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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轻松解决日语的“授受关系”问题.doc

    • 资源ID:28513086       资源大小:157.50KB        全文页数: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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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轻松解决日语的“授受关系”问题.doc

    Four short words sum up what has lifted most successful individuals above the crowd: a little bit more.-author-date轻松解决日语的“授受关系”问题轻松解决日语的“授受关系”问题前言  日语的授受关系,尤其是“谁给谁”的问题,我想对于很多日语学习者来说,一定是一个很纠结很头疼的问题。我很自豪的是,我在新东方多语部门教的日语N5、N4班学生,几乎不会在这个问题上头疼或者困惑。下面,就日语的授受关系,我用说书的办法,轻松的解决掉日语的授受关系这一语法难点。你只要把这篇文章理解了,保证你对日语的授受不再纠结和头大,一劳永逸解决这个困扰您多年的问题。 一:授受关系的分类  所谓的“授受”,就是“授”(给予,授予)和“受”(接受)的结合。日语的授受关系主要分为两大类:  1:物的授受(物、物授受)  2:动作的授受(動作、動作授受) “”、“”、“”三者都是他动词。掌握授受的话,必须先弄清楚这三个词的意思。这三个词的掌握是基础的基础,请你无论如何按照下面的归纳给我记下来。我归纳如下。  : 我(我方) 给 别人 东西 : 我(我方) 从 别人处 得到东西 : 别人 从 我(我方)处 得到东西  在此,我不想像很多教材上一样,箭头一大堆,说第几人称从第几人称那里得到东西用上述的哪个词,第几人称送第几人称东西又要用上述的哪个词。我真的非常痛狠采用这些说法,我时刻在怀疑,这样编书或者教学的人,自己在丢掉书以后是否还能弄清楚这些复杂的关系。其实这个问题其实只要多看下日本的一些语言学杂志(其中有我记得日本的某一杂志有一期专门讲“视点”问题,然后可以上CINII网站上搜索下相关文章。)就应该可以找到解决办法。下面我会综合我读的这些枯燥的学术论文,用我自己的理解轻松解决“谁给谁”的问题。 二:物的授受 在讲物的授受之前,我先举几个例子。所先申明,为了便于理解,翻译不是最符合文彩的。例1:私母金。(我给妈妈钱。) 例2:私母金。(我从妈妈那得到钱。我从妈妈处领钱。) 例3: 母私金。 (妈妈给我钱。)  上面我们讲过,  : 我(我方) 给 别人 东西 : 我(我方) 从 别人处 得到东西 : 别人 从 我(我方)处 得到东西  上面划线部分,就是“視点()”的放置点。讲得通俗点,就是说话人站在谁的角度,或者说从谁的角度去叙述事情,所以我个人翻译为说话人的视角,或者说话人的角度。 说话人的角度的优先顺序如下:  我 > 我方 > 他人 (私 >身近人(内)>外) 我们结合下列例子来理解。的用法例4:母私金。(×)(母亲给了我钱。)例5:山田妹金。(×) (山田给了妹妹钱。)例6:妹母花。()(妹妹送了花给妈妈。)例7:李山田花。() (小李送了花给山田。)为什么例4和例5不对呢?因为的“視点()”在主语(:我(我方)送东西给别人),即说话人应该站在我(我方)的角度去叙述这个事情。从上面的说话人的角度的优先顺序看得出来,例4中的授受的双方“母亲”和“我”中,我是优先于我方的母亲的,所以应该优先站在我的角度去叙述事情。如果母亲做主语,即站在母亲的角度叙述这个事情,这个和上述“視点”的优先顺序是相冲突的,因此不对。例5中,授受的双方有山田和妹妹,按照我们一般的理解,和山田比起来,妹妹是家人(或者亲人) ,山田相对而言就是外人了。换句话说,说话人和妹妹的心理距离比较近,相对而言,和山田的心理距离比较远。这个时候我们应该优先站在我方(或者说是心里距离近的人、亲人)的角度去叙述这个授受的事情。例5是山田做主语,很明显是站在山田角度去叙述事情了,这个和“視点”的观点明显相违背。那么为什么例6和例7对呢。例6中,妹妹和母亲均属于“我方”的人、所以从妹妹角度出发去叙述这个事情,当然没有问题。例7中的,对于说话人来说,小李和山田有可能均是“他人”,那么从小李角度去叙述这个事情当然没有问题。或者这样理解,说话人和小李关系比较亲近(心理距离近),和山田相对疏远,所以说话人优先站在小李角度去叙述这个事情。 (二)的用法例8:李私金。(×) (小李从我这里得到钱。)例9:妹私金。(×)(妹妹从我处得到了钱。)例10:李山田花。() (小李从山田处得到了花。小李收到了山田的花。)  :我(我方)从别人处得到了东西。“視点”在主语我(我方)。例8中授受的双方:我、小李。很明显,这个时候要优先从我的角度去叙述事情,而不是从小李的角度。例8小李是主语,很明显,是站在小李的角度去角度去叙述事情的,这和“視点”原则想违背。例9也是一样,比起妹妹来,应该优先从我的角度去叙述事情。例10正确,授受的双方中,说话人和小李的心理距离比较近,所以从小李的角度去叙述事情了。当然也可以理解为,说话人均认为小李和山田均是外人,这个时候从谁的角度去叙述均授受均不违反“視点”原则。 (三)的用法 例11:私母金。(×)(我给了妈妈钱。) 例12:弟李金。(×)(小李给了弟弟钱。) 例13:李弟金。()(小李给了弟弟钱。)例14:李山田金。() (小李给了山田钱。) :别人给我(我方)东西。这个要注意,如的意思就是“别人给我(我方)东西”,所以他的“視点”是在接受方的“我(我方)”。下面结合上述例子看。 用了,主语应该用他人,接受人应该优先我(我方)的人。例14中,我和母亲是授受的双方。按照“視点”的优先顺序,接收方应该是比起母亲来要优先我。因此例11不对。 例12 中,授受的双方是小李和弟弟。的语义决定了,接收方应该优先我(我方)的人。然而很明显,例12中接收方是小李,而不是属于“我方”的弟弟,即不是离说话人心理距离更近的弟弟。所以例12不正确。相反的,例13的表达正确,不过意思和12不一样了。例13之所以正确,就是接收方优先了心理距离近的弟弟而非小李。可能有的同学会钻牛角尖,说我和弟弟关系不好,和小李关系好,这样的话例12不就可以了吗。不过我们要清楚,按照一般的观念来说,弟弟是家人啊,是我方的人,家人啊,而李怎么说你都是用了“”来尊称的啊。当然例15、例16的表达是我认为均是可以的。 例15:弟(私)彼女金。(弟弟给了我女朋友钱。)例16:(私)彼女弟金。(我女朋友给了我弟弟钱。) 当然,这就要看你怎么理解了。可以理解我的女朋友和我的弟弟均是自己人,所以站在谁的立场出发去叙述这件事都可以。或者例15理解为我的心理距离和女朋友比较近,例16中理解为我的心理距离和弟弟比较近。反正只要不违反“視点”的原则即可。 (四)提示主语动作的对方的 我相信,很多人对于授受关系的的用法很不好理解,尤其是在老师讲了用法中的是“物的到达点或者是接受人”后,句中的不知道该如何理解。 我希望大家按我下列的方式去理解授受关系的句子中的“”。我很喜欢告诉学生,你别看书上的,按照我的方式去理解“”。其实,“”只要理解为“主语的动作的对方” (日语中称为“相手()”)即可。我想这样你肯定还是不理解的。没有关系,我结合上述例子给您一一道来。 众所周知,所谓的授受,肯定有送的一方,还有接受的一方。送的一方做主语的话,那么接受的一方就是主语的对方。同样的,接受一方做主语的话,那么送的一方同样也是主语的对方。我们看看上面举的例1.  例1:私母金。(我给妈妈钱。)例1中,我是送这个动作的送出方,那么我的“送”这个动作的对方就应该是妈妈,即我的对方是妈妈,妈妈用提示,表示主语的对方。 同理,例2:私母金。(我从妈妈那得到钱。我从妈妈处领钱。)例2中,主语我是“收”这个动作的接收方,因为是授受,肯定还有一方。那么主语“私”的对方妈妈就用提示。 例3中也一样理解。例3: 母私金。 (妈妈给我钱。) 例3中,主语母亲是“送”这个动作的送出方,授受有双方,所以主语“母”的对方“私”就用提示。  当然,句中的可以用代替,举例如下。例17:私母金。例18:私母金。三:结语好的,授受关系的中的“物的授受”就讲到这里,我想你看了,肯定不会再为日语授受关系中的“谁送谁”这个问题而纠结了。另外,趁此机会,我很想回答很多人问我的一个问题。很多人问我说:“曾老师,日语我是不是可以买本参考书自学啊?”我想说的是,自学当然是可以的,不过入门我强烈建议一定要跟老师学习,尤其是发音和基础的知识。像这个知识点,你按照书本来的话,你一定要花很多精力去掌握的,而且一般来说掌握的不好。有个老师指引非常重要。即使到了有自学能力了,有条件也应该尽量跟个老师学。当然,我强烈推荐的是有很好的师资力量的北京新东方多语的日语,这里汇集了很多有多年在日留学、工作经验,同时拥有丰富教学经验的老师。这些老师将自己的归纳,以及很多生活经历、经验传授(讲解)给大家,使你学起来不仅轻松易懂,而且质量有保证。北京新东方日语提供了从初级到高级(N5、N4、N3、N2、N1,考研日语,Jtest课程)的各种课程,还有办理留学日本留学业务的留学直通车,信誉和质量均有保证。详情可登录四:下期预告这一期讲到“物的授受”,在下一期,我将会用同样浅显的语言讲解很“动作的授受”。动作的授受的用法,也是有很多人会用错的。比如:例19:对不太熟小李说:李、空港送。(×)例20:对老师说:先生、荷物持上。(×)为什么例19和例20不行呢?你知道其中的原因吗?带着这些疑问,我们下期再聊。如果还有其他疑问,请到我的人人网(搜索“曾维平”)上留言。本文欢迎转载,但转载请务必注明出处或者写明“转载自北京新东方多语”,谢谢合作。   作者简介:学日语而不哈日,看待日本有自己独到的见解。02年进入武汉大学日语系,大学毕业后在大学教二外3年,现在为中国人民大学日语系研三学生。研究生期间赴京都交换留学一年,非常喜欢京都和奈良中保持的唐风韵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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