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事业单位行政事务高级技师试题.doc
事业单位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事业单位行政事务高级技师试题事业单位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内容摘要】本文是针对现阶段我国事业单位中行政事务管理所出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从资金管理和法制体系来浅析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对如何完善我们事业单位所存在的弊端笔者提出以下见解。 【关键词】法制建设 国资管理 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 一.事业单位单位的基本涵义 长期以来,人们对“什么是事业单位”这个看似直白.简单,实则十分复杂的问题有着种种不同认识,正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对于什么事事业单位的问题虽然存在着不同看法和意见分歧,但1998年国务院颁布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给了事业单位一个比较权威的说法和界定。该条例指出:事业单位是以社会公益为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目前,我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明显滞后,主要体现在资产配置不公、资产使用效率低下、资产流失严重等方面。问题存在的原因是缺乏应有的管理意识,完善的法制建设,合理的管理体制。事业单位应有针对性地实施相应对策,增强管理意识,健全管理体制,完善法制建设,以有效增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促进改革的健康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特征是公平、诚信、有序、活力,要达到任何一项,都需要深化政府改革。由于政府改革既联接经济体制改革,又联接政治体制改革,处于改革的中心环节,我国改革发展的每一步进展都有赖于政府改革的实际进程。 二、 事业单位的行政事务存在的问题 行政事业单位国资管理现状及原因长期以来,由于行政事业单位重要钱,轻管理,忽视了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加之各级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制约机制和监管措施没能真正建立起来,致使数量巨大的处于无人监管、无人过问的尴尬境地。由于缺乏公平合理的、有约束力的国有资产配置和定额标准,以及资产购置资金来源的多样性,目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随意购置和重复购置现象比较普遍,导致资产配置不公平,各行政事业单位所承担的任务与所占用的资产不合理,各单位之间的资产配备不公平。如房产、公务车等国有资产在各行政事业单位之间配置不公平的现象在各地区、各部门十分普遍,也是目前国有资产管理中比较突出的问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在非生产流通领域占用的、不投或不直接投入到生产经营活动中去的资产,具有配置领域非生产性、使用目的服务性、资产使用无偿性等特点。正是由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占用上的免费性,使许多单位完全不考虑资产的使用效率,资产低效使用的问题一直都很严重,普遍存在“重钱轻物、重购轻管”的思想,加之受传统计划管理体制的影响,资产被人为地分割在各部门封闭式运行,而不能随事业的发展变化作相应流动,致使资产闲置与短缺并存,资金的紧张困难与低效使用同在。不少单位不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不遵守财政部门有关规定,随意变卖、转让、更新、报废、贱价处置国有资产,不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资产购置与处置失控,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和滋生腐败。由于国有资产长期被无偿占有,不评估、不流动、不核算、不提折旧、不考虑损耗或年产值因素,造成每个单位都想有“自留地”,产权分散、流失和浪费严重,削弱了财政分配资金支持各项事业发展的力度及财政的调控能力,加剧了财政资金供求的矛盾。 三、 针对存在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一) 加强管理意识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将国有资产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工作目标,领导要亲自抓,把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自觉接受和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克服“重钱轻物”思想,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实践证明,行政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了解得越全面,理解得越透彻,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就越重视,资产管理方面的工作就做的越好。因此,应该注重加强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国有资产管理思想不仅深入各级部门、领导的心中,也要使广大员工自觉学习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政策,从思想上重视国有资产基础性工作。 (二) 加强法制建设 加快国有资产法的制定,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原则、管理体制、主管部门和管理办法等。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法,从立法上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目标、原则、范围、程序、内容、组织形式、监督检查以及法律责任等,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法可依,便于新的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地方性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建立资产管理责任机制,增强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意识新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此,建议在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实施资产管理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实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全面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使用部门(或科室)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的三级管理责任制,使单位主要负责人真正承担起资产管理的责任。这是解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弱化的关键所在。 (三) 理顺管理体制 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各级财政部门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本级政府管辖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综合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建立行政事业性资产集中处置与调剂转让市场,将行政事业管理与市场经营两种手段有机结合,制定与单位经济利益挂钩的资产处置办法,鼓励各单位将闲置资产拿出来进行交流,通过所有权变更或使用权转让等方式,将闲置资产转化为有效资源。建立健全资产核算总账、明细账、序时账、备查账,认真进行固定资产卡片的记录与登记,严密核算;建立健全资产购置、接受捐赠、内部转移以及资产处置的审批制度,做到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行单位首长负责制,并确立具体资产管理人员,把资产管理纳入政府考核和单位负责人离任审计范围,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增强财物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新会计法第二十七条指出,“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对此,不论单位大小,记账人员与财物保管人员都应分离,做到“管账的不管物,管物的不管账”,不能身兼两职。只有这样,才能使财物管理责任和记账人员的责任真正落到实处,并形成完整的资产监控体系。进一步健全固定资产账、卡和低值易耗品备查登记簿固定资产账(含总账和明细账)、卡和低值易耗品备查登记簿是一项最基础的工作,离开这些,一切都无从谈起。应该在各个行政事业单位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固定资产账、卡和低值易耗品备查登记簿,从根本上解决账实不符、有账无物或有物无账等问题。强化固定资产定期盘点制度建议每年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彻底盘点一次,由专职人员与财务科人员把总账、明细账、卡片核对以后,再分别到各业务科室逐一核对、清点, 对盘盈要积极寻找原因,如查找不出原因要及时补登上账,对盘亏的固定资产要及时查找原因,追查责任人,如是主观原因造成的,要进行赔偿。加强对固定资产报废的统一管理事业单位处置资产包括调拨、转让、报废、报损等,资产处置要严格按照“先报批后处置”的程序办理,由资产占用单位对需处置的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损耗程度、处置原因等方面作书面说明并报单位领导,领导会同使用部门、专职负责人、财务部门对资产评估作出处置意见并签署书面意见后,向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国有资产,否则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健全管理机制 资产调节机制不健全,整体使用效益难以充分发挥。许多单位购置的资产没有得到充分利用,有的甚至长期处于闲置、半闲置状态,最后只好淘汰或以低残值处理。普遍存在“重钱轻物、重购置轻管理”现象,资产重复购置、盲目购置等问题突出。在机构改革和撤乡并镇过程中,存在大量资产长期处于闲置状态,损失浪费严重。没有具体的资产使用考核指标,对资产的使用效率缺乏监督和考核,对决策不当或管理失误导致的损失浪费没有追究责任,单位领导对资产管理不够重视,缺乏责任。对各级政府的行政事业性资产实施产权集中管理,就是在严格遵守行政事业性资产的国家所有权和行政事业单位的占有使用权的原则下,各级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机构代表国家履行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打破部门利益格局,对产权实行集中管理。同时,各行政事业单位仅履行占有使用者的职能,在只有使用权的前提下按制度规定去利用这部分资产。应确定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政府分级所有并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原则,明确管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责任委派给一定政府机构作为专门的主管机构,对各级政府占有使用的行政事业资产实施综合管理。以往资产管理的主要弊病在于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脱节,这既不利于国有资产规范管理,也不利于加强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预算安排是实现增量控制的关键,因此要处理好存量资产与增量预算之间的关系。按照以存量制约增量、以增量激活存量的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的资产配置制度,这是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的重要途径。合理的国有资产配备标准是加强资产预算管理的基础。制定配置标准是一件复杂的工作,因为它要考虑到多种不同类型的资产、多个不同地区的情况。制定标准既要坚持原则性又要考虑灵活性,对此采取“先大后小、先点后面”的方法,按照“合理可行、因地制宜”的原则制定。 三、行政管理总体水平的发展趋势 行政理念不断转变。通过实施行政指导,工商系统广大干部逐步改变了管理就是审批和处罚的传统观念,树立起管理应当引导、服务的新观念,更加注重与行政相对人的意见交换、协调和配合。更尊重相对人的意愿选择和利益诉求,自觉地将说理、引导、服务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改变单纯“收、查、扣、罚”的刚性管理模式,灵活运用“说、劝、引、帮”的柔性管理措施,变“监管者”为“引路人”,逐步实现行政管理理念由权利本位向责任本位、方式从“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既保证了管理职能到位,又弥补了监管手段的不足。 服务方式更加丰富。在行政指导过程中,通过实施辅导、提示、规劝、建议等柔性管理手段。工商部门的服务方式不断创新,服务手段更加灵活多样,尤其是充分利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手段,积极探索行政指导和其他日常监管的现代化新型模式,实现电子监管服务平台建设和利用手机信息平台等服务形式,与工商行政管理紧密融合,使其服务内容更加丰富,行政指导和监管方式更加科学便捷。 服务效能日益提高。将行政指导融入工商部门的服务和管理当中,积极开展市场准入、商标管理、合同规范等方面服务指导。通过行政指导促使工商行政管理更广泛地渗透到所有经济生活领域,从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到促进农民增收、从引导企业创商标品牌到促进企业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从指导规范合同管理到增强市场主体法治意识等方面,为行政相对人提供高效服务,从而实现了工商部门服务效能的大幅提高。 监管水平全面提升。行政指导在有效整合工商部门各种监管资源的同时,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和谐管理,有力助推了管理方式创新,通过柔性方式实施监管,为行政管理赋予更多人性化的内涵,使行政相对人愿意接受,乐于配合,逐渐消除了与工商部门的对立情绪,越来越多的行政相对人再也不认为是给自己“找麻烦”,而是“谋利益”,不是“收罚款”,而是“搞服务”,有了行政相对人的主动配合,工商监管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应该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推行实物用定额制度,促进事业资产整合与共享共用,实现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的紧密统一。应当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保障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要求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相信我们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改革活动会取的丰硕的成果。 总结: 总结经验,全面推行。行政指导现阶段更多地推行,于工商行政管理领域,难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行政管理的新要求,只有将它广泛运用于税务、城管、公安、司法行政、质量监督、资源环境等所有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此我们建议应该在所有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推广工商系统开展行政指导工作的先进经验。推动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上水平。 建章立制,严格考核。各地政府根据实施纲要精神,将行政指导纳入政府管理部门效能建设考核体系,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工作目标考评制,全面实施、层层推进,科学制定工作标准,合理量化工作指标,全面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开展工作考评。 社会动员,全面推进。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支持、配合行政指导部门开展行政指导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使行政指导工作健康发展。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建议通过各级政府信息平台、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以多种形式宣传行政指导的意义及开展情况,表扬先进,鞭策后进,为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目录 一.事业单位单位的基本涵义 二.二.事业单位的行政事务存在的问题 三.针对存在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管理意识 (二)加强法制建设 (三)理顺管理体制 (四)健全管理机制 四.行政管理总体水平的发展趋势 五.总结 第 10 页 共 10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