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报及奖励制度【模板范本】.doc
1. 总则1.1为了适应市场竞争,加强公司的专利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1。2 本办法适用于沈阳XXXXX有限公司专利管理.本制度于2012年11月1日起执行.2. 机构设置及管理职责2。1 技术部是公司专利统一管理部门,主要负责: 2。1.1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专利战略,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服务; 2.1。2组织对员工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进行可行性论证,适时自行办理专利申请或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申请; 2。1.3 委托专利代理机构进行专利文献的检索; 2.1.4指导发明人或设计人撰写专利请求书等有关专利申请文件; 2.1。5 组织公司专利技术的实施、许可和转让; 2。1。6 公司专利的产权管理; 2。1.7 应当履行的其它职责。2.2 人事行政部是公司专利申请的协办部门,主要负责: 2.2。1专利申报材料的递送; 2。2.2协助集团法务部对公司的专利纠纷、专利诉讼与仲裁等法律事务的处理; 2.2。3在专利被受理或授权后对职务发明人或设计人进行奖励,在公司所属专利对外许可使用或实施后对发明人或设计人给予奖励;2.2。4 对授权的专利产权进行归档管理并定期缴纳专利年费;2.2.5负责落实跟踪专利申请所获得的由政府专利管理部门进行的专项资助或奖励的申请和落实到位情况;2。2。6 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3 专利评定委员会是公司专利奖金奖励标准评定部门,主要负责:2.3。1 专利奖金发放标准的制定;2。3。2 专利奖金额的评定、审批;2.3.3 专利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总经理、技术部经理、运营总监、人事行政经理3. 专利申报管理:3。1公司员工在研究开发、技术改造、消化吸收引进技术等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凡具备申请专利条件并适宜用专利加以保护的技术,应适时申请专利取得法律保护。3。2公司各部门对于具有市场前景或者在某领域处于领先,并适于申请专利的技术,在方案构思基本成熟后,可以利用专利申请在先的原则尽早提交申请文件。3.3对具有良好国外市场前景,适宜于向外国申请的专利,应办理国外专利申请。3。4 凡通过审定申请专利的技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通知书下发以前,不得组织技术鉴定、新产品发布、新产品展示或发表相关文章等,以免丧失申请专利所应具备的新颖性要求。3.5公司员工申请非职务发明的专利,须持公司所在部门主管领导签署的非职务发明证明,到知识产权部门办理证明相应手续。4. 专利产权管理4。1公司对本公司的专利实施专利产权管理制度,以维护公司和发明人的合法权益。由公司员工在公司工作范围内从事的发明及设计所申请的专利,专利产权归公司所有。4.2 公司专利的产权管理由技术部负责.4.3 专利产权管理的内容包括:4.3.1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登记管理:4。3.2 专利档案管理:4.3。3 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权转让、专利许可及专利权质押管理:4.3.4 专利诉讼管理:4.3.5 其他与专利产权有关的管理事项。 4。4公司与其他企业或个人订立合作研究,合作开发或者委托研究、委托开发的合同中应包括以下内容:4。4。1 项目中产生的专利的申请权、专利权的归属:4.4。2 项目中产生的专利的转证权、许可权的归属:5. 专利技术的实施5。1 公司在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时,应从国内国际市场竞争的实际情况出发,不失时机地实施自有的专利技术或引进他人的专利技术:公司对不实施、无条件、不能充分实施的自有专利技术,可适时进行转让或许可他人实施.5。2公司实施他人的专利技术,或许可他人实施本公司的专利技术,应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登记备案。6. 奖励形式与奖励额度6。1专利申请奖金:公司各部门提出的专利申请提案,经公司技术部审核通过后正式列为专利申请项目,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受理后对发明人进行奖励。奖励额度如下:6。1.1 发明专利:每项给予奖金分别为15000元、10000元、5000元,发放标准根据奖金的发放分为两次: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受理以后进行第一次奖励,奖金金额为为奖金总额的500元;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以后进行第二次奖励,奖金金额为奖金总额扣除第一次奖励金额的余额.6.1.2 实用新型专利:每项给予奖金5000元,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授权后给予奖励。6.1.3 外观设计专利:每项给予奖金5000元,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授权后给予奖励.6.1.4 对技术上产生重大突破的职务发明专利,经技术部与相关部门共同认定,报总经理审批之后,上述奖励额度可提高到2倍。对形成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的核心专利,其奖励额度可提高到3倍.6.2 专利实施及许可酬金6.2.1 专利技术实施后,达到预期的技术经济指标,取得经济效益的项目,公司应对相关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员给予奖励,奖励额度详见6。2.3。6.2.2 公司鼓励通过专利技术的有效实施和推广来增加公司收入。将专利许可给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如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公司将对相关部门及人员给予重奖,奖励额度详见6.2。3。.6.2.3 奖励额度:根据专利技术实施、转让后的赢收情况,每年从实施、转让该专利所得利润纳税后提取1作为专利酬金发给该相关专利的发明人。6.2.4 上述专利申请奖和专利实施及许可奖是依据公司目前的专利现状而制定的,必要时奖酬额度可以根据公司专利情况的总体变化作相应调整.6.3 荣誉奖励对专利申请和专利推广运用中成绩显著的部门及个人,公司专利管理部门在全公司范围内公开表彰.6.4 奖金的审批、发放及分配原则6.4.1 奖金的审批:奖金总额在10000元以下(不含10000元)的,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发放,奖金总额超过10000元(含10000元)的,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报集团总裁审批通过后发放。6.4.2 奖励对象以专利正式申请文件中的发明人或设计人名单为准,未列为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其他人员不在奖励之列。6。4.3 申请专利过程中,发明人名单由各部门提供,原则上应由项目开发组和部门共同确认无误后再提交给公司专利管理部门。6。4.4 奖金的分配应遵循公开、公平的原则。6。4。5一项专利有多个发明人的,应依据各人对该发明创造的贡献大小来确定奖金分配方案,对该项发明创造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以及申请专利过程中承担技术交底书的主要撰写任务的人员应从优给予奖励。此原则由各部门负责把关。6.5操作流程:专利申请奖金每季度发放一次.每季度末,人事行政部与技术部统计当季申请的专利(以官方受理日期为准)或正式授权的发明专利(以专利证书的颁证日为准),并将专利奖金操作表下发到相应部门,由该部门内部自行拟定奖金分配方案,经该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将最终确定的分配结果交人事行政部,以总经理审批后,奖金直接在发明人当月的工薪中税前体现。7 更改和解释7.1 人事行政部将根据其可行性及适用性定期修订本制度。7.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人事行政部所有。起 案审 核批 准注意:此文件禁止复印,禁止外传!未经许可,禁止更改! XXXXXX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