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线路安全防护施工方案.doc
Four short words sum up what has lifted most successful individuals above the crowd: a little bit more.-author-date高压线路安全防护施工方案。本公司项目用地有一条110KV现状高压输电线路通过,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安全施工和各项工作好顺利进行及输电线路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工程安全防护方案院 前 大 厦 综 合 楼高压线安全防护方案2012年3月16日-院前大厦综合楼高压线安全防护方案工程概况:本工程为连云港市东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商业综合楼,位于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西路与西园路交叉口西北角,框架结构,地下室一层3384,层高4.7M;地上22层23432,一层层高5.4M,二层层高4.6M,三、四、五层层高4.0M,标准层高3.6 m建筑主体总高度83.6M;总建筑面积共计27325.21。 本公司新建的院前大厦综合楼项目用地外围东侧和南侧有一条39#42#杆35KV高压输电线路通过,施工塔吊安装在楼的北侧中间,塔吊臂长(旋转半径)40.8米,塔吊臂端距离东侧高压线路中心14米,距离南侧高压线路中心9.5米,具体见现场高压线平面位置图;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安全施工和输电线路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工程高压线安全防护方案:一、主要负责人总负责人: 工程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二、安全责任1、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2、工程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施工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施工安全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准确地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与保证高压线路安全运行。3、安全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督促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工程负责人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定期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确保高压线路的安全运行。4、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总负责。三、安全防护措施为了确保施工期间不发生输电线路和不被高压线静电所吸附等安全事故,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安全防护措施。1、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提高个人安全意识(特别是高压电的防护措施),正确佩戴安全帽;凡在2米及2米以上高空作业的,无防护时,必须正确系好安全带;教育施工人员禁止向高压线乱抛杂物,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2、对特种工作人员进行相关高压事故案例的安全教育,必须持证上岗操作,杜绝无证操作现象;汽车吊、起重机、混凝土泵车等大型吊装机械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操作人员应事先观察施工场地上方或邻近有无高压线路;是否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对高压线路进行防护,起重机械、砼泵车接地,设专人监护等措施)。3、作业中,操作人员应时刻注意吊装机械的吊臂及吊件的任何部位距离高压线的最近距离不小于4.0米的最小安全距离。4、为了保障您的生命安全,务必避让电力设施,并与带电体之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架空绝缘导线不应视为绝缘设备,不应直接接触或靠近。5、加强施工现场的材料堆放管理,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垃圾,做到定位,定岗。对现场易随风刮起漂移的物品,要压实,避免刮风卷起造成线路触电事故。6、在高压安全距离范围内,不准布置钢筋,木工等加工及易燃、易爆材料堆放场地。7、塔吊钢丝绳每天要进行检查,发现损伤及时更换,防止钢丝绳突然断裂反弹而引起钢丝绳与高压线路接触。8、脚手架钢管自由端应有可靠固定,防止因风和物体撞击而产生过大位移。钢筋捆扎时,严禁伸出安全网。9、建筑工程外侧采取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密目网应绑在架体外侧,绑绳采用纤维绳。有效防止物体靠近输电线路,确保输电线路安全运行。10、禁止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内(35KV110KV边导线10米内)使用高大机械设备作业。有大型机械(超过4米高度的车辆或机械通过架空电力线路时)穿越线路时,应事先向供电部门联系,在供电部门派人现场指导的前提下进行。11、加强安全警示,设立高压危险警示牌及禁止施工标志,提高安全意识,杜绝一切事故隐患。12、安全员每天必须巡视检查,对于安全隐患责令施工方立即整改。对拖延或拒绝整改的,有权立即停止其施工作业。13、对违章作业,违反本方案内容的施工单位,将根据双方合同的约定进行经济处罚。四、安全保证我公司承诺:在项目施工及以后房屋使用过程中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保证该高压线路在我公司场地内不发生由我公司造成的事故。如有事故发生,确系本公司所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联系电话: 总负责人: 安全负责员: 二0一二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