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志愿者管理章程(讨论稿).doc
精品文档,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共青团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讨论稿)院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制2010年5月目 录第一章 总 则 2第二章 志愿者3第三章 志愿者组织4第四章 志愿者服务项目5第五章 志愿者招募及录用工作程序7第六章 骨干志愿者9第七章 奖励措施10第八章 志愿者行为规范12第九章 志愿者服务时数及认证程序14附则 16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组织和动员全校师生以志愿服务的形式参与志愿者事业的建设,为加强对志愿者工作的管理,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所指的志愿者,是指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自愿参与组织开展的各项文化活动,无偿为学院社会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第三条 志愿者精神: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第四条 志愿服务的口号是:帮助他人、完善自己、服务社会、传播文明。第五条 志愿者誓词:我愿意成为一名光荣的志愿者。我承诺: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践行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第二章 志愿者第六条 志愿者(Volunteer,也称志愿人员、义工、志工)是指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利用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第七条 联合国将其定义为“不以利益、金钱、扬名为目的,而是为了近邻乃至世界进行贡献活动者”,指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能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而不关心报酬奉献个人的时间及精神的人。第八条 根据中国的具体情况来说,志愿者是这样定义的“自愿参加相关团体组织,在自身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在不谋求任何物质、金钱及相关利益回报的前提下,合理运用社会现有的资源,志愿奉献个人可以奉献的东西,为帮助有一定需要的人士,开展力所能及的、切合实际的,具一定专业性、技能性、长期性服务活动的人。”第三章 志愿者组织第九条 共青团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是为了当时“三下乡”“青春光明行百问百查”而成立的,成立四年已经发展为负责与各志愿者单位的联系、沟通和重要活动的协调;调查、研究、总结、计划和部署志愿者工作;指导、管理志愿者服务组织和服务者。第十条 在院团委成立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之后各系团总支也相继成立了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来管理本系部的志愿者组织和配合院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工作。第十一条 学院其他志愿者组织,欣然公益协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社会实践协会、社会调查协会等公益性志愿者组织。第四章 志愿者服务项目第十二条 志愿服务泛指利用自己的时间、自己的技能、自己的资源、自己的善心为学院、社区、社会提供非盈利、非职业化援助的行为。第十三条 志愿服务的领域:环境保护,扶贫,社区服务,慈善活动,社会公益活动,互助,维护社会治安,重大大型活动等。 第十四条 省电力公司“青春光明行”系列活动,这项活动主要以电力企业为主,开展一系列的社会服务活动,是作为国有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举措,成为我院青年志愿者了解电力企业的重要活动。第十五条 学院“三下乡”活动,这项活动由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联合实施,以孤寡老人、残疾人、生活困难的居民和下岗职工、特困学生等困难群众为主要服务对象,通过团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组织牵线搭桥,在青年志愿者和服务对象之间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关系,为困难群众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和帮助,成为青年志愿者行动深入基层、深入人民群众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第十六条 “三 五”学雷锋系列活动,这项活动号召大家以雷锋为榜样开展志愿服务,展现青年志愿者良好的精神风貌。第十七条 “保护母亲河”中国青年志愿者绿色行动营计划”。这项工作以”劳动、交流、学习”为主题,通过组建绿色行动营、建设绿色行动基地,集中组织青年在重点区域开展植树造林、沙漠治理、水土流失。我们学院组织的“保护母亲河-湘江”等活动充分调动了志愿者的积极性以及对生活和环境的深刻认识。使志愿者更好地为社会服务。第十八条 爱心募捐。根据时政情况组织对灾区、贫困地区进行爱心捐募。第十九条 围绕党政工作大局和社会公益事业开展的特色志愿服务。第二十条 在大型活动和急难险重任务中充分发挥青年志愿者的作用。第五章 志愿者招募及录用工作程序志愿者是办好任何一个活动的一支重要的工作力量,为了组建一支热情、规范、高效的志愿者队伍,保障活动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开启志愿者招募工作,面向全校公开招募选拔志愿者。招募工作由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院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及各系团总支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志愿者组织共同实施。选拔标准:第二十一条 具备参加志愿服务相应的基本能力和身体素质。第二十二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组织单位的相关规定。第二十三条 自愿参加志愿服务。 第二十四条 能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运营前期的培训及相关活动,确保在不影响学业与工作前提下在活动期间能够参与服务。 第二十五条 具备某些志愿服务岗位必需的知识和技能。 第二十六条 身体健康,能满足相应志愿者岗位工作要求。 志愿者招募流程 : 第二十七条 志愿者的招募流程主要包括发布招募公告、申请人报名、通知面试、现场材料审核及面试选拔、岗位分配、发出录用通知等。 第二十八条 按照服务需求分批次录用志愿者。 第二十九条 报名途径可前往海报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咨询报名。第三十条 特殊的志愿服务需要进行相应的志愿培训工作。志愿者权利: 第三十一条 了解志愿者工作要求。 第三十二条 在岗位确定之前表达对服务岗位的意愿。 第三十三条 提供工作制服装备和工作期间饮用水。第三十四条 参加志愿者评比表彰。 第三十五条 获得志愿者服务证明。第三十六条 对志愿者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十七条 参加志愿服务可加德育操行分志愿者的义务 :第三十八条 遵守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相关规定和服务规定。 第三十九条 参加组织方统一安排的选拔、培训和相关活动。 第四十条 服从组织方的指挥和调配,服从所在团队的管理,确保服务质量。 第四十一条 珍惜和维护活动的声誉,不得利用志愿者身份从事与志愿服务活动宗旨、目的不符的行为。第六章 骨干志愿者为使志愿者团队更加强大,提高服务质量水平,因此需要对在德、智、体、等全面发展,在社会服务中表现突出的骨干志愿者进行表彰和鼓励。同时鼓舞着其他志愿者在努力的过程中获得更大的前进动力。第四十二条 积极参加各项志愿活动,且在活动中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成绩突出。第四十三条 品德操行为优。第四十四条 具备较强的社会责任感,集体荣誉感,且有较强的耐心和刻苦耐劳的精神。第四十五条 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及口才能力。第四十六条 具有领导能力,能够充分调动团队的积极性,能够提高团队的团结协作能力。第四十七条 在校期间积极参加社会志愿活动数目多且服务质量优。第四十八条 无不良行为。第七章 奖励措施为了奖励在志愿者活动中的表现突出及在整个学期里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的优秀志愿者,调动本院志愿者的积极性,更好的为学院服务。每参加一次志愿活动者,可根据班级操行分的有关规定进行加分(加分次数仅限两次)。在每一年五四评先评优期间举行优秀志愿者评比,评选对象为参加志愿服务的优秀志愿者。标准如下:第四十九条 必须是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登记在册的志愿者,思想上要求积极上进,乐于助人、甘于奉献,能为社会服务,为志愿者活动作出贡献的先进个人。第五十条 以志愿者服务时数为主,并结合志愿者在活动中的服务质量及具体表现。能组织策划并长期坚持参加志愿者活动,工作认真负责,具有热情,成绩突出,产生良好的效果,学年累计服务时数达15天以上(按服务5小时以上算一天)。第五十一条 学期各科成绩均达到及格水平。第五十二条 操行分达到85分以上无处分。第五十三条 优秀志愿者由院部向各系团总支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下发名额,再由各系团总支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根据相关要求评选推荐。第五十四条 评选人数按各系参与志愿者活动总人数的8%的比例评选特别突出的青年志愿者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志愿者,并颁发荣誉证书。第五十五条 评比工作由共青团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负责,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比。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提到的志愿者服务时数必须是本学期的,非入校以来的累计时数。第五十七条 优秀志愿者可推举为注册“长沙城市志愿者”。第五十八条 作为一名志愿者时,须遵守青年志愿者活动章程,不做有损青年志愿者声誉和形象的事,否则取消评比的资格。第八章 志愿者行为规范第五十九条 以自身行动实践“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把爱心奉献给社会和需要帮助的人。第六十条 廉洁自律,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服务对象任何财务。第六十一条 文明服务,维护志愿者的社会形象。第六十二条 服从安排,遵守志愿者服务组织的有关规章制度。第六十三条 衣着朴素,不要化浓妆,不要戴夸张首饰。第六十四条 参加大型志愿服务活动要佩戴标志。第六十五条 认真完成组织交给的工作。第六十六条 遵守工作纪律,未经批准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第六十七条 珍惜志愿者的公众形象,上岗时着志愿者统一服装,保持仪表整洁、举止文明、态度亲和,面对他人,主动微笑示意。只在工作时间或上下岗途中穿着志愿者服装。第六十八条 按照“微笑、热情、文明、专业”的标准提供志愿服务,工作时间不闲聊不可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在公共场所吸烟、饮酒或嚼摈榔,不得在工作岗位上吃东西。第六十九条 对所有的服务对象保持尊重、平等、热情的态度,按照职责规定提供志愿服务。如果不能解决的情况,要尽可能为服务对象联系相关人员或者寻求有效的解决办法。第七十条 与其他志愿者、工作人员之间,相互尊重、关心和鼓励,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服务任务。第七十一条 遵守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上岗前做好必要的工作准备,换岗时按要求认真做好交接,不得出现空岗现象。如遇特殊情况,按规定请假。第七十二条 遵守各项工作纪律。针对媒体采访要求,遵从所在团队的工作安排,展示志愿者良好形象。第七十三条 不可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求不当利益,不得向服务对象所要签名、礼品或小费,不得擅自接受服务对象的馈赠。工作时间不主动与服务对象合影。第七十四条 服务残疾人时,坚持平等、尊重、真诚的原则,按照“一看、二问、三听、四助”的步骤,提供热情、细致、专业的服务。第七十五条 遵守所在团队和服务岗位的其他相关规定。第九章 志愿者服务时数及认证程序第七十六条 志愿服务时数以实际服务时间五小时以上为一天,活动当天填写好志愿服务信息表,时数方可得到承认。第七十七条 各系志愿者活动由各系认真组织填写信息,于每次活动结束两天内报院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备案,作为五四评先依据。第七十八条 活动完成后由活动负责人统一为志愿者考核,并签字确认。第七十九·条每次活动结束后三时间内必须将活动记录备案并输入电脑,以便同学查询。 院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2010年6月2日【精品文档】第 15 页社会实践信息登记表学 号时 间社会活动项目社会活动性质学 年年 度学 期考 核注:社会活动性质包括0:公益活动1:困难生义务活动志愿服务信息登记表学年学期学号服务内容年度服务时间服务量担任职务志愿者编号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