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一号检察建议”心得体会.doc
学习“一号检察建议”心得体会为学习并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让全体教师以自己高尚的情操和文明得体的言行潜移默化的教育幼儿,立师德表率,树自我形象,坚决将不良苗头遏制在萌芽状态,WTT精心为大家整理学习“一号检察建议”心得体会,希望对你有帮助。学习“一号检察建议”心得体会“一号检察建议”发出半年多来,各地检察机关与教育部门迅速行动起来,从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到严把教师入口关,再到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检校联手共同筑起一道坚固的校园性侵防火墙。2021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出首份检察建议书。这是最高检认真分析检察机关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的一份建议。收到“一号检察建议”后,教育部高度重视,迅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等制度、文件,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进一步加强预防性侵安全教育、教职员工队伍管理、安全管理规定落实、预防性侵协同机制构建、学校安全督导检查等工作。“一号检察建议”发出半年多来,各地检察机关与教育部门迅速行动起来,检校联手共同筑起一道坚固的校园性侵防火墙。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筑牢第一道防线说起三年前办理的一起性侵未成年人案,江西省新余市检察院未检处处长夏添至今仍觉得如鲠在喉。那是一起小学副校长猥亵儿童案,一审法院判处被告人一年有期徒刑。检察机关认为量刑太轻,提出抗诉后二审法院改判三年有期徒刑。“大家都觉得这个案子办得成功,但其实是有遗憾的。”夏添说,检察机关指控了两起犯罪事实,但法院认为证据不足,否定了其中一起,因为被猥亵的孩子没有立即报案,到案发时已经过去一年多,被害人的陈述无法得到更多证据印证,“如果这孩子当时知道怎么保护自己,很可能不被猥亵或者在被性侵害后立即报警,罪犯也会第一时间受到惩罚。”“孩子缺乏预防性侵害的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上家长监护不到位,导致案件发现难、取证难。”夏添说, “加强孩子和家长的防护意识、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是预防校园性侵的第一道防线。”“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从性侵害学生案件中吸取教训,把预防性侵害教育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在教育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中,“深入开展预防性侵安全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予以安排部署。在各地贯彻落实过程中,全国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的近2000名检察长发挥了重要作用,检察机关成为学校首选的合作对象。“我们特别欢迎检察官到学校给孩子们上课,他们的身份让学生们很信任,又有专业的法律知识,法治课深入浅出很受学生欢迎。”江西省萍乡市八一小学校长袁小萍说,市检察院定期组织“法治进校园”活动,内容不仅包括如何防性侵,还包括如何保留证据和报案等。除了送法进校园,各地检察机关还按学生兴趣特点,开展了各式各样的探索和创新。“坏人都是什么样,你可不要凭想象,熟人生人均可能,要提防!隐私部位很重要,内衣内裤都遮牢,若有他人想碰触,大哭叫!”这是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检察院与教体、广电等单位共同编制的手语操中的一句,三句半的表达形式朗朗上口、易于背诵,效果很好。把好教师入口关,严格执行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女生宿舍独立管理、宿舍楼内外各个方向都装有摄像头、每晚都有女老师在宿舍楼值班、严禁男性老师和家长进入女生宿舍.河北省行唐县行唐一中围绕女生宿舍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并严格照章办事。“我们一直高度重视包括预防性侵在内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在制度建设上严格要求执行到位,在硬件设备配置上也是不遗余力。”校长李志说。对检察机关办理的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分析不难发现,制度不完善或者制度执行不到位是造成校园性侵案件的重要原因之一。对此“一号检察建议”提出,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教育部采纳了这一建议,明确提出要严格执行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全面落实日常管理制度,重点加强寄宿制学校规范管理,严格管理女生宿舍。“预防校园性侵的发生,关键还是要从源头入手,完善教师准入制度,把好入口关。”在采访中,不少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和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都提出,有必要推行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学校、培训机构等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安全管理制度。今年2月,广州市花都区检察院与花都区教育局共同签署合作“从事教育行业人员入职查询”协议书,由花都区检察院整合本辖区内性侵、拐卖、拐骗未成年人的犯罪分子资料,建设“未成年被害人已决案件查询系统”;区教育局指导花都区属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教育行业从业人员情况给检察机关,由检察机关进行“一键查询”,对相关人员的品德、心理进行前置考察,判断其是否适合教育行业岗位工作,将有性侵前科或不适合在未成年人聚集区域工作的人“挡在墙外”。这一做法与最高检的改革方向不谋而合 最高检今年初制定下发的2021 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司法实践表明,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存在重犯率高、熟人作案等常见特点。因此,如何避免有性侵违法犯罪前科人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就显得十分重要。”最高检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表示,与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触的行业点多、面广,要保障法律规定的从业禁止制度得到有效落实,还需要实现强制入职审查的制度化、常态化。借助专业力量,拓展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检察机关开展的“法治进校园”活动得到了绝大多数学校和学生的认可。检察官在法律上是专业的,但在教育上还需专业力量的帮助,尤其是防性侵教育。2021年,江西省新余市未保委、教育局、团市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为了明天 女童保护行动的通知”,在全市招募女童保护志愿者讲师,夏添和10名办案经验丰富、具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经历的女检察官报名参加,最终,有8人通过考核。2021年2月,最高检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要对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安抚、疏导和心理治疗;要引导社会组织尤其是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搭建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各有关方面积极参与的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支持体系;要主动运用相关公益项目和利用公共志愿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其资源丰富、方法灵活、形式多样的优势,进一步拓展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在最高检的带动下,各地检察机关积极联手社会各界,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全方位的救助。浙江、上海、河南等地检察机关推动建立被害人需求转介机制,根据被害人需要,通过工作平台及时连接社工、医疗、心理干预、教育、就业等有关社会资源介入。2021年,湖北省检察院联合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部门制定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工作办法(试行),要求教育、医疗、救助、福利等机构工作人员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性侵害时,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本部门主管行政机关报告备案,由主管行政机关向同级人民检察院通报情况。“强制报告制度是侵害发生后的一种补救,保护未成年人,我们还需要走在前面。”湖北省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负责人夏红说。学习“一号检察建议”心得体会“一号检察建议”这份于018年10月19日向教育部发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简称“一号检察建议”),源起于最高人民检察院成功抗诉的一起校园内老师性侵未成年学生案,该案性质恶劣、社会影响极大,针对此类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出检察建议,以此推动校园安全建设.其核心内容为,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教师为人师表,肩负着传道、授业、解惑的重任,而教师队伍中的个别败类无视国法、色胆包天,将贪婪的黑手伸向天真无邪的学生,严重损害了教师的形象,从严管理、溯本清源势在必行。作为一名普通的教师,我想我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一、加强自身师德教育,切实抓好思想建设,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二、净化青少年儿童成长空间,提高儿童的辨别是非和反抗能力三、加强预防,防患与未然性侵害在一定的程度是因为性教育的缺乏。很多孩子在被性侵害的时候,都会选择隐瞒大人,这是让人痛心不已的.1。加强行政值班和校园巡查工作,重要时间(早上上学、中午午休、放学后至晚自习前、晚自习后)、重要场所(操场、食堂、宿舍楼、教学楼)的巡逻和查看,并做好相关记录.2。督促学校安保人员加强校园巡视,加强对安保人员的培训考核,将巡视的频率和发现、制止突发问题纳入考核和奖惩.在部分重要场所增加高清监控摄像头,对已有的非高清摄像头进行部分更换,从技术上提高防范、发现、制止校园欺凌事件的能力。4。加强学校督导人员督导和巡视,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上报保卫处和团委.5。督促宿管人员加强宿舍管理和巡视,提高巡视频率;同时要求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认真负责,通过校园监控发现校园内的学生打斗及欺凌事件,要求加强与宿管、巡逻保安、行政值班人员的联系和沟通。6。要求班主任利用加强家校沟通和联系,发现苗头问题及时提醒,并共同教育.7.向学生公布学校“校园欺凌”救助电话。.利用教职工会议、班主任会议、校行政会议等加强宣传教育,明确全体教职员工的全员育人职责和要求。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发现校园欺凌的苗头或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跟进解决,防止事态恶化219年5月24日学习“一号检察建议”心得体会一、背景情况近年来,学生性侵害案件不断发生,到了令人触目惊心的地步。学校加强教育管理防止性侵害案件发生的任务刻不容缓。2021年,国家最高检察院发布一号检察建议,要求对未成年人进行防止性侵害教育。二、学校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主要工作举措。(一)全面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1.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明确职责。从校长、分管领导到班主任、科任教师,建构学校的安全管理的责任体系。2.加强常态化的日常安全管理,创设安全校园环境。日常安全常态管理:(1)常态化的无死角的网格化管理。(2)一日安全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3)一日门卫管理,加强大门的管理,强化学校第一道安全关口。外来人员的进出,学生请假出入,都有严格规范的程序。(4)每月一次的安全大联查。(5)每日校委会的代班值岗。3.重视预防建设,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校园实现全覆盖监控及一键报警,大大提升学校防范能力。4.学校内预防性管理制度建设完善(三个制度)。(1)凡聘用人员必须提供无犯罪记录。(2)纳入师德管理机制。(3)形成调查。(二)大力强化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宣传教育工作。面向三个群体的宣传教育。1.面向学生的宣传教育。(三化:专题化、主题化、融合化)。(1)利用升旗仪式,国旗下讲话、班会课、道德法制课。心理健康课,进行预防性侵害专题的教育,开展常态化的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于 :.dyhzDl : 学习“一号检察建议”心得体会)。(2)开展防性侵害主题的教育活动,结合校园欺凌开展防性侵害的主题教育。本学期法制教育主题就是防性侵害的主题讲座。(3)融合化的教育活动。预防性侵害与学校的各类安全教育活动进行融合(转 载于:.DyHzdl : 学习“一号检察建议”心得体会)。让预防性侵害,像防水防火安全一样深入学生的内心。2.面向教师群体的宣传教育。(三清:清楚明白、亲力亲为、清清白白)(1)面向全体教师宣传,以专题会议方式进行传达和落实国家一号检察建议的文件,每位教师要清楚明白(2)每一位教师在平时教育活动中对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中,要把自身置身其中,亲力亲为,就当自己孩子一样来对待学生。(3)老师要清清白白,纳入教师师德管理范畴。教育别人,也是教育自己。2.面向家长群体(三要)。(1)要提高防范意识,防小偷,防性侵。(2)要与孩子经常沟通交流。(3)三要与学校密切配合。(三)学校家庭社会协同教育管理。学校与家长的协同,通过每学期家长会加强家长的协同管理。特别是留守儿童。学校与社会协同,与主管部门的协同教育,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派出所等执法部门合作开展教育活动。聘请法制副校长,开展法制专题教育讲座活动,本学期开展远离校园欺凌。本学期聘请未来宝贝社会机构为全体学生开展了安全五防护(包括防性侵防校园暴力防校园欺凌防意外伤害)学生通过课程的学习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技能。公安局、派出所协同开展周边环境的整治。特别是学校周边的小餐桌。不仅仅是食品安全更是学生人身安全问题。三、存在主要问题。一是防性侵教育从教师家长社会认识度不够。特别是学校教育涉及学生性教育内容,受传统观念影响,教师避讳。二是协同教育力度不够,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深入学校开展教育不够。三是学校宣传教育管理举措的完善不够。学校须强化防性侵教育,完善学校的管理举措。预防每一个未成年人的身心安全。第 11 页 共 1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