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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承揽合同范文六篇 承揽合同篇1 定作人:(填写全称) 承揽人:(填写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定作人与承揽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作物情况(如有其它约定内容可另设合同附件,写为见合同附件一) 1.1品名:(应填写定作物的正式名称,不可用其简称或俗名代替) 1.2规格:(应写明定作物具体的规格型号) 1.3数量:(具体写明定作物的数量,并注明单位) 1.4备注:(如无内容,在空格处划线) 第二条合同价款 2.1合同价款总额:(应以大、小写两种形式填写,并注明币种) 2.2付款方式:(应详细写明是分期付款还是一次性付款或其他方式) 2.3付款时间:(写明年、月、日) 第三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3.1质量要求:(应明确填写要达到的质量标准是国标还是行业标准,必须要写全称) 3.2技术标准:(技术标准如硬度、强度、韧性、抗腐蚀、抗氧化等各种物理化学参数) 3.3以封存样品为质量标准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 第四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4.1用承揽人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定作人有权对原材料进行检验。承揽人隐瞒原材料的缺陷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人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4.2用定作人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定作人按下表标准提供: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 提供日期 消耗定额 单价(元) 总金额 (注:如空格不够用,可以另设合同附件,写明见合同附件二) 4.3定作人于年月日之前提供原材料。(注:分批次提供的或按工序要求提供的,可具体化) 4.4承揽人收到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之日起日内检验完毕,不符合要求的,应在收到后日内通知定作人调换或补齐。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否则定作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承揽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 5.1定作人负责提供技术资料和图纸。 5.2承揽人在依照定作人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资料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定作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回复并提出修改意见。定作人未答复,承揽人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人赔偿。 5.3定作人要求对承揽物的技术性保密的,承揽人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6.1验收标准:(写明是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封样进行验收) 6.2验收方法:(写明全部或抽样验收的方法) 6.3定作人验收承揽人所完成定作物的时间:(写明具体时间年、月、日) 6.4定作人验收承揽人所完成定作物的地点:(写明详细地址) 6.5验收前承揽人应当向定作人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6.6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在使用后日内发现质量缺陷,定作人有权要求退换,并视为质量不符合约定。 6.7双方就定作物的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以(写明检验机构)对定作物质量的认定为准。 第七条交(提)定作物的时间和地点 7.1双方约定由定作人自提定作物 7.1.1自提定作物的时间:(写明年、月、日) 7.1.2自提定作物的地点:(写明详细地址不可省略) 7.2双方约定由承揽人送交定作物 7.2.1送交定作物的时间:(如选择了7.1,则在空格处划线) 7.2.2送交定作物的地点:(如选择了7.1,则在空格处划线) 7.3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所达成的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4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人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人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人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人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人以必要的途中时间。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8.1包装要求:(应具体写明包装方式、包装物品的材质、包装的大小尺寸等) 8.2费用负担:(写明包装费用由哪方承担)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9.1定作物的运输方式:(写明是汽车、火车、水运或其他方式) 9.2运输费用由(如无内容,在空格处划线)承担。 第十条定作物的保修 10.1定作物保修期:(如保修期从何时起到何时止) 10.2在保修期内承揽人免费提供保修服务。 第十一条定金及预付款 11.1定作人向承揽人交付定金的数额:(大、小写两种形式填写) 11.2定作人向承揽人交付定金的时间:(写明年、月、日) 11.3定作人向承揽人交付预付款的数额:(大、小写两种形式填写) 11.4定作人向承揽人交付预付款的时间:(写明年、月、日) 第十二条承揽人的违约责任: 12.1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若定作人同意接受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接受的,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经过修理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定作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12.2交付定作物少于合同约定的数量,定作人仍然需要的,应当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人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12.3未按合同约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因包装不符合同约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人赔偿损失。 12.4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人支付未交定作物总价的(如未约定则在空格处划线)%的违约金。 12.5未经定作人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人有权拒收。 12.6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定作人支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总价的(如未约定则在空格处划线)的违约金。 12.7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12.8未按合同约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通知定作人调换、补齐的,由承揽人承担相应的损失。 12.9擅自调换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人有权拒收,承揽人应赔偿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人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人要求完成,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12.10承揽人未按定作人的技术保密要求采取妥善措施,造成定作人的保密性技术泄漏,或被窃取的,承揽人应向定作人承担违约金元。 12.11因承揽人原因致使定作物造成的侵权责任和损失,由承揽人承担。 12.12其它违约责任:(如无内容,在空格处划线) 第十三条定作人的违约责任: 13.1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赔偿因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 13.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定作人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定作人应向承揽人支付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的违约金。 13.3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揽人提供原材料的,承揽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赔偿因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承揽人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应当顺延外,定作人还应当支付承揽人停工待料的损失。 13.4超过合同约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每逾期一日向承揽人支付定作物总价的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人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13.5超过合同约定日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付款额的万分之向承揽人支付违约金,直至付清时止。 13.6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赔偿因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 13.7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时,承担因此多支出的费用。 13.8其它违约责任:(如无内容,在空格处划线)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4.1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人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14.2在定作人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发生的,承揽人不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根据有利于我方的原则,在定作人住所地、承揽人住所地、合同签订地的法院中选择其一,涉及铁路工程的可选择铁路运输法院)法院。 第十六条本合同签订地点(填写到县级)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份,定作人执份,承揽人执份。 第十九条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 定作人:(公章)承揽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承揽合同篇2 内容如下: 订立合同双方: 定作人:(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人法定代表(负责)人:签约人: 定作人承办单位:联络人:联系电话: 定作人机构地址:传真电话: 承揽方 承揽装饰邮政楼外墙工程合同 合同编号: 订立合同双方: 定作人:(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人法定代表(负责)人:签约人: 定作人承办单位:联络人:联系电话: 定作人机构地址:传真电话: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承揽方法定代表(负责)人:签约人: 承揽方营业执照:施工资质: 承揽方施工项目经理:手机: 承揽方机构地址:传真电话: 银行开户许可证:开户行:帐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加工承揽下列工程,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经济责任。为加强双方的相互配合,保证甲方邮政生产楼装饰工程顺利竣工。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标的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制做的GRS装饰件及安装工程标的额约为:元。 第二条制作GRC装饰件规格、单价(单价款单位:平方米/人民币元) 序号GRC装饰件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合计 1 2 3 注:以上每平方米GRC装饰件固定结算价,包含:包工、包料、包一切税费,GRC装饰件的总平方米及合同总金额以最后交工实际测量平方米为准。 第三条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 1、工程名称:邮政局生产业务楼欧式外观装饰工程 2、工程地点邮政局生产业务楼施工现场 3、承包范围:GRC装饰件安装,艺术修形、刮腻子、修磨、涂料粉刷;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GRC装饰材料厂商:); 5、工程造价:本工程总造价按乙方于年月日上午参加组织的工程招标会上中标单价,竣工按中标单价及实际工程量决算。 第四条工程期限与保障责任 1、本工程施工期限为自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章生效之日起计天; 2、甲方要求变更方案或增加工程内容所涉及的时间在原定工期外顺延; 3、因现场停水、停电、运输进场障碍或出现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五条甲方责任 1、提供现场施工用水、电、堆放材料场地及施工人员食、宿临时用房; 2、提供施工用双排脚手架; 3、负责施工现场各施工单位间的协调工作; 4、严格监督施工质量,组织工程验收。 第六条乙方责任 1、负责安装中所有有材料供应。施工主要材料必须有合格证明资料,如:材质单、合格证等; 2、认真组织施工,严格按GRC外装饰工程施工验收标准施工。 3、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人身、设备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4、负责安装所涉及部位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5、因乙方责任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应无偿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工程付款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全部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按下列方式办理:本工程已经招标认价、原预算单价甲方不再审计。应甲方要求工程变更增减,其费用依据预算明细的单价计算工程量,据实计算汇总工程总价款; 2、乙方带料进场开始施工15日内,甲方拨付工程总价50%的工程款; 3、乙方安装完成,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15日内,再拨付工程总价45%; 4、工程质保金为工程总价5%,质保期两年。质保金在壹年后无工程质量问题时,于年月日付清。 第八条施工及竣工验收 1、安装要符合欧式装修风格,线条明畅、凹凸对正,尺寸标准及形位误差应服从于实际艺术效果; 2、如施工中甲方要求变更施内容、范围、应征得乙方同意并办理补充条款,并经甲、乙双方现场代表签字作为合同附件进入决算,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3、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工程竣工通知后五日内,组织验收。超过七日未予答复时,乙方有权视为已验收合格并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 第九条乙方服务承诺 1、乙方承诺为甲方制作的GRC装饰件保修两年,使用寿命不少于50年,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一年内免费为甲方更换GRC装饰件,两年内免费维修,超过两年维修只收取材料费,维修保证24小时赶到现场; 2、乙方承诺对本单位安装的GRC装饰件工程,进行终身维护; 3、因甲方原因造成的GRC装饰件损坏,乙方保证进行维修,但要收取材料费。 第十条双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甲方的质量要求施工,隐瞒原材料的缺陷、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甲方除按质论价扣减合同价款外,甲方还应从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向乙方拨付货款,每逾期一天,除补交货款外,应向乙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3、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完工,每逾期一天,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元违约金。 4、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条件拨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工期顺延,乙方按每日元在甲方支付工程款时加罚违约金。 第十一条纠纷的 处理 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种方式,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签约人:签约人: 签约地点:签约日期:年月日 承揽合同篇3 承揽方:河南安信达防水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以下称乙方) 定作方:哈尔滨振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可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订的义务,中途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或解除,双方共同遵守。 1、承揽名称:、方式、地点、竣工日期。 a、承揽项目名称:北树小区6#楼 b、承揽项目地点:哈尔滨道外区三棵树大街三机街、北树小学、天恒小区地段 c、本工程自20xx年月日开工自20xx年月日竣工,中途遇不可抗力因素,则一方应向另一方作出书面报告且需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d、承揽方式:包工不包料。 e、承揽价格: 以实际粘贴面积4.5元/计算。 f、工程量计算方法: 每层以实际施工面积为准分别计算面积,搭接不另行计算面积,附加层及卷边单计算面积,附加层宽度及卷边高度以实际施工尺寸为准。 2、承揽工程内容: 窗台SBC120防水层、屋面SBC120隔气层、防水层、屋面SBS防水层、厨房、卫生间防水层。 3、质量标准: a、材料由甲方自行进场。 b、施工质量:按照防水工程施工规范,结合本公司专业技术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符合国家防水工程验收标准。 4、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验收后天内,结算全部工程款,置留工程总造价的%保修金,保修到期后置留的保修金全部付给承揽方。 5、验收方法: 工程完工当天,双方共同验收,验收结束后,甲方技术员出具工程量承认单。 6、工程保修期限: 本公司承诺工程质量保修5年,5年内因施工工艺造成的漏水,由承揽方无代价修复,如承揽方拒绝维修,甲方可以不付给乙方预留的%保修金,若因人为或结构变形等其它原因造成的渗漏水,承揽方不负责。 7、工期:根据定作方的要求而定。 8、安全施工条例: 1)、定作方应向承揽方有关人员进行有关的特殊安全管理规定介绍。由于定作方未进行有关特殊安全管理规定介绍造成安全事故,定作方应承担一定责任。 2)、承揽方有关人员进入定作方施工现场应遵守定作方有关制度。 3)、由承揽方人员因违反有关管理造成安全事故,责任由承揽方负责。 9、纠纷的处理: 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通过法律解决。 10、期限与其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五年维修期过后、当日维修款全部结清,合同自动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 如有未尽事宜,应双方进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同等效力。任何一方如未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就解除合同的,则需支付另一方本工程合同总款的20%作为违约金和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 本合同一式二份,定作方一份、承揽方一份。 定作方: 承揽方: 定作方代表: 承揽方代表: 20xx年月日 承揽合同篇4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 甲方(承揽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地址: 乙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地址: 鉴于: 乙方委托甲方加工如下机械设备: 合计金额(含税):¥元(大写:人民币元整,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的质量标准及验收方式、保修期限条款 1、产品质量按双方约定的技术标准和技术条件执行,机械设备生产完成后,由乙方在收到设备之日起日内按照约定的技术标准和技术条件进行验收,甲方派员协助安装调试,若乙方认为产品质量存在问题,必须在货物验收之日起日内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如超过此期限未提出异议,则视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乙方质量要求。 2、乙方确认的收货人为,职务为号码为:,收货人验收意见视为乙方的验收意见。 3、甲方为设备提供但易损件除外)。 二、交货时间及交货方式、运输费用的承担 1、甲方应在年月日前向乙方交货。 2、乙方指定,甲方须将货物运输至: 3、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委托货运公司进行运输,货物运输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并交付给乙方之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货物交付给乙方之后,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4、货物运费由甲方承担。 三、配件提供条款 甲方向乙方提供如下配件: 四、定金及预付款条款 1、本合同签订后支付定金,若乙方未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后续定做款或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先付款后提货义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合同履行完毕后,定金折抵定做款。 2、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预付人民币币元整,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作为预付款,专款用于机械设备生产的原材料采购。若乙方不履行先付款后提货义务或违约不履行合同其它义务,无权要求返还上述预付款。 五、货款的结算、支付方式 乙方向甲方支付款项,必须汇入下列甲方指定的账户,非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能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支付款项: 开户行: 账户名: 账号: 甲方账号发生更改的,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因甲方迟延通知或未通知导致甲方未能及时收到货款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甲方未能按期交付定做物机械设备,必须按逾期交货部分的价款总额的日万分之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延迟支付约定的款项,甲方有权延期交付定做物; (2)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日万分之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乙方逾期个月不履行先付款后提货的义务,甲方有权变卖定作物,变卖价款归甲方所有; (4)乙方支付定金后,超过个月不按约定支付约定的预付款,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定金; (5)乙方应及时验收并做书面的收货确认,乙方迟延验收或不做书面收货确认的,每迟延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迟延验收或不做书面收货确认时间超过_日视为乙方无理拒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将货物另行处置,已收取的定金和货款不予退回。, (6)若乙方未支付全部定做款,则定做物机械设备的所有权归属甲方,乙方不得转让、抵押、转移、变卖该机械设备,否则,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它事项 1、保修期间,乙方不得向除甲方之外的任何人购买零配件。 2、下列电话、传真、邮箱地址为双方履行合同的联络方式,若有变动,必须另行通知,否则必须自行承担责任。 甲方:乙方:电话号码:电话号码:传真号:传真号:邮箱号码:邮箱号码: 3、本合同产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本合同壹式贰份,由双方各执壹份存档;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其效力与本协议一致;本协议设备清单、技术标准、技术条件、零配件清单、定做物机械设备交接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6、合同签订时,双方必须相互交付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承揽合同篇5 甲方:_联系电话:_ 乙方:_联系电话: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_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为乙方提供_设备及软件,共_。 合同总价款:¥_元(大写:_万_仟_百_拾整) 其中软件费:¥_元(大写:_万_仟_百_拾整) 硬件费:¥_元(大写:_万_仟_百_拾整) 工程费:¥_元(大写:_万_仟_百_拾整) 2、付款方式 乙方先付甲方总工程预付款。共¥_元(大写:_万_仟_百_拾整) 其中软件费:¥_元(大写:_万_仟_百_拾整) 硬件费:¥_元(大写:_万_仟_百_拾整) 工程费:¥_元(大写:_万_仟_百_拾整) 甲方电脑硬件送达乙方指定场地经乙方点数后,乙方须当即付给甲方所有硬件费用。 完成安装后,乙方在七日内向甲方支付其余全部款项。 以上付款方式均为现金付款。 3、甲方责任 (1)甲方在乙方要求的时间_年_月_日之前完成软件安装调试。 (2)甲方负责培训乙方的系统管理员和该软件的维护免费期为_年,维护地点在甲方公司所在地。壹年内因甲方提供硬件设备非人为损坏而引起软件被破坏,甲方提供免费恢复。 (3)如果是按乙方的要求扩允功能,甲方可收取扩充部分的费用。 (4)壹年以后甲方对提供设备和软件有偿维护,维护费用为¥_元/年(不包括更换设备和增加软件支持点数的费用)。 4、乙方责任 (1)甲方调试系统所用的素材仅供系统测试,均不得用于ktv营业或其它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否则涉及的一切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用于营业或其它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所需之节目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概不负责。 (3)由乙方在以后使用中,由人为造成的系统的损坏,需要甲方上门服务的,甲方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5、其他事项 (1)不得对软件加以仿制;对软件权利的标志不得除去、遮盖或涂抹等。 (2)按本合同第2条的规定,若乙方逾期不付款超过_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后果甲方概不负责在。 6、违约责任 双方若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有一方违约或侵权,参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双方若有纠纷,提交人民法院裁判解决。 7、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及盖章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共有_份如下,也具同等法律效力。声明:本合同经复印或涂改后无效! 甲方:(盖章)_ 负责人:_ 时间:_ 地点:_ 乙方:(盖章)_ 负责人:_ 时间:_ 地点:_ 系统设备工程承揽合同工程承揽合同(3) 委托方:_(以下称甲方) 承接方:_(以下称乙方) 签约地点:_ 施工地点:_ 签约时间:_ 1、合同内容 本合同项所指的项目是:_ (系统配件参考“附件一:物料清单”) 2、合同金额 2、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_(rmb:_) 2、2合同总价已包括执行本合同内工程全部内容之费用。 3、付款方式 3、1付款 合同签订后两天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即人民币_(rmb_)。 3、2设备进度款 当乙方进场并系统布线完毕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即人民币_(rmb_)。 3、3工程结算付款 本合同项下系统设备安装完成,由甲方人员验收合格之日起后两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即人民币_(rmb_)。 3、4最终验收付款 经甲方代表正式验收合格之后的_个工作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即人民币_(rmb_)。 3、5其它事项 _ 4、合同双方责任 4、1甲方责任 4、1、1按本合同第3条款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 4、1、2提供好施工现场的土建、水、电等条件。 4、1、3安排好货物在工地的仓储设施。 4、1、4协调各施工单位的关系,避免直接影响乙方施工进度。 4、1、5工程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应在乙方提出验收申请之时起_个工作日内安排验收。 4、2乙方责任 4、2、1按合同规定负责进行施工设计、供货、安装、测试及完成整个工程。 4、2、2负责安排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4、2、3确保所提供的设备材料与附件一质量相符。 4、2、4向甲方提供及时的售后服务支持。(响应时间为全天24小时) 5、安装及调试 5、1安装及调试责任 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对设备的安装、调试负全部责任。 5、2在整个安装调试期内,乙方应按照甲方指定人员的督导及指引进行施工。 6、其它 本合同中一切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甲方:_乙方:_ 地址:_地址:_ 电话:_电话:_ 传真:_传真:_ 签约代表:_签约代表:_ 指定联络人员:_指定联络人员:_ 附件一:物料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 总价 备注 1 2 3 4 5 6 7 其它零配件 a 器材总造价 b 施工安装费=器材总造价×12 c 税金=(ab)x6% d 工程总价=ab 承揽合同篇6 定作方(下称“甲方”): 承揽方(下称“乙方”):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定作物品名、规格型号、数量: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原材料由方提供。原材料品牌及质量要求: 第四条技术资料、设计方案及图纸提供办法:由乙方设计,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作为制作的依据。 第五条合同价款: 第六条付款方式:乙方将定作物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后,按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支付该批次全部价款的%,剩余%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的,甲方一次性付清。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当提供等额正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七条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签订本合同后日内,乙方交付本次定作的全部产品;甲方分批定作的,乙方按照甲方书面通知的数量和时间供货; 2.乙方负责将定作的产品运到甲方办公地点或施工现场;如果定作的产品需要现场制作或安装的,乙方应当派专人进行现场作业。运输、装卸及安装费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另行支付。 第八条验收标准和方式 1.定作产品运至现场后,甲方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产品,应当在2日内向乙方提出;对使用后才能够检测产品是否合格的,质保期为年,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予以修复或更换。 2.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相关产品的行业标准及甲方要求的标准进行验收。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检查乙方提供的定作产品原材料,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对不合格的原材料; 2.有权审核乙方提供的产品设计方案或图纸; 3.有权要求乙方按时交付合格的定作产品; 4.应当按时向乙方支付价款。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价款; 2.保证提供符合约定的定作产品,原材料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 3.应当按时交付定作产品; 4.负责产品的运输和安装,并承担相应费用; 5.在制作、运输、安装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