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最新.docx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1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之内的,其前提是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其次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其次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本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峻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峻失职,假公济私,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峻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其次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支配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解除的相关学问: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问题的看法第26条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缘由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歼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既可以由单方依法解除,也可以双方协商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出现国家法律、法规或合同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状况时,不需双方当事人一样同意,合同效力可以自然或单方提前终止;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因某种缘由,在完全自愿的状况下。相互协商,在彼此达成一样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从订立到履行过程中可以预见的中间环节,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正值权益的重要保证劳动合同的解除具有以下特征: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需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3、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恳求;4、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假如用人单位不是依据法律规定的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就须要担当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样的,要是劳动者没有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因此给单位造成损失的,也要担当赔偿责任。为您整理本篇文章,感谢你的阅读。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2案例小张是某高校的管理学毕业生,在一次校内聘请会上,某跨国集团公司向他伸出橄榄枝。经双方商定,小张毕业后到该公司担当业务经理。后小张顺当毕业并和该公司签订2年劳动合同,约定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小张转为正式员工。在转为正式员工第2个月,公司通知其其次天不用上班,理由是小张不符合公司的要求。小张认为,自己工作和实力符合公司要求,并在业绩考核中达到公司的规定。为此,小张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接着履行劳动合同。律师分析这是一起因用人单位在员工试用期满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劳动合同,必需符合以下两个条件:1)有证据材料证明劳动者的表现不符合录用条件;2)劳动者的表现发生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必需满意以上两个条件时,用人单位才能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在本案中,小张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约定了试用期。在其试用期满后,还办理了转正手续。都表明白,小张在试用期内时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因此,在试用期满后,公司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小张的劳动合同,是违法的。法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峻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峻失职,假公济私,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峻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其次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HR应对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后,应在转正时刚好进行考核,考核是否满意公司的录用条件。如未经考核就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2、 员工在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就不能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3关于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根据劳动合同约定供应劳动爱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刚好足额支付劳动酬劳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其次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逼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平安的,劳动者可以马上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在有以上法定事由的状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管有没有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都不用赔偿),否则造成损失的就要进行赔偿了,不然就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假如劳动者还没有同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就和另一个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无效合同,还需担当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那个公司假如知道你和该公司还没有解除劳动关系还同你签合同,那么该公司也要担当连带赔偿责任。劳动者假如私自离职,那么劳动者就要担当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峻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峻失职,假公济私,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峻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其次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支配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改变,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样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接着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接着履行。劳动者不要求接着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接着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若是因为用工方的缘由解除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须要征求劳动者的看法。在劳动者同意的情形下,签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并依据协议约定,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在劳动者不同意协商解除,而用工方又因自身缘由的确无法履行原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天通知,没有通知的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当然也须要依据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因用工方缘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用工方须要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的),并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本人。但考虑到试用期的特别性,试用期满就要转正,因此,一般采纳支付一个月代通知金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学问链接:一、单位能在试用期随意解雇员工吗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能否随时解雇员工?原来的劳动法规定,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仅限于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峻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峻失职,假公济私,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峻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其次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支配的工作的。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劳动合同法的重大改变,同时也给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为一般来讲,试用期内经过双方的了解和考查,认知了彼此。双方起先考虑是否进入“正式期”。而用人单位不能再向以往一样,简洁的说一句,“员工不适合公司的岗位须要,而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法律规定得很清晰,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其必需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这事实上是限制了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增加了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假如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担当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另外,依据有关规定,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得再以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这就必定要求解除理由必需合法,合理。有理有据,否则将导致在劳动争议中败诉。用人单位必需制定和细化岗位说明书,记录劳动者的工作过程和业绩。以此作为抗辩的理由依据。二、单位解雇员工怎么补偿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支付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应如何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上述规定对经济补偿的计发方法表述太原则,很多详细操作方法,还有待国务院或劳动保障部去规定。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全额工资相加后计算的月平均工资。所谓全额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等,但不包括用人单位担当的社会保险费用,福利费用等。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4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新规定:需提前三天通知,依据劳动法,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肯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另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5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的80%,并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相关链接试用期是一种不确定的状态,用人单位和员工都可以相对简单地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解雇员工。劳动法其次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见,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雇员工的条件和程序都相对简洁,只要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一经证明后,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既无须提前通知,也不必赐予经济补偿。那么员工的利益该如何保障呢假如用人单位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雇员工,员工应留意以下几个问题:1.是否已经与自己签订了劳动合同。假如只是口头上说有试用期,事实上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则试用期不成立。没有试用期这个前题,用人单位就不能引用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解雇员工。没有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是事实劳动关系,因此只能按事实劳动关系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即用人单位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2.用人单位是否有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假如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充分,用人单位都不能以此为理由辞退员工。所谓证据的充分性,实践中主要看两方面:一是用人单位对某一岗位的工作职能及要求有没有作出描述;二是用人单位对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有没有客观的记录和评价。3.用人单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确定是什么时间。劳动部对关于如何确定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的复函中明确指出:“对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超过试用期,则企业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一旦试用期结束,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雇员工,这时只能依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里还特殊提示: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是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只有在的确须要的状况下,才可以通过双方协商一样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针对滥用试用期、试用期过长问题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巧顾 劳动爱护 栏目对试用期的相关学问进行了详尽的解答。试用期劳动合同的签定是在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的时间应在试用前,而不是试用合格后。试用期合同违约也可以依据 劳动法规 和 劳动仲裁法 规定与用人单位解决,尤其是刚毕业的高校生,最好是对劳动合同和 劳动合同法 有一些了解,省得日后出现 劳动合同纠纷 ,还要进行 劳动争议和劳动仲裁等等。通过上文的介绍,信任大家对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已经有了肯定的了解。综上所述,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要依据合同法的规定进行,这样有利于正值维和自己的合法权益。假如您对以上内容还存在任何疑问或您正受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困扰,欢迎您致电进行相关询问,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5劳动合同法对于公司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没有做详细规定,劳动者可以比照民法与劳动法的相关规定需求权利救济。1、要求公司接着履行劳动合同。我国民法通则第111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实行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但必需以公司有接着履行的实力为前提。2、要求公司赔偿损失。劳动法第9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担当赔偿责任。详细包括:(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2)造成劳动者劳动爱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爱护津贴和用品;(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供应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4)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供应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5)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用人单位要是在试用期内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则该行为就属于违法的行为,此时就须要担当肯定的法律责任。但是实践中仍旧有不少公司随意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为了能最大限度地避开损失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陷入相关纠纷的的当事人能够寻求网站的专业劳动律师的帮助。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6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身份证号: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同等自愿、协商一样、诚恳信用的原则下,经协商同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一、甲乙双方于_年_月_日解除劳动合同。二、甲方接着支付乙方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的工资,共_元,于年_月_日前打到乙方的工资卡里。三、甲方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赐予乙方相当于乙方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共计_元,于_年_月_日一次性打到乙方的工资卡里。四、乙方应于_年_月_日前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及与甲方办理劳动合同解除及劳动关系转出手续。五、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做任何有损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除有权停止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全部款项外,还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六、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乙方进行诋毁、诽谤、恶意中伤、及任何有损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相应的法律责任。七、在乙方离职后两年内,乙方必需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隐私。甲方于_年_月_日一次性付给乙方保密费_元。1、保密内容(1)甲方的交易隐私,包括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2)甲方的经营隐私,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3)甲方的管理隐私,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4)甲方的技术隐私,包括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2、违约责任(1)在保密协议期内,乙方违反本协议的,应按甲方管理制度规定接受相应惩罚。(2)在保密协议期内,乙方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全部损失,返还保密费并处_元的罚款。(3)在保密协议期内,乙方违反本协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争议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协调未果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八、补充说明:由于乙方从事本公司_岗位,对本公司经营发展起着特别重要的作用,该岗位假如工作未交接清晰势必会导致公司工程建设等工作出现断层,会给公司带来肯定的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失,为了保障公司经营的连续性和正常发展,乙方必需与接替其工作岗位的人交接清晰,让其尽快熟识和了解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并在其能独立主持工作之后再办理离职手续,由双方共同交接完毕签订确认工作交接清单。因为乙方现在还处在试用期内,三天内可以申请离职。九、甲乙双方没有其他争议。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甲方(盖章):代表人:年月日乙方(签名):年月日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7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那么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留意事项有哪些呢?1.关于试用期的定性用工实践中,可能有些人认为,所谓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了相互了解、相互选择而约定的相互考察期,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均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其实这是个错误相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须遵循解除预先通知期,即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须在试用期间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证明需在试用期内开具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依据此条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是劳动者处于试用期内。假如不符合这个前提条件,那么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四大要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作出劳动合同解除处理应具备以下要件:1、用人单位对录用岗位制订了明确的录用条件(如劳动者年龄、文化程度、身体状况、思想品德、技术业务水平、户籍关系等);2、劳动者不符合用人单位规定的录用条件;3、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4、用人单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在劳动者试用期内。以上四个要件环环相扣,缺一不行。3.解除劳动合同需证明员工不合格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必需供应充分、有效证据证明。假如不能供应,即便劳动者的确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也会被劳动仲裁或法院裁决撤销。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试用期解除合同不能随意为之,必需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否则,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须支付经济赔偿金。详细而言,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须符合以下要件:1、用人单位有合法详细明确的录用条件要对“录用条件”事先进行明确界定。录用条件肯定要合法、明确、详细,可操作。首先,切忌出现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录用条件,如乙肝卑视,对女性设定婚育方面的条件。其次,切忌一刀切以及将录用条件空泛化,抽象化,比如说符合岗位要求,就不能仅仅说符合岗位要求,而应当把岗位要求是什么,怎么衡量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固定下来。第三,“录用条件”应当是共性和特性的结合。所谓“共性”即大部分企业和岗位的员工都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比如诚恳守信,在应聘的时候照实告知自己的与工作相关的信息,包括自己的教化背景、身体状况、工作经验等等。所谓“特性”即每个企业、每个岗位或者职位都有自己的特别要求。有的有学历的要求,要求获得相应证书,有的有技术的要求,比如能符合企业聘请时对岗位职责的描述等等。“录用条件”的共性可以通过规章制度进行明确。“录用条件”的特性可以通过聘请公告、劳动合同等等和规章制度结合起来进行明确。2、录用说明书要事先公示或告知公示,简洁说来,就是要让员工知道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就是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员工知道了本单位的录用条件。那如何进行公示呢?方法有以下几种:(1)聘请员工时向其明示录用条件,并要求员工签字确认;(2)劳动关系建立以前,通过发送聘用函的方式向员工明示录用条件,并要求其签字确认;(4)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录用条件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3)规章制度中对录用条件进行具体约定,并将该规章制度在劳动合同签订前进行公示。比如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3、不符合录用条件须有证据证明不录用不能跟着感觉,得建立在公正、客观的基础之上。用人单位假如认为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并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举证义务。即用人单位必需证明其已将录用条件明确告知了劳动者,并依据录用条件对劳动者进行了考核;有相应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达到录用条件;已将考核结果告知了劳动者;将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确定送达了劳动者等。由于劳动法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作出了严格责任的规定,因此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必需严格依法办事,把工作做细, 尽量做到滴水不漏。证据的取得和固定离不开完善和严格贯彻考核制度。应当对新员工结合录用条件进行动态跟踪考察。在考核过程中,有硬性指标的可作量化的考核,无法量化考核的可进行考评,作出评语。4、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须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必需在试用期内就对劳动者进行录用条件考核,并在试用期结束前作出留用或解除的确定并送达劳动者。实践当中,有的用人单位在试用期结束后才对员工进行考核或者在试用期结束后才将解除确定送达。这种做法,等于自弃权利。即使公司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也不能再以此为由辞退员工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兹有本单位职工_,性别 _,年龄 _,身份证号 _,住址_ 。劳动合同期限为_年_月_日 至_年_月_日 。因 _,依据劳动法规定,该职工自愿与本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发至 _年_月份,特此证明。员工签名:(用人单位盖章)_年_月_日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8一、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新规定:需提前三天通知依据劳动法,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二、试用期限的约定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肯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三、试用期工资另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5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的80%,并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综上,劳动者如要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日向用人单位提出。如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后,用人单位以各种借口不予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向专业的律师询问,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9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有哪些一般新进一家新公司的时候都是有试用期规定的,试用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都比较的薄弱。那么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有哪些,小编为您整理编辑相关学问,希望能为您供应一些帮助。网友提问:你好,我现在在公司还处于试用期,但是我觉得现在的工作不适合我,想辞职,想询问一下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有哪些?网站律师回答: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新规定:需提前三天通知依据劳动法,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肯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另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5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的80%,并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企业能否以内部调整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应当遵循同等自愿、协商一样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那么企业能否以内部调整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某科技公司发觉其公司部门设置凌乱,人员冗杂,欲。次日新整合。A部门被撤销并入B部门,程某对其职位变动很不满足,公司与其沟通多次,无果。次日,公司向程某发出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为:公司部门调整,与程某无法达成一样看法。请问:公司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吗?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确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此举根据法律规定应向程某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4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共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支配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改变,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法所指“客观状况”具有法定要求:是指发生不行抗力或者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状况。而本案中的状况不足以导致劳动同无法履行,因为公司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10同志(先生、女士):年 月 日与甲方签订的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现因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由于 缘由,)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依据有关规定,符合(或者不符合)发给经济补偿,发给相当于本人 月工资 元人民币整。甲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注:变更劳动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失业职工管理机构各一份。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11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身份证号:甲乙双方于_年_月_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至_年_月_日,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样,签订本协议如下:一、甲方提前解除与乙方劳动合同的缘由是: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双方一样同意于_年_月_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终止。二、甲方在乙方妥当办理完毕工作移交手续后,应当支付乙方包括工资、津贴、福利待遇在内的全部费用。三、甲方为乙方缴纳的社保、住房公积金到_年_月_日为止。四、双方在此基础上确认彼此的权利义务已经履行,并且未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一次结清,乙方也自愿放弃包括经济补偿金在内的其他全部诉求,并承诺为甲方保守商业隐私。甲方应当在离职手续办完后给乙方供应相应的离职证明。五、本协议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盖章):_年_月_日乙方(签字):_年_月_日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12甲方:_有限公司乙方:_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_有限公司保密制度以及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同等自愿、协商一样、诚恳信用的原则下,经协商同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一、甲乙双方于_年_月_日解除劳动合同。二、甲方接着支付乙方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的工资,共_元,于_年_月_日前打到乙方的工资卡里。三、甲方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赐予乙方相当于乙方_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共计_元,于_年_月_日一次性打到乙方的工资卡里。四、乙方应于_年_月_日前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及与甲方办理劳动合同解除及劳动关系转出手续。五、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做任何有损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除有权停止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全部款项外,还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六、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乙方进行诋毁、诽谤、恶意中伤、及任何有损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相应的法律责任。七、在乙方离职后两年内,乙方必需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隐私。甲方于_年_月_日一次性付给乙方保密费_元。1、保密内容(1)甲方的'交易隐私,包括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2)甲方的经营隐私,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3)甲方的管理隐私,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4)甲方的技术隐私,包括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2、违约责任(1)在保密协议期内,乙方违反本协议的,应按甲方管理制度规定接受相应惩罚。(2)在保密协议期内,乙方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全部损失,返还保密费并处1200元的罚款。(3)在保密协议期内,乙方违反本协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争议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