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 帮助中心 好文档才是您的得力助手!
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全部分类
  • 研究报告>
  • 管理文献>
  • 标准材料>
  • 技术资料>
  • 教育专区>
  • 应用文书>
  • 生活休闲>
  • 考试试题>
  • pptx模板>
  • 工商注册>
  • 期刊短文>
  • 图片设计>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试用期合同范文汇编5篇.docx

    • 资源ID:28594562       资源大小:22.18KB        全文页数:15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10.58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0.58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试用期合同范文汇编5篇.docx

    试用期合同范文汇编5篇试用期合同范文汇编5篇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利,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试用期合同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试用期合同篇1甲方:xx有限公司乙方:xxx甲、乙双方根据(中国劳动法)、(中国劳动合同法)和(xx有限公司保密制度)以及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誉的原则下,经协商同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一、甲乙双方于年月日解除劳动合同。二、甲方继续支付乙方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工资,共元,于年月日前打到乙方的工资卡里。三、甲方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给予乙方相当于乙方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共计元,于年月日一次性打到乙方的工资卡里。四、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办理相关的离任手续,及与甲方办理劳动合同解除及劳动关系转出手续。五、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做任何有损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除有权停止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全部款项外,还有权追查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六、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乙方进行诽谤、诽谤、恶意中伤、及任何有损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追查甲方相应的法律责任。七、在乙方离任后两年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甲方于年月日一次性付给乙方保密费元。甲方签名:乙方签名年月日年月日试用期合同篇2试用期合同与企业正式劳动合同一样,同样具有法律效益,旨在保护和维护应聘者在工作初期,由于不熟悉和不适应,而对工作中可能产生的各类隐含虚假报酬、工作内容、工作性质等欺骗性质信息的维权行为。同时,也是作为企业初步考察应聘者的能力与潜力的方式,以此来分配和确立应聘者的职能及岗位。本文扼要以案例形式分析了试用期合同的签订问题,望对您有所裨益。一、案例某公司因工作性质的原因,人员更迭频繁,为保障公司业务的顺利进行,不断有新人被招聘进入公司,同时又不断有员工离开公司。在离任员工中,很大一部分为新招聘员工,他们当中一部分人经过一段时间的试用,公司发现其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关系;一部分人因感觉不能适应公司的工作强度和工作性质,或不满意公司提供的工作条件而提出辞职。暂且不讲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严格的法定理由和程序,单单与每一个新入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再办理离任手续,这个经过就让人力资源部的工作显得非常庞杂。于是,人力资源部设计了两种应对这种情况的劳动合同,一种是试用期内暂时不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合格后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另一种是仅对试用期内签订的试用期劳动合同。二、提示(一)试用期是考察期大量用人单位为避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履行繁琐的手续,往往在招用劳动者时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与劳动者单独签订一个3个月到6个月不等的“试用期合同,“试用期合同期满后再决定能否聘用该劳动者。试用期考核过关的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履行劳动职责;未通过试用期考核的,则直接终止试用期合同,不再转正录用。但事实上,用人单位这样的做法却是违法的。首先需要明确的一点是,无论试用期多长期限,岗位有多重要,试用期内都应当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内不签订劳动合同,或仅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不仅不能防备用工风险,反而会给用人单位带来更大的用工隐患。(二)试用期不能没有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建立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固然与转正后的正式劳动关系相比具有灵敏用工的特点,但试用期劳动关系也属于劳动关系的一部分,建立试用期劳动关系,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法律同时赋予了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一个月期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能够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劳动者的工作能力进行初步快速的考量,经过一个月的考察,对初步确定与用人单位发展相符,具有培养潜力的人员,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对经初步考察明显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应当讲明理由后尽快与其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用人单位应当十分注意一个月的时间期限,假如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约定工资标准两倍的工资,超过一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仅建立试用期合同的,试用期不能成立法律并未禁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但是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来讲有百害而无一益。(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能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因而,首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试用期期限和劳动权利义务签订的试用期劳动合同,被视为约定短期固定期限的正式劳动合同,不具有用人单位对“试用期劳动合同的预期法律后果。其次,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具有特殊法定情形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劳动合同因具有短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故而应当计算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占用用人单位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易于构成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增大了用人单位的用工负担。最后,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能成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适用试用期的约定及法律规定,“试用期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终止、解除、续订等均应当遵循劳动合同的一般规定,执行起来较试用期用工规定相比更为严格,违犯了用人单位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的初衷。三、操作(一)在黄金三十天内签订劳动合同自员工入职的30天内,即从试用期开场就签订劳动合同,完善人力资源的管理工作,能够从流程的开端就防止争议的发生,免除用工风险和管理经过中不必要的费事。(二)注意招聘技巧,巧妙设计录用条件招聘是员工管理的第一个步骤,也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入口环节,除了严格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确定权利义务,防止风险发生之外,还应对试用期更为重视,十分是试用期能够即时无补偿解除的运用要素。因而,用人单位应当巧妙设计招聘录用条件,在选拔人才的同时,为试用期内顺利处理劳动关系打好基础。四、根据(一)(中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二)(中国劳动合同法施行条例)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合同篇3试用期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在试用期内,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包括: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渎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犯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查刑事责任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包括: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我相信大家通过上述文章的阅读对于在试用期内能否能够解除劳动合同这个问题都有一定的了解了吧,希望我所编辑的文章能够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若您在这方面还有所疑问,欢迎您详情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们。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试用期合同篇41、首先,了解一下什么是试用期。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一九九六年一月十六日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对试用期作出详细规定:“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互相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和学徒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和学徒期能够同时约定,但试用期不得超过半年。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有的用人单位将试用期合同与劳动合同分开签订,如只约定三个月或六个月试用期,但不签订劳动合同,甚至试用期后再继续签订试用期合同,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只约定试用期而没有约定合同期的,试用期无效,视为正式劳动合同。2、关于试用期劳动合同的解除。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能够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赋予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有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且该解除权是无条件的。但有的用人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的附加条件,如约定需提早通知,甚至需承当违约责任等等,实际上限制了劳动者的解除权。因而,该约定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应确以为无效条款。相反,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必须拿出足够的证据证实试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不得解除试用期合同。另外,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得再以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而解除劳动合同。3、关于试用期的工资。1995年5月12日劳动部发布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第5条第2款规定:“学徒工、熟练工、大中专毕业生在学徒期、熟练期、见习期、试用期及转正定级后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根据这一规定,单位能够自行确定试用期的工资待遇,但是仍应以不违背劳动法为前提。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构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有的用人单位称试用期属于不熟练劳动期,工资能够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有些合同干脆规定没有工资。这些做法,是违法的。4、关于招、接收费和培训费用。一九九五年十月十日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根据问题的复函)中规定:“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假如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假如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能够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假如合同期满,职工要求终止合同,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假如是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的职工,职工在合同期内(包括试用期)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则该用人单位可根据(违背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向职工索赔。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有的用人单位往往录用之前收取试用者各项培训费、服装费、风险金等等,名目繁多。而实际上,用人单位根本就未对试用者进行培训,也未发生其他费用,有的高达好几千元。但是,未做几个月,用人单位就以各种理由逼迫试用者辞职,并不退还各种费用。这种做法,是变相收取押金,是违法的。5、关于见习期与试用期。上述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指出:“关于见习期与试用期。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新分配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仍应按原规定执行为期一年的见习制度,见习期内能够约定不超过半年的试用期。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见习期是一种人事制度。但从性质上看,见习期也是一种试用期。假如用人单位仅仅规定了见习期,则见习期内的待遇及劳动关系,根据国家人事部门及高等院校有关见习期的规定执行。假如用人单位既规定了见习期,又规定了试用期,则在试用期内执行劳动法有关试用期的规定。试用期合同篇5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方式选择一项A、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继续履行的,本合同从期满之日起自动向后顺延30天。30天到期后双方仍未就新的合同达成合意的,本合同终止履行。B、无固定期限合同。自年月日至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C、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到完成之日止。任务完成以为标志。详细为:。若乙方实际开场工作时间与合同约定起始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开场工作时间为本合同实际起始时间;同时,到期终止时间自动向后或向前延展。二、试用期第二条双方同意按下面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试用期。、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第三条录用条件为:A.文化知识B.身体状况C.劳动技能D.工作能力E.团队精神F.其他第四条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早三日通知甲方。【试用期合同范文汇编5篇】

    注意事项

    本文(试用期合同范文汇编5篇.docx)为本站会员(安***)主动上传,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淘文阁 - 版权申诉 - 用户使用规则 - 积分规则 - 联系我们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