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三篇(共33页).doc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三篇篇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第一条 职业健康管理目标 严格遵照集团公司的规定,建立职业健康管理体系,保证员工生活及工作场所干净整洁、施工现场粉尘及有害气体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劳动保护符合有关规定;防止食物中毒、传染病扩散,防止职业病、地方病发生。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职业健康管理机构 职业健康领导小组名单: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第三条 分工和职责。 党委书记是职业健康工作的主管领导;人力资源部为主管部门,主抓施工过程的职业健康工作。安监部、工程部、经营部、财务部为协作部门,为职业健康提供防护和保障。职业健康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各项保障措施,明确各级分工,将职业健康保障作为日常工作重点,对生活、办公及施工生产过程进行全面的职业健康检查指导,以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和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第四条 职业健康设施 (1)、职工生活区集中建立在避风、向阳、静辟处,与施工现场保持一定的距离,以防止施工对宿舍的污染,尽可能给员工营造一个清洁舒适的生活环境。 (2)、在生活房屋、办公室内安装空调或风扇及取暖设施等,以利夏季防暑降温及冬季保暖; (3)、在生活区设立职工活动场所,配备一定数量的运动设施,以利于职工在空闲时间锻炼身体; (4)、生活区设置足够数量的卫生设施,保持员工宿舍区内的卫生。室内外卫生经常清扫,保持地面干净,日常用品摆放整齐,保持室内通风良好,空气清新;在室外种植花草,美化环境; (5)、在生活区外围偏僻处设立生活垃圾池,生活垃圾在生活区内采用封闭式容器收集,然后统一倒入垃圾池,再按当地环保规定运至指定垃圾处理地点统一处理。严禁随地丢弃生活垃圾; (6)、生活区内设置有取暖设施的公共洗澡间,洗澡间内设置冷热水管,保证员工在工作后能洗澡,保持个人的清洁卫生。 第五条 职业健康保障措施 1、劳动保护措施(1)接触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等有害、危险施工环境的作业职工,按有关规定发放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以确保正常使用; (2)加强机械保养,减少施工机械不正常运转造成的噪音;(3)对于噪音超标的机械设备,采用消音器降低噪音。洞内运输机械行驶过程中,只许按低音喇叭,严禁长时间鸣笛; (4)对经常接触有噪音的职工,加强个人防护,佩带耳塞消除影响; (5)按照劳动法的要求,做好本工程的劳动保护装备工作,根据每个工种的人数以及劳动性质,由物资部门负责采购,配备充足而且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同时加强行政管理,落实劳动保护措施。 2、劳动保护装备要符合以下要求: (1)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必须审核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确保产品的质量和使用安全;对于未列入国家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的劳动防护用品,按路用劳动防护用品许可证制度进行质量管理; (2)施工人员必须分工按规定配齐劳动保护用品,并配戴上岗。进入施工现场的其他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闲杂人员不得出入施工现场; (3)由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劳动保护方面的检查,对漏配、缺配劳动保护用品的施工人员,责令补发劳动保护用品;对不按规定配戴劳动保护用品上岗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对累教不改的人员,将采取罚款、停岗等措施予以惩罚。 第六条 医疗卫生保护措施医疗保证措施: 卫生保证措施:全面负责医疗卫生和传染病、地方病防治的监测监督工作,落实防治措施,做好职工的健康教育工作。对项目内出现的疫情信息,及时向卫生机构报告。对内规范管理、对外加强协调联系,营造一个良好的内外卫生防疫工作环境;夏季发放防暑药品,防止中暑。冬季发放防寒防冻药品,防止冻伤;春秋两季是传染病、病毒性疾病高发季节,医务人员将加强对职工的健康检查,做好预防接种工作,搞好环境卫生,切断蚊蝇等传媒生物孳生源,有效控制疾病的流行; 环境卫生保证措施:工地配备一定数量的环境卫生清扫人员,每天对工地的环境卫生进行打扫,尤其是职工宿舍周围的环境卫生。每天做到场地清洁,房屋四周排水畅通,无污水死水、无病毒滋生的腐质物堆,生活垃圾统一装入垃圾箱并及时运往指定的垃圾场;积极开展爱卫活动,消除蚊蝇孳生源,开展灭鼠防鼠活动,同时抓好消毒、杀虫工作。保持施工场地的整洁,每天下班后,施工人员应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整理,保证做到材料分类成堆,机械设备停放有序; 食堂卫生保证措施:设立食堂卫生监督机制,由项目部综合部组织对食堂卫生进行不定期抽查,全体员工进行监督,确保食堂卫生; 对食堂工作人员实行委外职业培训,学习食品卫生有关的规范和法规;食堂工作人员要保持自身的清洁、卫生;加强饮食管理,保证职工的营养素供给。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要求搞好职工食堂饮食工作。对食品制作人员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保证食品制作,饭菜做熟、营养合理; 加强食品的采购和储存管理,保证食品安全、卫生;采购人员必须具备较丰富的食品卫生知识和较强的责任心,掌握食品优劣的标准。注意质量的好坏,特别是水产品和肉类,一定要新鲜,对腐败变质的食物一律不能购买,采购动物制品时,必须有动物检疫部门的检验合格证。 第七条 职业病防治措施:(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众卫生法及所在地政府有关职业病管理与疾病防治的规章制度。 (2)各单位配备应有的设施。负责职工的疾病预防及事故中受伤职工的抢救; (3)强化施工和管理人员卫生意识,杜绝疾病的产生,对已患传染病者及时隔离治疗。 (4)有针对性地进行职业病的检查,发现病情时,及时进行病情分析,寻找发病根源,加强和改进施工方法及工艺,消除发病根源,防止病情的漫延。对特殊工种进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按规定采取防范措施,按规定进行施工操作。及时发放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检查正确使用。 (5)做好对员工卫生防病的宣传教育工作,针对季节性流行病、传染病等,要利用板报等形式向职工介绍防病、治病的知识和方法。 (6)加强施工运输道路和防尘工作。搅拌站和预制场内的行车道路,均采用砼硬化处理,对粉尘较多的进场施工便道,采取填筑砂砾等材料铺设路面,以减少由于行车造成灰尘增多,指派专人对施工运输道路进行维护,并用洒水车经常洒水,保持道路湿润,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粉尘飞扬。篇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汇编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1、建立健全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2、单位主要责任人是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全面负责。3、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4、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其他规定。5、对从业人员要进行岗前、岗中职业健康培训,督促从业人员遵守相关职业危害规定。6、新建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7、存在职业危害的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告知作业场所存在的危害因素。8、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并督促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9、单位必须经常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行维护、检修、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其处于正常状态。10、加强对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的异常监测,检测结果,及时公布。11、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12、单位应当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替代产生职业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对可能产生职业危害而隐瞒使用的,要追究其责任。13、单位必须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岗前体检和职业危害体检。二、职业危害申报制度1、单位应按照国家申报规定及时、如实申报职业危害,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2、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必须进行首次职业危害申报。3、作业场所危害申报必须提供下列资料:(1)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2)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4)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6)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4、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每年申报一次。5、各分公司、有关部室负责职业危害申报技术资料的准备。6、安全部负责职业危害申报资料整理及上报工作。三、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一、职业安全健康宣传1、公司利用矿山安全报、电子公示栏、版面进行职业健康宣传。2、分公司要通过墙报、公示栏、会议、培训、张贴标语等形式开展职业健康宣传。3、生产车间要利用班前班后会、安全报阅读、现场岗位职业危害讲解以及职业危害标志牌标识、公告栏等进行职业健康宣传。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1、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分公司经理、副经理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技人员分别由省、市安监部门负责培训、考核和发证。根据证件有效时间,到期进行复训。2、入厂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凡入厂新工人、新调入人员、新分配的大中专学生、来厂实习人员,由用人部门通知安全部门,并由安全部门组织进行矿山、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井下作业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七十二小时,露天作业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四十小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工作,成绩归档存查。1)分公司安全教育由分公司安全科组织进行培训,教育内容:党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分公司安全生产奋斗目标、管理组织、实施措施及生产工艺基本情况。综合安全知识,分公司主要危险区域和典型事故分析及防范措施。分公司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总则。2)、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安全组或兼职安全员负责组织进行培训,教育内容:本车间安全生产组织及生产工艺流程。本车间的安全技术规程、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与规定。本车间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和典型事故的经验教训以及防范措施。3)班组教育由班组长或指定专人负责进行培训,主要内容:本班组生产组织及生产工艺流程。本班组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急防范措施。本班组岗位劳动保护用品佩戴、使用规定。本班组主要设备性能及安全规程以及主要环节的危害防范注意事项。本班组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和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规定。制订实施师徒合同、包学、包会、保安全、尊师爱徒。必需在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工作4个月后,才能单独作业。3、调换新岗位和采用新工艺人员的教育培训凡调换新岗位人员和采用新设备、新工艺的岗位人员,要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1)分公司安全科负责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按入厂新工人安全教育制度执行。2)采用新设备、新工艺的岗位人员,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3)告知岗位工人,新设备、新设备存在的危害因素以及防范措施。4、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培训对从事电气作业、机动车驾驶、起重起吊、金属焊接、压力容器、爆破、卷扬、通风、尾矿、水泵等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特殊工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由市安监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领取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根据证件的有效时间,到期进行复训。2)、每年公司要对其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3)、凡新增或调换的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由市安监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才能上岗作业。5、一般职工安全教育培训1)由公司或分公司每年对基层领导干部、班组长、专职安全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管理和职业健康知识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存档。要求必须有签到表、教案、考试卷纸及考分花名表。2)为了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防治职业危害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感。分公司每年必须对在职工人进行不少于二十小时的安全教育培训,要有计划、签到表、培训教案、考试卷纸及考分花名表。3)一般“三违”人员由分公司安全科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天;严重“三违”人员由公司安全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安全科、安全部,并将“三违”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存档。四、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装备维护检修制度1、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必须通过三同时验收。2、生产单位要定期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3、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毁坏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标志。4、如在维修设备时需要拆除防护设施,在维修安装完成后应该将防护设施恢复原状。5、生产单位要妥善保护公司配备的应急救援设备(医疗箱、氧气袋、担架、隔离式呼吸器等),不得随意损坏。6、公司要定期对应急装备设施进行监测,分公司要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应急设备装置处于良好状态。7、对配备的救援装备应登记建档,专人管理,不能随便领取,私自损坏。五、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发放、使用、报废管理制度为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职工安全和健康,保护劳动者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根据国家经贸委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一、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贮存和出入库公司供应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贮存。所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和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应该严格执行其相应的标准。公司安全技术部负责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审核劳动防护用品供货厂家资质、产品质量检验资料,监事会和工会组织督促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和出入库工作由供应部统一管理,要设立劳动防护用品专用贮存库,各仓库具体负责劳动防护用品保管、出入库和日常管理工作,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贮存安全,防止腐烂变质,如有库存不足、品种不全等情况,要及时报告给供应部安排采购。二、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一)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1、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使用周期,由公司安全技术部组织,劳动防护用品评估人员参与,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本企业各工种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制定,配备具有相应安全、卫生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条件、工作环境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调整发放标准,满足生产需要。一般情况,一年进行一次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和发放标准修订。2、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护品,防毒面具,防尘口罩等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特定工种的要求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3、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4、生产管理、调度、保卫、安全部门等有关人员,应根据其经常进入的生产区域,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5、企业应有公用的安全帽、工作服,供外来参观、学习、检查工作人员临时借用。公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保持整洁,专人保管,如有丢失,要查清责任,折价赔偿。6、在生产设备受损或失效时,有毒有害气体可能泄漏的作业场所,除对作业人员配备常规劳动防护用品外,还应在现场醒目处放置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逃生、抢救时应急使用。用人单位还应有专人和专门措施,定期保养,保证其处于良好待用状态。(二)劳保防护用品的发放。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全公司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按照劳保用品管理系统专用软件实施要求和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建立和健全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卡片,按时记载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情况和办理调转手续,定时核对各工种岗位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使用期限。新工人上岗前安全教育,要专门进行有关正确使用和保养劳动防护用品的培训,各分公司综合办劳保管理员在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时,也要向领用人讲清正确使用方法,提醒职工自觉进行劳动防护用品保养。发放程序如下:1、公司人力资源部每月31日前对员工按工种、标准造出下月月份劳动防护用品预发表。各分公司综合办劳保管理员可以登陆劳保用品管理系统进入固定物品发放预发登记车间(分公司)选择打印打印设置打印月份劳动防护用品预发表,或者到公司人力资源部索取。2、各分公司综合办劳保管理员按照月份劳动防护用品预发表中的护品名称、预发时间,由职工本人签字后,对个人开出手工领料单,领用人到财务部驻分公司材料会计处换取出库单,仓库保管员凭出库单发放劳动防护用品。3、每月26日前,各分公司综合办劳保管理员对本单位当月的劳动防护用品情况,按矿山、选矿、管理勤杂等部门分别汇总,编制月份劳动防护用品汇总表,连同月份劳动防护用品预发表一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登记、入账。三、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一)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原则和要求1、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劳动条件、需要保护的部位和要求,科学合理地进行选型。2、必须进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培训,让使用人员熟悉劳动防护用品的型号、功能、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3、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正确使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确认完好、可靠、有效,严防误用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护具。4、特殊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等还应经培训、实际操作考核合格。5、职工进入生产岗位、检修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6、不许穿戴(或使用)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许滥用劳动防护用品。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明火作业的工人,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防护服装的式样,应当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为主,做到适用美观、大方。7、劳动防护用品应妥善保护,不得拆改,应经常保持整洁、完好,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如有缺损应及时处理。篇三: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总则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的可持续性发展。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总经理的职责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建立职业健康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健康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健康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4、经常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5、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6、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1、组织制订(修改)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健康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2、制订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3、根据企业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的职责。4、领导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档案。5、组织对公司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人员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6、经常检查公司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7、经常听取各部门、车间、职工关于职业健康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8、对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9、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技术部门的职责1、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3、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4、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专(兼)职职业健康人员职责1、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2、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教育,总结推广先进经验。3、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4、组织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登记、上报、建档。5、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7、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8、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部门经理的职责1、把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2、组织对本部门职工的职业健康培训、教育。3、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阻止违章、冒险作业。4、定期组织本部门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6、对本部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班组长的职责1、把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贯彻到班组工作的具体环节当中。2、组织对班组职工的职业健康管理、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3、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阻止违章、冒险作业。4、随时对本部门的工作环境、工作现场进行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要随时监督,检查,有了问题要及时上报,采取措施。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岗位工人的职责1、工作中认真执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2、积极参加职业健康培训、教育,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3、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拒绝违章、冒险作业。4、爱护车间的设备、以及各种防护设施。5、对可能发生职业病危害的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上报。6、做好个人职业病防范工作。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设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2.制定并落实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建立详细的职业健康档案,其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职业健康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检测情况。3.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材料、防护措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等。4.做好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其相关健康知识的培训工作。5.建立健全有毒有害作业场所防护设施定期检修保养制度。确保防护措施正常运转。产生有毒有害及其它有害因素的生产场所应采用密封、通风、吸尘、净化等防护措施,并与生产设备同步运行。6.建立健全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制度,严格把好个人防护用品的购置关,根据各工序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制定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合理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做好发放个人防护用品的登记和管理。7.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原材料的选购、运输、贮存及使用管理制度,选购原材料应以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为原则。贮存有毒有害原材料的场所应当在规定的部位设置危险物品标识。8.按照国务院健康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邀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健康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健康行政部门报告。9.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健康标准和健康要求时,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或防护措施。10.建立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理预案和职业病报告制度。11.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立即向健康行政部门、劳动安全监督部门、工会组织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要及时、准确,内容包括事故时间、地点、发病情况、患者去向、死亡人数、可能发生事故的原因、己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12.一旦发现职业病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按国家职业病报告规定向当地健康行政部门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应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13.建立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让所有现场操作人员了解本岗位的工作性质和职业危害及检测结果。14.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满16周岁而未满18周岁)。不得安排怀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幼儿有害的作业。15.建立招工及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把好岗前体检关,杜绝职业禁忌症患者进入禁忌岗位。16.建立防暑降温和健康保健健康管理制度。落实各项防暑降温措施,暑天高温期间控制加班加点,合理调整作息时间;改进落后的高温作业工艺,增添必要的通风降温设备; 供应清凉饮料及提供充足的开水,保证工人身体水盐代谢;高温作业禁忌症患者应及时调离高温作业岗位,作妥善安置。职业病防治计划方案(一)从源头上控制职业病的危害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评价资质的单位进行职业病危害与评价,并向健康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与评价报告,经过健康审查批准。(二)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按照健康部发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存在或者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如实向所在地县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危害的防护、应急救援设施。(三)规范用工管理不得安排未成年人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签订劳动合同时,在合同中载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以及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四)严格材料和设备管理优先采用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不隐瞒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中的职业危害;当使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或有毒有害材料时,要有警示标识和中文说明。(五)工作场所符合职业健康要求(六)切实履行危害告知义务劳动合同上载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危害后果以及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按规定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如实告知劳动者作业场所检测和职业健康体检结果。(七)加强作业职业防护职业病防护设施配备应合理、有效。按标准为劳动者配备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1制定个体职业病防护用品计划,并组织实施;2对发放的个体职业病防护用品登记记录;3及时维护、定期检测个体职业病防护设备;定期维护、检测应急救援设施。(八)如实履行事故报告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健康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如实报告。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的现场调查和取证工作,如实提供证据或资料。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1、为了做好职业健康档案的管理工作,使公司职业健康档案的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更好地为职工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的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本档案的管理工作要贯彻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坚决维护其真实性和完整性,实行统一管理,严密保管的方法。3、职业健康档案的管理工作由公司EHS部负责,包括职业病的检查,档案的整理,和档案的保管工作,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4、查阅档案必须由EHS部领导的批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查阅档案。5、当职工调转工作到其他单位时,可复制本档案并转到其新的工作单位。6、本制度自发布日开始执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1新员工录入后,公司EHS部将为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与职业的资料。3这些资料将为员工的健康追踪、职业病诊断、有关健康损害责任划分以及职业病危害评价提供依据。这些资料必须由EHS部妥善保管,档案保存期为永久保留。4对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的基本情况和日常监测情况,以及员工的详细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史、职业性健康检查结果等个人健康资料,分别记录在档案中,进行动态管理。5员工离职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公司将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四条,在健康行政部门中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制度:用人单位设有依法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项目的,应当及时;如实地向健康行政部门申报,接受监督。根据第十五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健康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我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涉及到的危害项目包括:矽尘,噪音,高温和氢氟酸四种种,它们分布在生产部的各个相关工序的生产过程中。每年我们会根据具体的监测情况向相关部门申报,并要求相关的健康部门,如所有的操作人员每年到XX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身体检查。对于公司在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时候,我们会及时地,如实地进行申报,绝不会有任何隐瞒。发现危害因素要及时采取办法进行治理,并同时为相关岗位的工人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降低职业病产生的可能。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健康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作出评价,确定危害类别和职业病防护措施。当公司有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时候,作为建设部门我们会及时地,如实地向有关部门进行申报,请健康监督所来公司进行监测作出评价,另外每年请营口疾控中心为我们进行工作环境的现场监测,检测结果在工作现场公布,让员工了解情况,以便于员工加强自身防护,同时也便于我们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进和防范,强化健康监护,有效减少和消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确保劳动者的健康与安全。职业健康防护设施管理制度宗旨和定义:为了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与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使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病健康防护用品在使用时符合国家标准和健康要求,以控制或者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称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具体细则: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护设施责任制,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第一条(使用防护设施要求)对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环境采取有效的防护设施,保障劳动者工作环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溶度(强度)符合国家的职业健康标准和健康要求。第二条(购置防护设施要求)不得使用没有生产企业、没有产品名称、没有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检测报告的防护设施产品。第三条(防护设施效果检测)自行或委托有关单位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设计和安装非定型的防护设施项目的,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应当经具备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评价和鉴定。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符合国家健康标准和健康要求的防护设施,不得使用。第四条(建立技术档案)对防护设施应当建立防护设施技术档案管理:(一)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二)防护设施检测、评价和鉴定资料;(三)防护设施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四)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五)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评价报告。第五条(日常维护)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防护设施正常运转,每年应当对防护设施的效果进行综合性检测,评定防护设施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第六条(知识培训和指导)对劳动者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第八条(擅自拆除或停用)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劳动者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经工艺改革已消除了职业病危害因素而需拆除防护设施的,应当经所在地同级健康行政部门确认,并在职业病防治档案中做好记录。个人健康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护用品是指为保障劳动者在职业劳动中免受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其健康的影响,对机体暴露在有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的部位,采用相应的防护用品进行保护。公司对在有职业危害岗位上工作的所有工人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健康要求的防护用品。在购置防护用品产品时,为保证防护用品的质量和防护用品符合国家标准和健康要求,购置防护用品的产品必须具有下列内容:(一)产品名称、型号;(二)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三)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应当同时载明防护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四)检测单位应当具有国家有关部门的检测资质,检测内容:应当有检测依据及防护效果的结论。公司向劳动者配发合格的和足够数量的防护用品;并对劳动者进行防护用品使用方法、性能和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切实做好职业病的防范工作。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1.公司将切实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2.劳动合同上应载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危害后果以及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3.对在有害作业岗位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关的业务知识培训,让工作人员了解本岗位工作可能对身体造成的危害,和如何预防,如何做好个人防护工作。4.在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5.按规定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如实告知劳动者作业场所检测和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劳动者职业健康培训制度1各部门在新员工招入后,需要到安全部进行职业安全健康教育。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劳动保护、公司安全生产守则;消防知识,常见职业安全健康、工伤事故处理等。2在安全部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结束后,新录入员工需要到其所在车间由车间经理或指定负责人员进一步对其进行细致的作业过程中安全健康教育。内容主要包括:车间生产特点、作业环境、危险区域、设备状况和消防设施;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环保岗位责任;危险废物的处理,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文明生产的要求;实际安全操作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