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酒店运营开业工程线上预订营销范本 国内旅游合同P6.doc
-
资源ID:30256252
资源大小:46.50KB
全文页数:6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8.88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images/hot.gif)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扫一扫登录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宾馆酒店运营开业工程线上预订营销范本 国内旅游合同P6.doc
国内旅游合同使 用说 明一、为了明确旅行社和旅游者的权利与义务,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旅行社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适用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缔结的国内旅游服务关系。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二、旅游者参加国内旅游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旅行社应具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的营业执照。三、鉴于旅游产品的特性,为防止低价导致的旅游质量下降、服务不达标,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时,请根据市场行情,按照市场价值规律认真比对签约内容及价格,选择质价相符的线路产品理性消费。四、旅行社在签订合同时应真实注明该旅游项目所包含的景点门票及住宿、餐饮、交通标准、导游服务等相关内容。不得要求旅游者支付由于年龄或职业上的差异而产生的特殊附加费,不得强迫旅游者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或需要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五、双方签订合同用语准确清晰,不应出现“准×星级”、“远眺”、“车览”、“途游”、“仅供参考”、“以××为准”等不确定性用语。六、双方当事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对条款存在争议、不明确或需另行补充约定事项的,经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予以变更或补充。另行签订的补充条款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黄岩分局 台州市黄岩区风景旅游管理局 监制 台州市黄岩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国内旅游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于 市 县(市)区。第一条 合同各方甲方(旅游者或团体签约代表):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住所或单位地址: 邮编: 固定电话: 手机: 乙方(组团旅行社): 经营地址: 经营范围: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许可证号: 开户行及帐号: 旅行社负责本次行程的经办人: 联系电话: 旅行社服务质量投诉电话: 第二条 旅游线路、旅游时间及地点本次旅游线路为: 旅游时间为_ 日游,共 晚 天;出发地点及出发日期: 途经地: ,目的地: 行程结束地点及结束日期: 旅游团团号为: 第三条 旅游费用、支付期限、支付方式1、旅游费用:(1)参加本次旅游的旅游者共 人 ,其中12周岁以上的共 人,每人费用为 元;12周岁以下的儿童共 人,每人费用为 元。于本合同签订时尚未年满12周岁,但在本合同约定的行程期间的任何一天年满12周岁的旅游者,旅游费用按12周岁以上的标准计收旅游费用。(2)甲方参加本次旅游,还需支付下列费用:单人房差费: 元; 12岁以下儿童占床费: 元;其他(请予以注明): , 元。以上(1)和(2)相加,甲方应当支付的旅游费用总计为人民币 元。(3)合同签订后,因国家、地方政策性调整等原因导致景点门票、税费或飞机燃油税等临时调价,旅游双方应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计收相关费用。2、支付期限甲方应当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支付。3、支付方式:甲方以下列 方式缴纳费用:(1)现金缴纳方式;(2)向乙方指定账号转账方式;(3)其他方式第四条 旅游服务的内容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主要内容如下:1、本次旅游行程中的交通工具及标准为: ;2、本次旅游行程中的住宿安排及标准为: ;3、本次旅游行程中的餐饮安排及标准为: ;4、本次旅游行程中由乙方统一安排的旅游景点或项目:(1)已包含在旅游团费里的旅游景点或项目及大约游览时间为:_ _ ;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征得旅游团多数旅游者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对旅游景点、项目及游览时间进行调整。(2)未包含在旅游团费内,旅游者自愿另行付费参加的自费项目和价格为:5、本次旅游行程中由乙方统一安排的购物次数、购物点及各购物点大约购物时间为: _ ;在不超过上述约定的总购物时间的情况下,乙方可以依据实际情况调整旅游团在各购物点所花费的购物时间。6、本次旅游行程中旅游者自由活动的次数和时间约为: 。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征得旅游团多数旅游者同意的情况下,对自由活动的次数和时间进行调整。7、本次旅游行程,乙方应派遣取得导游证的导游陪同。8、乙方应按国家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甲方可以自行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旅游意外保险。甲方决定购买的,既可直接向保险公司购买,也可向具有旅游意外险代理资格的旅行社购买。同意委托旅行社购买旅游意外险的游客或团体签约代表签名: 加收保险费用: 元。9、其他约定: 10、本次旅游服务更具体的内容详见旅游告知书。第五条 地接社的选择为完成本次旅游活动,旅行社委托以下地接社接待:(1) 段,接待社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 段,接待社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 段,接待社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4)其他: 。第六条 关于转团(拼团)的特别约定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所报名参加的旅行团不足最低成团人数时,乙方应当告知甲方人数不足成团的事实,并由甲方做出以下第 项选择:1、同意乙方可以将其转入其他同样具有旅游经营资格的旅行社所组织的旅游时间及线路相同或相近的旅行团。甲方在此同意并授权乙方,代甲方与上述其他旅行社签订国内旅游合同。甲方及乙方就转团做出如下约定: 。2、同意推迟行程,参加乙方今后组织的相同或相似线路的旅游团队。如果乙方今后参加团队的旅游费用与乙方现报名参团的价格有差异的,实行多退少补,即今后参加团队的价格低于现价的,由乙方退还差价;今后参加团队的价格高于现价的,由甲方向乙方补足差价。3、不同意乙方将其转团,双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本条所指的最低成团人数为: 人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2、解除合同及违约责任:因旅行社或旅游者原因不能成行的,可以在行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 出发前 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退还旅游者全额旅游费用。因某一方原因不能成行的,在出发前提出解除合同的,退还旅游者全额旅游费用,造成不能出行的一方应按下列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出发前 日至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违约金;(2)出发前 日至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违约金;(3)出发前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违约金;(4)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违约金。第八条 黄金周期间解除合同特别约定合同约定的行程时间为春节、“十一”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的,乙方和甲方约定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及相关责任如下:行程出发前 日甲乙任一方取消行程的,应当向对方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的违约金;行程出发前 日甲乙任一方取消行程的,应当向对方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的违约金;行程出发前 日甲乙任一方取消行程的,应当向对方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的违约金。第九条 违约责任1、旅行社的违约责任(1)因旅行社过错造成旅游者误机(车、船),旅行社应承担旅游者的直接经济损失,并赔偿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2)旅行社安排的用餐与约定餐标不符的,旅行社应退还旅游者所付餐费与实际餐费的差额,并赔偿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3)旅行社安排的住宿饭店低于合同约定的等级档次,旅行社应退还旅游者所付房费与实际房费的差额,并赔偿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4)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低于合同约定的等级档次,旅行社退还旅游者所付交通费与实际费用的差额,并赔偿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5)旅行社安排的含在旅游费用内的观光景点,因旅行社原因不能游览,旅行社应退还景点门票、相应的导服费,并赔偿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但如果旅游者同意以其他景点或游览、娱乐项目替代不能游览的景点的,则旅行社不再承担退还景点门票、相应导服费及支付违约金的责任。(6)导游擅自改变活动日程,旅行社应退还减少或变更参观项目的景点门票、导服费并赔偿同额违约金。(7)导游违反合同或旅程计划,擅自增加购物次数的,旅行社应赔偿旅游者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8)导游在旅游行程期间,擅自离开旅游团队,造成旅游者无人负责,旅行社应承担旅游者滞留期间所支出的合理的食宿费等直接费用,并赔偿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2、旅游者的违约责任(1)旅游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旅游者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逾期支付旅游费用的,须承担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在旅游行程出发3日前尚未全额支付旅游费用的,旅行社除有权向旅游者主张违约金外,还有权解除合同而不承担责任。(2)提供虚假、错误信息及违反法律法规造成后果的责任旅游者因提供虚假的或错误的资料、信息,从而在行程过程中招致有关部门的怀疑和调查,并影响整个旅游团队行程的,旅游者应当赔偿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旅行社蒙受的损失超过前述违约金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旅行社全部损失的责任。前述所指的旅行社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旅行社协助处置上述事件而产生的费用以及旅行社因发生上述事件而赔偿或补偿旅游团其他旅游者的费用。(3)旅游者脱团的违约责任在旅游过程中,旅游者未经允许而脱团,旅游者应当向旅行社承担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因旅游者的脱团造成旅行社的损失超过前述违约金的,旅游者应当赔偿旅行社的实际损失。(4)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产生的费用及后果,由其自行承担。(5)因旅游者的原因,使旅行社遭受损失的,应由旅游者赔偿损失。(6)对行程中发生的纠纷旅游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拒绝登机(车、船)、入住酒店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由此给旅行社造成的损失由旅游者承担。第十条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旅行社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旅游者滞留或原定行程须改变,或者行程不能继续的,旅行社应当尽力为旅游者安排相应的住宿、交通等,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应当由旅游者自行承担;旅行社先行替旅游者垫付费用的,有权要求旅游者偿还。第十一条 责任减轻及免除条款特别提醒旅游者:本条款为减轻或免除旅行社责任的情形1、由于旅游者自身健康原因、自身过错行为导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旅行社应当在法律允许及合理的范围内尽力予以协助,旅行社因提供协助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应由旅游者承担。2、旅行社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已向旅游者作出明确警示,并采取了防范措施的,旅行社可以减轻或免除责任。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提供相关信息或提供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无法随团出行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旅行社已支付的相应费用由旅游者承担。4、旅游者擅自脱、离团或擅自参加非旅行社安排的活动时,造成旅游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5、因航班、列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晚点或取消,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旅行社应当采取积极措施进行补救,经与旅游团队的旅游者协商并取得2/3以上成员同意后可以对合同相应内容进行变更。6、因旅游者未遵守承诺与保证,不向旅行社告知旅游者存在不适合旅游的身体健康状况或疾病史,使其在旅游行程中发生疾病突发或加重、恶化,危及健康及生命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旅行社应当提供必要的及可能的帮助,旅行社提供帮助产生的合理费用由旅游者承担。第十二条 责任限制特别提醒旅游者:本条款是对于旅行社责任的限制条款1、在旅游过程中航空、轮船、铁路经营者遗失或损坏旅游者向其托运的行李的,旅游者应向遗失或损坏行李的上述交通经营者主张赔偿,旅行社承担协助义务。法律法规对航空、轮船、铁路经营者的赔偿责任有限制的,旅游者亦不得就其行李损失超过上述赔偿责任限制的部分向旅行社要求赔偿。2、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应自行保管贵重物品。旅游者离开旅行社提供的交通工具,无论是游览、参观,还是购物、用餐、入住酒店及进行其他活动,均应随身携带;旅游者也不应在离开下榻的酒店外出时将贵重物品留在客房,而应随身携带或到下榻酒店的贵重物品寄存处寄存。此处所称贵重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珠宝、金银首饰、电脑、贵重的手表及相机、信用卡、支票、本票、汇票、重要证件、文件、有重要纪念意义的私人物品、随时可能需要用的自备急救药品等。旅游者未遵守上述规定,而丢失本应自行保管的贵重物品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3、旅游者中的未成年人,应有成年人同行,其同行的成年人(无论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还是受监护人委托的人)应当履行其相应的照顾义务。因监护人或受监护人委托的人未尽自身职责而导致未成年旅游者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除非旅行社对于该损害存在过错。第十三条 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的附件旅游告知书和_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的主文与旅游告知书不一致的,以旅游告知书为准。第十四条 争议的处理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的旅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双方应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五条 服务质量纠纷的处理依据甲乙双方对旅游服务质量发生争议时,可以以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对事实及责任认定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台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96118、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第十六条 本合同的签订及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签署本合同,即表示甲方已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了本合同各个组成部分的内容及含义,乙方亦已向甲方解释了本合同,双方完全同意本合同约定的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旅游告知书的内容。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乙方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附件: 旅游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