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安全管理办法.doc
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为加强酒店机动车辆和机动车辆驾驶员的安全管理,规范用车制度,杜绝事故,实现全年安全目标的实现,根据省电信实业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酒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一章 职责第一条 综合办公室为本公司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对酒店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负有安全监督的责任.其主要职责是: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有关管理规定,负责制定本公司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2、酒店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3、组织驾驶员内部准驾证的培训、考核并负责制订发证工作。4、对违章的驾驶员的有权暂收其准驾证。5、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机动车辆的日常安全管理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对机动车和驾驶员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满足经营需要,提供优质服务。6、加强对员工安全行车教育,总结推广安全行车经验,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7、负责制定安全行车的考核奖惩制度细则并组织实施。8、组织驾驶员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教育学习活动,确保安全行车。9、制定机动车维护保养计划、按时做好车辆、驾驶员的年检年审工作。10、负责编制车辆大修、更新、季度、年度检修检测工作。11、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保持车辆完好。杜绝带病行驶.12、负责制定车辆油耗奖励办法,并对驾驶员、车辆的油耗按标准实施考核。13、负责及时办理公司机动车辆保险、通行证、养路费、营运证、车船税(配合办理)等业务工作.14、负责车辆交通事故的协调、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对驾驶员的违章、违规行为、有权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罚。公司持的私人执照的机动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对不服从指挥调度及危及交通安全的驾驶员,有权暂收其行驶证。第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员的安全职责:1、机动车驾驶员必须加强政治学习,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司的各项安全制度,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改进服务态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切实做好安全行车工作。2、出车时必需持有部门领导签发的派车单。接到派车单必需立即出车,不得有延误。3、必须坚持出车前、途中、归班后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完好、整洁、保证车辆随叫随到,完成好各项任务。4、严格执行“十项禁令”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文明行车、礼貌服务、爱护车辆、工具的宣传整无缺。各种证件齐全有效,损坏遗失必须扩时汇报,听候处理。5、服从调度指挥,不私自出车,发生大小事故及时汇报,听候处理;机动车出现故障,自己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报告和修理。6、严格执行车辆停放位置的规定,不乱停乱放,不将车辆交(借)他人驾驶.7、认真规范填写出车单及行车日记,如实上报行车里程.8、参加各项安全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优质服务”的思想,发现隐患要及时排除、汇报。团结同志,互帮互学,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第二章 机动车驾驶人员的管理第三条 全体机动车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规定和要求参加酒店组织的安全活动.第四条 向社会聘用短期用工驾驶人员。必须通过人事部招聘,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技术考核和备案。公司所有机动车驾驶员必须持双证(公安部门的驾驶证和省实业公司或者本公司核发的准驾证)方可驾驶本酒店的机动车辆.招聘短期用工驾驶人员,必须符合的条件:1、政治思想、业务技术素质较好,工作责任心强,遵章守法;2、最大年龄不超过50岁。身体健康;3、实际操作及安全驾驶不低于3年;4、经组织考试合格。第五条 机动车驾驶员必须按时参加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年度审验,因本人原因造成延期审验的,所增加的费用、时间和发生的后果由驾驶员本人负责。第六条 机动车驾驶员因违反道路交通管理规定造成违章学习、车辆暴光及车辆被清障车拖走等一切费用自理,参加违章学习的时间按事假处理。第七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除按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实施细则的规定处理外,一律调离驾驶岗位,在未安排岗位前作待岗处理。如是短期用工则一律辞退。1、造成负同责以上(含同责)的重大交通事故;2、一年内发生二起责任性的交通事故;3、工作严重不负责任,造成酒店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的;4、服务态度特别恶劣,一年内造成客户二次以上有理由申告的。5、屡次违反酒店纪律及用车规定的。6、经常不能完成酒店安排的工作任务的。第三章 机动车辆的行车安全管理第八条 机动车出车必须持有派车单。因紧急情况急需用车,无法按正常流程填写派车单的,可直接向所属部门领导申请特批出车,待完成任务后再补填派车单并注明原因.派车单一次有效,使用结束后由用车人有派车单上签名认可。派车人在派车时,遇特殊天气及其它情况,应及时提驾驶员注意安全。第九条 因工作需要,车辆行驶超出所辖市范围.须经酒店分管领导审批或由分管领导授权审批后方可派车。并由综合办分室根据用车要求和行驶情况,驾驶员身体状况,技术素质等情况,对出行车辆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选派合适的车辆和驾驶人员,确保合格后方能行驶。第十条 车辆出行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行车随员中,职务最高者为行车安全连带责任人,如无职务差别,则年龄最长者为行车安全连带责任人,应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督促驾驶员安全行驶。第十一条 驾驶人员领取驾驶证不满两年不得驾驶车辆进入高速公路.第十二条 不准驾驶证照不全和证照不符的车辆;不准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员驾驶;不准私自将公司车辆交(借)他人驾驶(含酒店内外人员)。第十三条 行车时必须思想集中,谨慎驾驶,不吸烟、不饮食,不闲谈、不打电话,严禁酒后驾车。第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员必须做到“九慢、六不开”(过繁华街道慢、交叉路口慢、转弯过桥慢、雨天路滑慢、会车下坡慢、视线不清慢、倒车调头慢、进出车场慢、路况不熟慢;不开英雄车、不开赌气车、不开侥幸车、不开带病车、不开糊涂车、不开违章车)。第十五条 公司车辆停放,由综合办公室规定停放地点,所有车辆均应指定地点停放.第四章 机动车辆的安全检查第十六条 为保证机动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必须加强对机动车辆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分驾驶员出车前、途中、归班后的自查、班组检查、综合办公室组织的月度检查.第十七条 自查是驾驶员每天必须做的工作。其主要内容是:1、检查柴油、机油、液压油是否到位;2、检查管路和接头有无渗漏现象;3、检查灯光、喇叭和雨刮器的工作状况;4、发动机是否有异响和各种仪表是否正常;5、检查制动器、离合器的工作情况;6、检查车辆转向装置各连接部位是否灵活可靠及工作情况;7、检查轮胎气压是否符合规定;8、检查水箱是否注满水;9、人员乘座或物资装载是否符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以及捆绑是否牢固可靠;10、检查车用灭火器是否在位、有效;第十八条 班组安全检查,是在驾驶员自查的基础上例行检查。由驾驶班长、安全员组织对本班组车辆的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检查内容在自查项目上增加车容车貌、里程表读数、行车日志等项目,并按相关部门的要求做好台帐记录。第十九条 综合办公室每月组织一次以上的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1、车容车貌;2、检查制动器、离合器的工作情况;3、转向系统、电瓶情况;4、灯光装置、喇叭、雨刮器;5、润滑情况;6、行驶部件的紧固情况、车胎液压等;7、灭火器是否有效;8、里程表读数及行车日志等第五章 考核第二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员违反“十项禁令”,按安全生产奖罚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第二十一条 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每次考核500元;私自将车辆交给公司外人员驾驶的,考核1000元以上,收回准驾驶证,并调理驾驶岗位,造成其它后果的一律自负。第二十二条 对无派车单或持无效派车单出车的车辆,每发现一次考核驾驶员300元。第二十三条 发生各类交通事故按生产奖惩考核实施细则有关条款处理。第二十四条 经鉴定为有责任的机械事故,驾驶员赔偿直接损失的5%-20,最高不超过2万元。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