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doc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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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doc .pdf
谢谢观赏谢谢观赏河南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课程教学及考核的规定(二 五年十月修订)课程教学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掌握坚实基础理论和系统专业知识的重要途径。 加强和规范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是建立和维护良好的课程教学秩序, 促进研究生教学质量和培养质量提高的重要保证。为此,对我校研究生课程教学及考核管理做如下规定:一、任课教师的基本条件及职责(一)基本条件1.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2. 积极承担教学任务,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严于律己,为人师表。3. 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是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讲师,并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4. 全面掌握所开课程的基本内容和学科前沿动态。5. 身体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二)职责1. 根据研究生教学要求选择教材和参考书,写出讲授提纲和讲稿,制定课程教学日历。2. 要树立质量观念,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教材和教学内容,对教学各个环节都要高标准、 严要求,加强实践能力训练, 特别是创新意识、 创新能力的培养。3. 要有现代教育观念,必须针对专业学位教育的特点,注重教学方法的研究,如:利用多媒体课件教学和双语教学等,不断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和水平,保证达到课程教学的目的和要求。4. 对课程内容稳定、选修学生较多的课程,要根据研究生的特点,积极参与教材建设工作。5. 参与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工作。6. 配合研究生处和研究生培养院(系)做好课程学习考勤工作。7. 认真做好课程考试的命题、监考、评卷和成绩上报工作。8. 配合研究生处和研究生培养院(系)做好所教课程试题库的建设工作。二、研究生培养院(系)职责1. 指定专人(如研究生工作秘书)具体负责课程教学的组织及日常管理工作。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1 页,共 6 页 - - - - - - - - - 谢谢观赏谢谢观赏2. 组织专业类课程教学大纲编写工作。3. 制定专业类课程的开课计划和专业类课程表,选聘有经验的教师授课以及工作量的计算及上报等工作。4. 组织研究生参加各类课程学习以及考勤等工作。5. 做好研究生日常教育教学材料,如教学日历、教学大纲、课程表等的收集、整理以及留档备案等工作。6. 组织专业类课程考核,试卷及成绩单的收集、整理以及留档备案工作。7. 组织专业类课程试题库建设工作。8. 鼓励和组织教师积极参与全国研究生教育核心教材的编写工作。9. 配合研究生处做好公共类课程教学的组织与实施工作。10. 检查、督促研究生的课程教学秩序, 确保课程教学质量, 维护学校声誉。三、研究生处职责1. 负责公共类课程教学的组织及日常管理工作。2. 组织公共类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工作。3. 制定公共类课程的教学计划和公共类课程表,选派有经验的教师授课以及公共类课程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和专业类课程教学工作量的审核等工作。4. 做好研究生公共类课程日常教育教学材料,如教学日历、教学大纲、课程表等的收集、整理以及留档备案等工作。5. 组织公共类课程考核,试卷及成绩单的收集、整理以及留档备案工作。6. 组织公共类课程试题库建设工作。7. 检查、督促研究生的课程教学秩序,确保课程教学质量,维护学校声誉。四、课程教学组织与实施1. 公共类课程教学开课计划每学年下达2 次,研究生处于每学期结束前4周将下一学期的教学任务下达有关院(系),院(系)落实教学任务后,于每学期结束前2 周将任课教师安排表报送研究生处,研究生处据此编排公共类课程表,并向研究生所在院(系)和任课教师下达开课通知。2. 专业类课程的教学开课计划由各研究生培养院(系)负责安排落实。各院 (系)应根据专业培养方案、 研究生个人课程学习计划和公共课课表综合考虑,编制各院(系)下一学期专业类课程表。各院(系)专业类课程表完成时间为每学期结束前 2 周,并及时报送研究生处备案,并向任课教师下达开课通知。3. 任课教师在接到开课通知后,要指定适当的教材和参考书,并及时反馈给下达开课通知的单位。 并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写出讲授提纲和讲稿,制定课程教学日历,并在开课前1 个月前将教学日历上报给下达开课通知的单位留档备案。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2 页,共 6 页 - - - - - - - - - 谢谢观赏谢谢观赏4. 研究生培养院(系)根据排定的课程表(含公共类课程表),组织研究生生参加课程学习,并监督教师做好考勤工作。5. 任课教师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完成课程教学任务后,向下达开课通知的单位提出课程考核申请, 并按课程考核要求完成命题、 监考、评卷和成绩填报等工作。五、教学要求与纪律1. 凡开设的研究生课程,均应编写相对稳定和较为系统的教学大纲,指定主要参考书目(或期刊) 。教学大纲必须达到专业培养方案所要求的水平。2. 任课教师要根据教学大纲提出使用教材计划。应首先选用教育部组织遴选的“研究生教学用书” ,无专用教材时,可选用基本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的其他教材,但应由任课教师会同教研室、指导教师集体讨论同意。 对于难以选到适用教材的课程,各院(系)应组织编写试用教材或讲义。要做到每门课程都有相应的教材或讲义。3. 要加强研究生的教材建设工作。学校创造条件让有丰富教学经验和较高业务水平的教师参加编审工作。鼓励教师根据教改需要,编写试用教材或讲义,并不断充实和更新教学内容,以适应科技发展和深化教学改革的需要。4. 公共课表排定后一般不得变动,若因故不能按时开课或中途调、停课,必须由任课教师于1 周前到研究生处办理相关手续,经所在院(系)及研究生处主管领导批准,并及时通知上课学生。由院(系)开设的专业课如需调、停课,应报院(系)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批准,并及时通知上课学生。5. 所有课程在开课后1 周内,由院(系)研究生工作秘书将本单位任课教师的授课计划统一交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1 份。6. 任课教师确定后一般不得变动,有特殊情况需要变动者,须办理相关手续,经院(系)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审核签字,并报研究生处主管处长批准。未办理手续私自变动者,将不计算其教学工作量。7. 任课教师必须严格遵守课堂纪律,按计划安排的时间、地点上课,有特殊事务应事先 1 周向研究生处或院 (系)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请假, 并办理调、停课手续,通知上课学生。否则,一经发现或举报,将按教学事故处理。8. 任课教师必须按授课计划上足学时数(包括面授课和试验课),不得随意推迟上课时间或减少上课学时。9. 授课完毕,应及时考核(当学期的课程应当学期考核),按时递交考核材料和上报考试成绩。10. 对于面授时间不够、必要的试验课不开设或开设学时不够、不备课或不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3 页,共 6 页 - - - - - - - - - 谢谢观赏谢谢观赏带讲义、不批改作业、不按时上下课、任意调、停课等教学工作不负责、教学效果差,研究生意见较大,达不到课程教学要求者,除责令其改进外,通知有关院(系)和教研室,作为期终考评的依据。 若无明显改进, 将取消其研究生授课权,不计该门课程教学工作量。11. 研究生上课期间,不准旷课、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须向教师请假。一门课旷课、迟到、早退超过5 次者,不准参加本门课的考试。研究生的平时成绩(包括考勤和作业)占本课程考试成绩的10。六、课程考核(一)考核组织与方式1. 公共类课程考核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各研究生培养院(系)要配合选派认真负责、作风正派的监考老师监考;其它课程考核由研究生培养院(系)组织。缓考和重修课程考核,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2. 课程考核方式可采用笔试(开卷或闭卷) 、口试、笔试与口试相结合、读书报告、实验报告、调研报告、课程论文等多种方式进行,但考核成绩一律按百分制评定,考核成绩 60 分为及格。(二)命题原则与试卷要求1. 命题以考核研究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为主。试卷中既要有一部分试题涉及基本概念、 基本原理, 还要有一部分试题考核综合分析、理解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2. 除读书报告、实验报告、调研报告、课程论文等考核方式外的其它课程,任课老师均应提供A、B 两套试卷的电子版,并给出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试卷必须规范,并由考核组织单位统一印刷。(三)考核时间与监考1. 课程考核具体时间由下达开课通知的单位确定,一般应在课程结束后一周内进行。笔试时间为23 小时,口试时间 1 小时以内,笔、口试结合考核时间一般不超过 3 小时。以读书报告、实验报告、调研报告、课程论文等方式的考核,任课教师应提出明确要求,并给出报告(论文)提交的截止日期。2. 除读书报告、实验报告、调研报告、课程论文等考核方式外,其它考核必须在教室或指定地点进行, 且必须在任课教师及监考教师监督下进行,否则考核成绩无效。(四)考核成绩及试卷管理1. 课程考核成绩由研究生处和各研究生培养院(系)共同管理,试卷由研究生所在院(系)按人建档管理,且至少保管五年。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4 页,共 6 页 - - - - - - - - - 谢谢观赏谢谢观赏2. 任课教师应在课程考核后3 天内,读书报告、实验报告、调研报告、课程论文等形式的考核10 天内,将研究生考核试卷(含读书报告、实验报告、调研报告、课程论文等) 、课程考核成绩单(一式2 份)以及考试分析报告一并提交到下达开课通知的单位。3. 学期末,各研究生培养院(系)将本学期收到专业类的1 份课程考核成绩单统一报送至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将收到的公共类课程考核试卷 (含读书报告、实验报告、 调研报告、 课程论文等) 和 1 份课程考核成绩单按领域分发给研究生培养院(系)与专业类课程考核试卷统一管理。七、课程缓考、免修、重修及学分记载1. 研究生因故不能参加课程考试者,必须于考前一周内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办理缓考手续, 经导师和所在院 (系)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审批同意并报研究生处备案后方可缓考。2. 学位课不准免修,非学位课可以免修。免修课程须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任课教师和导师同意,院(系)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批准,并于开课前到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登记, 方可免修该课程,但必须按时参加该课程的考核。成绩合格,方可记载成绩与学分。否则,跟下届研究生重修。3. 课程重修,必须到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办理重修手续。4. 凡重修课程经考核合格,可记载成绩和学分,并注明“重修”字样。八、教学质量检查、评估各院(系)主管研究生及主管教学工作的领导、各相关教研室(研究室)的负责人、研究生工作秘书和研究生处教学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课堂(实验室) 了解教学情况,对课程教学的全过程进行检查和督促, 以保证课程教学的正常进行。1. 检查方式研究生处定期召开研究生教学工作例会,及时解决日常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安排阶段性教学任务;研究生处根据学校安排进行每学期一次的期中集中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听课、抽查上课纪律、试验课上课情况、教师教案、教师批改作业情况、召开任课教师、指导教师或学生座谈会、发调查表等,并把检查情况予以通报;各院(系)主管研究生工作领导或研究生工作秘书要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内容同上,并把检查情况及时报送到研究生处。2. 评估与总结研究生处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的结果给予总结、评估分析, 总结经验, 表扬先进,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院(系)作为改进教学工作和年终考评的参考依据,以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5 页,共 6 页 - - - - - - - - - 谢谢观赏谢谢观赏3. 教学事故处理参照河南理工大学关于教学事故及差错的认定和处理办法执行。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各类研究生。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6 页,共 6 页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