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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区大风天气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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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区大风天气应急预案.docx

    该文本为Word版,下载可编辑山区大风天气应急预案 山区大风天气应急预案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有时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总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编制应急预案。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应急预案呢?以下是我整理的山区大风天气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防范与处置雷雨大风、飑线大风、龙卷风、冷空气大风等大风灾害,避免次生衍生灾害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安全运行,编制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杭州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区范围内大风(除台风)灾害的监测与预防、预警与预警响应、应急处置和后期处置等应急工作。 台风的防范和处置工作按照萧政办发202284号xx区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防范。建立健全监测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大风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各镇街道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的责任主体。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大风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发生大风灾情及次生灾害时,当地政府应迅速响应,各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五)大风天气基本情况 本区大风(17m/s)由三种天气系统形成,一是冷空气大风(或寒潮大风),主要出现在11月至次年3月,通常持续时间长;二是强对流天气下的大风,多出现在春夏季,主要有雷雨大风、飑线大风、龙卷风等,具有突发性强和局地性强的特点,持续时间短暂,但有时强度极大,对影响区域可造成极大破坏;三是热带风暴或台风影响时的大风,7-9月多见。 大风的危害:大风的危害程度主要和风速有关,据历史记录,我区最大瞬时风速为37.7米/秒(13级)。强烈的大风可造成农作物的倒伏、建筑物倒塌、电杆折断等,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城市运行、社会生产、农业、交通和人民生活等均具有不利影响。 对建筑物、构筑物安全的影响:可导致建筑物、构筑物,特别是危房、简易大棚、车棚等倒塌,室外构筑物、广告牌被吹落,导致人员伤亡。 对交通的影响:影响水运、空运、陆运正常进行,并对大型桥梁等设施安全具有威胁。 对电力设施的影响:吹倒电塔、电杆,造成电力线路中断,影响电力供应。 对通信系统、信息系统的影响:吹坏通信基站、通信线路,造成通讯中断。 对农业的影响:造成农作物倒伏、山林花果脱落,损坏大棚等农业设施,影响农业产量和农产品市场供应。 对绿化的影响:吹倒行道树等树木,并进而对交通产生不利影响。 对安全生产的影响:户外作业、高空作业、施工、起吊、装卸、危险品运输等都可能由于大风而不能正常进行,易引发事故。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 成立xx区处置大风灾害应急事件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区气象局、区农办、区农业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建设局、区交通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卫生局、区旅游局、xx供电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安监局、海事部门、通信部门、各镇街(场)、园区、管委会为相关负责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气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协调、支援、处置大风灾害应急事件各项工作。 (二)联动部门(单位)及主要职责 1、区气象局 (1)负责大风及相关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对重大大风灾害进行评估,为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组织防灾减灾提供决策建议; (2)根据处置需要,为大风灾害及相关灾害的应急处置提供及时有针对性的气象服务; (3)加强与相关镇街、部门联系,开展大风次生、衍生灾害的分析评估和监测、预警; (4)规划、组织大风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和科普宣传工作。 2、区农办、区农业局 (1)组织、落实农业应对大风灾害工作; (2)及时掌握农业受灾情况,指导受灾地区的农业恢复生产。 3、区教育局 (1)负责督促各教育部门、各直属单位落实防御大风灾害措施; (2)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大风灾害防御和学生避险逃生安全教育。 4、区公安分局 (1)做好本区遭受大风灾害袭扰时的道路交通疏导和治安维护等工作; (2)保障应急抢险队伍和车辆安全、快速通行; (3)负责倒塌房屋内人员抢救等救灾任务。 5、区民政局 调查、汇总大风灾情,做好救助工作。 6、区建设局(房管处、园管处) (1)督促、检查和落实本系统各建设单位及全区建设工程的大风灾害防御和生产安全; (2)对易受大风灾害影响的危旧住房进行风险排查; (3)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空调外机和房屋附属物的安全提示和检查工作; (4)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协助做好住宅小区、楼宇电力抢修和绿化树木抢险工作; (5)负责城市行道树及公共绿地内倒伏树木的应急抢险; (6)处置居民区内具有较大安全隐患的树木。 7、区交通局 (1)评估大风对桥梁等设施的影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负责对公交、出租、码头的大风灾害防御的检查; (3)组织协调各江河码头、航运企业做好滞留旅客的安置和疏导; (4)利用市政道路情报板播发大风预警信息和高速路、城市快速路交通信息。 8、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组织发布大风预警信息,配合相关单位搞好相关信息播发及大风防御知识宣传。 9、区卫生局 负责伤员的医疗急救、转运和救治等工作。 10、区旅游局 (1)及时发布旅游安全提示和出游预警信息,指导旅游企业做好大风灾害时旅游安全工作; (2)协调做好受灾旅游企业、滞留游客的转运、安置和救助工作。 11、xx供电局 (1)负责供电设施的大风灾害防御工作; (2)及时组织电力故障抢修。 12、区城管执法局、区城管办 对霓虹灯、广告牌等高空构筑物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13、区安监局 (1)负责依法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完善灾害性天气安全生产预案; (2)负责依法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等落实灾害性天气相关安全防范措施。 14、海事部门 (1)负责本区内河、外江和钱塘江船舶航行的安全管理; (2)加强对船舶的防护引导,负责遇险船舶搜救工作。 15、通信部门 加强各通信企业防御大风灾害的督促、检查,组织、协调相关通信运营企业及时修复损坏的通信设施。 16、各镇街(场)、园区、管委会 (1)组织、指挥、协调本辖区的大风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2)落实滞留人员和转移人员安置工作。 三、预防和应急准备 (一)预防 1、按照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完善大风防御措施、应急处置流程和相应管理办法; 2、加固或拆除广告牌、室外悬挂物、危房简屋、易倒伏行道树; 3、开展房屋、广告牌等抗风能力的风险隐患排查; 4、加强大风天气下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5、气象、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及新闻出版单位、社区等做好大风灾害的防御知识宣传,提高市民的防灾自救意识,增强自身防护能力; 6、做好应对大风灾害的应急演练。 (二)应急准备 气象部门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大风天气趋势预报,并通过专报形式向相关部门通报,重要信息要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相关部门应提前做好各项应急准备: 1、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与气象部门联系,及时接收和向有关人员发送预报、预警信息,加强内部信息沟通; 2、加强广告牌、室外悬挂物、危房简屋、易倒伏行道树等安全防范检查; 3、加强危险化学品陆上、水上运输的安全管理; 4、通知住宅小区居民加固室外物品或将室外物品移至室内; 5、做好应急力量部署; 6、做好应对大风的各项准备。 四、预警和预警响应 (一)预警 1、预警级别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大风预警。充分利用各种现代化探测手段,做好局地性强风监测。大风预警级别依据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分为级(一般)、级(较重)、级(严重)和级(特别严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大风蓝色预警:24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8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者阵风8级并可能持续。 大风黄色预警: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者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大风橙色预警: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者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大风红色预警: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预警发布 区气象局发布大风预警信号,应第一时间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并通报各相关部门,同时及时向可能受影响区域的社会公众播发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引。 相关信息播发单位及时做好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引的播发。 (二)预警响应 1、大风蓝色预警的响应 (1)气象部门加强对大风实况的监测,适时加密预报次数,做好精细化的天气预测、及时报告最新监测、预报信息,并及时做好最新实况的公众播发工作,做好防御提示; (2)建设部门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值班并做好临时用电、基坑、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起重机等的安全检查,做好防风准备; (3)交通、海事、港口等部门加强内河水域水上运输管理,并做好相关信息发布。做好内河等水域船只避风工作,并为回港避风的船舶做好防护引导,确保安全; (4)公安部门要做好警力安排,加强对大风影响高速公路、城市道路交通情况的监控,提示车辆注意安全驾驶; (5)农业部门加强田间、水产养殖场管理,做好大棚和禽畜棚舍等设施的加固防护、渔业船舶避风等工作; (6)教育部门督促学校做好防御大风灾害的准备;指导学校搞好学生防御大风灾害和避险逃生知识宣传教育; (7)安全监管部门指导、督促生产经营企业搞好大风天气安全生产; (8)城管部门加强需要重点防护的广告牌的防风安全管理,加强相关应急力量配备; (9)电力、通信部门部署防风工作,停止高空、室外等作业,做好应急电力、通信保障; (10)旅游部门组织指导各旅游企业、景点及游客做好防范准备; (11)各镇街(场)、园区、管委会组织辖区内大风灾害的防御准备,及时掌握辖区内大风及灾害情况,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2、大风黄色预警的响应 (1)气象部门加密预报时次,做好精细化的天气预测,密切监视大风灾害发生发展,加大信息滚动播出频次和防御知识宣传,及时通报监测信息; (2)建设部门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值班并做好防风准备,停止高空等户外危险作业,做好临时工棚安全防范,必要时撤离临时工棚内人员。房屋管理部门会同相关区县做好辖区内危房简屋的排险工作; (3)交通、海事、港口等部门加强内河水域水上运输管理,并做好相关信息发布。做好内河等水域船只避风工作,及时通告抗风能力不足的船舶回港避风,并为回港避风的船舶做好防护引导,确保安全; (4)公安部门适当加强警力配备,加强大风对高速公路、城市交通影响的监控,并提示车辆注意安全驾驶。公安消防部门加强备勤力量,做好应对房屋倒塌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准备; (5)农业部门加强田间、水产养殖场管理;做好大棚和禽畜棚舍等设施的加固防护、养殖水产品防逃、渔业船舶避风等工作,及时了解大风影响情况; (6)教育部门督促学校做好防御大风灾害的准备;指导学校做好学生防御大风灾害和避险逃生知识宣传教育;根据天气情况暂停户外教学活动;必要时调整上学、放学时间; (7)安全监管部门指导、督促生产经营企业做好大风天气安全生产工作; (8)城管部门加强广告牌影响的监控,相关应急队伍做好待命准备; (9)电力、通信等部门安排应急抢修人员做好电力、通信故障抢修准备; (10)旅游部门督促组织受大风影响区域的游客回到安全地带; (11)各镇街(场)、园区、管委会组织辖区内大风灾害的防御准备,及时掌握辖区内大风及灾害情况,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3、大风橙色预警的响应 (1)气象部门对可能的灾害影响程度进行评估,并及时将评估结果报告区委、区政府,并通报相关部门,提出防范建议。进一步加密预报次数,做好精细化的天气预测,密切监视大风灾害发生发展,重要监测数据,及时通报。加大信息滚动播出频次和防御知识宣传,提示公众尽量减少外出; (2)建设部门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值班并做好防风准备,停止高空、户外、水上作业,做好临时工棚内人员撤离工作;房屋管理部门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房屋风险排查监管,房屋应急抢修队伍到岗待命; (3)交通部门加强大风对高速公路、城区快速路、大桥等市政设施影响监控,必要时会同公安部门关闭可能受威胁的市政设施,并向社会公布。港口部门加强内河水域水上运输管理,停止办理客船签证,并做好相关信息发布。海事部门通告船舶及时回港避风,并为回港避风的船舶做好防护引导,确保安全; (4)公安部门加强警力部署,特别做好临时关闭道路周边相关节点的交通疏导和组织;做好道路交通信息播报和大风天气安全行驶等知识提示。消防部门加大备勤力量,做好应对房屋倒塌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准备; (5)农业部门加强田间、水产养殖场管理;做好大棚和禽畜棚舍等设施的加固防护、养殖水产品防逃、渔业船舶避风等工作,及时了解农业受灾情况,并做好农业恢复生产准备; (6)教育部门督促学校做好防御大风灾害的准备;指导学校加强学生防御大风灾害和避险逃生知识宣传教育;已受大风影响的区域停止户外教学活动;督促房屋抗风能力较弱的学校采取停课措施; (7)安全监管部门加强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督促房屋抗风能力较弱的企业采取停业等措施; (8)城管部门严密监视广告牌的影响,相关应急力量到岗待命; (9)民政部门及时做好灾情收集、统计和上报; (10)电力、通信等部门区加大应急抢修人员安排,做好电力、通信故障抢修准备; (11)旅游部门督促组织受大风影响区域的游客回到安全地带; (12)各镇街(场)、园区、管委会组织辖区内大风灾害的防御准备,搞好危房简屋内人员撤离,及时掌握辖区内大风及灾害情况,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4、大风红色预警的响应 (1)气象部门加强大风灾害影响评估,并及时将评估结果报告区委、区政府,并通报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密预报次数,做好精细化的天气预测,密切监视大风灾害发生发展,不间断通报监测数据。加大信息滚动播出频次和防御知识宣传,提示公众待在安全避风场所; (2)建设部门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值班并做好防风准备,停止高空、户外、水上作业,做好临时工棚内人员撤离工作。房屋管理部门会同相关区县做好危险房屋人员撤离避险准备;房屋应急抢修人员在岗待命; (3)交通港口部门加强内河水域水上运输管理,停止办理客船签证,并做好相关信息发布,同时加强监督检查。海事部门通告船舶及时回港避风,指导回港避风的船舶采取有效措施抗风,确保安全; (4)公安部门加大警力部署,加强交通组织、指挥,关闭受强风影响产生安全隐患的大桥等设施,做好相关信息发布;加大对易产生交通拥堵路段、关闭大桥、道路等周边节点的交通疏导和组织; (5)农业部门加强田间、水产养殖场管理;做好大棚和禽畜棚舍等设施的加固防护、养殖水产品防逃、渔业船舶避风等工作,及时了解农业受灾情况,并做好农业恢复生产准备; (6)教育部门督促学校做好防御大风灾害的准备;视情采取停课措施;停止户外教学活动;加强学生防御大风灾害和避险逃生知识宣传教育; (7)安全监管部门加强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督促房屋抗风能力不足的企业采取停业措施; (8)城管部门严密监视广告牌的影响,相关应急力量在岗待命; (9)民政部门加强灾情收集、统计,加大灾情信息报告力度,做好救助准备; (10)电力、通信等部门所有应急抢修人员待命,做好大面积电力、通信故障抢修准备; (11)旅游部门督查受台汛影响地区游客返回情况,确保游客回到安全地带; (12)各镇街(场)、园区、管委会加大辖区内大风灾害防御准备落实情况检查力度,组织落实可能受大风影响倒塌房屋内人员撤离工作,及时掌握辖区内大风及灾害情况,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五、应急处置 (一)基本程序 1、灾情信息报告 大风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单位)、事发地所在各镇街(场)、园区、管委会,要按照相关预案和报告制度的规定,及时组织抢险救援,迅速汇总情况并报告。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在接报后一小时内分别向区委、区政府口头或书面报告,三小时内书面报告。特别重大或特殊情况,立即报告。 2、先期处置 大风灾害发生单位和所在镇街(场)、园区、管委会负有进行即时处置的第一责任,要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相关单位必须即时展开应急救援工作。 区气象局负责联动处置一般和较大突发事件,组织指挥联动部门(单位)对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事件进行先期处置。 3、应急响应 一旦发生先期处置仍不能控制的紧急情况,根据区政府领导意见,明确应急响应等级和范围,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必要时,设立应急处置指挥部,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二)单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大风引发突发事件,如安全生产事故、内河交通事故、电力事故等,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部门相应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展开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 (三)综合应急处置 大风引发多种重特大突发事件或造成重大影响,且先期处置不能有效控制、大风持续或其影响有可能进一步扩大的,视情成立区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长由区领导确定,统一领导应对工作。 1、应急处置指挥部组成 应急处置指挥部一般由办公室(区气象局)、监测预报组(区气象局)、救助工作组(区民政局牵头)、新闻报道组(区委宣传部牵头),突发事件处置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责任单位牵头)等组成。职责分别为: (1)办公室: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和支援处置,并搞好跟踪、督导; (2)监测预报组:负责大风的监测、预报,分析评估灾害影响,并提出灾害防御措施; (3)救助工作组:负责大风灾害及其相关灾害救助及灾情信息的收集、汇总; (4)新闻报道组:负责媒体沟通、服务等工作; (5)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负责相应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 2、主要应急处置措施 (1)加强监测、预报和灾害影响评估,并提出防御、处置措施; (2)对抗风能力不足的房屋内现住人员情况进行排摸,并及时做好人员撤离、安置; (3)组织消防等力量对倒塌房屋内人员实施抢救; (4)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电等公共设施; (5)对危险源做好重点防护,对危险场所进行封锁; (6)视情采取停工、停学等措施; (7)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和市场监控、调控,启用应急物资,保障市民基本生活; (8)加强灾害救助工作; (9)加强信息发布,及时播发预警信息、防御指引等,加大大风防范知识等宣传; (10)搞好大风灾害防范和处置的新闻报道,加强媒体沟通和服务; (11)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六、后期处置 (一)响应结束 1、大风过程结束后,气象部门应及时解除预警信号,相关部门视情做好灾后生产恢复和后期次生灾害预防工作; 2、应急处置行动结束后,由负责决定、发布或执行机构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二)灾情调查和评估总结 1、预警信号解除后,区气象局应搞好过程风速等实况信息的汇总,重要信息及时报告区委、区政府,通报相关部门; 2、发生大风灾害,民政部门应会同气象等部门及时对灾害进行调查、评估与核实,重大灾害损失情况及时报区委、区政府;气象部门要搞好相关科学调查,为提高龙卷风等中小尺度灾害的科学预报水平积累资料; 3、大风灾害发生单位和相关处置部门(单位)应及时总结应对大风灾害的预防与处置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各项应急措施,建立健全防御、处置大风灾害工作方案;成立区应急处置指挥部的,处置结束,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总结处置情况,提出工作建议,总结材料及时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善后处置和恢复重建 1、保险理赔。保险监管机构督促保险公司及时受理理赔,发放理赔款,气象部门配合保险机构提供气象证明; 2、灾后救助。因大风造成特别重大事件的,民政部门要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各镇街道和社会团体做好受灾家庭救助、社会捐赠款物的接受、分配与使用等工作,并加强捐赠款物管理; 3、大风灾害造成市政、通信、供电等基础设施损坏的,有关部门应及时组织力量进行修复; 4、农业部门指导受灾地区恢复农业生产,造成农作物大面积绝收的,及时组织做好抢种工作,必要时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农业物资供应部门要为农业恢复生产提供农机、种子、水产品苗种、化肥、农药等必要帮助; 5、因灾造成居民房屋倒塌、损毁的,受灾地区各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恢复重建; 6、各相关部门要做好灾后次生衍生灾害防范工作。 七、应急保障 (一)监测预警能力保障 1、气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加强大风及相关灾害的联合监测,提高监测预警水平; 2、气象部门要加强中小尺度局地性大风、特别是龙卷风的监测预报和研究,提高预警时效和预警水平。 (二)预警发布能力保障 1、在区气象局已有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基础上,建立本区预警信息综合发布平台,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电话、手机短信、户外电子屏等发布信息; 2、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和电信企业加强预警等应急信息发布能力建设。 (三)防范防御能力保障 各相关部门要开展大风灾害风险隐患排查与评估,加强防御薄弱环节的整改。分析研究大风灾害及其对建筑、房屋、市政工程、公路、桥梁、港口等基础设施的不利影响,提高市政设施、供电设施的抗风能力。 (四)应急处置能力保障 各有关部门加强综合应急抢险队伍、专家队伍、装备建设;提高应急联动效率;加强科学应对研究,加强对局部灾害造成部分路段拥堵的疏堵办法研究;加强应急演练,提高预案的操作性和防范措施的针对性,完善处置规程,明确处置要素。 (五)通信与信息保障 1、通信管理部门负责保障大风灾害处置现场通信畅通,确保与外界的联络; 2、区气象局建立移动式气象监测站与现场气象服务保障系统,为防灾减灾提供直接的气象保障。 八、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区气象局牵头制定,区政府办批准实施;定期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镇街(场)、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根据本预案,细化应对措施,制定针对本部门、镇街和单位的大风灾害处置工作预案。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应对大风灾害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区委、区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气象局负责解释。 (四)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 34 页 共 3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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