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制度对法治文化建设的意义-精品文档.docx
听证制度对法治文化建设的意义一、公正是法治社会基本的行为准则和法治文化永久的价值理念公正既包括实体公正,也包括程序公正。听证制度就是“正当法律程序的应有之义。“一个健全的法律,假如使用武断的专横的程序去执行,不能发生良好的效果。一个不良的法律,假如用一个健全的程序去执行,能够限制或削弱法律的不良效果。试想,在一个“人治文化思想主导的社会,从执法者到普通民众都固守着传统的官本位思想,即使有听证制度的存在,那也只是一纸空文。法治文化为听证制度存在和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深厚的土壤,只要让法治文化深化人心,才能让我们的听证从法律的层面走向现实社会,才能从根本上守护公正正义。二、听证制度体现权利制衡的法治原则,是依法治权的需要法治贵在治权,就是一切权利受法律约束。这种治权在行政执法领域尤其重要,由于法律规范不可避免地具有一定的模糊性,能否公正地、准确地把握立法宗旨,取决于执法者。对于执法者来讲,公正的听证程序好像悬梁利剑,时刻防备行政机关的专横恣意。一以公开监督权利权利的良好运行机制靠严格的监督,没有监督的权利必然产生腐败。行政处罚中的听证程度提供了这样一个公开的平台:行政机关进行的影响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重大处罚都需在这台上“亮相,公众以及群众传媒都是台下的观众。阳光是驱逐黑暗的最好方法,路灯是最好的警察,将口袋里的机密交易布之于众,腐败的污烟也将随之消散。二以权利制约权利在行政法领域,代表国家公权利的行政权与公民个人弱小的私权利本不在一个水平线上,怎么让这座严重失衡的天平不至于出现严重错误?既然实体上注定不能对等,就必须依靠一个公正的程序来保障微弱的私权利,限制公权利的恶性膨胀。在程序上,赋予行政机关更多的程序义务,而相对人享有更多的程序权利,进而保持行政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平衡。公民能够通过“看得见的正义制约和控制行政权的扩张,避免发生行政违法和侵权。而行政处罚程序的公开与公正并不仅仅在于让行政相对人了解一个行政的结果,还在于让行政相对人得到某种程序的保障,赋予行政相对人以某种程序上的权利,使之通过对程序上权利的行使来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三、听证制度树立对法治的信仰,是依法执行的保障听证制度让法律不仅作为外在的强迫约束获得社会的普遍遵从,更重要的是在强迫的经过中树立强烈的法律意识,让法律成为一种文化,这样才能潜移默化地将法律内化为我们的生活方式,实现全社会的自觉遵从。公正的听证好像润滑剂,缓解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紧张关系,它能够在行政处罚做出以前或者之后建立一个沟通的渠道,增加人民群众对行政法律法规的认同感,而这种认同感,是法治的灵魂。公开听证,也是行政处罚获得当事人,乃至公众认可的基础。听证在我国的顺利推行,从根本上讲也是法治文化逐步构成的经过。“一个从靠国家强迫力才能贯彻下去的法律,即便理论上再公正,也肯定会失败。通过听证制度,不仅仅能够实现个案正义,还能够促使人们崇尚法治、信守法治,营造一种合适中国本土法治发展的气氛,进而闪烁法治文化的理性之光。唯有实实在在地理性认识,才能使听证制度在潜移默化中在中国这块黄土地上生根开花,进而带动行政处罚向民主、法制、公开、正义的方向前进,彰显出法治文化蓬勃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