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国际投资的自由化进程与国际投资法.ppt
第六编 国际投资法律制度,第一节 国际投资法概念与投资法制 的多边协调 第二节 国际投资中待遇标准的变迁,第一章 国际投资的自由化 进程与国际投资法,返回总章目录,第一节 国际投资法概念与投资法制的多边协调,一、国际投资法的概念与特征 国际投资法是调整国际间私人直接投资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有如下主要特征: 1.国际投资法调整的是私人投资关系。 2.国际投资仅调整国际私人直接投资关系,不包括间接投资关系。 3.国际投资法所调整的国际私人直接投资关系既包括国内关系,也包括国际关系;主要体现为私人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及其法人、个人之间以及同本国政府之间的关系,也包括东道国与投资者母国政府之间的关系。,二、国际投资法的渊源和体系 国际投资法的渊源包含了国内法渊源和国际法渊源。 其中,一国对本国境内外国资本加以保护、鼓励、引导、管理、监督、约束的立法,通称该国的外资法。 与之相对应的是对外输出本国资本的相应立法。,而在多边条约上,由于外资的输入国通常是发展中国家而输出国多为发达国家,两者之间经济利益有较大的差异,对多边投资规则的制定存在分歧。因此,至今各国仍未能缔结一项全面地规范国际投资行为的世界性公约,或者制定出一部有约束力的涉及国际投资方方面面的国际投资法典。但是,国际社会在建立世界性投资法制上还是取得了一些成果,如将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纳入TRIMs机制;在专项问题如投资担保、争端解决上达成建立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和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三、国际投资自由化与多边协调机制 (一)国际投资自由化对国际投资法的影响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在全球化浪潮的冲击下,伴随着国际贸易的蓬勃发展,国际投资出现了“全球配置”占主导地位的格局。投资自由化成为继贸易自由化之后经济全球化运动中掀起的新浪潮。 由此,国际投资法律关系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外国投资者从最初的对投资安全的关注开始转向对投资自由化的关注。这就决定了当代国际投资法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20世纪80年代之前以强化投资保护为中心目标的第一阶段;20世纪80年代尤其是90年代之后,以追求投资自由化为新目标的第二阶段。 (二)国际投资多边协调机制的努力,返回本章节目录,第二节 国际投资中待遇标准的变迁,一、最惠国待遇 最惠国待遇是指东道国给予外国投资者的待遇不低于其已经给予第三国投资者的待遇,目的在于赋予各外国投资者在东道国平等竞争的机会。 二、国民待遇 在各国外资立法和国际投资条约中,对国民待遇的定义有两种:一是指东道国给予外国投资者的待遇应等同于其给予本国投资者的待遇;二是指东道国对外国投资者实行的待遇不低于其已经给予或将给予本国投资者的待遇。应该说,第一种是传统意义上的国民待遇的定义,而第二种定义则多出现在晚近签订的国际投资协定。WTO中关于国民待遇的定义也采取第二种标准。 三、公平与公正待遇,返回本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