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借资金借据.doc
拆借资金借据拆借资金借据第1篇 1. 应写清楚借款人与放款人法定全名; 2. 应写清楚借款的具体金额,包括大写与小写金额; 3. 应写清楚借款的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 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 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 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 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拆借资金借据第2篇 甲方XXX(身份证号:_)今借乙方XXX(身份证号:_ )人民币_ 元。(大写) 借款期限为:_年,从_ 年*月*日到_年_月_日。 借款利息为:*. 借款人签名 日期拆借资金借据第3篇 拆出资金公司(下称甲方) 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及帐号 拆入资金金融单位(下称乙方) 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及帐号 担保单位 经双方研究协商,甲方同意拆借资金给乙方,议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特立此据 1.拆借资金额度人民币(大写) 2.期限_个月,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到期 3.利率_ 月息_分_厘_毫_丝_忽 4.清算办法 利息从_年_月_日起息,三个月以内期限的,到期时利随本清;三个月以上期限的,由乙方按季结息电汇甲方(季末20日为结息日);本金于_年_月_日前电汇甲方利息差额一并计息在本金内。 5.划款 甲方按起息当日清晨将款项电汇乙方; 乙方归还本息时务于结止日清晨将款项电汇甲方;双方均按划款日起止利息。 6.逾期 到期未能归还,逾期部份按日息计3/10000收罚息,由乙方主动计还甲方。 7.用途 8.借据生效 本借据经双方加斧章、法定代表人盖章后,自签订日期起生效;外系统金融单位拆借资金时,还须有担保单位加斧章、法定代表人盖章。 9.借据终止 甲方接到乙方所归还的款项,经查收本金及利息无讹后,本借据自行终止;否则,需查对、查询待本利清算后才能告终。 10.调整事项 本借据在执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利率,其拆借资金之利率经双方协商后作相应的变动;或按原利率即刻还款,重新订立新借据 11.责任 所拆入资金的用途应受信贷计划制约,要符合金融政策和信贷原则,如有违反者乙方自行负责。 12.担保 外系统金融单位拆借资金,必须有担保单位,如乙方不履行借据条款时,其担保单位要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拆出资金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担保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拆入资金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