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及代码表.doc
精品文档,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附件1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表类别代码类别名称范 围大类中类小类R居住用地住宅和相应服务设施的用地R1一类居住用地公用设施、交通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的低层住宅用地R11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住区内城市支路以下的道路、停车场及其社区附属绿地R12服务设施用地住区主要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包括幼托、文化体育设施、商业金融、社区卫生服务站、公用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R2二类居住用地公用设施、交通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较齐全、布局较完整、环境良好的多、中、高层住区用地R20保障性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住区内城市支路以下的道路、停车场及其社区附属绿地R21住宅用地R22服务设施用地住区主要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包括幼托、文化体育设施、商业金融、社区卫生服务站、公用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R3三类居住用地公用设施、交通设施不齐全,公共服务较欠缺,环境较差,需要加以改造的简陋住区用地,包括危房、棚户区、临时住宅等用地R31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住区内城市支路以下的道路、停车场及其社区附属绿地R32服务设施用地住区主要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包括幼托、文化体育设施、商业金融、社区卫生服务站、公用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A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行政、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服务设施用地A1行政办公用地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机构及其相关设施用地A2文化设施用地图书、展览等公共文化活动设施用地A21图书、展览设施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纪念馆、美术馆和展览馆、会展中心等设施用地A22文化活动设施用地综合文化活动中心、文化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设施用地A3教育科研用地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学、小学、科研事业单位等用地,包括为学校配建的独立地段的学生生活用地A31高等院校用地大学、学院、专科学校、研究生院、电视大学、党校、干部学校及其附属用地,包括军事院校用地A32中等专业学校用地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学校等用地,不包括附属于普通中学内的职业高中用地A33中小学用地中学、小学用地A34特殊教育用地聋、哑、盲人学校及工读学校等用地A35科研用地科研事业单位用地A4体育用地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机构专用的体育设施用地A41体育场馆用地室内外体育运动用地,包括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各类球场及其附属的业余体校等用地A42体育训练用地为各类体育运动专设的训练基地用地A5医疗卫生用地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A51医院用地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用地A52卫生防疫用地卫生防疫站、专科防治所、检验中心和动物检疫站等用地A53特殊医疗用地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传染病、精神病等专科医院用地A59其他医疗卫生用地急救中心、血库等用地A6社会福利设施用地为社会提供福利和慈善服务的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福利院、养老院、孤儿院等用地A7文物古迹用地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且没有其他功能的建筑物、构筑物、遗址、墓葬等用地A8外事用地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国际机构及其生活设施等用地A9宗教设施用地宗教活动场所用地B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各类商业、商务、娱乐康体等设施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服务设施用地以及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内的事业单位用地B1商业设施用地各类商业经营活动及餐饮、旅馆等服务业用地B11零售商业用地商铺、商场、超市、服装及小商品市场等用地B12农贸市场用地以农产品批发、零售为主的市场用地B13餐饮业用地饭店、餐厅、酒吧等用地B14旅馆用地宾馆、旅馆、招待所、服务型公寓、度假村等用地B2商务设施用地金融、保险、证券、新闻出版、文艺团体等综合性办公用地B21金融保险业用地银行及分理处、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期货交易所、保险公司,以及各类公司总部及综合性商务办公楼宇等用地B22艺术传媒产业用地音乐、美术、影视、广告、网络媒体等的制作及管理设施用地B29其他商务设施用地邮政、电信、工程咨询、技术服务、会计法律服务以及其他中介服务等的办公用地B3娱乐康体用地各类娱乐、康体等设施用地B31娱乐用地单独设置的剧院、音乐厅、电影院、歌舞厅、网吧以及绿地率小于65%的大型游乐等设施用地B32康体用地单独设置的高尔夫练习场、赛马场、溜冰场、跳伞场、摩托车场、射击场,以及水上运动的陆域部分等用地B4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零售加油、加气、电信、邮政等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B41加油加气站用地零售加油、加气以及液化石油气换瓶站用地B49其他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电信、邮政、供水、燃气、供电、供热等其他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B9其他服务设施用地业余学校、民营培训机构、私人诊所、宠物医院等其他服务设施用地M工业用地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包括专用的铁路、码头和道路等用地,不包括露天矿用地M1一类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工业用地M2二类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一定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工业用地M3三类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严重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工业用地W物流仓储用地物资储备、中转、配送、批发、交易等的用地,包括大型批发市场以及货运公司车队的站场(不包括加工)等用地W1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物流仓储用地W2二类物流仓储用地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一定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物流仓储用地W3三类物流仓储用地存放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品的专用仓库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等用地S1城市道路用地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用地,包括其交叉路口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工业用地等内部配建的道路用地S2轨道交通线路用地轨道交通地面以上部分的线路用地S3综合交通枢纽用地铁路客货运站、公路长途客货运站、港口客运码头、公交枢纽及其附属用地S4交通场站用地静态交通设施用地,不包括交通指挥中心、交通队用地S41公共交通设施用地公共汽车、出租汽车、轨道交通(地面部分)的车辆段、地面站、首末站、停车场(库)、保养场等用地,以及轮渡、缆车、索道等的地面部分及其附属设施用地S42社会停车场用地公共使用的停车场和停车库用地,不包括其他各类用地配建的停车场(库)用地S9其他交通设施用地除以上之外的交通设施用地,包括教练场等用地U公用设施用地供应、环境、安全等设施用地U1供应设施用地供水、供电、供燃气和供热设施用地U11供水用地城市取水设施、水厂、加压站及其附属的构筑物用地,包括泵房和高位水池等用地U12供电用地变电站、配电所、高压塔基等用地,包括各类发电设施用地U13供燃气用地分输站、门站、储气站、加气母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灌瓶站和地面输气管廊等用地U14供热用地集中供热锅炉房、热力站、换热站和地面输热管廊等用地U15邮政设施用地邮政中心局、邮政支局、邮件处理中心等用地U16广播电视与通信设施用地广播电视与通信系统的发射和接收设施等用地,包括发射塔、转播台、差转台、基站等用地U2环境设施用地雨水、污水、固体废物处理和环境保护等的公用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U21排水设施用地雨水、污水泵站、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厂等及其附属的构筑物用地,不包括排水河渠用地U22环卫设施用地垃圾转运站、公厕、车辆清洗站、环卫车辆停放修理厂等用地U23环保设施用地垃圾处理、危险品处理、医疗垃圾处理等设施用地U3安全设施用地消防、防洪等保卫城市安全的公用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U31消防设施用地消防站、消防通信及指挥训练中心等设施用地U32防洪设施用地防洪堤、排涝泵站、防洪枢纽、排洪沟渠等防洪设施用地U9其他公用设施除以上之外的公用设施用地,包括施工、养护、维修设施等用地G绿地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等开放空间用地,不包括住区、单位内部配建的绿地G1公园绿地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美化、防灾等作用的绿地G2防护绿地城市中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包括卫生隔离带、道路防护绿地、城市高压走廊绿带等G3广场用地以硬质铺装为主的城市公共活动场地附件2建设用地兼容性表序号 用 地 类 型建 设 项 目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一类R1二类R2三类R3行政办公C1商业金融C2文化娱乐C3体育用地C4医疗卫生C5教育科研设计C6一类M1二类M2三类M3普通W1危险品W2G1G21普通住宅2单身宿舍3居住小区教育设施(中小学、幼托机构)4居住小区商业服务设施5居住小区文化设施(青少年和老年活动中心、文化馆等)6居住小区体育设施7居住小区医疗卫生设施(卫生站、街道医院、养老院等)8居住小区市政公用设施(含出租车站)9居住小区行政管理设施(派出所、居委会等)10居住区级以上(含居住区级,下同)行政办公建筑11居住区级以上商业服务设施12居住区级以上文化设施(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音乐厅、纪念性建筑等) 13居住区级以上娱乐设施(影剧院、游乐场、俱乐部、舞厅、夜总会)14居住区级以上医疗卫生设施15办公建筑、商办综合楼16旅馆、宾馆17商住综合楼18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19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成人学校和业余学校20科研设计机构21对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的工厂22对环境有轻度干扰、污染的工厂23对环境有严重干扰、污染的工厂24普通储运仓库25危险品仓库26农、副、水产品批发市场27社会停车场、库28加油站29汽车修理、专业保养场和机动车训练场30客、货公司站场31施工维修设施及废品场32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注:“ ”为允许设置(无限制条件);“ ”为可以设置(有限制条件);“”为不允许设置;可以设置(有限制条件)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条件和规划要求确定兼容比例。附件3多层、低层居住建筑间距最小距离控制表建筑大面对大面建筑山墙对大面建筑山墙对山墙点式建筑对建筑大面老城区南北朝向L0.80SH山墙在南侧9m多层对多层6m点式住宅在南侧L0.80SH山墙在北侧7m东西和其他朝向L0.70HH山墙在东侧或西侧8m低层对低层4m点式住宅在东侧或西侧L0.70HH新区南北朝向L0.90SH山墙在南侧9m多层对多层6m点式住宅在南侧L0.90SH山墙在北侧7m东西和其他朝向L0.80HH山墙在东侧或西侧8m低层对低层4m点式住宅在东侧或西侧L0.80HH注:1.为建筑间距;为建筑高度;为南侧建筑高度;为较高建筑高度。2.山墙宽度不得大于14m。3.点式建筑长边不超过35m。附件4建筑退让居住小区内部道路边缘最小距离表 单位:米建筑与道路关系小区路组团路、宅间小路建筑物面向道路无出入口3.02.0有出入口5.02.5附件5架空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最小水平净距表 单位:米 名 称建筑物(凸出部分)道路(路缘石)铁路(轨道中心)热力管线电力10KV边导线20.5杆高加3235KV边导线30.5杆高加34110KV边导线40.5杆高加34电信杆线20.543杆高1.5热力管线11.53-附件6架空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表名 称建筑物(顶端)道路(地面)铁路(轨顶)电 信 线热力管线电力线有防雷装置电力线无防雷装置电力管线10kV及以下377.524235-110kV477.5353电 信 线1.54.570.60.61热 力 管 线0.64.56110.25 单位:米注:横跨道路或与无轨电车馈电线平行的架空电力线距离地面应大于9米。附件7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规定表类别项目名称设置要求医疗卫生社区卫生服务每一万计容地上建筑面积设置不小于8商业服务生鲜超市每一万计容地上建筑面积设置不小于45社区服务社区用房不小于20/100户(小区级不低于400)物区管理(含物业、治安管理等)不小于计容地上建筑面积的2老年服务设施不小于计容地上建筑面积的1文体设施体育活动场地每一万计容地上建筑面积设置用地面积不小于100社区文化场所每一万计容地上建筑面积设置不小于25 注:1、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总指标按照国家规范执行。 2、商品住宅项目中商业服务建筑的地上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附件8中小学、幼儿园设施规定表居住人口规模(万人)教育设施规模(班)4.0高级中学302.0初级中学181.0小学180.5幼儿园9附件9中小学、幼儿园用地标准表教育设施用地标准(/人)班级规模(人/班)完全中学1650初级中学小学1245幼儿园1330附件10各类建筑停车位最低控制指标表项 目指标单位机动车自行车备 注住宅一类车位/户1.50.5建筑面积大于144的普通住宅、高级住宅、别墅,以低层为主。二类车位/户1.01.0建筑面积90144(含144)的普通住宅,以多、高层住宅为主。三类车位/户0.81.0建筑面积6090(含90)的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城中村改造安置房0.51.060以下的各类住宅等办公一类车位/1001.03省市级行政机关、金融二类车位/1000.82其他机构宾馆酒店一类车位/客房1.0-高级、星级宾馆二类车位/客房0.8-一般宾馆、招待所商业场所车位/100营业面积0.56.0体育馆车位/百座2.520影剧院车位/百座215展览馆车位/100营业面积0.51.0医院车位/100营业面积0.81.5附件11电梯数量、主要技术参数表建筑类别标准数 量额定载重量(kg)和乘客人数(人)额定速度(m/s)经济级常用级舒适级豪华级住宅90-100户/台60-90户/台30-60户/台<30户/台40063010000.63,1.00,1.60,2.505813旅馆120-140客房/台100-120客房/台70-100客房/台<70客房/台6308001000125016000.63,1.00,1.60,2.50办公按建筑面积6000/台5000/台4000/台<2000/台810131621按办公有效使用面积3000/台2500/台2000/台<1000/台按人数350人/台300人/台250人/台<250人/台医院住院部200床/台150床/台100床/台<100床/台1600200025000.63,1.00,1.60,2.50212633工程管线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表附件12 单位:米序号净距 下面管线名称(M)上面的管线名称123456给水管线污、雨水排水管线热力管线燃气管线电信管线电力管线直埋管块直埋管沟1给水管线0.152污、雨水排水管线0.400.153热力管线0.150.150.154燃气管线0.150.150.150.155电信管线直埋0.500.500.150.500.250.25管块0.150.150.150.150.250.256电力管线直埋0.150.500.500.500.500.500.500.50管沟0.150.500.500.150.500.500.500.507沟渠(基础底)0.500.500.500.500.500.500.500.508涵洞(基础底)0.150.150.150.150.200.250.500.509电车(轨底)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铁路(轨底)1.001.201.201.201.001.001.001.00注:大于35KV直埋电力电缆与热力管线最小垂直净距应为1.00M。附件13工程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表单位:米管线名称123456789101112建筑物给水管污水雨水排水管燃 气 管热力管电力电缆电信电缆乔木灌木地上杆柱道路侧石边缘铁路钢轨(或坡脚)d200mmd200mm低压中 压高 压直埋地沟直埋缆沟直埋管道通信照明及10KV高压铁路基础边BABA35KV35KV1建 筑 物1.03.02.50.71.52.04.06.02.50.50.51.01.53.01.5*6.02给水管d200mm1.01.00.51.01.51.50.51.01.50.53.01.55.0d200mm3.01.53污水、雨水排水管2.51.01.51.01.21.52.01.50.51.01.50.51.51.54燃气管低压P0.05MPa0.70.51.0DN300mm0.4DN300mm0.51.00.50.51.01.21.01.05.01.5中压0.005MPaP0.2MPa1.51.21.01.50.2MPaP0.4MPa2.0高压0.4MPaP0.8MPa4.01.01.51.52.01.01.02.50.8MPaP1.6MPa6.01.52.02.04.01.51.55热力管直 埋2.51.51.51.01.01.52.02.01.01.51.02.03.01.51.0地 沟0.51.52.04.06电力电缆直 埋0.50.50.50.50.51.01.52.00.51.00.61.53.0缆 沟7电信电缆直 埋1.01.01.00.51.01.51.00.50.51.01.00.50.61.52.0管 道1.51.01.58乔木(中心)3.01.51.51.21.51.01.01.51.50.59灌 木1.51.010地上杆柱通信照明及10KV*0.50.51.01.00.60.51.50.5高压铁塔基础边35KV3.01.51.02.00.635KV5.03.011道路侧石边缘1.51.51.52.51.51.51.50.50.512铁路钢轨(或坡脚)6.05.01.03.02.0附件14工程管线的最小覆盖深度表 单位:米 序号1234567管线名称电力管线电信管线热力管线燃气管线给水管线雨水排水管线污水排水管线直埋管沟直埋管沟直埋管沟最小覆盖深度(米)人行道下0.500.400.700.400.500.200.600.600.600.60车行道下0.700.500.800.700.700.200.800.700.700.70【精品文档】第 1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