术人员,生产基层单位必须配备专职技术负责人。 3总工程师职责、职权 (1)负责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行业规章所涉及的技术规定、规范、标准. (2)负责技术管理体系的建立,组织加强技术管理,推进技术进步,提升安全生产技术保障水平。 (3)组织编制本矿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季度生产计划,提出实现技术经济目标的技术措施。 (4)组织制定和批准煤矿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相关技术管理 制度。 (5)组织编制矿井地质勘探、矿井技术改造、开拓延深、采区设计以及相关配套工程等重大技术方案和设计。 (6)负责提出并组织研究解决资源合理开发、采掘平衡、合理集中生产、提高矿井机械化水平、生产系统综合能力配套、煤炭洗选加工和综合利用、环境保护、信息技术等重大技术问题. (7)充分了解开采活动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的消极影响和破坏作用,积极开展环境协 调、资源节约开采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应用工作。 (8)组织研究和实施提高矿井抗灾能力的技术措施,组织制定防治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机电、运输等事故的措施,预防重大事故发生。组织制定和审批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 计划、事故灾害应急预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工程保障计划。 (9)煤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灾害时,在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组织制定事故和灾害的抢险救援措施,参与组织指挥抢险救援工作。认真分析总结事故原因和教训,制定和组织落 实防范措施。 (10)组织编制本矿技术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技术攻关和科技交流;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负责技术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的知识更新和技术培训工作.主持本矿技术人员的技术业务考核和职称评定工作。 (11)积极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保证各种技术管理制度的实施. 4副矿长及副总工程师职责、职权 (1)协助总工程师健全完善技术管理体系,编制技术标准. (2)协助总工程师健全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质量控制、强化质量验收、主持竣工验收、解决施工中重大技术质量问题。 (3)负责编制、贯彻、执行与工程技术、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和文件。 (4)负责建立健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技术管理制度;组织审定重大工程和特殊单项工程的技术方案,根据总工程师授权、审批基层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方案、专项工程施工方案、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方案等. (5)负责新技术推广应用、技术交流等工作。 (6)揩导各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7)审核本矿技术文件。 (8)完成总工程师分配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9)为了及时排除安全、质量隐患,避免发生可能发生的事故,紧急情况下有权决定局 部停止作业。 (10)对主管范围内违反国家技术法规及矿技术管理制度、规定的行为有权制止。 5生产系统各科室技术负责人职责、职权 (1)协助总(副)工程师健全完善技术管理体系。 (2)协助总(副)工程师健全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质量控制、强化质量验收、参与竣工验收、解决施工中重大技术质量问题。 (3)参与编制、贯彻、执行与工程技术、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和文件。 (4)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技术管理制度;参与审定重大工程和特殊单项工程 的技术方案'根据总工程师授权、审批基层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方案、专项工程施工方案、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方案等。 (5)组织制定重点质量问题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参加重大质量事故分析和处理方案的 (6)完成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分配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7)对本单位技术管理人员的技术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8)对违反国家技术法规和本矿技术、质量管理制度成规定的行为有权制止。 (9)行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煤矿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 煤矿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是保证安全生产、正确指导作业、实行科学管理的基础,是进行采掘活动的主要依据,也是采掘工作面的基本法规。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回采、掘进工作面在开工之前,都必须按照采区设计或巷道设计编制作业规程;在采掘工作面地质情况、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如初采、收尾、贯通、过断层、过老巷、工作面调采等,临时性工程如巷道起底、扩帮、铺轨、各类小型硐室施工、机电设备安装等,均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1管理原则 (1)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先进的管理手段,提高经济效益。 (3)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开工之前,必须严格按照“一工程、一规程;一变化、一措施”的原则编制作业规程,不得沿用、套用作业规程,严禁无规程组织施工. (4)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由总工程师负责,总工办具体落实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贯彻、管理考核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2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 (1)编制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由主管业务科室根据工作衔接安排或工作计划提前 一个月下达“规程(措施)编制通知单”(通知单必须明确计划开工时间). (2)生产技术科技术员接到“规程(措施)编制通知单”后,在编制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之前,生产科技术员应组织各业务科室技术员对开工地点及邻近煤层进行现场勘查,检查现场的施工条件,预测施工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讨论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明确施工的程序和任务,为作业规程的编制做好准备工作。 (3)编制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具备下列文件、资料: 由总工办提供的经过批准的有关设计(采、掘工作面等设计)及文件、资料。 由地测科提供的经过批准的地质说明书、施工现场地质条件变化的勘查资料、同一煤层或相邻工作面的矿压观测、煤岩层综合柱状图以及水害等资料。 由通风科提供的经过批准的通风系统图、洒水降尘图、监控系统图、瓦斯等级和煤尘的爆炸性、煤的自燃倾向性鉴定资料,以及风量计算等“一通三防”和监测监控的相关资料。 由机电科提供的经过批准的供电系统图、设备布置图、运输系统图以及供电设计等相关资料。 由安全科提供的经过批准的避灾路线图。 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 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如岗位责任制、工作面交接班制度、“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爆破管理制度、巷道维修制度、机电设备维修保养制度、通风安全仪表使用维修制度、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等. (4)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由生产技术科的技术员负责.要做到:内容齐全,语言简明、准确、规范;图表满足施工需要,采用规范图例,内容和标注齐全,比例恰当、图面清晰,按章节顺序编号,采用集团公司作业规程模板格式编制。 (5)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内容应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性。 3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 (1)生产技术科技术员完成煤矿作业规程编制之后,自己必须先自查一遍,发现问题应及时修改或补充,然后征求科长的意见,获得科长同意并签字后,方可上报审批. (2)生产技术科对规程进行内审后,主管技术员持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首先到主 管领导审核,主管领导要严格把关。规程(措施)经审核后,由主管业务科室下达“规程(措施)审批通知单”,通知单上要明确规程(措施)必须参加审批的业务科室和对口专业副总。各副总及各业务科室规程(措施)审批人员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把关,对本专业审批内容全面负责,并将审批内容记录在案。科室审批时间最多不超过一天.技术员对各单位审批情况进行记录。 (3)提交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经各业务科室、分管副总传审完毕,在工程开工前组织集体会审,集体会审必须是矿总工程师主持( 矿总工程师外出时可由指派的矿临时技术负责入主持),由矿总工组织,参加集体会审的部门及人员分别为:各分管副总、安全监察科、生产技术科、机电运输科、调度室、通风科、地测科相关队组负责人和技术员. (4)参加集体会审的单位由本单位主管和相关科室科长参加参加会审时要持本人对规程的传阅审批记录。审核过程中要认真细致,对本专业审批内容伞面负责、严格把关,并写出会审意见,施工单位按照各部门提出的审查意见修改后,经过相关单位和人员核实符合审查意见要求并签字后,报各分管矿领导审核并签字,然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5)会审应建立“规程措施集体会审记录”(工程名称、会审时间、地点、参加人提出的问题和意见等). (6)执行“谁会审、谁审批、谁签宇、谁负责”制度,各职能部门由参加会审的人员对规程、措施进行审核签字,并且由签字者对规程、措施中相关专业内容的科学性、针对性、安全技术有效性负责。 (7)各类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查严重违背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技术规范,造成重大失误的;各类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中应明确的事项而未明确,存在严重缺陷的,按照矿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8)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未经审批、批准(生效)和贯彻,主管部门不得下达开工通知书,开工通知书应提前由主管部门送达参加会审的部门和主管领导、施工单位。 (9)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由各业务科室具体落实。 (10)经批准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文本由总工进行统一编号,并在安全监察科等部门备案、交档案室存档。 (11)批准程序和权限: 作业规程经参加会审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矿相关领导签字批准,由矿 总工程师签发执行。 批准程序依次为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矿长,其他人员无权代替批准(领导外出时可委托副总以上人员代替批准,受委托人同委托人负同等责任)。 安全技术措施经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矿总工程师签发执行。 矿总工程师要对主管部门提交的经集体会审后的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全面检查,写出批示意见并签名后方可生效。 (12) 一切新编制的规程、措施或经修改、补充的规程、措施都必须经过审批签字后方可 生效。 (13) 坚持规程、措施复审制度,每月底由生产技术科将各采掘工作面在用的规程、措施报总工程师,由总工程师主持(矿总工程师外出时可由指派的矿临时技术负责入主持),矿总工组织,参加复审的部门及人员分别为:各分管副总、安全监察科、生产技术科、机电运输科、调度室、通风科、地测科、相关队组技术员。 (14)工作面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改变作业工艺时必须:另外制定补充措施,补充措施同样具有作业规程的法律效力。 (15)当工作面发生瓦斯积聚、有透水预兆、突遇地质构造等特殊情况时,要由分管副矿长召集有关业务部门,集体研究制定临时处理措施,必要时组织有关科室现场办公乃至跟班作业,具体进行指导. 4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学习 (1)规程一经会审完毕,参加会审人员签字后,即具法律效力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任何个人无权随意修改。当由于地质条件或施工工艺改变确需对规程进行修改时,必须由总工程师负责召集规程会审人员对需修改部分共同研究、讨论,认定后方可修改. (2)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学习,必须在工作面开工之前完成;由生产技术科 技术员组织所有参加施工人员学习、贯彻。参加学习的人员,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考试合 格人员的考试成绩应登记在本规程的学习考试记录表上,并签名,考试卷要存档.作业规 程、安全技术措施贯彻学习要有记录备查。 (3)为了提高工人的技术素质,要求采掘区队每月要有不少于一次的有关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安全制度以及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的全员学习,同时在平时班前会、学习会上开展经常性的规程、措施学习。 (4)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必须严格认真,一丝不苟.采、掘区队干部、工人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进行生产管理和操怍。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在执行过程中,因地质条件或生产条件与规程、措施不符时,应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有关部门审签和领导签发后贯彻执行。 5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 (1)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单位负责实施。所有现场工作人员都必须按照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要求进行作业和施工。 (2)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应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重点抓好下列工作: 工程技术人员负责施工现场规程的指导、落实、修改和补充工作. 每月对作业规程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复查. 工作面的地质、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并履行审批和贯彻程序。 6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 (1)作业规程在开工前完成审批工作,安全技术措施在开工前完成审批工作。 (2)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贯彻执行作为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每月进行一次,由总工组织,安全、调度、生产、通风等部门参加,对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发现生产现场不按规程要求施工,应责令及时整改;如有规程不满足现场需要的情况,应责令其及时补充、修改。 (3)对于违反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所造成的各类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进行追查处理,以便吸取教训,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 (4)施工结束后,一个月内施工单位必须写出作业规程的执行总结,连同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修改补充措施一起存档。存档的作业规程文本、电子文档不得修改。 6。现场管理和过程控制 加强各生产环节的过程管控和现场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自检工作。 煤矿现场应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等,各区队现场作业,应指定跟班队干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矿领导、安监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应对生产现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对各生产环节的过程控制,煤矿一般每月开展一次。建设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