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2).ppt
上 篇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第一节 行政法的界定第二节 行政法的渊源第三节 行政法的地位与作用第四节 行政法的历史发展第五节 行政法学,按“Esc”键返回到总章目录,第一节 行政法的界定,一、公共行政 (一)排除说 该观点认为行政是指国家立法、司法以外的一类职能。 (二)目的说 该观点认为行政是指在法律规制之下,为实现国家目的而为的积极、连续、整体、统一的管理活动。 (三)内容说 该说认为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我们认为,公共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机构管理公共事务的活动。这一概念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 1.公共行政是对公共事务的管理。 2.公共行政的主体,即行政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机构。 3.公共行政的手段方式多样。,对公共行政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1国家行政与社会行政。以实施公共行政的主体为标准,可将公共行政分为国家行政和社会行政。 国家行政是指国家设立行政机关,直接管理公共事务的活动。又称为直接行政。 社会行政是指社会公共机构管理公共事务的活动。又称为间接行政。,2规制行政与给付行政。以公共行政的目的为标准,可将公共行政分为规制行政和给付行政。 规制行政是指以规范限制公民等一方的自由来实现某种公共秩序的行政活动,如交通规制、经济规制等。 给付行政是指通过给公民等一方直接提供帮助或服务以实现某种公共目标的行政活动,如义务教育、社会保障等。,3授益行政与负担行政。以公共行政对公民等一方产生的不同影响为标准,可将公共行政划分为授益行政和负担行政。授益行政是指给予公民等一方某种权利和利益的行为,如行政许可、减免税收。 负担行政是指给公民等一方设定义务、增加负担的行为,如行政罚款、行政收费等。,4消极行政与积极行政。以实施公共行政的主动与否为标准,可将公共行政划分为消极行政和积极行政。 消极行政主张无为而治,将公共行政限定在极小的范围内,只有在危及个人安全自由和公共秩序时才被动采取相关措施。 积极行政指主动采取各种手段管理公共事务以推进经济社会的发展。,二、行政法的概念 行政法是指调整在公共行政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以配置、规范行政权和确认、保障公民等一方权益为核心来规定各方主体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之总称。 对这一概念可从以下方面予以分析:,1行政法是有关公共行政的法。 2行政法是有关公共行政的法律规范之总称。 3行政法的核心内容主要有两方面: 配置、规范行政主体的行政权。 确认、保障公民等行政相对人一方在公共行政中的权益。 4行政法的目的是要将公共行政纳入法治的轨道,实现公共行政的民主、公正、理性和高效的价值追求。,三、行政法的特点 (一)形式上的特点 1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实体法典。 2行政法由效力层次不同的法律规范构成。 (二)内容上的特点 1行政法调整领域宽泛、内容丰富。 2行政法中融实体规范与程序规范于一体。 3行政法富有变动性。,四、行政法的分类 根据不同标准,可对行政法进行不同的划分: (一)行政组织法、行政活动法与行政救济法 (二)行政实体法与行政程序法 (三)一般行政法与部门行政法,返回,第二节 行政法的渊源,行政法的渊源,是指行政法的表现形式。行政法的渊源包括基本渊源和其他渊源两部分。其中,基本渊源的适用范围最广。,一、行政法的基本渊源 在我国,行政法的基本渊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规章等。 1.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所有部门法的渊源。宪法中的行政法规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有关行政活动基本原则的规范。 有关行政区划和行政机关的设置及职权的规范。 有关国家管理的行政事务的规范。 有关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规范。,2.法律。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法律作为行政法的渊源有两种表现形式: 法律在整体上具有行政法性质。 法律中的部分规范具有行政法性质。 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根据宪法、法律和权力机关的特别授权,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4.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情况下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指民族自治地方#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分为三级:即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 6.规章。规章分为部委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二、行政法的其他渊源 行政法的其他渊源包括国际条约与协定、法律解释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与执政党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1.国际条约与协定。 2.法律解释。 3.国家行政机关与执政党等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返回,第三节 行政法的地位与作用,一、行政法的地位 行政法的地位可从其在依法治国中的地位以及在法律部门中的地位两方面予以分析。 (一)行政法在依法治国中的地位 在依法治国这一方略的推进过程中,行政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 1行政法是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手段。 2行政法的建设是依法治国的重心所在。 3行政法的发展将推动依法治国的进程。,(二)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在现代国家的法律体系中,行政法具有重要地位。 行政法与宪法的关系十分密切。 行政法是重要的公法部门之一。 在所有的法律规范中,行政法规范所占的比例最大,行政法对社会生活的影响也日益宽泛。,二、行政法的作用 行政法的作用是指行政法所产生的实际功效。关于行政法的作用,学术界有不同认识,比较典型的观点有四种: 1.认为行政法的主要作用在于保障行政权,即赋予行政机关行政权和有效的管理手段,确保行政相对人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 2.认为行政法的主要作用在于控权,即规范和控制行政权,并通过控权来保障公民等一方的合法权益。 3.认为行政法具有平衡作用。行政法既能保障行政管理的有效实施,又能保护公民等一方的合法权益。 4.认为行政法的主要作用是为个人提供服务。,除上述第一种观点视相对人为客体,视行政法为工具,需要彻底批判外,其他三种观点都有相当的合理性,但都不够全面。我们认为行政法的作用是多方面的。具体表现在: (一)支持和保障公共行政的有效开展 (二)规范和控制行政权 (三)保障个人自由和权利 (四)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返回,第四节 行政法的历史发展,一、行政法产生的基础 行政法产生的基础有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 (一)理论基础 行政法产生的理论基础是自然权利、三权分立和法治原理。早在法国大革命前,启蒙思想家卢梭就提出了“自然权利”的主张,他认为人都有与生俱来的自然权利,并认为这种权利是“天赋”的,不可让与。,(二)实践基础 行政法的存在固然有其深刻的思想根源,但直接导致行政法产生的原因则根植于现代国家的宪政体制上。现代西方国家的政权都建立在“三权分立”的基础之上,“三权分立”孕育着行政法产生的最基本的条件,即行政相对独立,没有行政的相对独立,也就没有行政法。,二、外国行政法的历史发展简述 现代意义的行政法最早产生于西方国家,而且在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呈现出不同的发展轨迹,并影响到亚洲国家行政法的发展。 (一)大陆法系国家行政法的历史发展 (二)英美法系行政法的历史发展 三、中国行政法的历史发展,返回,第五节 行政法学,一、行政法学的研究对象 就其内容来看,行政法学对行政法的研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行政法基础理论 (二)行政法律制度 这是行政法的重要研究内容之一。行政法律制度可分为两大部分:,一般法律制度,如行政组织法律制度、行政立法制度、行政许可制度、行政处罚制度和行政诉讼制度等。 专门行政法律制度,如经济行政法律制度、教育行政法律制度等。 (三)行政法规范及适用 行政法规范数量众多,并且效力等级不同,因而,研究行政法规范有相当难度。行政法学对行政法规范的研究包括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在理论上要探讨隐藏在行政法规范背后的基本精神和价值取向,在实践方面要研究行政法规范的界定、适用条件和适用中的问题等。 二、行政法学的研究概况 三、本书的体系安排,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