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加工企业半成品成品不合格判定处理制度.doc
食品加工企业半成品成品不合格判定处理制度1.目 的:严格控制不合格品产出,确保食品安全。 2.适用范围:生产过程中半成品和成品不合格品处置。3.职责3.1质量负责人对不合格品的控制管理,对发现的不合格品进行评价、处理。3.2每位员工对各生产环节半成品质量负责,不得将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3.3检验人员有识别不合格品、纠正不合格品的责任。并对产成品质量检验进行记录,不得弄虚作假,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出厂销售,发现不合格品立即记录报告质量负责人妥善处理。4. 不合格的范围:4.1 采购品不合格;包括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包装物、生产设施工具等;4.2生产不合格:包括因违反操作规程、工艺要求所造成的各种不合格;4.3服务不合格:包括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和对顾客的承诺;服务不规范等。5. 不合格品的确认。 5.1采购进货验收时发现不合格品包括:5.1.1采购物品供货单位营业证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物料生产批准文号、包装装潢印刷许可证、国家职能部门的权威质量检测报告、行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如ISO9000 认证)等资质不全或无效的按采购不合格品处理,坚决不得入库、使用。;5.1.2 发现采购物品存在发霉、变质、色泽差、计量不符、磨损、破洞、损坏、过期、标签标示不清等情况的按采购不合格品处理,坚决不得入库、使用。5.2 半成品按工序工艺标准要求进行检验,不符合标准要求,可能直接影响产成品质量的判定为不合格品; 5. 3 成品不合格包括由检验人员或委托检验单位、法定质检部门依据产品相应标准检验判定的不合格产品;6.不合格控制与处置6.1发生的采购不合格按照采购相关制度进行控制;、立即通知仓库对其进行隔离和标识,以防在作出适当处理前误用,检验员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交质量管理部判定。6.2生产环节工序不得将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不合格品谁生产谁负责,不合格品报废或返工;6.3成品经化验确定的不合格产品,一律做报废处理,不得出厂销售,填写"不合格处置单",由负责人签署处理意见处置,有严重质量危害的成品,填写不合格处置单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执行或监督销毁处置。 6.4对涉及不合格的产生原因要进行分析,确定并实施纠正措施,以避免不合格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