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从严治党配套制度汇编》可学习借鉴!.docx
-
资源ID:30912249
资源大小:23.52KB
全文页数:23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12金币
快捷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扫一扫登录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出台《从严治党配套制度汇编》可学习借鉴!.docx
文本为Word版本,下载可任意编辑出台从严治党配套制度汇编,可学习借鉴!最新出台从严治党配套制度汇编,可学习借鉴! 目录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会议制度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协调推进制度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图表分解责任制度 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签字背书制度 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下约谈制度 6.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员谈话提醒制度 7.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报告制度 8.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报告制度 9.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联系信访群众制度 10.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联系社会各界制度 1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配合巡视巡察制度 1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导检查制度 1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纪述廉述作风制度 1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 1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社会评议制度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会议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市XX局班子成员,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单位负责人。 第二条 专题会议召开时间:年初召开局系统干部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汇报会,定期召开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 第三条 会议主要任务 1.年初局党组召开局系统干部大会,对市XX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出全面安排部署。 2.局党组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汇报会,听取班子成员和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3.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作出部署安排。 4.定期召开有各处室参加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时研究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等工作。 5.定期召开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由办公室和纪检部门组织各相关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参加,加强联系与沟通,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 第四条 本制度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协调推进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市XX局班子成员,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单位负责人。 第二条 局党组每年年初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对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全面系统的安排部署。 第三条 局党组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检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第四条 局党组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分析研究和协调解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第五条 明确责任。认真落实“3783”主体责任制,全面履行党组的集体领导责任、主要责任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按照“866”检查考核制度要求,党组、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班子成员要对号入座,亲力亲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第六条 强化落实。局党组要按照“横向到边、不留死角,纵向到底、层层推进”的工作格局,分解责任、传导压力、加强督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在局系统内开展“八查八促”活动,形成一级抓一级,上下齐动手的工作氛围。局党组成员要按照各自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把党风廉政建设具体要求和反腐败各项任务,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身上和每个岗位环节之中,形成“党员齐动手、群众齐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格局。 第七条 局党组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落实主体责任与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业务工作等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第八条 本制度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图表分解责任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市XX局班子成员,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单位负责人。 第二条 按照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求,通过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推进市XX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解落实工作。 第三条 坚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组主体责任的原则,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到重要议事日程,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第四条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任务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和责任分解图表的形式,层层分解,责任到人,传导压力。 目标责任书包括:主体责任清单、监督责任清单、落实责任负面清单、问责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责任分解图表包括:工作任务、具体内容、总目标、阶段性目标、具体任务和重点举措、责任单位等要素。 第五条 每年第一季度,完成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和责任图表的分解,年底与其他业务工作同步考核。 第六条 XX中心、XX中心参照本制度,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责任分解图表,切实做好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落实。 第七条 本制度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签字背书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市XX局班子成员,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单位负责人。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签字背书”是指党组、纪检部门在履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中,对各类形成的材料和需要上报、备案的文书材料,具体承办人、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必须签署明确意见,并进行签名的行为。 第三条 实施范围 以下文书材料必须经过签字背书: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目标责任书。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或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目标分解、任务分工、宣传教育、调查研究、社会评价等方面的文件。 3.“积极预防、系统治理”推进情况报告,廉情预警整改情况报告,被市纪委专项约谈、诫勉谈话整改情况报告。 4.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履行情况报告。 5.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领导小组名义起草的文件。 6.重要决策、干部选用、议定事项相关记录、文件。 7.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洁从政情况报告。 8.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目标责任书。 9.违纪违规线索报告。 10.案件查办、作风督查、警示教育等纪检监察业务安排部署及推进、总结情况报告。 11.党员权利申诉办理情况报告。 12.其它需要签名的文件。 第四条 实施程序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部门监督责任中形成的各类文书,必须按照以下程序“签字背书”。 1.具体承办人、直接责任人要在形成的各类文书上进行签名,报分管领导签注意见。 2.需上报或提交研究讨论、备案的各类文书,分管领导签字后,报主要领导签署明确意见。 3.“签字背书”后的文书材料按照归档分类的原则,由相关处室做好留存归档工作,作为责任倒查和追责的依据。 第五条 签订责任书 每年制定和制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责任书,按照职责分工签订责任书,作为年度工作的考核依据。责任书签订应遵照以下规定进行: 1.签订对象为领导班子成员及领导干部。 2.实行分级分层“签字背书”。 (1)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负责人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进行“签字背书”。 (2)纪检组长与监察室主任就落实监督责任签订监督责任书。 第六条 处理和处分 凡签字背书人均承担相应责任。对因群众反映,媒体曝光,上级抽查、审计、复核复查,申诉复议中,经核查与“签字背书”有出入或不相符,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视其情节,进行责任追究。 第七条 本制度由局办公室、纪检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下约谈制度 第一条 约谈范围 (一)局党组书记约谈班子成员、各处室和XX中心、XX中心单位负责人。 (二)党组班子成员约谈分管处室负责人和XX中心、XX中心负责人及干部。 (三)局党组书记约谈各党支部委员。 (四)各党支部书记约谈支部党员。 (五)各处室、各管理单位负责人约谈本处、本单位干部。 第二条 约谈原则 约谈工作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原则,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着眼于抓早抓小,立足于抓常抓长,注重于源头预防,突出前瞻性,增强针对性,提升实效性,做到约谈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第三条 约谈方式 (一)从形式上分为个别约谈和集体约谈。 (二)从性质和内容上分为工作约谈、提醒约谈、告诫约谈和鼓励约谈。 (三)对需要强化责任、传导压力的进行工作约谈;对需要提醒注意、整改落实的进行提醒约谈;对需要批评教育、落实错误的进行告诫约谈;对需要鼓励鞭策的情形进行鼓励约谈。 第四条 约谈内容 约谈的主要内容包括:向约谈对象说明谈话原因,提出存在的问题或者需要了解核实的情况和问题;约谈对象汇报有关情况,对有关问题进行解释和说明原因;约谈人提出相关建议和整改要求;约谈对象表明态度。 第五条 约谈程序 约谈工作按照提出约谈意见、确定约谈对象和内容、通知被约谈人、实施约谈、汇总谈话情况、报告备案、督办整改落实等流程进行。 第六条 组织实施 约谈工作分级、分层次组织实施。领导班子成员的约谈工作由分管处室、管理单位负责,并建立约谈工作台账。 (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处室负责人和XX中心、XX中心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开展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谈话至少1轮次; (二)其它班子成员在自己分管职责范围内,及时有针对性的开展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对分管处室、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全年不少于4轮次; (三)纪检组长与班子成员、处室负责人和XX中心、XX中心负责人全年至少约谈2轮次。 (四)局机关党支部书记与各支部每半年至少约谈1轮次; (五)各党支部书记与本支部党员每半年开展谈心谈话、党员提醒谈话至少1轮次; (六)各处室,XX中心、XX中心负责人与本处室、本单位人员每半年开展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谈话至少1轮次。 第七条 约谈要求 (一)约谈情况要建立台账制度,专人负责,一次一登记,如实填写约谈工作登记表约谈工作审核表。约谈工作月统计表于每月28日前送局机关党支部备案; (二)实施约谈每次不得少于2人; (三)约谈要有完整的文字记录; (四)告诫约谈要有完整的文字纪录和整改情况; (五)涉及个人问题的谈话记录须经约谈对象签字确认。 第八条 本制度由局机关党支部牵头组织实施。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员谈话提醒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市XX局各党支部正式党员。 第二条 谈话提醒制度是党组织通过信访等渠道反映且需要核实弄清党员的有关问题,并按要求采取谈话提醒的办法,对提醒的对象进行一种教育和监督的制度。 第三条 谈话提醒的对象,是经群众反映有一定问题或有违纪苗头及其他需要谈话提醒的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党员要进行谈话提醒: 1.群众来信来访及举报发现问题苗头的; 2.因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受到通报批评的。 第四条 谈话提醒按照党关系的隶属,原则上以支部为单位进行。谈话提醒时各支部要以对党、对同志负责的态度,本着对党员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要求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 第五条 谈话提醒的主要内容: 1.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坚持党员标准,严于律已,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遵守党规国法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文明执法,廉洁勤政; 3.正确对待岗位和职位变动,端正思想,爱岗敬业; 4.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团结协作以及思想、工作、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有关情况。 第六条 谈话提醒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被谈话人提出明确的意见和要求,做到批评提醒到位,要注意方式方法,防止简单粗暴。对党员谈话提醒,要事前对谈话提醒的内容、方法、要求、注意事项进行研究,对反映有违纪苗头的谈话提醒,事前要搞好调查核实工作,谈话提醒工作结束后,及时向局党组进行汇报。 第七条 谈话提醒采取个别进行的方法,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与谈话人谈话不得少于2人,要做好保密工作,保护举报、反映人。谈话的重要情况要留有记录,由被谈话人签字。被谈话人对谈话提醒要正确对待,对存在的问题要如实说明,认真纠正。 第八条 谈话提醒制度是加强党的思想、作风、纪律、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党支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重视和加强这项工作,切实执行制度,各支部在年终总结时要将这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认真进行总结,把中央关于从严治党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第九条 本制度由局机关党支部牵头组织实施。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报告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市XX局班子成员,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单位负责人。 第二条 报告时间和形式 (一)局班子成员每年1月20日前向局党组和党组书记作年度报告。 (二)局机关各处室和XX中心、XX中心负责人每年1月5日前向分管领导作年度报告。 第三条 报告内容 (一)局班子成员报告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遵守执行情况;分管处室(单位)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解决所涉及干部职工反映强烈问题的情况;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二)局机关各处室和XX中心、XX中心的负责人报告本处室(单位)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的情况;承担局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牵头或协助任务的完成情况;处室(单位)人员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第四条 局班子成员报告工作前应召开分管处室(单位)会议,进行专题调研。报告要有书面材料,内容简明扼要,紧扣主题;既要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又要反映问题,明确改进措施。不能以个人工作总结或述职述廉报告代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工作报告。 第五条 局人事处负责报告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第六条 本制度由局人事处牵头组织实施。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报告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市XX局班子成员,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单位负责人。 第二条 报告时间和形式 (一)局班子成员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要及时向局党组和党组书记报告。特别重大、紧急或突发情况应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等口头形式报告党组书记,随后附书面报告。 (二)局机关各处室和XX中心、XX中心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由各处室和XX中心、XX中心负责人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特别重大、紧急或突发情况应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等口头形式报告分管领导,随后附书面报告。 第三条 报告内容 (一)局班子成员汇报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部署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重点任务和交办工作落实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分管处室(单位)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解决所涉及处室(单位)干部职工反映强烈问题的情况;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二)局机关各处室和XX中心、XX中心负责人报告本处室、本单位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的情况;本处室、本单位承担市XX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牵头或协助任务的完成情况;本处室、本单位人员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第四条 班子成员报告工作前应召开分管处室(单位)会议,进行专题调研。报告要有书面材料,内容简明扼要,紧扣主题;既要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又要反映问题,明确改进措施。不能以工作总结或工作汇报代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工作报告。 第五条 局人事处负责报告的收集和存档工作。 第六条 本制度由局人事处牵头组织实施。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联系信访群众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市XX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 第二条 每年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信访工作,提出措施办法、推动解决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第三条 局班子成员要认真批阅群众来信,定期接待上访群众,主动下访了解重点信访案件情况,协调解决包案负责的信访疑难问题。 第四条 接待来访群众要做到以诚相待、文明接待,宣传教育、热情耐心,恪尽职守、秉公办事。以方便群众、方便服务对象为出发点,时时事事为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考虑。注重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着力化解矛盾,防止群体性上访。 第五条 局信访工作由局机关办公室负责,为上级领导机关和局领导批办、转办、交办信访事项及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统一受理机构。局机关各处室、XX中心、XX中心是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的承办单位。 第六条 局办公室受理的各类信访案件,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要及时转办、交办到有关处室(单位),必要时填写转办单提出要求。需呈送领导阅处的将原信 第 23 页 共 2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