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保温、真石漆施工合同1.doc
项目外墙保温、真石漆施工合同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承接甲方外墙保温真石漆工程施工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工程范围:根据施工图纸和甲方要求负责外墙保温真石漆工程的样板制作、材料供应和施工、检测验收及维护等;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质量等级: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进行检测验收,乙方承诺工程项目均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的优良等级。第二条:工程期限一工程施工工期:天 备注:本合同工期含节假日.定于2017年 月 日乙方进场施工,甲方开始计算工期。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及监理盖章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1、工程量变化较大和设计变更较大而影响施工进度;2、非因乙方原因影响正常施工的;3、不可抗力因素,以上工期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各种形式的雾雨雪、冰雹、大风、高低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扰民和民扰、道路施工影响等不利因素及甲方分包工程的合理工期等。第三条:合同价款一1)此项目保温施工面积暂定平方米计算,外墙保温单价为元/平方米,保温工程款共计元;2)真石漆施工面积暂定平方米计算,真石漆单价为元/平方米,真石漆工程款共计元;3)保温真石漆工程款共计元;4)工程结束后,根据实际施工面积计算总工程款。备注:综合单价包含本工程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税金、质保金等所有费用。乙方按施工图进行施工并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工程量,以合同约定综合单价进行合同结算。二支付方式 按照施工进度付款,具体方式如下:1) 。 工人、保温材料进场后付款元;保温全部施工完成验收合格付保温工程款的计元。2).涂料工人、外墙腻子、真石漆材料进场施工,批完腻子验收合格付至真石漆工程款的 ,计 元;真石漆全部施工完成验收合格付至真石漆工程款的%计元。4).剩余3%质保金计元自工程验收之日到到期付清.第四条:工程变更因土建设计变更引起本合同项下工程量增加或减少的,甲方应于变更发生后2日内将相关资料通知乙方。对甲方因变更而增加的费用甲方应予认可并增加.第五条:工程质量一工程样板制作:外墙涂料工程施工前乙方在甲方指定的部位先做以下样板1)。外墙保温、真石漆2)。样板需留样并经甲方、监理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正式施工。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设计变更、样板要求和国家、地方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标准等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派驻代表的监督。三、乙方需按约定采购材料,符合图纸要求和国家规定标准,并提供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性能检测报告等,所购材料经甲方、监理方检查确认后,乙方才能施工使用,不符合要求的,乙方负责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第六条: 工程验收一、外墙涂料工程报验。材料进场及施工过程中,乙方需向甲方报验的内容为:1、进场材料报验;2、抹灰基层质量和含水率测定报验(正式施工前报验);3、打底腻子基层质量报验(腻子施工完成后,封闭底漆施工前报验);4、抗碱封闭底漆层质量报验(封闭底漆完成后,罩面漆施工前报验);5、成品质量报验(罩面漆完成后报验)。甲方及监理方进行上列各项验收做为付进度款的依据。第七条:工程质保1、本合同工程质保期为一年,自工程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之日起计。质保期内,凡因产品和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由乙方负责无偿保修和承担甲方及客户的一切损失损害赔偿责任,工程保修条件、范围等按甲方确认的质保书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质保期内,如腻子层或油漆层出现开裂、起皮、脱皮、变色、泛碱,流坠等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负责返修直至再次验收合格 3、外墙涂料在施工前必须进行验收,达到要求方可施工。涂料施工中、完工后如由于主体、等质量问题破坏影响涂料的施工工期、质量所造成的费用乙方不负责,需要乙方重新涂刷的应重新核价追加费用。第八条:甲方工作1、甲方提供本工程相关的施工图纸、设计效果图,确定颜色色号.2、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用水、电源,水电费由甲方承担;提供设备材料放置场地。3、协助协调主体施工各方的关系及对工程工序的整体调度。4、对乙方施工的工程,甲方工地代表负责进行监督,对不合格的工程(工序)甲方有权责令其返工或停工。第九条:乙方工作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三天内,将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详细的施工工艺流程等交给甲方、监理方审定。2、熟悉施工图纸,按图施工。3、严格遵守安全施工、防火等规范和制度,做好现场自身范围内的保卫和垃圾清理等工作.4、工程竣工验收交付甲方前,乙方承担材料设备和工程成品的保管责任,保管期间发生丢失或损坏,乙方承担重置和修复责任.甲方提前使用发生的损坏,由乙方进行维修、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5、因施工需要,乙方须对建筑物某些局部结构、园艺设施或设备管线等进行破坏性施工的,应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恢复原状.6、乙方的施工队伍必须遵守国家相关规定,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安排,使施工能正常进行。 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乙方提交完整合格的竣工资料给甲方。第十条:违约责任1、合同签订生效后,合同的任何变动均需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确定,一方擅自变更或终止合同,则需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2、非因甲方原因,乙方不能按约定工期完工的,每延误一天,罚款壹仟元;延误时间累计超过1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20的违约金,因此给甲方和土建承包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非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甲方支付工程款的时间相应顺延。3. 非因乙方原因(如因工程进度款不能及时拨付的、总包方维修主体等),造成乙方不能按约定工期完工的,每延误一天,甲方需支付乙方的工人工资、吊篮租赁费、材料款等费用,延误时间累计超过10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20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甲方承担。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等的,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事故责任(包括罚款),赔偿由此给甲方和土建承包方造成的损失,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修复完整.5、乙方未按约定交付各类资料,经甲方一次催告后5日内仍不移交齐全的,视乙方延误工期,按本合同有关工期延误违约条款处理,并仍有交付资料的义务。6、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需要承担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等款项,甲方均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收,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7、双方均不需对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不可抗力发生之后,甲、乙双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第十条:其它1、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传 真: 传 真: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