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地区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03-2020年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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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地区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03-2020年度).doc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实现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贯彻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推进城镇化进程,合理利用和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进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制定重庆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032020)(以下简称本规划)。第二条 本规划坚持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科学制定城镇化与城镇发展战略,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协调区域城镇发展,增强全市综合竞争力,努力形成完善的市域城镇体系。第三条 本规划是宏观指导和调控我市城镇与区域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编制各区、县(自治县、市,以下简称区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依据,其他市域各专业规划应与本规划相协调。第四条 本规划期限为2003年2020年。其中近期至2007年,中期至2010年,远期至2020年。规划范围为重庆市行政辖区8.24万平方公里。第二章 经济社会发展与城镇化战略第一节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与战略第五条 重庆市战略定位到2020年把重庆市建设成为长江上游的经济中心,即长江上游的商贸中心、金融中心、科教文化信息中心、交通枢纽、通信枢纽和现代制造业基地。第六条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到2007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200亿元左右,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200美元左右,奠定建设长江上游经济中心的重要基础,基本小康水平有所巩固;2010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000亿元左右,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500美元左右,建成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基本框架,达到较为宽裕的小康水平;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9000亿元左右,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300美元左右,建成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和全面小康社会。第七条 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西部大开发战略。发挥重庆在长江上游经济带中的区位优势和增长极优势,发挥中心城市的战略支撑、对外交流和辐射带动功能。科教兴渝战略。优先发展教育,提高市民素质。培养、引进、使用高层次人才和适用型人才;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信息化战略。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信息产业,促进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经济和社会各领域,加速信息化进程。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发挥后发优势,实现生产力跨越发展。城镇化战略。把加速城镇化进程和工业化进程有机结合,构建现代化城镇体系,提高城镇化水平,形成以都市区为中心,大、中、小城市和若干小城镇为节点,布局合理、共同发展的城镇发展区。努力探索大城市带大农村的发展新路,实现城乡共发展、共繁荣。可持续发展战略。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合理开发和高效利用自然资源。依靠科学技术,发展绿色产业,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加强人居环境建设,实现经济、社会、生态的协调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的和谐统一。第八条 工业经济发展目标工业增加值在2000年基础上,2007年增长1.5倍,2010年实现翻两番。三次产业结构,由2000年17.8:41.4:40.8调整为2010年10:50:40。重点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2007年达到88%,2010年达到90%。北部新区和特色工业园区工业增加值占全市工业增加比重2007年达到45%,2010年达到55%。全员劳动生产率由2000年的3.1万元/人年,提高到2007年的8万元/人年,2010年的11万元/人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2007年达到150亿元,2010年达到300亿元。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由2000年的12.8%提高到2007年的25%,2010年的30%。每年新增就业岗位略多于当年新增劳动力和新增失业人员,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非农产业就业比重由2000年的43.9%提高到2007年的55%,2010年的60%。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7%,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6%。第九条 优化生产力布局都市区重点发展技术密集和资金密集型产业,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汽车摩托车产业、装备制造业和都市型工业;渝西地区重点发展与大工业配套的加工业,突出发展汽摩配件和大型机械加工、五金和铸锻加工、建材、制革制鞋和优势农副产品加工业;三峡库区重点发展资源加工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突出发展能源、矿电联产、农副产品和林产品加工、天然气化工及盐化工、建材和机械加工等特色产业。引导企业向园区集聚,发展产业集群。加快北部新区及两个国家级开发区建设,建成北部新区汽车城,构建“一城多园”产业格局,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高新技术产业群,打造西部一流出口加工区。加强对长寿化工园区和30个特色工业园区的分类指导,实行合理的产业布局。第十条 发展特色产业夯实零部件基础,突出轻型车、微型车优势,培育专用车、特种车产业集群,做大做强汽车摩托车产业。建设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汽车摩托车综合试验场,构建融研发、制造、商贸服务为一体的“中国汽车名城”。大力提升装备制造业设计、制造和成套化水平,把重庆建成我国重要的装备制造业基地。建设国内重要的内燃机研发生产基地、西部最大的环保成套装备研发生产基地、国内领先的仪器仪表研发生产基地和我国军事装备研发生产基地。以建设长江上游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为目标,加快培育信息工程、生物工程、环保工程三大先导产业,发展壮大机电一体化、新材料两大优势产业。电子信息产业,以软件产业为主,集成电路产业为辅,兼顾发展通信及网络、消费类电子产品。生物工程产业,以基因重组药物及疫苗、新型医疗器械及关键技术研发为重点,建成我国生物医学工程产业重要基地。环保产业,重点发展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烟气脱硫、清洁汽车等环保装备业及三峡库区生态环保关键技术。机电一体化产业,着重开发生产数控化、智能化、集成化的机电一体化产品。新材料产业,实施高性能镁合金工程化项目,形成轻合金、天然气化工原材料、工程塑料、仪表功能材料、新型建筑材料等为代表的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壮大天然气化工和精细化工产业链。建设长寿天然气化工、涪陵大化肥、万州盐气化工三大化工园。发展天然气基础原料化工、精细化工、新材料和洁净能源四大领域,建成长江上游综合化工基地。依托水电资源和铝土矿资源,发展铝土加工产业链,发展壮大矿电联产产业链,建成国内重要的铝工业基地。坚持锰电联合,依托秀山、城口县的资源,建成国内锰业出口生产基地。有效利用锶矿和钡矿资源,形成国内大型锶盐、钡盐生产基地。同时,发展壮大食品加工产业链、纺织服装产业链、现代中药产业链和木浆纸产业链。第十一条 调整产业结构加大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和工业装备数控化改造力度,大幅度提高重点行业生产设备数控化程度, 2010年重点骨干企业装备水平达到20世纪90年代国际先进水平。加强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推行“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循环发展模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推进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加快主城区污染企业“退二进三”步伐,开展共生伴生资源利用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实施“垃圾发电工程”。实行节能降耗,推进热电联产工程、燃煤工业锅炉洁净煤工程。充分发挥劳动力资源优势,鼓励发展吸纳劳动力强、就业弹性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积极发展都市型工业。发展提高服务业。加快中央商务区和主城现代都市商业及万州、涪陵等区域性商贸中心建设。充分发挥旅游业关联带动作用,巩固提升知名旅游品牌;深度开发奉节天坑地缝、武隆芙蓉江、南川金佛山以及巫江画廊等喀斯特旅游新景区、新景点,培育发展特色旅游。第二节 城镇发展目标与战略第十二条 城镇化和城镇体系目标城镇化目标:规划2007年,总人口3177万人,城镇人口143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45%;2010年,总人口3230万人,城镇人口1615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50%;2020年,总人口3320万人,城镇人口216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65%左右。城镇体系目标:依托交通干线,点轴式发展城镇体系,逐步形成以都市区为核心,区域中心城市为增长极,次区域中心城市和中心镇为主体,其他小城镇拱卫的级次分明、结构合理、点轴相连、互动并进的现代化城镇体系。第十三条 城镇发展方针着力建设特大城市,加快培育大城市和区域性中心城市,重点发展中小城市和有条件的建制镇。坚持分类指导原则,特大城市“做强、做靓”,大城市“做大、做优”,中小城市和中心镇“做特、做精”,推进全市城镇空间协调发展。第十四条 城镇化道路根据三大城镇发展区不同的城镇化发展阶段和生态特征,按照生态优先原则,实施不同模式的城镇化道路:中西部城镇发展区应继续做强做靓都市区。大力推进产业升级,发展高新技术,发展第三产业,推进产业化带动城镇化进程。加快农业产业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加快引导农村人口向都市区和区域性中心城市转移。东北部城镇发展区应突出重点城镇发展,发挥万州的区域性中心城市作用,积极发展特色工业、生态农业和旅游业,加快城镇经济发展促进城镇化的速度,积极引导农村人口向中心城市和县城转移。东南部城镇发展区应强调生态平衡发展,发挥黔江区域性中心城市的作用,突出旅游业和生态农业的发展,坚持可持续发展带动城镇化,有序引导农村人口向就近小城镇转移。第三章 城镇体系布局规划第一节 城镇空间布局第十五条 城镇空间发展策略划分不同区域城镇发展区,发挥各级城镇集聚与扩散效应,形成适度集中、合理分散、层次分明、与区域特点相适应的城镇空间发展格局;切实加强重庆特有的自然山水和风景资源等生态空间的保护与建设,调控生态用地和农林用地,通过优化交通体系和区域性基础设施,引导生产要素流动集聚,促进全市有序发展;加强外部联系,带动长江上游经济带的共同发展。第十六条 城镇空间布局结构根据全市生产力布局和城镇空间发展规律,依托交通干线优化城镇布局,点轴式发展,城镇群集合。根据城镇发展区的不同发展阶段,形成城镇空间核心、空间节点、发展轴线有机联系的城镇网络。第十七条 城镇发展区域划分本着加强分类指导原则,全市划分为三大城镇发展区:中西部城镇发展区(即重庆都市圈)、东北部城镇发展区和东南部城镇发展区。中西部城镇发展区指距都市区1小时左右车程范围内,以都市区为中心,包括都市区9区、渝西地区的江津、合川、永川、万盛、双桥、南川、綦江、潼南、铜梁、大足、南昌、璧山和渝东地区的涪陵、长寿、垫江、丰都、武隆等共26个区县,幅员面积3.6万平方公里。东北部城镇发展区指以万州为中心,包括万州、开县、忠县、云阳、奉节、梁平、巫山、巫溪、城口等共9个区县,幅员面积2.95万平方公里。东南部城镇发展区指以黔江为中心,包括黔江、秀山、石柱、酉阳、彭水等共5个区县,幅员面积1.69万平方公里。第十八条 中西部城镇发展区指以都市区为核心呈核心紧凑的放射状城镇发展区,重点发展都市区和区域性中心城市,形成以都市区为中心的高人口密度城镇群。近期沿四条轴线发展:西线发展轴,依托成渝高速公路、成渝公路、成渝铁路构成的交通走廊,以都市区和永川为主要节点,向西发展的城镇发展轴,范围包括都市区、江津、永川、璧山、大足、荣昌、双桥等7个城市及其辖区;北线发展轴,依托嘉陵江、兰渝铁路、遂渝铁路、遂渝高速公路构成的交通走廊,以都市区和合川为主要节点,向北发展的城镇发展轴,范围包括都市区、合川、铜梁、潼南等4个城市及其辖区;南线发展轴,依托渝黔高速公路、綦江河向南发展的城镇发展轴,范围包括都市区、万盛、綦江、南川等4个城市及其辖区;东线发展轴,依托长江、渝万高速公路、渝涪高速公路构成的交通走廊,以都市区和涪陵为主要节点,向东发展的城镇发展轴,范围包括都市区、长寿、涪陵、垫江、武隆、丰都等6个城市及其辖区。远期重庆都市圈作为长江上游经济中心的重要战略区域,是重庆与西部地区紧密联系的基础,与成都都市圈形成西部最大的城市集群川渝城市连绵带。第十九条 东北部城镇发展区指以万州为核心沿长江水道呈带状的城镇发展区,依托长江和沿江铁路、公路构成的交通走廊发展,以万州、开县、奉节为主要节点。突出万州的三峡库区中心城市地位,重点发展区域性中心城市、区县城区和有条件的建制镇,适度控制一般城镇规模。加强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贯彻集约用地原则, 实施沿江开发战略,注重地质灾害防治,建设三峡库区生态型城镇带。第二十条 东南部城镇发展区指以黔江为核心沿交通干线呈散点状的城镇发展区,依托乌江和高速公路、铁路构成的交通走廊发展,以黔江、秀山为主要节点。突出黔江区域性中心城市地位,重点发展区域性中心城市和区县城区,控制一般城镇规模,加强巫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贯彻集约用地原则,实施沿路开发战略,建设民族风情特色城镇。第二节 城镇等级与规模第二十一条 城镇类型本规划将城镇分为城市和小城镇两类。城市包括重庆都市区、区县政府所在地的城区,共32个。其中: 都市区作为1个城市,包括渝中区等9区的全部行政区域;都市区以外设区的城区共6个:即万州、涪陵、黔江、长寿、万盛、双桥等区的城区;设市的市区共4个:即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等市的市区;县城共21个:即綦江、潼南、铜梁、大足、荣昌、璧山、梁平、城口、丰都、垫江、武隆、忠县、开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阳、彭水等县的县城。本规划所称小城镇指上述城市之外的建制镇。第二十二条 城镇等级全市形成市域中心城市、区域中心城市、次区域中心城市、中心镇和一般镇五个层次的等级结构。至2020年,全市有1个市域中心城市、6个区域中心城市、25个次区域中心城市、95个中心镇和400个左右一般镇(见附表一)。市域中心城市:都市区区域中心城市:万州、涪陵、江津、合川、永川、黔江。次区域中心城市:长寿、南川、綦江、潼南、铜梁、大足、荣昌、璧山、梁平、城口、丰都、垫江、武隆、忠县、开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阳、彭水、万盛、双桥。中心镇95个:名单略(见附表二)。一般镇400个左右:名单略。第二十三条 城镇规模全市城镇规模分为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小城镇五个级别。至2010年,全市将形成1个特大城市、3个大城市、10个中等城市、18个小城市和540个左右小城镇;到2020年,全市将形成1个特大城市、5个大城市、19个中等城市、7个小城市和490个左右小城镇。第三节 各级城镇第二十四条 市域中心城市都市区是重庆市市域中心城市,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是长江上游和西南地区商贸流通中心、金融中心、科技文化中心,综合交通枢纽和通信枢纽,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基础的现代产业基地。都市区应突出长江上游经济中心的核心战略,加强交通运输、市场集散、现代管理、综合服务、技术传递等中心功能建设。提高货物集散、资金融通、物流配送和对腹地资源整合的能力,加快北部新区、中央商务区建设,发展现代服务业和生态型都市产业集群。改造传统产业,培育新型产业体系,发展形成高新技术产业。都市区是城乡一体化高度发育的地区。空间层次上由里及外划分为两个圈层:主城区、外围小城镇。呈“多中心、组团式”城市空间结构,形成有机松散、分片集中的开放、生长型城市结构形态。拓展并优化核心区城市空间,合理分布城市组团和近郊卫星城镇,切实保护生态隔离空间和城市绿地,共同构成具有山水园林城市特色的现代化都市区。都市区城市规划区面积为5473平方公里。至2010年,人口规模660万人左右,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560平方公里左右,人均85平方米;2020年,人口规模880万人左右,用地规模为820平方公里左右,人均93平方米。第二十五条 区域中心城市万州:重庆东部区域性中心城市,长江三峡库区重要的交通枢纽,以盐气化工、商贸物流为主导产业,具有省(市)域影响的新兴移民城市。加强高速公路、铁路和港口等交通设施建设;发挥第二大都市作用,带动东北部城镇发展,逐步形成长江经济带上重要的物流中心和辐射川东北、陕南、鄂西的区域中心。规划2010年城镇人口100万人,其中城区人口75万人;2020年城镇人口140万人,其中城区人口90万人。涪陵:重庆中部区域性中心城市,长江上游主要交通枢纽之一,乌江流域物流集散地,以建材、医药、化肥化工为主的新兴工业城市。发挥工业基础优势,主动承接都市区产业转移。规划2010年城镇人口67万人,其中城区人口50万人;2020年城镇人口78万人,其中城区人口55万人。江津:重庆南部区域性中心城市,长江上游主要交通枢纽之一,江津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都市区产业转移的重要基地。发挥紧邻都市区的区位优势,加强与四川省泸州、贵州省赤水等地区经济联系,辐射川南、黔北等区域。规划2010年城镇人口85万人,其中城区人口45万人;2020年城镇人口112万人,其中城区人口65万人。合川:重庆北部区域性中心城市,嘉陵江流域重要交通枢纽,合川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国家级文物钓鱼城遗址所在地。加快嘉陵江流域水电资源开发和渠化工程建设,提高城市防洪标准。注重滨江风貌建设,塑造山水园林城市特色。规划2010年城镇人口81万人,其中城区人口50万人;2020年城镇人口118万人,其中城区人口60万人。永川:重庆西部区域性中心城市,渝西交通枢纽和商贸中心,永川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重庆市职业教育基地。加快实施西部供水工程,做大职业教育产业。加强与四川省内江、自贡、泸州等地区的经济联系。规划2010年城镇人口57万人,其中城区人口40万人;2020年城镇人口71万人,其中城区人口50万人。黔江:重庆东南部区域性中心城市,渝、鄂、湘三省(市)边贸重镇,黔江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充分发挥对鄂西、湘西交界地区的辐射和集聚作用,建设具有浓郁民族风情的山水园林城市。规划2010年城镇人口19万人,其中城区人口15万人;2020年城镇人口30万人,其中城区人口20万人。 第二十六条 次区域中心城市长寿等25个次区域中心城市要以现有经济发展为基础,利用区位、交通、商贸、旅游、生态、人文和特色资源,加强与都市区、区域中心城市的联系,做好产业传递、发展特色产业。加大二、三产业投入,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突出集聚和规模效益,壮大综合实力,增强辐射能力,带动广大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园林绿化建设,形成各具特色、环境优美的县城,塑造山、水、绿、秀的城市形象。 第二十七条 中心镇全市规划中心镇95个。坚持优先发展中心镇的原则,注重产业立镇,强化特色,加强与次区域中心城市联系,增强对周边城镇和农村的集聚和辐射能力。强调工业项目的集中布置,节约利用土地,加强生态建设,防治工业污染,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整合政策资源,集约利用资金,扶持重点中心镇建设,快速发展成为设施完善、特色鲜明、专业性功能较强的成熟型产业小城镇,成为各区县经济发展的增长点。选择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中心镇作为重点中心镇,近期加快发展。重点中心镇要努力发展为3万人以上规模,按小城市标准配置设施。第二十八条 一般镇调控一般镇城镇建设用地,防止无序扩大,稳步撤乡设镇和乡镇合并。将交通较为便捷,但发展后劲不足的乡镇,就近并入中心镇或一般镇。通过镇乡撤并,规划2010年全市保留约450个左右一般镇,2020年保留约400个左右。发挥一般镇物资集散功能,服务和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第四章 基础设施与社会服务设施规划第一节 综合交通第二十九条 总体目标以建设运输通道,强化港站枢纽,提高综合运输能力为重点,形成干线铁路、高等级公路、干线航道和航空为主骨架,依托枢纽城市,形成干支相连,疏密成网的综合运输体系。建设铁路“一枢纽八干线”、高速公路“三环十射”、水运“三主三干”、民用机场“一大三小”的交通网络,促进城镇发展。高速公路的区县覆盖率达到95%,铁路的区县覆盖率达到75%,航运主通道的区县覆盖率达到60%。2010年,市域交通发展基本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建设成为长江上游交通枢纽。2020年,市域交通适度超前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综合交通运输系统现代化。第三十条 铁路以重庆都市区为中心,拓展对外通道,加强与周边省联系,巩固作为西部地区交通枢纽地位。加强铁路枢纽站场建设,积极实施重庆铁路枢纽外环线,加快完善成渝线、襄渝线、渝黔线、遂渝线、兰渝线、渝怀线、渝石线和涪利线等骨架铁路干线,形成“一枢纽八干线”的干线铁路网络。规划建设成渝高速铁路,增建襄渝铁路二线。铁路枢纽:在现有24个客货运站的基础上规划新增车站12个。第三十一条 公路结合国家公路干线在全市的布局,形成“三环十射”的公路主骨架。“三环”为:内环快速公路、绕城高速公路、外环高速公路;“十射”为:重庆成都、重庆安岳、重庆遂宁、重庆南充、重庆邻水、重庆宜昌、重庆利川、重庆长沙、重庆遵义、重庆泸州等十条高速公路。重庆都市区与区、县之间基本实现高速公路连接。区、县间实现二级公路连接,区、县与乡镇之间实现三级以上公路连接,乡镇至乡镇之间、乡镇与行政村之间实现四级公路连接。公路枢纽:重庆都市区作为全国公路主枢纽节点城市,规划公路主枢纽站场17个(10个客运站、7个货运站)及1个公路主枢纽信息服务中心。第三十二条 水运水运以“三主三干”为骨架,“两大港区”为枢纽,结构调整为主线,打造长江上游航运中心。连通湖北、四川、贵州等省际航运网络,形成以主枢纽港为中心的层次分明、布局合理、大中小结合的港区群和配套完善的支持保障系统。“三主”为:长江、嘉陵江、乌江;“三干”为:渠江、小江、大宁河。港区分为主枢纽港区、重要港区和一般港站三个层次。总体布局为:以位于主通道上的都市区、万州两个主枢纽港区和涪陵、江津、合川、奉节、彭水五个重要港区为中心,以其它县城港及城镇港等一般港站为基础,形成层次分明、布局合理、大中小结合的港区群。第三十三条 民用机场总体布局:分为干线机场和支线机场两个层次。规划“一大三小”的机场布局。干线机场:江北国际机场是国家4E级干线机场,国际航空港,尽快完成航站区配套设施改扩建,增强枢纽功能。规划江北国际机场进一步扩大规模,发展成为全国大型门户枢纽机场。支线机场:万州五桥机场是国家4D级区域性支线机场;黔江舟白机场是国家4C级区域性支线机场;远期规划奉节、巫山、巫溪旅游“金三角”支线机场。为满足旅游业、工农业生产和应急救护工作及特种航空业务的需要,规划建设通用航空机场和直升机临时起降点。规划控制长寿双龙和垫江黄沙第二国际机场备选场址。第三十四条 管道运输建设天然气输气管道:垫江忠县石柱利川武汉。第三十五条 都市区交通2020年都市区建成长江上游和西南地区最大的水、陆、空综合交通枢纽,集6条铁路干线、8条高速公路、2条主航道、一个国际航空港、一个内河主枢纽港区于一体的综合交通大枢纽。都市区轨道交通形成“一环六射”布局。依托对外高速公路、快速路形成都市区路网主骨架系统。第二节 能源第三十六条 电源形成水电、火电互为补充的电力生产格局,引进三峡电站电源,重点开发建设嘉陵江航电枢纽和乌江干流梯级电站,结合扶贫开发小型水电;新建一批火电厂和燃气发电厂;新建涪陵核电站。第三十七条 电网建成调度灵活、大小网协调发展的电力网络体系。220千伏电网覆盖全市域,重点建设西连四川,东连华中500千伏“日”字形双环网网架,进一步加强与华中和四川电网的联系,成为中国中部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更大范围电源优化配置。加快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2010年全部实现农村电气化。第三十八条 燃气规划城镇燃气主要由天然气、矿井气、液化石油气三种气源构成,2010年市域储气能力达到3000万立方米左右。远期城镇燃气均为天然气。离天然气主管线较远的地区以液化天然气作为气源,并形成本地管网;个别地区根据当地情况使用人工煤气。实施渝东南及三峡库区11个区县天然气化工程,与“渝气东输、渝气南输”工程同步配套,使全市天然气主管环网系统全面形成。市域中心城市、区域中心城市和大部分次区域中心城市采取管道供气。重庆都市区、万州城区、涪陵城区等直接与气田或长输干线联系,各自形成城镇供气系统。规划新建长输管线约400公里共11条长输管线,在都市区范围内形成外环高压环管、中环高压环管、内环中压环管3个环管,万州城区形成1个环管;新建重庆头塘、万州、涪陵等天然气储配站,新建重庆伏牛溪、西永、万州、彭水等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新建都市区天然气调度自动化系统。第三节 邮政通信第三十九条 信息网络加快重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成覆盖全市、连接全国、通向世界的高速信息通信网络,实现网络的数字化、综合化、宽带化和智能化,成为西部地区信息中心。第四十条 通信加快本地电话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三峡库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的通信建设,实现电信通信的高速发展,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使通信技术和装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新建或扩建渝西、汉渝、成渝、渝怀、渝昆等国家通信一级干线光缆网以及汉渝、成渝、渝筑昆数字微波,新建或扩建覆盖全市域的通信二级干线光缆环网。组成纵横交错、大容量、高效率、立体交叉、安全可靠的干线通信传输网络。第四十一条 邮政依托快捷综合交通运输系统,发挥网络优势,全面建立起快速网与普通网相对独立、运行灵活、高效的现代化邮政运输网格。到2020年实现邮政机械化、自动化一体的大平面流水线作业传递邮件。实现电子邮政,建成邮政营业电子化和管理信息化网络系统;建立邮件运输处理中心、生产枢纽楼、邮件转运站等生产场地;建成重庆邮政快速高效的邮运网络。第四节 防灾第四十二条 防洪按照山地城镇分区防护的原则,合理确定市域内各级城镇的防洪标准。都市区主城,按5020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规划建成大城市和中等城市的万州、涪陵、江津、合川、永川、黔江等城市按5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其他城镇按2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加快编制重庆市防洪规划,划定都市区防洪分区。长江、嘉陵江、乌江等主要支流沿岸城镇规划建设江(河)堤防工程。三峡库区城镇防洪工程要考虑泥沙淤积的影响。第四十三条 地质灾害防治全市范围内地质灾害包括8214处各类地质滑坡、崩塌及危岩、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及其它六类地质灾害体。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根本原则;坚持各级政府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负责;坚持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重点做好三峡库区两岸,人口集中的搬迁城镇和居民点的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作。建立地质灾害治理与预防相结的综合防治体系,建立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安全性评价制度。重点防治区涉及都市区及25个区县的城区、环库区、重要交通干线和人文景观等四个区域。重点防治区结合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工程,采取以工程治理为主、搬迁避让和专业监测预警为辅的防治措施进行。一般防治区,结合退耕还林政策,采取以搬迁避让和群测群防为主的防治措施进行。第四十四条 人防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市政基础设施、房屋建筑等工程的规划和建设应兼顾人民防空要求,逐步形成由城市地下交通干线、地下商业娱乐设施、地下停车场、地下过街道、共同沟等组成的城市地下防护空间体系。规划2020年城市居民人均人防工程占有率为0.9平方米;规划2007年战时留城人口人均掩蔽率为0.4平方米,2010年为0.5平方米,2020年为0.9平方米。 第四十五条 防震建设工程按6度设防,重要的城市生命线工程按7度设防。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城镇,应建设抗震避难场所;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第四十六条 消防建立“特大城市大、中、小城市小城镇”三个层次的城市消防规划体系,建立城镇“水、陆、空”三位一体的立体防灾救援体系。合理布局城镇消防站,标准普通消防站责任区面积不大于7平方公里,小型普通消防站责任区面积不大于4平方公里。特大城市、大、中、小城市应规划建设特勤消防站。以消防机构为主体,构建城市综合防灾救援体系,制定城市综合防灾救援预案。第五节 社会服务设施第四十七条 科技提升科技服务设施档次,根据城镇等级配置相应的科技服务设施,形成完善的科技服务设施体系;城镇规划中要对不同等级的科技服务设施留有用地。都市区规划建设大型科技活动场馆,各区、县布置科技活动中心、科普场馆,建制镇(乡)应配置技术推广站、科技活动站。第四十八条 教育到2020年,努力把重庆建设成为长江上游教育中心和西部教育基地。建立起发达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体系,开放的学习型城市;人均受教育年限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人力资源开发、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能力居西部领先地位,实现由人口大市向人才资源强市的历史性跨越。第四十九条 文化都市区建成一批与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和市域中心城市相匹配的标志性、功能性的文化设施: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重庆大剧院、重庆图书馆、国泰剧院、重庆美术馆、山城电影院、重庆科技馆、群众艺术馆、文化艺术活动中心等;区域中心城市配建文化馆、图书馆、文化广场、老年大学、博物馆或文物陈列室、展览馆、剧院、电影城等文化设施;次区域中心城市配建文化馆、图书馆、文化广场、老年活动中心、影剧院;建制镇应配置综合性文化站。第五十条 体育新建、改造一批与竞技体育、群众体育、全民健身相结合的体育设施。都市区建设符合国际、国内比赛要求的体育场、多功能体育馆、游泳馆(池)和市民体育健身设施;区域中心城市建设体育中心(包括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市民体育健身设施及其他体育设施等);次区域中心城市建设“一场(体育场)、一馆(体育馆)、一池(游泳池)”及市民体育健身设施。都市区重点建设重庆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大田湾市民健身中心、竞技体育训练中心、广阳坝体育休闲中心等。第五十一条 医疗以建设医疗防治体系、传染病救治体系和疾病预防体系为重点。市域中心、区域中心和次区域中心城市均应建设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都市区以医科大学医疗机构及市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为依托,建成医疗、科研、教学、培训指导、疑难病症诊治为一体的医疗服务体系。区域中心城市配置中心医院与中医院,次区域中心城市设置综合医院与中医、妇幼保健站等。建制镇配建卫生院。第五十二条 商贸建立与城镇等级体系相协调的商贸网络,形成与市域中心城市、区域中心城市、次区域中心城市和建制镇相适应的四级商贸体系。 加快重庆中央商务区规划建设。第五章 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规划第一节 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第五十三条 生态环境保护总体目标以保护生态环境、改善人居条件、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重点,加快推进主城区创建“山水园林城市”和三峡库区实施“青山绿水”两大战略工程,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确保三峡工程长期安全运行,提高库区生态环境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到2010年,水污染得到基本治理,市域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长江干流水质基本达到类,嘉陵江、乌江流入长江干流水质达到类,主要次级河流水质达到水域功能标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加快推进生态建设重大工程,森林覆盖率达到35%以上,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60%;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初见成效,监测预警体系基本建立。到2020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水质全面达到II类水质,次级河流全面达到水域功能要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达到二级;森林覆盖率达到45%,水土流失得到基本治理,治理率达到95%以上,地质环境安全监测体系健全,生物多样性得到保护,生态走上良性循环。第五十四条 市域生态环境保护原则都市区以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改善人居环境为中心,以大气污染控制、饮用水源保护为重点,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迁出重污染源,实施清洁能源行动、主城区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加大主城区尘烟污染治理、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和噪声管理力度。通过划定永久性绿化用地,实施绿色屏障、绿色通廊、城市景观、公园建设和绿楔工程等五大绿化工程,建设景观优美、山水相融的山水园林城市。渝西地区重点加强次级河流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开展矿山生态恢复与重建。鼓励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控制化工、造纸等高耗水产业,加强小城镇环境保护,加强技术改造和污染治理,加快濑溪河等污染严重次级河流的综合整治步伐,综合考虑湖、库水体开发,保护好城市饮用水源。加强丘陵农田林网生态体系、水土保持及高效生态农业建设。三峡库区应加大库区污水、垃圾处理、地质灾害治理、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水土保持、天然草地建设、生态移民等工程实施力度,实施三峡库区周边绿化带工程,坡度大于25度的耕地和宜林荒地实行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植树造林,坡度15度以下可耕地进行农田整治,坡度1525度之间的坡耕地进行坡改梯。建成长江上游经济带国家级生态经济示范区;建立消落带水岸和永久性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区,保持整体环境生态功能,保护三峡水库。第五十五条 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原则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推广清洁能源及能源再次利用技术,减少能源消耗对大气环境的污染;建设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等废水、废物处理和循环利用系统;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浓度达到国家排放标准,保持并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维护水体生态环境系统良性循环;保护并扩大城市绿地,建成符合生态要求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绿地系统。第二节 资源保护与利用 第五十六条 城镇建设用地城镇建设坚持“集约用地,合理用地”原则,按照国家的城镇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合理确定各级城镇人均建设用地标准。至2010年,都市区的主城区人均用地控制在85m2内、建制镇85m2以内,区县政府的所在地城镇和其它镇控制在80m2以内,全市人均城镇建设用地80m2左右,城镇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1300平方公里以内。至2020年,都市区的主城区人均用地控制在93m2内、建制镇100m2以内,区县政府的所在地城镇和其它镇控制在85m2以内,全市人均城镇建设用地90m2左右,城镇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1900平方公里以内。第五十七条 水资源利用合理利用水资源,在都市区江河上游地区和渝西缺水地区应严格控制大耗水的化工、造纸等重污染建设项目。完善和配套跨流域调水工程,加快实施西部供水工程。严格保护规划的各级城镇取水口。合理开采地下热水资源。第五十八条 岸线资源利用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长江、嘉陵江、乌江等干流岸线资源,保护岸线自然和人文景观,合理布局岸线设施,充分满足生活岸线的需要,保护岸线生态环境。进一步开展对长江岸线资源的勘查、研究,掌握三峡库区蓄水变化规律。第六章 区域空间协调发展规划第一节 市内协调发展第五十九条 中西部城镇发展区协调发展围绕都市区产业结构调整,都市区周边城市作好产业传递,形成以都市区为中心的梯级产业结构布局。完善“三环十射”高速公路网络,加快建设都市区轨道交通系统,加快论证沙坪坝大足成都高速公路,统筹都市区城乡及紧邻外环高速的江津、璧山等城市协调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禁止在江河流域上游布置水污染工业,加快治理濑溪河等次级河流污染。改革供水体制,加快实施西部供水工程。保护好都市圈内铜锣山、明月山的楔形开敞绿色空间、保护好基本农田和郊区型农业空间。积极发展涪陵、江津、合川和永川四个大城市,充分发挥中心城市带动作用,推进都市圈各级城镇协调发展。第六十条 东北部城镇发展区协调发展加快万开高速公路、万宜铁路和重庆主枢纽港万州港区建设,规划万宜高速公路,形成三峡库区物流中心。加强三峡库区水资源保护,防止水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