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卖场超市大型百货运营资料 电器 物流 运管002 盘点差异处理管理规定V2.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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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卖场超市大型百货运营资料 电器 物流 运管002 盘点差异处理管理规定V2.0.doc
国美物流运管002 盘点差异处理管理规定2008-02-01 盘点差异处理管理规定V2.0版本号:V2.0附件数:0密级: 机密撰写人:赵传海审核人:决策委员会审批人:黄光裕1. 目的:为了更好地指导分部的盘点工作,提高库存商品管理水平,及时妥善地处理盘点差异,特制定此管理办法2. 范围:2.1适用范围:国美电器总部物流中心各部门、各分部、各门店。2.2发布范围:国美电器总部各中心、各大区、各分部、各门店。3. 名词解释:无4. 职责:4.1总部物流中心运营管理部负责监督管理商品盘点差异处理的执行情况。4.2分部部门职责4.2.1分部物流部经理与各门店经理为本部门盘点差异处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赔偿方案的上报,并跟踪协调解决盘点中出现的各种问题;4.2.2分部财务部负责收集赔偿方案,并根据盘点结果出具处罚意见,并于次月盘点前上报盘点中各种问题的处理结果;4.2.3分部人资部门负责根据处罚计划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4.2.4分部监察部门负责根据赔偿方案与处罚计划的限定时间,跟踪各种赔偿款项与处罚金额的到位情况;4.2.5分部总经理负责整个盘点差异处理的协调与管理工作。5. 管理制度: 5.1丢失、被盗处理亏损承担原则5.1.1能分清责任人的,由责任人全额赔偿,直接领导承担管理责任。5.1.2找不出直接责任人、且无外盗迹象的丢失赔偿办法。 5.1.2.1物流部库房商品丢失赔偿比例5.1.2.1.1分部所在地的一级市场:分部总经理/副总经理3%;物流部经理/副经理10%;仓储主管和相应库房的品类分库管各12%;安保经理、安保主管和安保班长各5%;由负责的库管和库工承担40%,物流部其余驻店人员8%;5.1.2.1.2非分部所在地的二、三级市场独立外库:分部总经理/副总经理3%;物流部经理/副经理5%;仓储主管和当地库管各8%;门店经理8%,当地物流主管(或物流专员)15%;安保经理、安保主管和安保班长各3%;由负责的库管和库工承担35%,物流部其余驻店人员9%;5.1.2.2门店库房商品丢失赔偿比例:分部总经理/副总经理3%;门店经理10%,营业厅经理10%;安保经理5%,安保主管8%,安保班长10%;由负责的库管和库工承担35%;其余的驻店人员19%。【注】A、由于流程问题导致商品丢失的,仓储主管承担赔偿的5%,然后按上述比例进行赔偿。B、门店商品出现丢失情况,分部物流部经理与仓储主管各提交理由书一次。5.1.3找不出责任人、且有较明显外盗迹象的丢失赔偿办法。5.1.3.1物流部库房商品丢失赔偿比例5.1.3.1.1分部所在地的一级市场:分部总经理/副总经理3%;物流部经理/副经理3%;仓储主管与相应库房的品类分库管各5%;安保班长15%,安保主管10%,安保经理8%;由负责的库管和库工承担10%,当值的安保员和安保班长承担41%。5.1.3.1.2非分部所在地的二、三级市场独立外库:分部总经理/副总经理3%;物流部经理/副经理3%,仓储主管3%;当地物流主管(或物流专员)5%;门店经理5%;安保班长15%,安保主管10%,安保经理8%;当值的安保员和安保班长承担38%,由负责的库管和库工承担10%。5.1.3.2门店商品丢失赔偿比例5.1.3.2.1营业期间:分部总经理/副总经理3%;门店经理5%,营业厅经理10%,业务副经理5%,商品主任15%,实物保管人42%,安保主管和安保经理各5%,安保人员10%。5.1.3.2.2非营业期间:分部总经理/副总经理3%;门店经理5%,营业厅经理5%;安保经理和主管各10%,安保班长17%,门店的库管和库工承担10%,当值的安保承担25%,其余安保人员承担15%。5.1.4转仓商品丢失处理及赔偿比例5.1.4.1商品进行转仓时,由转出方开具一式三联的转仓单,白联由送货司机签字后留存库房;红联为收货方库房进行验收货物的依据,收货后由其留存;黄联由收货方库管签收后交送货司机留存,每月由司机汇总交物流部仓储主管留存。转仓商品发出后,司机在第一时间将商品送达,由发货方库管负责跟踪商品的送达情况;5.1.4.2在转仓过程当中,如果发生商品丢失,依据以上原则进行丢失责任认定,由责任人进行赔偿。【注】以上为经济赔偿比例,分部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进行调整,并可对相关人进行包括调岗、辞退等相应处理。5.2内采赠品借机出库处理办法5.2.1根据财务中心下发的财字136促销借款管理办法规定,在分部开展促销活动时,凡需要内部商品作为赠品使用的,广宣部必须事先从财务部借款,然后从门店购买赠品,严禁从门店直接借机做活动。5.2.2对于内采赠品借机的行为,将对广宣部经理进行口头指导一次,行政扣罚2分以上的处罚,对负责审批的门店经理、营业厅经理或业务副经理口头指导一次,行政扣罚2分,责任库管提交理由书一次的处罚。5.3未收回厂家借机维修商品的处理办法5.3.1代销商品一律采用退/换机操作。一经发现借机维修,对授意的品类业务人员口头指导一次,行政扣罚2分,分库管口头指导一次,行政扣罚2分,对负责审批的门店经理、营业厅经理或业务副经理提交理由书一次。 5.3.2除手机外的经销商品,必须及时联系厂家进行退货处理。特殊情况需要换机的,由分部归口业务提交申请,经分部采销总监签批后方可办理送修、换货手续。此类商品的收回时限为7天,归口业务负责及时协调收回商品。有逾期未收回的商品,将对品类业务人员行政扣罚2分。对未主动协调业务的库管、部门经理进行提交理由书一次的处罚;对负有管理责任的采销总监进行提交理由书一次的处罚。5.3.3针对手机借机维修的操作,参见(手机退换残管理规定v1.0国美-客户-售后012号),要求各分部严格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加快手机送修返回速度。分部归口业务应积极关注残机的收回情况,在每月盘点前将当月维修借出商品予以收回,对于跨月未收回的商品,将对相关业务进行口头指导一次,行政扣罚2分的处罚。对未主动协调业务的库管、部门经理进行提交理由书一次的处罚。对负有管理责任的采销总监进行提交理由书一次的处罚。5.4为解决客诉而产生的售后借机处理办法5.4.1承运商借机5.4.1.1承运商的借机应遵循由承运商打借机申请,加盖有效的公章,注明归还期限,经物流部经理同意后,方可借出,每次借机必须在一周内归还。5.4.1.2盘点时,凡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将对相关库管,物流部经理提交理由书一次,并由其催促尽快收回。5.4.2安装网点借机5.4.2.1原则上,供应商在当地有库房的,不予借机。需要借机时,必须遵循“上单不清下单不借”的原则,由安装网点打借机申请,经分部客服部经理签字认可,物流部经理签字确认后借出。5.4.2.2盘点时,凡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私自借机的情况发生,将对相关库管口头指导一次,行政扣罚2分,物流部经理提交理由书一次,并由其催促尽快收回;逾期未收回的,将对客服经理口头指导一次,行政扣罚2分,限期收回。 5.5已收货未办理商品入库的处理办法5.5.1无订单或者单据不符合规定的收货。严禁无订单收货或者单据不符合规定的库房收货行为。无特殊情况说明的,一经发现,违规操作的,对于当事的库管进行口头指导一次,行政扣罚2分的处罚。5.5.2因入库额度的限制导致系统无法入帐的收货行为,原则上,由于入库额度的限制,系统无法入帐的情况下,禁止库房进行实物入库操作。对于违规操作且无特殊情况说明的,当值的库管口头指导一次,行政扣罚2分,授意库管接收商品的相关人员口头指导一次,行政扣罚2分,并对物流部经理处以提交理由书以上处罚。5.6未及时办理暂存处理5.6.1误操作导致的无真实商品出库的消帐5.6.1.1一经发现,需要操作人在3天内提出申请,经分部财务部审批后办理商品暂存入库,并且依据情况对责任人处以提交理由书以上的处罚。5.6.1.2逾期不清理的,将对责任人进行口头指导一次,行政扣罚2分以上的处罚。5.6.2已提货未送达的商品返回库房未同时办理暂存提货后未送达的商品返回库房后,应同时办理系统暂存入库手续,若未办理暂存,一经发现,需要对责任人进行提交理由书以上处罚。5.6.3商品已办理退厂手续未拉走。5.6.3.1一经发现,需要对责任库管进行提交理由书以上处罚。5.6.3.2对授意库管进行虚假退厂的,一经发现,对相关业务人员书面指导一次,行政扣罚5分,对配合业务人员的库管口头指导一次,行政扣罚2分,对分部采销总监口头指导一次,行政扣罚2分,对物流部经理处以提交理由书以上处罚。5.7人为疏忽导致实物和系统的入、出库不一致的处理5.7.1原则上,实物出、入库应与系统出、入库实时进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种因素,实时进行操作会出现一定的难度,但每天必须做到日结。5.7.2违反库房操作流程,导致实物和系统的入、出库不一致,且未做到日结的,一经发现,需要对责任人处以提交理由书以上的处罚。5.8门店签订代保管协议的商品出现盈亏的处理。部分小件商品,采取实物保管、收发货由促销员进行,系统出入库由库管办理,商品如出现差错由厂家承担责任的方式。对这种方式规范如下:5.8.1由分部业务部和厂家签订代保管协议。5.8.2 入库时由促销员提供单据,库管依据单据数量办理系统接收。5.8.3销售后,顾客凭提货联到促销员处领取商品,促销员发放商品并妥善保管提货联,隔日到库管处凭提货联进行系统销账。5.8.4促销员应登记台帐对商品的出入库进行管理,每次在系统中进行出入库时,让门店库管签字确认。5.8.5由库管和促销员于每周一对库存进行盘点,以保证帐实相符。5.8.6盘点时,一旦发现帐实不符的情况,除要求促销员在2天内保证帐实相符外,将对促销员和商品主任口头指导一次,行政扣罚2分,对平时疏于监管的门店库管处以提交理由书以上的处罚。5.9对样机出入库不办理出入库手续的处理办法5.9.1盘点中发现的样机未及时入库和没办理手续的退厂,要求经办人员在3天内办理完相关手续外,将对促销员和品类主任口头指导一次,行政扣罚2分的处罚,涉及安保无单据放行的,也将处以口头指导一次,行政扣罚2分的处罚,门店经理提交理由书以上处罚。如果是由于业务未及时制码造成的,将对责任人提交理由书以上处罚。逾期不办理的,将对促销员和品类主任书面指导一次,行政扣罚5分。5.9.2样机销售不遵照公司样机的销售流程及时下账,而是采取开负卖的方式卖出,用借机形式将商品出库的方式。要求经办人员在3天内办理完相关手续外,对促销员和品类主任口头指导一次,行政扣罚2分,对于开负卖的业务人员口头指导一次,行政扣罚2分的处罚,对负有管理责任的门店经理进行提交理由书以上处罚。逾期不办理的,将对负有管理责任的门店经理书面指导一次,行政扣罚5分。5.10工商质检部门取走商品的处理5.10.1工商质检部门从分部取走的商品,需要分清是否属于自营商品。5.10.2属于公司自营的,分部行政部需要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取回商品。对于无法取回的商品,应及时向总部申请费用核销,原则上按照以下比例进行费用核销:分部总经理承担5%,行政管理部经理承担5%,公司费用报销90%。对于特殊原因需要全额核销的,必须由分部提交申请,经总部行政中心和财务中心联合签批后准予核销。对于此类商品,在借出两个月内,必须由行政部联系收回或者进行费用核销,对于超期不处理的分部行政经理进行行政扣罚2分,分部总经理进行提交理由书以上处罚。5.10.3非自营商品的抽检,如遇此类情况门店应及时将明细传至分部采销中心,由分部采销中心相关业务通知供应商在两日内办理退厂手续,对于经销商无法及时办理退厂手续的,门店凭经采销总监、相关品类业务主管签字的抽检单直接办理退厂,直接进行帐扣。此类事项第一责任人为分部采销总监。对于盘点中发现的超期未进行处理的,对门店经理以及分部采销总进行提交理由书以上处罚,并限期解决,逾期未处理的进行口头指导一次,行政扣罚2分的处罚。5.11负卖商品处理5.11.1发生负卖后,在商品办理入库时,若出现库区的商品属性定义(供应商、库区)和实际入库不一致,库房可凭部门经理签字确认的借机单先行发货。然后,由门店经理或者物流部仓储主管通知相关业务,由负责该品类的业务人员在3天内向分部财务部提出调帐申请,经财务经理签字后,由相关的财务室进行调帐处理,保证帐实相符。5.11.2与此同时,对责任人进行口头指导一次,行政扣罚2分的处罚,对于超期不处理的,一经发现,将处以书面指导一次,行政扣罚5分以上的处罚。5.12各种原因导致的商品串号的处理5.12.1 由于库房收发货导致的商品串号,属于工作的差错导致,一经发现,应由库房责任人向财务部提出申请,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价差后进行调帐处理,以保证商品的帐实一致。5.12.2对于串号商品超1个月不处理者,对责任人口头指导一次,行政扣罚2分,并且限期限赔偿差价损失。5.13盘点差异分类处理跟踪工作责任划分:5.13.1责任部门的经理负责分析盘点差异产生的原因,上报丢失、被盗的赔偿方案。并且负责根据产生的问题进行后续的整改工作。5.13.2分部财务部负责收集赔偿方案,并根据盘点结果出具处罚意见,并于次月盘点前上报盘点中各种问题的处理结果。5.13.3分部人资部门负责根据处罚计划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5.13.4分部监察部门负责根据赔偿方案与处罚计划的限定时间,跟踪各种赔偿款项与处罚金额的到位情况。5.13.5分部总经理负责整个盘点差异处理的协调与管理工作。5.14丢失被盗情况处理跟踪程序5.14.1盘点中(日盘、抽盘、月度盘点)发现的问题,应第一时间由发现人向当地财务部报告。5.14.2对非财务人员上报的问题,财务部应立即安排该门店(配送)会计进行核实,核实后让库管和部门经理在抽盘表上签字确认。5.14.3核实后,分部财务部应将情况及时转交监察部和人力资源部,以利于两部门对于后续问题的跟进。5.14.4两日内由部门经理查清责任人,并按照以上责任认定原则上报赔偿方案至财务部。5.14.5赔偿方案经分部总经理签字后上报总部,由物流中心、财务中心、行政中心会签后转分部执行。(为了保证赔款的及时收取到位,可按总部批准之前的方案先执行,按总部批准后的方案进行调整)。5.14.6赔偿方案中的现金部分由分部财务部向责任人进行收取,如赔偿款额较大,可在不超过6个月期限内赔偿完毕,但每月最低赔偿额不得低于500元。对于现金部分当月工资发放前,责任人没有上缴的,由财务部及时通知人资部从当月工资中扣除。5.14.7分部监察部要积极跟进盘点差异的后续处理工作,并于每月15日前向总部监察中心上报上个月盘点差异处理结果并抄送分部财务部。分部监察部有权对于各环节的不作为进行披露和处罚。5.14.8总部批准的赔偿方案回传分部后,分部可凭此将库存商品进行盘亏挂帐待处理,保证库存商品的帐实相符。5.14.9对于不按照以上规定进行赔偿方案上报的分部,将对分部总经理口头指导一次,行政扣罚2分以上的处罚。5.15盘点中其他问题的处理程序5.15.1对于月度盘点当中发现的除丢失被盗以外的问题,分部财务部汇总后制成分部的盘点差异汇总表,在表中“分部处理意见”栏中分情况对责任人进行处罚,此表上报财务中心的同时转各分部人资部、监察部和各责任部门(门店和分部物流部)。5.15.2各责任部门经理收到盘点差异汇总表后,应对自己部门的盘点差异按照要求进行及时调整。5.15.3人资部根据盘点差异汇总表中的处罚意见对责任人实施处罚。5.15.4监察部对盘点差异汇总表中的处罚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并有权对于各环节的不作为进行披露和处罚。5.15.5每月由分部财务部编制盘点问题跟进表上报财务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将对处理问题不及时的部门经理进行口头指导一次,行政扣罚2分的处罚。6. 工作流程: 无7. 注意事项:无8. 附件:无 第9页共9页内部资料 严禁外传 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