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承包合同.docx
出租车租赁承包合同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 (以上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真诚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出租车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 甲方将营运手续备齐,车型为( ),牌号为( )(发动机号为: )的出租车发包给乙方经营.二、 乙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必须一次性缴纳人民币 万元(Y )元整的风险保证金(不计息)。三、 承包期即从 年 月 日到此车更换为止,期满后乙方将完备的车辆手续及车辆和此车计价器能正常使用交还甲方,甲方才能退还乙方风险保证金。四、 承包期内所产生费用(车辆保险费、交通管理费、二级维护、 车辆维修及保养费、车辆座套、道路桥梁集资费、客运管理费、养路费、车辆年审、票款、油料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应缴纳的税费及因车辆所发 生的其他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自行交付办理,办理手续有关证明由甲方出具。五、 乙方无论经营好坏,承包期内如政府调整运价甲、乙双方都不得增减承包费.二零 年 月 日到至此车报废为止,每月须向甲方缴纳承包费 元。以上承包费每月缴纳一次,即从承包的当日算起,如乙方所欠用累计达 5000。00元整(含承包费、滞纳金及国家规定的一切费用). 甲方将收回承包车辆并结清债务,按违约处理,所签合同自行终止(滞纳金每天按1%计算)。六、 租赁承包期内,社保、五险一金由乙方自行购买.七、 乙方应爱护甲方车辆,每天出车前须做到例行保养, 定期更换机油、清洗发动机、机油格、空气离心器等。八、 每月乙方应将车辆和手续交予甲方检查一次,发现 问题及时处理,规费未缴,终止合同并没收违约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九、 在承包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营运中自觉遵守国家机关规定、制度,如遇国家有新的政策,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支持国家新政策。十、 承包期内,此车发生所有费用(肇事赔偿、人员伤 亡、违章罚款、车辆损坏、车辆被盗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赔偿,甲方概不负责,而在此期间乙方仍应缴纳承包费,同 时在承包期内,因工作需要而发生的各项服务性费用均由乙 方自理。十一、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甲方提供乙方所需营运手续, 随车工具(附清单一份),承包期内乙方不得将车辆“转包”、“转卖"、“作价抵押”,如有上述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收回车辆,同时没收风险金。十二、 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行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发生严重违反规定的行为,若因乙方的违规行为,造成所承包车辆的营业执照及出租车经营权被调销,所 有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注:客运处记分如有 分必须处理,处理费用乙方自行承担,如不急时处理记分问题,甲方有权 收回车辆扣风险金、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处理,并追究民事责任。十三、 乙方在承包期内触犯刑律(拘留、收审、劳教等)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结清债务并扣发保证金2万元整。十四、 合同期满后,如需继续承包,甲方将根据乙方对 车辆的维护情况优先给予考虑。十五、 第三者责任险不得低于 万元,车上人员险每座不得低于 万元,如果低于所规定金额数,按违约处理。十六、 违约责任:本合同所有条款,均为甲乙双方的真 诚共识,双方须严格遵守,如一方违反合同任何一条款,均 为违约.违约处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承包车辆,没收保证金;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保证金,并向甲方赔偿与保证金同额的经济损失。如中途乙方解除本合同按违约处理,扣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十七、 如甲方卖车合同终止. 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十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双方签字,缴纳保证金生效.发包方签字:承包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