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协议【可编辑范本】.doc
成都天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廉政合作协议制度(盛党20076号 2007年月6日)第一条 为了加强经营活动的廉政管理,确保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维护合作双方合法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天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外重大合作。 第三条 凡本制度规定范围内的经营合作,必须在签订业务合同之际签订廉政合作协议. 第四条 廉政合作协议必须对甲方责任做出如下规定: (一)甲方项目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有责任向乙方介绍公司廉政建设的有关制度和规定; (二)甲方项目负责人有责任对项目参与人员进行廉政教育; (三)甲方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任何形式的实物、现金或礼券,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四)对于乙方举报甲方人员违反廉政规定,甲方应认真调查并反馈调查结果。 第五条 廉政合作协议必须对乙方责任做出如下规定: (一)乙方应保证乙方有关人员了解甲方有关廉政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遵照执行;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礼券 (三)乙方接受甲方在合作期间的廉政管理监督. (四)乙方在发现甲方人员有索贿或其他违规行为后,有责任向甲方纪检部门举报。 (五)乙方单位及人员行贿甲方人员,一经查实,除向乙方追回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乙方应在总价的基础上再让利5%。 (六)乙方单位及人员在合作期间贿赂甲方人员,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合同履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 在签订协议时,必须注明天盛公司廉政监督电话,即纪检监察部门日常办公电话。 第七条 各子公司应结合本公司客观实际,建立相应制度并报集团企业文化部备案。 第八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企业文化部。 第九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四川航天天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廉政合作协议 甲方:四川航天天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成都鑫达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为促进双方对于天盛·长岛(一期)样板房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约定内容的合作,确保双方合作利益,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并作为业务合作协议的补充和双方共同遵守的廉政行为准则: 一、甲方责任 (一) 甲方项目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有责任向乙方介绍公司廉政建设的有关制度和规定; (二) 甲方项目负责人有责任对项目参与人员进行廉政教育; (三) 甲方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任何形式的实物、现金或礼券,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四) 对于乙方举报甲方人员违反廉政规定,甲方应认真调查并反馈调查结果。 二、乙方责任 (一) 乙方应保证乙方有关人员了解甲方有关廉政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遵照执行; (二)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礼券。 (三) 乙方接受甲方在合作期间的廉政管理监督。 (四)乙方在发现甲方人员有索贿或其他违规行为后,有责任向甲方纪检部门举报。 (五) 乙方单位及人员行贿甲方人员,一经查实,除向乙方追回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乙方应在总价的基础上再让利5%-1。 (六) 乙方单位及人员在合作期间贿赂甲方人员,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合同履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三、双方廉政监督联系方式: (本协议一式三份) 甲方电话:(028)8480365 甲方电邮:zwan8 乙方电话: 乙方电邮: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