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全国政法干警考试分数线汇总.pdf
历年 全国 政法干警考试分数线汇总 政法干警 招录是指法院、检察院干部和法警、公安民警、 司法所干部、 及狱警培训两年 后分配到相应的岗位任职的一种政法类公务员录取程序,包括有法官, 检察官,警官、 司法 所工作人员等。 2011 年试点计划招录培养13037 人,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录11158 人,面向退役士 兵招录 1879 人。其中,法院系统782 人,检查系统460 人,公安系统9912 人,司法行政系 统 1883 人;在报考的人数中,考生最关心的无非是录取分数,和比例。在此我们将2009 年-2011 年各省份 政法干警考试分数线做了一个汇总,以供考生参考: 省 份年份分数线 安徽 省 2010 根据此次招录的政策规定、招录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等情况,并结合安徽省往年做法,划定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的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为50 分 福建 省 2010 2010 年基层政法干警定向培养招考笔试成绩合格线划定为: 1 、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合格分数线: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5 分,申论 50 分; 教育入学考试合格分数线:民 法学 70 分。 2 、进入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测试的人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折算后总成 绩 50 分; 3 、对报考山区县( 市) 的退役士兵,在划定合格分数线时予以倾斜,笔试成绩合 格分数线为:折算后总成绩45 分。 广东 省 2010 一、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和“三项目人员”招考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 分,考 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4 分。 二、报考面向已退役士兵招考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为 40 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48 分。 广西 壮族 自治 区 2010 公务员考试成绩和教育考试成绩折算后总成绩(含照顾加分)40 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 测验单科成绩45 分。 2009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5 分,根据下列公式折算: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成绩 +申论) 250%+( 教育考试总成绩 ( 教育考试总分 /100) 50% 公务员考试成绩和教 育考试成绩折算后总成绩不低于40 分。 贵州 省 2010 面试合格线是指考生笔试总成绩进入面试的最低分数线。 ( 一) 省、市、县三级公务员职位 1、A类( 综合管理类 )职位面试合格线为150 分; 2、B类( 执行和操作类 ) 职位面试合格线为125 分; 3、C类( 计算机、会计、外语等专业技术类) 职位面试合格线为115 分。 ( 二) 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职位 1、A类( 综合管理类 )职位面试合格线为140 分; 2、B类( 执法执勤类 )职位面试合格线为95 分; 3、C类( 计算机、会计、外语等专业技术类) 职位面试合格线为105 分。 湖北 省 2010 一、计分方法 总成绩按100 分折合计算。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 试卷满分之和) 50(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 和) 50。 二、最低合格分数线 1、专科试点班:各科不缺考,总分不低于35 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0 分; 2、专升本和第二学士学位班 各科不缺考,总分不低于45 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0 分,其中,公安机关按各科不 缺考,总分不低于40 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35 分核定; 3、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各科不缺考,总分不低于50 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 分。 考生达不到公布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不能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 高出最低合格分数线的, 按职 位招录计划与资格复审人数1:3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 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 审人员名单将统一在湖北人事考试网公布。 2009 笔试总成绩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 250%+ (教育考试总成绩教育考试 总分 /100 )50% 。 单科分(行政职业能力),按100 分计算。二、最低合格分数线 1 、考生各科目笔试成绩 均大于零分; 2 、行政职业能力(单科)成绩不低于40 分。 吉林 省 2010 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面向社会定向招录应届大学毕业生职位折合后笔试及格线为45 分, 退役士兵职位折合后笔试及格线为40 分 江苏 省 2010 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笔试公务员公共科目成绩最低合格线为: A 类职位公务 员公共科目总成绩之和105 分以上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45 分以上; B 类职位公务员公 共科目总成绩之和105 分以上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45 分以上。注:笔试总成绩计算办 法为: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按照国家 2010 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生信息标准,考试成绩取整数,非整数成绩小数 点后四舍五入) 江西 省 2010 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 =( 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 满分之和 ) 50 ( 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 和) 50。其中各科目试卷满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00,申论 100,文化综合150,民 法学 150,专业综合一150,专业综合二150。 对笔试总成绩按培养学历层次及招录对象划 定合格线如下: 1 、专科层次 (面向已退役士兵) :40 分; 2 、专科层次 ( 面向高校毕业生) : 45 分; 3 、本科层次: 45 分; 4 、法律硕士:50 分。 2009 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 ) 250%+教育考 试总成绩 ( 教育考试总分 /100) 50% 。 对笔试总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如下:面向已退役士兵的专科层次职位合格线为40 分,面向 高校毕业生的职位合格线为45 分。转载: 辽宁 省 2010 2010 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考( 招生 )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加 权后笔试总成绩40 分 内蒙 古自 治区 2010 2010 年考试退役士兵报考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35 分; 其他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40 分转载 宁夏 回族 自治 区 2010 合格线为40 分 山东 省 2010 2010 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考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45 分。报考人员须 参加所有科目考试,其成绩方可有效 陕西20102010 年考生的笔试总成绩,公务员公共科目成绩和教育入学考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 。 省省考录办按照招考职位招录计划数三倍的比例,依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 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对法医类职位,按不低于1:2 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新疆 维吾 尔族 自治 区 20102010 年本次招考笔试控制分数线划定为180 分 (按照国家规定笔试总成绩计算分值为45 分) 20092009 年专科班、专升本班为60 分,本科二学位班、法硕班为90 分 新疆 生产 建设 兵团 2010 笔试成绩由公务员录用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两部分组成,各占笔试成绩的50% , 计算公式为: 笔试总成绩 =( 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 50+(教育考 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 50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 分 云南 省 2010笔试成绩40 分为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浙江 省 2010 本次考试的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 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 100 分。 重庆 市 2010 我市基层政法机关面向社会定向招录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45 分( 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为: 笔试总成绩 =(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 50( 教 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 50 ) 。 2009年重庆市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分别为:笔试总成绩(百分制)40 分