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pdf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2002 1总则2术语 3基层处理及要求3.1混凝土基层3.2钢结构基层3.3木质基层4块材防腐蚀工程4.1原材料和制成品的质量要求4.2块材面层的施工及质量检查5水玻璃类防腐蚀工程5.1一般规定5.2原材料和制成品的质量要求5.3水玻璃制成品的配制5.4水玻璃胶泥、水玻璃砂浆铺砌块材的施工5.5密实型钾水玻璃砂浆整体面层的施工5.6水玻璃混凝土的施工5.7水玻璃类材料的养护和酸化处理5.8质量检查6树脂类防腐蚀工程6.1一般规定6.2原材料和制成品的质量要求6.3树脂类材料的配制6.4树脂玻璃钢的施工6.5树脂胶泥、树脂砂浆铺砌块材和树脂胶泥灌缝与勾缝的施工6.6树脂稀胶泥、树脂砂浆、树脂玻璃鳞片胶泥整体面层的施工6.7树脂类防腐蚀工程的养护和质量检查 7沥青类防腐蚀工程7.1一般规定7.2原材料和制成品的质量要求7.3沥青胶泥、沥青砂浆和沥青混凝土的配制7.4沥青玻璃布卷材隔离层的施工7.5高聚物改性沥青卷材隔离层的施工7.6沥青胶泥铺砌块材7.7 沥青砂浆和沥青混凝土的施工7.8碎石灌沥青8聚合物水泥砂浆防腐蚀工程8.1一规定8.2原材料和制成品的质量要求8.3聚合物水泥砂浆的配制8.4整体面层的施工8.5铺砌块材的施工8.6质量检查9涂料类防腐蚀工程9.1一般规定9.2涂料的配制及施工9.3质量检查10聚氯乙烯塑料板防腐蚀工程10.4质量检查10.1一般规定10.2原材料的质量要求10.3施工11安全技术要求12工程验收附录 A施工配合比附录 B原材料和制成品的试验方法B.1一般规定B.2主要原材料的取样法B.3原材料的试验方法B.4制成品的试验方法1 总则1.0.1 为了提高建筑防腐蚀工程的施工水平, 加强对防腐蚀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验收控制 , 保证建筑物和构筑物防腐蚀工程质量, 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 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防腐蚀工程的施工及验收。1.0.3 用于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的材料, 必须具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其质量不得低于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当材料没有国家现行标准时, 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1.0.4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 应包括下列内容 : 1 产品质量合格证及材料检测报告。 2 质量技术指标及检测方法。 3 复验报告或技术鉴定文件。1.0.5 需要现场配制使用的材料 , 必须经试验确定 , 其配合比尚应符合本规范附录 A的规定。经试验确定的配合比不得任意改变。1.0.6 建筑防腐蚀工程的施工 , 必须按设计文件规定进行。当需要变更设计、材料代用或采用新材料时, 必须征得设计部门的同意。1.0.7 建筑防腐蚀工程的施工 , 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 尚应执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2 术语2.0.1 钾水玻璃材料potassium silicate material 以硅酸钾的水溶液为胶结料, 缩合磷酸铝为固化剂 , 硅铝氧化物为粉料和骨料, 添加少量辅助材料配制而成的硅酸盐型耐酸耐热材料。2.0.2 涂层配套aset of matched coating 能相容的各类涂层间在材料选用、结构搭配、涂装工艺等方面合理组合形成的复合涂层。2.0.3 锈面涂料tolerant coating 可直接涂装于锈蚀等级为A或 B的钢基层表面 , 同时仍具有一定防锈功能的底层涂料。2.0.4 自流平涂料self-leveling coating 涂装施工过程中 , 材料呈现一定的流展性 , 每层涂层干膜厚度不少于300m,干燥后没有施工痕迹 , 并有装饰效果的厚膜型涂料。2.0.5 厚膜型涂料high build coating 一次形成干膜厚度不少于60m的溶剂挥发类涂料或不少于100m的化学反应类 (交联型 ) 涂料。2.0.6 玻璃鳞片涂料glass flake coating 以耐腐蚀合成树脂为主要成膜物、经过特殊处理的鳞片状玻璃、 颜填料及助剂等加工而成的厚膜型涂料。3 基层处理及要求3.1 混凝土基层3.1.1 基层必须坚固、密实 ; 强度必须进行检测并应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有地下水渗漏、不均匀沉陷。不得有起砂、脱壳、裂缝、蜂窝麻面等现象。3.1.2 基层表面应平整 , 其平整度应采用 2m直尺检查 ,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当防腐蚀面层厚度不小于5mm 时, 允许空隙不应大于4mm 。 2 当防腐蚀面层厚度小于5mm 时, 允许空隙不应大于 2mm 。3.1.3 基层必须干燥 , 在深度为 20mm 的厚度层内 , 含水率不应大于 6%;当采用湿固化型材料时 , 含水率可不受上述限制 , 但表面不得有渗水、浮水及积水; 当设计对湿度有特殊要求时 , 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3.1.4 基层坡度必须进行检测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其允许偏差应为坡长的0.2%,最大偏差值不得大于30mm 。3.1.5 承重及结构件等重要混凝土浇筑宜采用大型清水模板一次制成。当采用钢模板时 , 选用的脱模剂不应污染基层。3.1.6 当在基层表面进行块材铺砌施工时, 基层的阴阳角应做成直角 ; 进行其他种类防腐蚀施工时 , 基层的阴阳角应做成斜面或圆角。3.1.7 经过养护的基层表面 , 不得有白色析出物。3.1.8 基层表面必须洁净。施工前, 基层表面处理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手工或动力工具打磨时, 表面应无水泥渣及疏松的附着物。 2 当采用喷砂或抛丸时 , 应使基层表面形成均匀粗糙面。 3 当采用研磨机械打磨时 , 表面应清洁、平整。当正式施工时 , 必须用干净的软毛刷、 压缩空气或工业吸尘器 , 将基层表面清理干净。3.1.9 已被油脂、化学药品污染的基层表面或改建、扩建工程中已被侵蚀的疏松基层 , 应进行表面预处理 , 处理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当基层表面被介质侵蚀 , 呈疏松状 , 并存在高度差时 , 应采用凿毛机械处理或喷砂处理。 2 当基层表面被介质侵蚀又呈疏松状时, 应采用喷砂处理。 3 被腐蚀介质侵蚀的疏松基层, 必须凿除干净 , 采用对混凝土无潜在危险的相应化学品予以中和, 再用清水反复洗涤。 4 被油脂、化学药品污染的表面, 可使用洗涤剂、碱液或溶剂等洗涤,也可用火烤、蒸气吹洗等方法处理, 但不得损坏基层。 5 不平整及缺陷部分 , 可采用细石混凝土或聚合物水泥砂浆修补, 养护后按新的基层进行处理。3.1.10 凡穿过防腐蚀层的管道、 套管、预留孔、预埋件 , 均应预先埋置或留设。3.1.11 整体防腐蚀构造基层表面不宜做找平处理。当必须进行找平时 , 处理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当采用细石混凝土找平时 , 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厚度不应小于30mm 。 2 当基层必须用水泥砂浆找平时, 应先涂一层混凝土界面处理剂, 再按设计厚度找平。 3 当施工过程不宜进行上述操作时, 可采用树脂砂浆或聚合物水泥砂浆找平。3.1.12 当采用水泥砂浆找平时 , 表面应压实、抹平, 不得拍打 , 并应进行粗糙化处理。3.1.13 经过养护的找平层表面严禁出现开裂、起砂、脱层、蜂窝麻面等缺陷。3.1.14 当水泥砂浆用于砌体结构抹面层时, 表面必须平整 , 不得有起砂、脱壳、蜂窝麻面等现象。3 基层处理及要求3.2 钢结构基层3.2.1 钢结构表面应平整 , 施工前应把焊渣、毛刺、铁锈、油污等清除干净。3.2.2 钢结构表面的处理方法 , 可采用喷射或抛射除锈 , 手工和动力工具除锈 ,火焰除锈或化学除锈。3.2.3 喷射或抛射除锈的等级 , 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Sa1级: 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 并且没有附着不牢的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 2 Sa2级: 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 并且氧化皮、 铁锈和油漆涂层等附着物已基本清除 , 其残留物应是牢固可靠的。 3 Sa2级: 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污垢、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附着物, 任何残留的痕迹应仅是点状或条纹状的轻微色斑。3.2.4 手工和动力工具除锈的等级, 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St2 级: 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 并且没有附着不牢的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 2 St3 级: 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 并且没有附着不牢的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附着物。除锈等级应比St2 更为彻底 , 底材显露部分的表面应具有金属光泽。3.2.5 化学除锈的等级应为Pi 级: 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 酸洗未尽的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的个别残留点允许用手工或机械方法除去, 最终该表面应显露金属原貌 , 无再度锈蚀。3.2.6 已经处理的钢结构表面 , 不得再次污染 , 当受到二次污染时 , 应再次进行表面处理。3.2.7 对污染严重的钢结构和改建、扩建工程中腐蚀严重的钢结构, 应进行表面预处理 , 处理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被油脂污染的钢结构表面 , 可采用有机溶剂 , 热碱液或乳化剂以及烘烤等方法去除油脂。 2 被氧化物污染或附着有旧漆层的钢结构表面, 可采用铲除、烘烤等方法清理。3.2.8 经处理的钢结构基层 , 应及时涂刷底层涂料 , 间隔时间不应超过5h。3.3 木质基层3.3.1 木质基层表面应平整、光滑、无油脂、无尘、无树脂, 并将表面的浮灰清除干净。3.3.2 木质基层应干燥 , 含水率不应大于 15% 。3.3.3 基层表面被油脂污染时 , 可先用砂纸磨光 , 再用汽油等溶剂洗净。4 块材防腐蚀工程4.1 原材料和制成品的质量要求4.1.1 块材的品种、规格和等级 , 应符合设计要求 ; 当设计无要求时 , 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耐酸砖、耐酸耐温砖的耐酸度、吸水率和耐急冷急热性应符合表4.1.1 的规定。表 4.1.1 耐酸砖、耐酸耐温砖的质量项 目耐酸度(%) 吸水率 A(%) 耐急冷急热性 ()耐酸砖一类 99.8 0.2A0.5温差100 试验一次后 , 试样不得有裂纹、剥落等破损现象二类 99.8 O.5A2.0温差100 三类 99.8 2.0A4.0温差130 四类 99.7 4.0A30mm):6mm。 2 块材面层相邻块材之间的高差, 不应大于下列数值 ; 耐酸砖、耐酸耐温砖的面层:1mm; 机械切割天然石材的面层(厚度30mm):2mm;人工加工或机械刨光天然石材的面层( 厚度30mm):3mm。 3 坡度应符合本规范 第 3.1.4 条的规定。做泼水试验时 , 水应能顺利排除。5 水玻璃类防腐蚀工程5.1 一般规定5.1.1 本章所列的水玻璃应采用钠水玻璃和钾水玻璃。水玻璃类防腐蚀工程包括下列内容 : 1 钠水玻璃胶泥、砂浆和钾水玻璃胶泥、砂浆铺砌的块材面层。 2 钾水玻璃砂浆抹压的整体面层。 3 钠水玻璃混凝土和钾水玻璃混凝土浇筑的整体面层、设备基础和构筑物。5.1.2 水玻璃类防腐蚀工程施工的环境温度宜为1530, 相对湿度不宜大于 80%;当施工的环境温度 , 钠水玻璃材料低于10, 钾水玻璃材料低于15时,应采取加热保温措施 ; 原材料使用时的温度 , 钠水玻璃不应低于15, 钾水玻璃不应低于 20。5.1.3 水玻璃应防止受冻。受冻的水玻璃必须加热并充分搅拌均匀后方可使用。5.1.4 水玻璃类防腐蚀工程在施工及养护期间, 严禁与水或水蒸汽接触 , 并应防止早期过快脱水。5.1.5 钾水玻璃材料可直接与细石混凝土、粘工砖砌体或钢铁基层接触。 细石混凝土、粘土砌体基层不宜用水泥砂浆找平。5.2 原材料和制成品的质量要求5.2.1 钠水玻璃的质量 ,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硅酸钠GB/T 4209-1996及表 5.2.1 的规定 , 其外观应为无色或略带色的透明或半透明粘稠液体。表 5.2.1 钠水玻璃的质量项目指 标项目指标密度(20,g/cm3) 1.44 1.47 二氧化硅(%) 25.70氧化钠 (%) 10.20 模数2.60 2.90 施工用钠水玻璃的密度 (20,g/cm3), 应符合下列规定 : 用于胶泥 :1.40 1.43; 用于砂浆 :1.40 1.42; 用于混凝土 :1.38 1.42 。5.2.2 钾水玻璃的质量 , 应符合表 5.2.2 的规定 , 其外观应为白色或灰白色粘稠液体。表 5.2.2 钾水玻璃的质量项目指标密度(g/cm3) 1.40 1.46 模数2.60 2.90 二氧化硅 (%) 25.00 29.00 注: 采用密实型钾水玻璃材料时, 其质量应采用中上限。5.2.3 钠水玻璃固化剂为氟硅酸钠, 其纯度不应小于 98%,含水率不应大于1%,细度要求全部通过孔径0.15mm的筛。当受潮结块时 , 应在不高于 100的温度下烘干并研细过筛后方可使用。5.2.4 钾水玻璃的固化剂应为缩合磷酸铝, 宜掺 入钾水玻璃胶泥、 砂浆、混凝土混合料内。5.2.5 钠水玻璃材料的粉料、粗细骨料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粉料的耐酸度不应小于95%,含水率不应大于 0.5%,细度要求 0.15mm筛孔筛余量不应大于5%,0.088mm 筛孔筛余量应为 10% 30% 。 2 细骨料的耐酸度不应小于95%,含水率不应大于0.5%,并不得含有泥土。当细骨料采用天然砂时, 含泥量不应大于 1% 。水玻璃砂浆采用细骨料时, 粒径不应大于 1.25mm 。钠水玻璃混凝土用的细骨料的颗粒级配, 应符合表 5.2.5-1的规定。表 5.2.5-1 细骨料的颗粒级配筛孔(mm) 5 1.25 O.315 0.16 累计筛余量(%) O 10 20 55 70 95 95 100 3 粗骨料的耐酸度不应小于95%,浸酸安定性应合格 , 含水率不应大于0.5%,吸水率不应大于 1.5%,并不得含有泥土。粗骨料的最大粒径 , 不应大于结构最小尺寸的1/4, 粗骨料的颗粒级配 , 应符合表 5.2.5-2的规定。表 5.2.5-2 粗骨料的颗粒级配筛孔(mm) 最大粒径1/2 最大粒径5 累计筛余量(%) 05 3060 90 100 5.2.6 钠水玻璃制成品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钠水玻璃胶泥的质量 , 应符合表 5.2.6 的规定, 其浸酸安定性应符合附录 B中合格的规定。表 5.2.6 钠水玻璃胶泥的质量项目指标项目指标初凝时间(min) 45与耐酸砖粘结强度(MPa) 1.0终凝时间(h) 12 吸水率 (%) 15抗拉强度(MPa) 2.52 普通型钠水玻璃砂浆的抗压强度, 不应小于 15MPa; 普通型钠水玻璃混凝土的抗压强度 , 不应小于 20MPa 。密实型钠水玻璃砂浆的抗压强度, 不应小于20MPa; 密实型钠水玻璃混凝土的抗压强度, 不应小于 25MPa; 抗渗标号不应小于1.2MPa 。浸酸安定性均应合格。5.2.7 钾水玻璃胶泥、砂浆、混凝土混合料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钾水玻璃胶泥混合料的含水率不应大于0.5%,细度要求 0.45mm筛孔筛余量不应大于 5%,0.16mm 筛孔筛余量宜为 30% 50% 。2 钾水玻璃砂浆混合料的含水率不应大于0.5%,细度宜符合表 5.2.7 的规定。表 5.2.7 钾水玻璃砂浆混合料的细度最大粒径(mm) 筛余量 (%) 最大粒径的筛0.16mm的筛1.25 05 6065 2.50 05 6368 5.00 05 6772 3 钾水玻璃混凝土混合料的含水率不应大于0.5%。粗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应大于结构截面最小尺寸的1/4; 用作整体地面面层时 , 不应大于面层厚度的1/3 。5.2.8 钾水玻璃制成品的质量 , 应符合表 5.2.8 的规定。表 5.2.8 钾水玻璃制成品的质量项 目密实型普通型胶泥砂浆混凝土胶泥砂浆混凝土初凝时间(min) 4545终凝时间(h) 1515抗压强度(MPa) 252520 20抗拉强度(MPa) 332.5 2.5与耐酸砖粘结强度(MPa) 1.2 1.21.2 1.2抗渗等级(MPa) 1.2 1.2 1.2吸水率(%) 10浸酸安定性合格合格耐热极限温度()100 300 合格300 900 合格注:1 表中砂浆抗拉强度和粘结强度, 仅用于最大粒径 1.2mm的钾水玻璃砂浆。 2 表中耐热极限温度 , 仅用于有耐热要求的防腐蚀工程。5.3 水玻璃制成品的配制5.3.1 钠水玻璃类材料的施工配合比, 可按本规范附录 A表 A.0.1 选用,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钠水玻璃胶泥稠度为3036mm, 施工前, 应有一定的流动性及稠度。2 水玻璃砂浆圆锥沉入度 , 当用于铺砌块材时 , 宜为 3040mm; 当用于抹压平面时 , 宜为 3035mm; 当用于抹压立面时 , 宜为 4060mm 。 3 钠水玻璃混凝土的塌落度 , 当机械捣实时 , 不应大于 25mm; 当人工捣实时, 不应大于 30mm 。 4 氟硅酸钠的用量 , 应按下式计算 : G=1.5N1/N2100(5.3.1) 式中G 氟硅酸钠用量占钠水玻璃用量的百分率(%); N1一钠水玻璃中含氧化钠的百分率(%); N2氟硅酸钠的纯度 (%)。5 混合料的空隙率 , 应符合下列规定 : 1)钠水玻璃砂浆的混合料 , 不应大于 25% 。2)钠水玻璃混凝土的混合料 , 不应大于 22% 5.3.2 钠水玻璃胶泥、钠水玻璃砂浆的配制, 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机械搅拌 : 先将粉料、细骨料与固化剂加入搅拌机内, 干拌均匀 , 然后加入钠水玻璃湿拌 , 湿拌时间不应少于2min; 当配制钠水玻璃胶泥时 , 不加入细骨料。 2 人工搅拌 : 先将粉料和固化剂混合 , 过筛 2 遍后, 加入细骨料干拌均匀 ,然后逐渐加入钠水玻璃湿拌, 直至均匀 ; 当配制钠水玻璃胶泥时 , 不加细骨料。 3 当配制密实型钠水玻璃胶泥或砂浆时, 可将钠水玻璃与外加剂糠醇单体一起加入 , 湿拌直至均匀。5.3.3 钠水玻璃混凝土的配制 , 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机械搅拌 : 应采用强制式混凝土搅拌机, 将细骨料、已混匀的粉料和固化剂、粗骨料加入搅拌机内干拌均匀, 然后加入水玻璃湿拌 , 直至均匀。2 人工搅拌 : 应先将粉料和固化剂混合, 过筛后, 加入细骨料、粗骨料干拌均匀, 最后加入水玻璃 , 湿拌不宜少于 3 次, 直至均匀。 3 当配制密实型钠水玻璃混凝土时, 可将钠水玻璃与外加剂糠醇单体一起加入 , 湿拌直至均匀。5.3.4 钾水玻璃材料的施工配合比可按本规范附录A表 A.0.2 选用,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钾水玻璃胶泥的稠度宜为3035mm 。施工时应有一定的流动性和稠度。 2 钾水玻璃砂浆的圆锥沉入度, 当用于铺砌块材时 , 宜为 3040mm; 当用于抹压平面时 , 宜为 3035mm; 当用于抹压立面时 , 宜为 4045mm 。 3 钾水玻璃混凝土的塌落度宜为2530mm 。5.3.5 配制钾水玻璃材料时 , 应先将钾水玻璃混合料干拌均匀, 然后加入钾水玻璃搅拌 , 直至均匀。5.3.6 拌制好的水玻璃胶泥、水玻璃砂浆、水玻璃混凝土内严禁加入任何物料,并必须在初凝前用完。5.4 水玻璃胶泥、水玻璃砂浆铺砌块材的施工5.4.1 施工前应将块材和基层表面清理干净。5.4.2 施工时 , 块材的结合层厚度和灰缝宽度, 应符合表 5.4.2 的规定。表 5.4.2 结合层厚度和灰缝宽度块材种类结合层厚度 (mm) 灰缝宽度 (mm) 水玻璃胶泥水玻璃砂浆水玻璃胶泥水玻璃砂浆耐酸砖、耐酸耐温砖厚度30mm35 23 厚度30mm 57 ( 最大粒径1.25mm) 46 ( 最大粒径1.25mm) 天然石材厚度30mm(最大粒径1.25mm) 35 厚度30mm 1015 ( 最大粒径2.5mm) 812 ( 最大粒径2.5mm) 钾水玻璃混凝土预制块812 ( 最大粒径2.5mm) 812 ( 最大粒径2.5mm) 5.4.3 铺砌耐酸砖、耐酸耐温砖和厚度不大于30mm 的天然石材时 , 宜采用揉挤法; 铺砌厚度大于 30mm 的天然石材和钾水玻璃混凝土预制块时, 宜采用座浆灌缝法。5.4.4 当在立面铺砌块材时 , 应防止变形。在水玻璃胶泥或水玻璃砂浆终凝前,一次铺砌的高度应以不变形为限, 待凝固后再继续施工。 当平面铺砌块材时 , 应防止滑动。5.5 密实型钾水玻璃砂浆整体面层的施工5.5.1 钾水玻璃砂浆整体面层宜分格或分段施工。受液态介质作用的部位应选用密实型钾水玻璃砂浆。5.5.2 平面的钾水玻璃砂浆整体面层, 宜一次抹压完成 ; 面层厚度不大于 30mm时, 宜选用混合料最大粒径为2.5mm 的钾水玻璃砂浆 ; 面层厚度大于 30mm 时, 宜选用混合料最大粒径为5mm 的钾水玻璃砂浆。5.5.3 立面的钾水玻璃砂浆整体面层, 应分层抹压 , 每层厚度不宜大于5mm, 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 混合料的最大粒径应为1.25mm 。5.5.4 抹压钾水玻璃砂浆时 , 不宜往返进行。平面应按同一方向抹压平整; 立面应由下往上抹压平整。每层抹压后, 当表面不粘抹具时 , 可轻拍轻压 , 但不得出现褶皱和裂纹。5.6 水玻璃混凝土的施工5.6.1 模板应支撑牢固 , 拼缝应严密 , 表面应平整 , 并应涂脱模剂。5.6.2 钠水玻璃混凝土内的铁件必须除锈, 并应涂刷防腐蚀涂料。5.6.3 水玻璃混凝土的浇筑 , 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水玻璃混凝土应在初凝前振捣至泛浆排除气泡为止。2 当采用插入式振动器时 , 每层浇筑厚度不宜大于200mm, 插点间距不应大于作用半径的 1.5 倍, 振动器应缓慢拔出 , 不得留有孔洞。当采用平板振动器和人工捣实时 , 每层浇筑的厚度不宜大于100mm 。当浇筑厚度大于上述规定时, 应分层连续浇筑。分层浇筑时, 上一层应在下一层初凝以前完成。耐酸贮槽的浇筑必须一次完成 , 严禁留设施工缝。 3 最上层捣实后 , 表面应在初凝前压实抹平。 4 浇筑地面时 , 应随时控制平整度和坡度; 平整度应采用 2m直尺检查 ,其允许空隙不应大于4mm 其坡度应符合本规范 第 3.1.4 条的规定。 5 水玻璃混凝土整体地面应分格施工。分格缝间距不宜大于3m,缝宽宜为 1216mm 。用于有隔离层地面时 , 分格缝可用同型号水玻璃砂浆填实; 用于无隔离层密实地面时 , 分格缝应用弹性防腐蚀胶泥填实。5.6.4 当需要留施工缝时 , 在继续浇筑前应将该处打毛清理干净, 薄涂一层水玻璃胶泥 , 稍干后再继续灌筑。地面施工缝应留成斜槎。5.6.5 水玻璃混凝土在不同环境温度下的立面拆模时间应符合表5.6.5 的规定。表 5.6.5 水玻璃混凝土的立面拆模时间材料名称拆模时间 (d) 不少于10 1516 2021 3031 35钠水玻璃混凝土5 3 2 1 钾水玻璃混凝土普通型5 4 3 密实型7 6 5 5.6.6 承重模板的拆除 , 应在混凝土的抗压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 时方可进行。拆模后不得有蜂窝麻面、裂纹等缺陷。当有上述大量缺陷时应返工; 少量缺陷时应将该处的混凝土凿去, 清理干净 , 待稍干后的水玻璃胶泥或水玻璃砂浆进行修补。5.7水玻璃类材料的养护和酸化处理5.7.1 水玻璃类材料的养护期 , 应符合表 5.7.1 的规定。表 5.7.1 水玻璃类材料的养护期材料名称养护期 (d) 不少于10 1516 2021 3031 35钠水玻璃材料12 9 6 3 钾水玻璃材料普通型14 8 4 密实型28 15 8 5.7.2 水玻璃类材料防腐蚀工程养护后, 应采用浓度为 30% 40% 硫酸做表面酸化处理 , 酸化处理至无白色结晶盐析出时为止。酸化处理次数不宜少于4 次。每次间隔时间 : 钠水玻璃材料不应少于8h; 钾水玻璃材料不应少于4h。每次应清除表面的白色析出物。处理前 5.8 质量检查5.8.1 水玻璃材料的面层 , 应平整光洁 , 无裂缝和起皱现象。 面层应与基层结合牢固, 无脱层、起壳等缺陷。块材结合层和灰缝的质量, 应符合本规范 第 4.2.3条的规定。5.8.2 对于金属基层 , 应使用测厚仪测定水玻璃防腐蚀面层的厚度, 对于不合格处必须进行修补。5.8.3 水玻璃材料整体面层的平整度应采用2m直尺检查 , 其允许空隙不应大于 4mm, 其坡度应符合本规范 第 3.1.4 条的规定。5.8.4 块材面层的平整度和坡度 , 应符合本规范 第 4.2.5 条的规定。6 树脂类防腐蚀工程6.1 一般规定6.1.1 本章所列的树脂包括环氧树脂、乙烯基酯树脂、 不饱和聚酯树脂、 呋喃树脂和酚醛树脂。树脂类防腐蚀工程包括下列内容: 1 树脂胶料铺衬的玻璃钢整体面层和隔离层。 2 树脂胶泥、砂浆铺砌的块材面层和树脂胶泥灌缝与勾缝的块材面层。 3 采用树脂砂浆、稀胶泥、玻璃鳞片胶泥制作的整体面层。6.1.2 施工环境温度宜为 1530, 相对湿度不宜大于80% 。施工环境温度低于 10时, 应采取加热保温措施 , 并严禁用明火或蒸气直接加热。原材料使用时的温度 , 不应低于允许的施工环境温度。注: 酚醛树脂采用苯磺酰氯固化剂时, 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17。6.1.3 当采用呋喃树脂或酚醛树脂进行防腐蚀施工时, 在基层表面应采用环氧树脂胶料、乙烯基酯树脂胶料、不饱和聚酯树脂胶料或玻璃钢做隔离层。6.1.4 树脂类防腐蚀工程施工前 , 应根据施工环境温度、湿度、原材料及工作特点, 通过试验选定适宜的施工配合比和施工操作方法后, 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6.1.5 树月旨类防腐蚀工程施工现场应防风尘。在施工及养护期间, 应采取防水、防火、防曝晒等措施。6.1.6 当进行树脂类防腐蚀工程施工时, 不得与其他工种进行交叉施工。6.1.7 树脂、固化剂、稀释剂等材料应密闭贮存在阴凉、干燥的通风处, 并应防火。玻璃纤维布 (毡)、粉料等材料均应防潮贮存。6.2 原材料和制成品的质量要求6.2.1 环氧树脂的质量 ,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双酚-A 型环氧树脂GB/T13657-1992及表 6.2.1 的规定 , 其外观应无明显的机械杂质。表 6.2.1 双酚-A 型环氧树脂的质量项目 EP01441-310 EP01451-310 环氧当量(8/Eq) 184200 210240 软化点()1220 6.2.2 乙烯基酯树脂的品种包括 : 环氧甲基丙烯酸型、异氰酸酯改性环氧丙烯酸型、酚醛环氧甲基丙烯酸型。乙烯基酯树脂的质量, 应符合表 6.2.2 的规定。表 6.2.2 液体乙烯基酯树脂的质量项目允许范围外观应无异状粘度(25,Pas)指定值30%固体含量 (%) 3.0凝胶时间(25,min)30%酸值(KOH mg/s) 4.0储存期阴凉避光处,25以下不少于 90d 注: 一种牌号树脂的相关质量指标只允许有一个指定值。6.2.3 不饱和聚酯树脂的品种包括: 双酚 A型、间苯型、二甲苯型和邻苯型。用于树脂类防腐蚀工程的不饱和聚酯树脂的质量, 应符合表 6.2.3 的规定。表 6.2.3 耐腐蚀液体不饱和聚酯树脂的质量项目允许范围外观应无异状粘度(25,Pas)指定值30%固体含量 (%) 3.0凝胶时间(25,min)30%酸值(KOHmg/g) 4.0储存期阴凉避光处。20以下不少于180d,30以下不少于90d 注: 一种牌号树脂的相关质量指标只允许有一个指定值。6.2.4 呋喃树脂的质量 , 应符合表 6.2.4 的规定 , 其外观应为棕黑色液体。表 6.2.4 呋喃树脂的质量项目指标糠醇糠醛型糠酮糠醛型固体含量(%) 42粘度( 涂-4 粘度计, 25,s)2030 5080 储存期常温下 1 年6.2.5 酚醛树脂的质量 , 应符合表 6.2.5 的规定 , 其外观宜为淡黄或棕红色粘稠液体。表 6.2.5 酚醛树脂的质量项目指标项目指标游离酚含量(%) 10 储存期常温下不超过1 个月; 当采用冷藏法或加人 10% 的苯甲醇时 , 不宜超过 3 个月游离醛含量(%) 2 含水串 (%) 12 粘度( 落球粘度计 , 25,s)45 65 6.2.6 环氧树脂的固化剂应优先选用低毒固化剂, 也可采用乙二胺等各种胺类固化剂。对潮湿基层可采用湿固化型环氧树脂固化剂。采用环氧树脂低毒固化剂或湿固化型环氧树脂固化剂的环氧树脂制成品, 其质量应符合本规范 表 6.2.15的规定。6.2.7 乙烯基酯树脂和不饱和聚酯树脂常温固化使用的固化剂应包括引发剂和促进剂 , 质量指标应符合表6.2.7 的规定。乙烯基酯树脂和不饱和聚酯树脂固化后的制成品质量应符合表 6.2.15 的规定。表 6.2.7 固化剂的质量名称指标引发剂过氧化甲乙酮二甲酯溶液活性氧含量为 8.9%9.1%; 常温下为无色透明液体 ; 过氧化甲乙酮与邻苯二甲酸二甲酯之比为 1:1 过氧化环己酮二丁酯糊活性氧含量为 5.5%; 过氧化环己酮与邻苯二甲酸二丁酯之比为1:1; 常温下为白色糊状物过氧化二苯甲酰二丁酯糊活性氧含量为 3.2%3.3%; 过氧化二苯甲酰与邻苯二甲酸二丁酯之比为1:1 常温下为白色糊状物促进剂钴盐的苯乙烯液钴含量 0.6%;常温下为紫色液体N,N-二甲基苯胺苯乙烯液N,N-二甲基苯胺与苯乙烯之比为 1:9; 常温下为棕色透明液体体6.2.8 呋喃树脂的固化剂应为酸性固化剂。 糠醇糠醛型树脂采用的是已混入粉料内的氨基磺酸类固化剂。 糠酮糠醛树脂使用苯磺酸型固化剂。其制成品的质量应符合 表 6.2.15 的规定。6.2.9 酚醛树脂的固化剂应优先选用低毒的萘磺酸类固化剂, 也可选用苯磺酰氯等固化剂。其制成品的质量应符合表 6.2.15 的规定。6.2.10 环氧树脂稀释剂宜采用丙酮、 无水乙醇、二甲苯等非活性稀释剂 , 也可采用正丁基缩水甘油醚、 苯基缩水甘油醚等活性稀释剂。乙烯基酯树脂和不饱和聚酯树脂的稀释剂应为苯乙烯。酚醛树脂的稀释剂应为无水乙醇。6.2.11 树脂玻璃钢使用的纤维增强材料, 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当采用无碱或中碱玻璃纤维增强材料时, 其化学成分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无碱玻璃球 JC557-1994和中碱玻璃球 JC583-1995 中的规定。严禁使用陶土坩埚生产的玻璃纤维布。 2 当采用非石蜡乳液型的无捻粗纱玻璃纤维方格平纹布时, 厚度宜为0.2 0.4mm,经纬密度应为每平方厘米4488纱根数。 3 当采用玻璃纤维短切毡时 , 玻璃纤维短切毡的单位质量宜为300450g/m2。 4 当采用玻璃纤维表面毡时 , 玻璃纤维表面毡的单位质量宜为3050g/m2。 5 当用于含氢氟酸类介质的防腐蚀工程时, 应采用涤纶晶格布或涤纶毡。绦纶晶格布的经纬密度, 应为每平方厘米 88纱根数 ; 绦纶毡单位质量宜为30g/m2。6.2.12 粉料应洁净干燥 , 其耐酸度不应小于95% 。当使用酸性固化剂时 , 不应小于 98%,并不得含有铁质、碳酸盐等杂质。其体积安定性应合格, 含水率不应大于 0.5%。 细度要求 0.15mm筛孔筛余量不应大于5%,0.088mm 筛孔筛余量为 10% 30% 。当用于含氢氟酸类介质的防腐蚀工程时, 应选用硫酸钡粉或石墨粉 ; 当用于含碱类介质的防腐蚀工程时, 不宜选用石英粉。6.2.13 树脂砂浆用的细骨料耐酸度不应小于95%,当使用酸性固化剂时 , 不应小于 98% 。其含水率不应大于0.5%,粒径不应大于 2mm 。当用于含氢氟酸类介质的防腐蚀工程时 , 应选用重晶石砂。6.2.14 玻璃鳞片胶泥用树脂宜选用乙烯基酯树脂、环氧树脂和不饱和聚酯树脂。树脂的质量应符合表6.2.1 表 6.2.3 的规定。玻璃鳞片宜选用中碱型, 片径筛分合格率应大于92%,其质量应符合表6.2.14 的规定。表 6.2.14 中碱玻璃鳞片的质量项目指标外观五色透明的薄片, 没有结块和混有其他杂质厚度( m)400 片径(mm) 0.63 2.00 含水率(%) 98 6.2.15 树脂类材料制成品的质量, 应符合表 6.2.15 的规定。表 6.2.15 树脂类材料制成品的质量项目环氧树脂乙烯基酯树脂不饱和聚酯树脂呋喃树酯酚醛树酯双酚A型二甲苯型间苯型邻苯型抗压强度(MPa) 胶泥 80 807080808070 70砂浆 70 707070707060抗拉强度(MPa) 胶泥99999966砂浆7777776玻璃钢100 100 100 100 909080 60胶泥粘结强度(MPa) 与耐酸砖3 2.5 2.531.5 1.5 1.516.2.16 玻璃鳞片胶泥制成品的质量, 应符合表 6.2.16 的规定。表 6.2.16 树脂玻璃鳞片胶泥制成品的质量项 目乙烯基蘸树脂环氧树脂不饱和聚酯树脂粘结强度(MPa) 水泥基层1.52.01.5钢材基层2.01.0 2.0 抗渗性(MPa) 1.55 1.51.56.3 树脂类材料的配制6.3.1 树脂类材料的施工配合比 , 可按本规范附录 A表 A.0.3 表 A.0.6 选用。6.3.2 配料用的容器及工具 , 应保持清洁、干燥、无油污、无固化残渣等。6.3.3 环氧树脂胶料、胶泥或砂浆的配制, 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将环氧树脂用非明火预热至40左右 , 与稀释剂按比例加入容器中,搅拌均匀并冷却至室温 , 配制成环氧树脂液备用。 2 使用时 , 取定量的树脂液 , 按比例加入固化剂搅拌均匀, 配制成树脂胶料。 3 在配制成的树脂胶料中加入粉料, 搅拌均匀 , 制成胶泥料。 4 在配制成的树脂胶料中加入粉料和细骨料, 搅拌均匀 , 制成砂浆料。 5 当有颜色要求时 , 应将色浆或用稀释剂调匀的矿物颜料浆加入到环氧树脂液中 , 混合均匀。6.3.4 乙烯基酯树脂或不饱和聚酯树脂胶料、胶泥或砂浆的配制, 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按施工配合比先将乙烯基酯树脂或不饱和聚酯树脂与促进剂混匀, 再加入引发剂混匀 , 配制成树脂胶料。 2 在配制成的树脂胶料中加入粉料, 搅拌均匀 , 制成胶泥料。 3 在配制成的树脂胶料中加入粉料和细骨料, 搅拌均匀 , 制成砂浆料。 4 当有颜色要求时 , 应将色浆或用稀释剂调匀的矿物颜料浆加入到乙烯基酯树脂或不饱和聚酯树脂中, 混合均匀。 5 当采用乙烯基酯树脂或不饱和聚酯树脂胶料封面时, 最后一遍的封面树脂胶料中应加入苯乙烯石蜡液。6.3.5 呋喃树脂胶料、胶泥或砂浆的配制, 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将糠醇糠醛树脂按比例与糠醇糠醛树脂的玻璃钢粉混合, 搅拌均匀 ,制成玻璃钢胶料。 2 将糠醇糠醛树脂按比例与糠醇糠醛树脂的胶泥粉混合, 搅拌均匀 , 制成胶泥料。 3 将糠醇糠醛树脂按比例与糠醇糠醛树脂的胶泥粉和细骨料混合, 搅拌均匀, 制成砂浆料。 4 将糠酮糠醛树脂与苯磺酸类固化剂混合, 搅拌均匀 , 制成树脂胶料。 5 在配制成的糠酮糠醛树脂胶料中加入粉料, 搅拌均匀 , 制成胶泥料。 6 在配制成的糠酮糠醛树脂胶料中加入粉料和细骨料, 搅拌均匀 , 制成砂浆料。6.3.6 酚醛树脂胶料、胶泥的配制, 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称取定量的酚醛树脂 , 加入稀释剂搅拌均匀 , 再加入固化剂搅拌均匀 ,制成树脂胶料。 2 在配制成的树脂胶料中 , 加入粉料搅拌均匀 , 制成胶泥料。3 配制胶泥时不宜加入稀释剂。6.3.7 树脂玻璃鳞片胶泥的配制 , 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树脂玻璃鳞片胶泥的封底胶料和面层胶料, 应采用与该树脂玻璃鳞片胶泥相同的树脂配制。 2 称取定量环氧树脂玻璃鳞片胶泥料, 按配比加入环氧树脂固化剂, 宜放入真空搅拌机中 , 在真空度不低于 0.08MPa的条件下搅拌均匀。 3 称取定量的乙烯基酯树脂或不饱和聚酯树脂玻璃鳞片胶泥料, 按配比先加入配套的促进剂搅拌均匀, 再加入配套的引发剂, 宜放入真空搅拌机中 , 在真空度不低于 0.08MPa的条件下搅拌均匀。 4 当采用已含预促进剂的乙烯基酯树脂或不饱和聚酯树脂玻璃鳞片胶泥料时 , 应加入配套的引发剂 , 宜放入真空搅拌机中 , 在真空度不低于 0.08MPa的条件下搅拌均匀。6.3.8 配制好的树脂胶料、 胶泥料或砂浆料应在初凝前用完。当树脂胶料、 胶泥料或砂浆料有凝固、结块等现象时, 严禁使用。6.4 树脂玻璃钢的施工6.4.1 树脂玻璃钢的施工宜采用手糊法。手糊法分间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